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法轮功”以外其它邪教组织的侵袭
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往往把目标瞄准“法轮功”,其实不然,在我国境内其它邪教组织仍在悄悄地滋生,一些地区甚至还在悄然地蔓延。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各级反邪教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同时,还应重视其它邪教组织的渗透与侵袭。
从近几年同邪教组织斗争的实践看,影响最大的邪教组织“法轮功”,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愈来愈多的群众认识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真实面目。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抵御邪教侵袭的免疫力。人民群众对“法轮功”深恶痛绝,自觉抵制邪教,远离邪教。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如火如荼、方兴未艾。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仍有几十种其它邪教滋生蔓延。它们积蓄力量,伺机兴风作浪。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在开展“法轮功”组织斗争的同时,还应当谨防其它邪教组织的侵袭。
目前,我国境内除“法轮功”邪教组织外,其它邪教组织并没有销声匿迹。观音法门,实际神,山般仆人派等几十种邪教组织暗地里蠢蠢于动,暗渡陈仓,企图悄无声息地进行破坏捣乱活动。我们绝不能低估它的破坏和消极影响,绝不能让其蔓延、发展壮大。这些邪教组织往往利用我们悉心同“法轮功”组织斗争,而无暇顾及其它邪教的薄弱环节,乘虚而入,积蓄力量,发展成员,壮大组织。有的邪教组织甚至披着宗教的合法外衣,欺骗群众,引诱群众参加。有的邪教组织真假难辨,让群众无法取舍。更重要的是我们开展反邪教斗争,几乎把主要精心放在同“法轮功”组织进行斗争,而忽视了对群众进行其它邪教的宣传教育。群众对绝大多数邪教知之甚少,有些邪教组织群众甚至连名子都未曾听过。在绝大多数群众心目中,几乎用“法轮功”取代了其它邪教组织。再就是其它邪教犯罪活动与“法轮功”相比,相对少了一些,人数也没有“法轮功”组织的人数多,这就给人们一个错觉,认为邪教组织仅“法轮功”组织一家。忽视其它邪教组织威胁利诱,就等于默认他们的发展与蔓延。这些认识都是极其错误的,在反邪教工作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开展反邪教工作,应当始终把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作为主要任务,但是,同时还应严厉打击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双管齐下。认为我们已取得同“法轮功”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法轮功”大势已去,不会东山再起,更不会再泛滥成灾,祸国殃民。或者只重视“法轮功”,而轻视其它邪教,其它邪教就会乘虚而入,甚至还可能会形成气候,坐大成势。把“法轮功”与其它邪教组织对立起来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中是非常有害的。
开展反邪教工作,我们应当把同“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否则,反邪教工作就会产生此消彼长,一手硬,一手软的畸形现象,要么“法轮功”暂时销声匿迹,退出历史舞台,要么其它邪教泛滥成灾,形成社会气候,或者相反。所以,我们应当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绝不能掉以轻心,在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中,高度重视防范其它邪教组织的侵袭,严厉打击其它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
从近几年同邪教组织斗争的实践看,影响最大的邪教组织“法轮功”,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愈来愈多的群众认识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真实面目。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抵御邪教侵袭的免疫力。人民群众对“法轮功”深恶痛绝,自觉抵制邪教,远离邪教。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如火如荼、方兴未艾。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仍有几十种其它邪教滋生蔓延。它们积蓄力量,伺机兴风作浪。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在开展“法轮功”组织斗争的同时,还应当谨防其它邪教组织的侵袭。
目前,我国境内除“法轮功”邪教组织外,其它邪教组织并没有销声匿迹。观音法门,实际神,山般仆人派等几十种邪教组织暗地里蠢蠢于动,暗渡陈仓,企图悄无声息地进行破坏捣乱活动。我们绝不能低估它的破坏和消极影响,绝不能让其蔓延、发展壮大。这些邪教组织往往利用我们悉心同“法轮功”组织斗争,而无暇顾及其它邪教的薄弱环节,乘虚而入,积蓄力量,发展成员,壮大组织。有的邪教组织甚至披着宗教的合法外衣,欺骗群众,引诱群众参加。有的邪教组织真假难辨,让群众无法取舍。更重要的是我们开展反邪教斗争,几乎把主要精心放在同“法轮功”组织进行斗争,而忽视了对群众进行其它邪教的宣传教育。群众对绝大多数邪教知之甚少,有些邪教组织群众甚至连名子都未曾听过。在绝大多数群众心目中,几乎用“法轮功”取代了其它邪教组织。再就是其它邪教犯罪活动与“法轮功”相比,相对少了一些,人数也没有“法轮功”组织的人数多,这就给人们一个错觉,认为邪教组织仅“法轮功”组织一家。忽视其它邪教组织威胁利诱,就等于默认他们的发展与蔓延。这些认识都是极其错误的,在反邪教工作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开展反邪教工作,应当始终把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作为主要任务,但是,同时还应严厉打击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双管齐下。认为我们已取得同“法轮功”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法轮功”大势已去,不会东山再起,更不会再泛滥成灾,祸国殃民。或者只重视“法轮功”,而轻视其它邪教,其它邪教就会乘虚而入,甚至还可能会形成气候,坐大成势。把“法轮功”与其它邪教组织对立起来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中是非常有害的。
开展反邪教工作,我们应当把同“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否则,反邪教工作就会产生此消彼长,一手硬,一手软的畸形现象,要么“法轮功”暂时销声匿迹,退出历史舞台,要么其它邪教泛滥成灾,形成社会气候,或者相反。所以,我们应当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绝不能掉以轻心,在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中,高度重视防范其它邪教组织的侵袭,严厉打击其它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