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反对邪教
一、保持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没有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惟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而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相当复杂,既面临大好机遇,也遭遇严峻挑战。团结一心,保持稳定,我们才能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应对挑战。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确保稳定,才能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确保稳定,才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稳定,才能妥善解决我们面对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在现代化建设的大局面前,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极其重要的经验。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国际威望不断提高。这一切都同我们的社会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密切相关。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这不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充分证明,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从经验和教训中得出的共同结论,是人民的共同心声。
二、 反对邪教是维护稳定大局的需要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都有着极为严重危害的组织。邪教组织最本质的特点是,绝对或神化了的教主崇拜,自称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宣扬具体的末世论,打着拯救人类的幌子,散布迷信邪说,编造并极化歪理邪说;用蛊惑、蒙骗的手段发展成员,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和摧残;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满足私欲;秘密营私,利用包括恐怖暴力在内的各种手段危害社会。总之,邪教是坑害群众、摧残生灵、危及社会,是和恐怖主义、黑社会并称的世界三大毒瘤之一。
“法轮功”组织神化教主、秘密结社,利用歪理邪说,蛊惑人心,愚弄群众,发展、控制成员,以“护法”、“正法”等为名不停地煽动习练者制造各种社会事件,扰乱社会秩序,对抗法律实施,破坏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全国范围内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160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因受李洪志的欺骗,或有病不看贻误治疗身亡,或自杀,或精神错乱,最终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法轮功”组织在全国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的恶性事件多达300多起;通过办班收费、经销非法出版物及相关物品诈骗钱财上亿元。
开展反邪教斗争,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证国家的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
构建和谐社会与反邪教斗争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反邪教斗争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而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目的是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法轮功”等邪教在中国产生的根源
“法轮功”现象是当代中国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自被取缔并经过深入揭批后,“法轮功”在中国的蔓延趋势被遏制了。但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一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国内它的地下活动还没有停止,在国外仍很活跃。这一问题留给我们的思索,不应仅仅停留在揭露“它是什么”、“为什么要反对它”的问题上,更重要的是要从其产生的社会根源找原因,分析其因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防范和杜绝“法轮功”等邪教的流传,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Page]
为什么“法轮功”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侵蚀中国社会?一是在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发生的大变革,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使某些人产生某些心理上和精神上的需求;二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不健康的内容。
1、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
几千年的封建文化,给中国社会留下了根深蒂固的迷信传统,封建王朝的帝王统治,在中国人心灵深处形成了造神情结。改革开发以来,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出现,表达各种各样利益主体的思想观念纷纷登场,加上在近些年来,社会环境宽松,主体文化弱化,思想教育不到位,传统文化糟粕部分由地下浮到地上,使原本科学精神根基扎得不牢而封建迷信根深蒂固的中国,刮起了封建迷信的狂潮。在中国城市街头的不少地方,人们能够看到神汉、卦师,身穿道袍或袈裟,大模大样地公开诓你看相,问风水。许多城市还有“算卦街”与“占卜巷”一类的市场。佛、道和气功在中国已经存在一两千年。封建文化的迷信糟粕和造神敬神情绪,和佛、道、气功的结合,就使一些伪科学的邪说不时地出现在中国社会。
2、社会转型的影响
历史上,每当社会处于重大的转折关头,思想领域的矛盾和斗争往往是异常激烈的,一些伪科学的东西往往会趁机沉渣泛起。中国社会处在剧烈的转型期。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我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许多偶然性和不确定因素。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多地市场化,以往人们习惯了的一些福利保障制度如医疗保健、就业、住房等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少人对此感到不适应,思想观念跟不上,劳动技能更新滞后,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增大。由于人们觉得对自己命运的把握更多地受到了偶然性力量的支配,一些人便会企图求助于所谓的超自然力量的神灵。另外,由于客观存在着某些人类暂时无法认识和解释的自然现象,人们就容易将其归结为神的超自然能力。
3、文化素质低,极易轻信、盲从
调查显示,“法轮功”痴迷者的群体中有近80%的人属于文盲和半文盲。这部分人由于知识贫乏,在日常生活中,只能靠经验和常识认识和理解外来的信息。当原有的“常识系统”无法解释眼前遇到的现象时,就必然产生向外寻求答案的求解欲,这种“求解欲”越强烈,就越“饥不择食”,盲目吸纳外来思想的可能性就愈大。
4、有文化有知识并不等于有唯物主义世界观
过去在人们的印象里,那些容易被封建迷信和邪教迷惑的人,多是文化水平不高的老百姓。但是,回顾“法轮功”最猖獗的时候,我们都曾注意到一个和以前不同的现象,那就是被法轮功迷惑而参加的人员,并不都是文化水平不很高的普通群众,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文化水平和社会层次较高的。从学历上说,有的人是大学毕业生,有的是研究生,还有博士。从职业上说,有科技人员,有教授,还有干部甚至是高职位的干部。李洪志搞的那套唯心主义神灵论的说教,本来是很荒谬的东西,可是竟然却使不少人信以为真。为什么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一些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具有一定科技知识的人,竟然不相信科学,却轻信“法轮功”的那些低劣的歪理邪说,甚至深信不疑呢?这说明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不一定就是一个科学意识很强的人;掌握了现代化的专业技术知识,也不等于就具有现代科学精神。
四、进一步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几点思考
邪教组织能够形成和发展的主要载体还是人们的心灵寄托问题。因此,我们要与邪教组织斗争,最根本的手段还是要从精神上和思想上消除“认同感”。反对邪教不能只简单停留在声讨和批判的层面上,要设法寻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道,要高度重视邪教问题可能带来的危害,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和处理隐患。借鉴我国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各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经验以及我们工作的体会,归纳了几点粗浅的思考。
1、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Page]
文化对社会的发展举足轻重。它决定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着社会的价值和伦理取向,也是人的行为取向的重要方面,构成人的行为准则。先进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灵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凝聚力,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我们要用先进文化培育人、塑造人,丰富人们的精神内涵,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升人口综合素质,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成为具有健康的价值取向、向上的精神状态、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的事业追求并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
2、加强科普宣传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核心。科学思想、科学精神越来越广泛的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民族要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国家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拥有优势,更要下大力气提高国民的科学素养。长期以来,由于历史、文化、国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公众对科普最直接、最普遍的理解就是传播科学知识、推广应用技术、依靠科技的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科学最本质的构成-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却未能得到应有的普及及弘扬。半个世纪科普事业发展的实践,特别是反邪教斗争的经验和教训暴露了我们在科普宣传的战略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憾。因此,我们应该在观念上将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升到普及科学文化的范畴来认识,将传统的科普拓展为广义的科普、让公众取理解科学,亲切的感受到科学的客观、坦诚和圣洁。
无知就等于愚昧,没有知识就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面对疑难就只有听信权威的评判,受人的操纵和利用。知识是人类思想与智慧的结晶,有了知识才能树立人生真正的尊严,因此,我们都应该在传播知识的同时,注重知识的哲理性、思想性,培养人们的问题意识、怀疑精神,使人们对司空见惯的问题和事务都保持警醒的头脑。
3、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各种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
健全完善法制体系,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是我们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根本手段之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对邪教的打击问题。行政和立法、司法部门应密切合作,交流邪教活动的信息,既考虑现实情况,又考虑社会的发展趋势,借鉴国外治理邪教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定既符合我国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服务于当前反邪教斗争,又符合法治精神和国际公认准则的法规。与此同时,对于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惩治,严厉打击其首要分子,及时有效制止其危害活动,防止其发展蔓延。
4、妥善化解弱势群体与社会进步之间的矛盾
邪教易于在弱势人群中流行。一些邪教的发起家者,大都籍行医治病延年益寿为幌子,兜售其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歪理邪说。所以,社会医疗保健制度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它与社会与政治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作为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序的重要指标,这确实值得关注。就当前我国国力看,我们还远不能达到北欧诸国那种水平,但加大力度改革,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倾斜,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弱势群众,政府无论是从国家性质,还是从道德准则上来说,都应当从物质、精神、政策、法律等多方面给予更多理解、关照、保障,尽最大可能让社会成员尽享改革成果,共担改革风险,共负改革代价,这关系到改革成败、人心向背和政权兴亡。对于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以及弱势群众的生存境况,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从目前来讲,就是要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好绝对贫困问题。同时,基层组织还要加强人文关怀的力度,缓解其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和失败感,这对于挤压邪教滋生和蔓延的空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Page]
再有就是积极培养社会捐献的风气和建立一个完善的慈善福利基金系统,可以学习北欧和澳洲那种“劫富济贫”的做法,还可以参考美国那种税收制度,鼓励富人捐献。这样既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也可以减弱贫富悬殊带来的社会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