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麾下会有“真修”弟子吗?
李洪志说,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他的弟子,修炼法轮功有诸多好处,尤其是“真修”弟子。这些好处包括:
——得“法轮”,“法轮在顺时针旋转的时候,能自动吸取宇宙中的能量;逆时针旋转的时候,能发放能量。内旋(顺时针旋转)度己,外旋(逆时针旋转)度人。” (《转法轮》)
——“消业”,“首先得去你身体不好的东西,包括疾病。但是,这里可不治病,我们是清理身体,名词也不叫治病,我们就叫清理身体,为真正修炼的人清理身体。”(《转法轮》)
——“法身保护”,“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转法轮法解》);“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转法轮》);“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圆满升天”,“功成圆满佛道神”(《见真性》);“修炼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去掉最后的执著》);“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
既然“真修”弟子会得到这么多的好处,那么弟子怎样做才能算是“真修”,首先我们看看师父李洪志给弟子定的“真修”标准是什么?
依据李洪志在其“经文”及“讲法”中有关“真修”的言论,弟子“真修”的标准包括:
——“不二法门”。李洪志说:“我认为修炼要专一……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法会讲法》);“在佛教中都要讲不二法门,也不允许你掺着修的”(《转法轮》);“我讲过不二法门,如果不能够专一的修炼大法,就不能在我们大法中圆满”(《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一定要把握住,真正的修炼正法,不要掺杂进任何东西去修,连意念都不能加进去。”(《转法轮》)
——“向内找”。李洪志说:“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转法轮》)
——“去执着”。李洪志说:“作为一个真正有决心修炼的人,他能够忍受的住,在各种利益面前能放下这个执著心,能够把它看的很淡。”(《转法轮》)
——“救渡众生”。李洪志说:“大家已经知道了,大法弟子走过了圆满的那个过程,而历史今天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责任,不是你个人的解脱和圆满,而是救度更多的众生,所以才配当大法弟子”;“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为了个人简简单单的圆满问题,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对你们寄托无限希望的与你们对应的天体无数众生,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每一个庞大的天体大穹中的众生……只有救度众生,让那些应该圆满的众生及其背后的神、主、王都得度,才能圆满。” (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那么,按照“师父”定的“真修”标准,我们考妣一下,有没有合格的“真修”弟子?
首先 从“不二法门”看。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不二法门”就是“专一”修炼的意思,而法轮功本身就是个大杂烩,我们有《李洪志先生小传》的描述为证:李洪志先生四岁时接受佛教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十二岁,第二个“师父”八极真人主要教他道家功夫;1972年第三个“师父”从长白山来的大道师父;1974年以后,又来了一个女“师父”,主要传佛家功力和功法。在以后的十年里,佛家的、道家的、大道的、还有其他门派的上师都参与进来了。既然师父是投了多个法门而凑成的法轮功,那么学练法轮功的弟子想成为“不二法门”的“专一”“真修”还有可能吗?
其次从“向内找” 看。 在传播法轮功初期,李洪志为了吸引习练者,他说“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这的确使部分原来遇到事情好找他人、好找外部原因的习练者,能够遇事“向内找”,从而变得谦虚、内敛了,为此李洪志十分自得说,法轮功提高了人的心性,促进了社会道德提高,甚至扬言只要有法轮功,那些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察以及保障社会稳定的法律都可不要,在此我们姑且不谈这种“向内找”是为了“上层次”、“圆满”,是为私为我做前提。而就是这种“向内找”,李洪志也没有让弟子持续。如当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的邪教本质暴露以后,1999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李洪志就一改“向内找”的“真修标准”,他说:“在这场迫害中,能不能够成为真正的大法弟子,在这场迫害中就要看你是不是块真金了。你能不能走出来啦,你能不能够在邪恶的压力面前继续修炼。” 特别是面对一些弟子仍然按照其“向内找”要求,思考中国政府为什么取缔法轮功,并接受中国政府的依法规劝后,李洪志火冒三丈,在《严肃的教诲》中责备还没参与“向外找”的弟子:“学大法是为什么?他们只想从大法中获取,把大法当作保护伞。在大法遭到迫害时……他们在干什么?在他们的师父遭到诽谤时,他们干什么去了?等待着天上掉馅饼来吗?等待着难一结束就去圆满吗?我真为他们担心。”[Page]
由此看来,弟子按照“向内找”去修也同样不是“真修”。
再从“去执着”看。李洪志认为:“那些所谓美好的向往与愿望也就成了永远也得不到的痛苦执著的追求”(《走向圆满》),并且告诉弟子“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不政治》)。然而,弟子放弃了人类一切美好的追求如名利情,甚至把生命的执着都放下了,如参与北京自焚的弟子他们放下了生死的执着,而李洪志却不承认他们是弟子,更不用说是“真修”弟子。为此看来,弟子“去了执着”也成不了“真修”弟子。
最后从“救渡众生”看。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救渡众生”实际就是向众生“弘法”,让众生认可、赞同至少不反对法轮功,而由于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的本质已经暴露,中国政府已经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世界很多国家的组织和人们也都看清了其邪教的真相,弟子的救度行为不但得不到认可,还常常遭到世人的指责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此,李洪志不但不理解弟子,相反还冷嘲热讽。如有的弟子为“救渡众生”,撒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张贴标语,结果违反法律走进了监狱,李洪志说“那些弟子是罪大、业大,该在监狱”,由此看来,弟子“救渡众生”也达不到“真修”的标准。
既然李洪志“真修”标准下,没有一个合格的弟子,再谈“真修”而“圆满”有何意义呢?自1992年法轮功传播至今,习练者为“消业”而丧命、为放情而毁掉家庭、为“圆满”而自杀杀人的事实已经证明,李洪志麾下根本不会有“真修”弟子。
原来,“真修”只是李洪志骗人的一个幌子而已!
——得“法轮”,“法轮在顺时针旋转的时候,能自动吸取宇宙中的能量;逆时针旋转的时候,能发放能量。内旋(顺时针旋转)度己,外旋(逆时针旋转)度人。” (《转法轮》)
——“消业”,“首先得去你身体不好的东西,包括疾病。但是,这里可不治病,我们是清理身体,名词也不叫治病,我们就叫清理身体,为真正修炼的人清理身体。”(《转法轮》)
——“法身保护”,“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转法轮法解》);“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转法轮》);“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圆满升天”,“功成圆满佛道神”(《见真性》);“修炼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去掉最后的执著》);“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
既然“真修”弟子会得到这么多的好处,那么弟子怎样做才能算是“真修”,首先我们看看师父李洪志给弟子定的“真修”标准是什么?
依据李洪志在其“经文”及“讲法”中有关“真修”的言论,弟子“真修”的标准包括:
——“不二法门”。李洪志说:“我认为修炼要专一……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法会讲法》);“在佛教中都要讲不二法门,也不允许你掺着修的”(《转法轮》);“我讲过不二法门,如果不能够专一的修炼大法,就不能在我们大法中圆满”(《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一定要把握住,真正的修炼正法,不要掺杂进任何东西去修,连意念都不能加进去。”(《转法轮》)
——“向内找”。李洪志说:“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转法轮》)
——“去执着”。李洪志说:“作为一个真正有决心修炼的人,他能够忍受的住,在各种利益面前能放下这个执著心,能够把它看的很淡。”(《转法轮》)
——“救渡众生”。李洪志说:“大家已经知道了,大法弟子走过了圆满的那个过程,而历史今天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责任,不是你个人的解脱和圆满,而是救度更多的众生,所以才配当大法弟子”;“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为了个人简简单单的圆满问题,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对你们寄托无限希望的与你们对应的天体无数众生,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每一个庞大的天体大穹中的众生……只有救度众生,让那些应该圆满的众生及其背后的神、主、王都得度,才能圆满。” (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那么,按照“师父”定的“真修”标准,我们考妣一下,有没有合格的“真修”弟子?
首先 从“不二法门”看。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不二法门”就是“专一”修炼的意思,而法轮功本身就是个大杂烩,我们有《李洪志先生小传》的描述为证:李洪志先生四岁时接受佛教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十二岁,第二个“师父”八极真人主要教他道家功夫;1972年第三个“师父”从长白山来的大道师父;1974年以后,又来了一个女“师父”,主要传佛家功力和功法。在以后的十年里,佛家的、道家的、大道的、还有其他门派的上师都参与进来了。既然师父是投了多个法门而凑成的法轮功,那么学练法轮功的弟子想成为“不二法门”的“专一”“真修”还有可能吗?
其次从“向内找” 看。 在传播法轮功初期,李洪志为了吸引习练者,他说“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这的确使部分原来遇到事情好找他人、好找外部原因的习练者,能够遇事“向内找”,从而变得谦虚、内敛了,为此李洪志十分自得说,法轮功提高了人的心性,促进了社会道德提高,甚至扬言只要有法轮功,那些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察以及保障社会稳定的法律都可不要,在此我们姑且不谈这种“向内找”是为了“上层次”、“圆满”,是为私为我做前提。而就是这种“向内找”,李洪志也没有让弟子持续。如当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的邪教本质暴露以后,1999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李洪志就一改“向内找”的“真修标准”,他说:“在这场迫害中,能不能够成为真正的大法弟子,在这场迫害中就要看你是不是块真金了。你能不能走出来啦,你能不能够在邪恶的压力面前继续修炼。” 特别是面对一些弟子仍然按照其“向内找”要求,思考中国政府为什么取缔法轮功,并接受中国政府的依法规劝后,李洪志火冒三丈,在《严肃的教诲》中责备还没参与“向外找”的弟子:“学大法是为什么?他们只想从大法中获取,把大法当作保护伞。在大法遭到迫害时……他们在干什么?在他们的师父遭到诽谤时,他们干什么去了?等待着天上掉馅饼来吗?等待着难一结束就去圆满吗?我真为他们担心。”[Page]
由此看来,弟子按照“向内找”去修也同样不是“真修”。
再从“去执着”看。李洪志认为:“那些所谓美好的向往与愿望也就成了永远也得不到的痛苦执著的追求”(《走向圆满》),并且告诉弟子“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不政治》)。然而,弟子放弃了人类一切美好的追求如名利情,甚至把生命的执着都放下了,如参与北京自焚的弟子他们放下了生死的执着,而李洪志却不承认他们是弟子,更不用说是“真修”弟子。为此看来,弟子“去了执着”也成不了“真修”弟子。
最后从“救渡众生”看。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救渡众生”实际就是向众生“弘法”,让众生认可、赞同至少不反对法轮功,而由于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的本质已经暴露,中国政府已经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世界很多国家的组织和人们也都看清了其邪教的真相,弟子的救度行为不但得不到认可,还常常遭到世人的指责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此,李洪志不但不理解弟子,相反还冷嘲热讽。如有的弟子为“救渡众生”,撒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张贴标语,结果违反法律走进了监狱,李洪志说“那些弟子是罪大、业大,该在监狱”,由此看来,弟子“救渡众生”也达不到“真修”的标准。
既然李洪志“真修”标准下,没有一个合格的弟子,再谈“真修”而“圆满”有何意义呢?自1992年法轮功传播至今,习练者为“消业”而丧命、为放情而毁掉家庭、为“圆满”而自杀杀人的事实已经证明,李洪志麾下根本不会有“真修”弟子。
原来,“真修”只是李洪志骗人的一个幌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