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主体 以乡镇(街道)为主导 深入持久地推进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实质上是一场与邪教组织争夺人民群众、争夺人心的斗争。在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中,以家庭为创建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不断地巩固党和政府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以乡镇(街道)为主导,能够最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扩大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一、始终把家庭作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主体
    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一个人可以无单位、无组织,但不可能无家庭。把家庭作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主体,能够有效涵盖辖区内的所有居民,确保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全员参与。从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对象来看,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居民都是我们的工作对象,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达到人人识别邪教、反对邪教的效果,最终消灭邪教。从目前的工作来看,虽然我们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不可否认,在创建对象上,创建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积累效果比较差。以家庭作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主体,就是以量变促质变,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无邪教,以每一全社会细胞的健康达到社会整体的健康。因此,以家庭为主体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是挤压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生、蔓延的有效措施。
    以家庭为主体,就是要把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做到每家每户,通过广泛、深入的反邪教宣传,确保每一个家庭每一个成员都能够识别邪教、远离邪教、抵制邪教。以家庭为主体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重点是老人和家庭妇女。妇女、儿童容易受到邪教的蛊惑,特别是留守妇女、儿童,一般容易被邪教组织作为拉拢对象。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构成上看,老人、妇女在所占的比例比较大。对于信奉宗教的老人、妇女,要加强引导和管理,防止被邪教组织拉拢过去。 
    以家庭为主体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要善于把反邪教工作的要求化为公民的日常行为准则,化为普遍的道德规范,将政治工作化为具体的道德规范,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如,结合文明家庭、遵纪守法模范家庭评比,将反邪教内容渗透进去。将防范、抵制邪教写进公民道德规范、村规民约等,将反邪教作为居民的日常行业规范。
    在以家庭为主体的基础上,无邪教地区创建主体可以适当扩大。广泛开展无邪教村(社区)、无邪教校园、平安宗教场所、无邪教企业(公司)等评比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无邪教创建工作与文明楼院评比挂钩。在无邪教学校创建工作中,将反邪教内容纳入中小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内容中,纳入“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评比内容。
    目前,以家庭为主体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已经具备了较好的条件。从多年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来看,绝大多数群众已经接受了抵制邪教、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观念基本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干部反邪教意识、政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地领导、支持反邪教斗争;我们有一支忠诚可靠的反邪教队伍,有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丰富经验,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随着电视、手机、网络的普及,大规模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已经具备了较好的物质技术基础,借助信息网络,可以直接将反邪教宣传教育做到每一个家庭。
    二、始终把乡镇(街道)作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基本单元
    在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中,省、市、县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从执行力的角度来看,以乡镇(街道)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主导比较合适。
    以乡镇(街道)为主导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具有很多优势。一方面,乡镇(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权力,能够在一定范围内直接调动社会资源开展创建工作,便于组织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另一方面,乡镇(街道)直接面对群众,有利于接近群众、了解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便于实施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省、市、县一级虽然能够组织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但并不直接面对群众,难以实施各项创建工作。村(社区)虽然直接面对群众,但其拥有的资源有限,特别是在利用行政权力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各项工作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以乡镇(街道)为主导,能够独立地、具体地组织、实施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这是乡镇(街道)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所具有的独特的优势。 [Page]
    以乡镇(街道)为主导,就是要把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范畴,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将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通盘考虑,将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纳入党(工)委整体规划。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本地区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无邪教地区创建具体工作,将无邪教地区创建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范畴,分解到各个工作部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社区)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社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充分屐社会力量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要紧紧依靠上级党委、各级反邪教协会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要成立基层反邪教协会或者类似于反邪教协会的团体,广泛吸收知识分子、共青团、妇女等组织,大力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依靠村(社区)等基层自治组织,广泛开展健康讲座、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等活动,组建民间反邪教宣传队、巡逻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工作。对法轮功重点人员,逐个落实包帮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党员、片警、亲朋好友、楼组长的作用。为法轮功重点人员物建信息员,信息员由对门的邻居或前后楼的的邻居担任。积极组建反邪教志愿者队伍,在社区、村组成志愿者队伍巡防,加强社会面防控。要动员宗教场所领导人做好信徒的教育引导工作,主动抵制各种邪教组织对信徒的渗透拉拢。 
    三、完善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 
    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是个积累的过程,要建立一套简洁、管用的机制,推动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良性发展。简洁的机制,便于操作;管用的机制,能够实实在在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本地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无邪教地区创建的全面工作。各学校、各企业负责人是本单位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将具体责任再分解到个人,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基层反邪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出现问题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反邪教协会要将各级反邪教协会开展的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委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整体规划。
    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在考核对象上,把乡镇(街道)党(工)委、基层反邪教协会作为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考核对象,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反邪教协会在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考核方法上,要始终把乡镇(街道)党(工)委作为考核对象,把考核机制与奖惩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与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真正挂钩,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杠杆作用。
    三是建立指导机制。凡是在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中突出的一面,及时加以总结、推广,确保街道(社区)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整体推进。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取长补短,推动工作。邀请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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