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帮教长效机制 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几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和“法轮功”练习人员的“反水”现象还时有发生,专项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和复杂。因此,进一步打好教育转化攻坚战,努力构建帮教长效机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是当前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目前帮教转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和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基层的个别领导和群众,没有深刻认识“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和勾结国际反华势力企图颠覆我人民政权的丑恶政治面目,对这场斗争的性质及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忽视了帮教工作在整个专项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厌战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二是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区、部门对中央关于“法轮功”转化人员的处理安置政策不理解,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致使有的已转化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实际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产生思想波动,影响教育转化成果的巩固。
 (二)帮教“包保”责任和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帮教“包保”责任制度不健全。对“法轮功”练习人员的“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包巩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虽然层层签订责任书,但没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保障缺乏刚性,一旦出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具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致使有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帮教“包保”工作不重视,马虎应付。二是帮教工作激励机制不健全。有的地区对专项斗争帮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的关心和鼓励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三)重打击、轻教育,短期行为突出。一是存在重打击、轻教育的现象。处理“法轮功”练习人员,要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的政策,但有的地区和部门却不分顽固分子还是一般练习者,一律给予压制、打击,造成一些教育转化对象产生强烈的对抗心理和情绪,甚至走向反面,出现反弹。二是短期行为现象突出。有的认为只要把这些人监控起来就可以了,不注意经常性的教育、引导、感化,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法轮功”练习人员思想反复和“反水”现象时有发生,使帮教工作陷入事倍功半的僵局。
 (四)帮教队伍素质不高,帮教方式方法简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目前,许多基层帮教干部及责任人员普遍缺乏专门的培训,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情况了解不够,特别是对专项斗争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知之较少,无法对邪教进行深入揭批,不能有效引导“法轮功”练习人员摆脱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有的帮教人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贯用命令式、训斥式,甚至是粗暴式的方法,致使帮教对象产生逆反心理;有的注重查户口式的表面行为,没有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帮教转化效果不佳。
 (五)全社会参与帮教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目前,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各项工作包括帮教工作主要还是由专门机构负责,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较大部分的群众还把帮教工作当成是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的事,不积极关注和参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不主动落实帮教责任,专门机构、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种帮教力量协调统一、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帮教网络还没有建立健全。 
   二、努力构建帮教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面对当前日趋尖锐而复杂的形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建设“平安福建”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认清帮教工作在整个专项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按照“重质量、讲实效、抓巩固、防反复”的要求,积极采取治本之策,努力构建帮教长效机制,探索有效新途径,增强帮教工作的实效性。
 (一)抓活载体,更新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帮教氛围。一是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抓好宣传揭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讲党和国家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和出班、解教人员观看新闻媒体揭批“法轮功”的新闻报道,采取举办“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图片巡回展、播放电影电视剧、召开座谈会、充分利用宣传阵地等深入揭批“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邪教的危害性,提高抵制邪教的自觉性。要抓好专项教育,充分发挥工、青、妇、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到街道、社区、乡村、学校开展一系列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主线的专项教育活动,用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占领阵地,努力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二是抓好观念更新,优化帮教环境。许多“法轮功” 练习人员回归社会后,往往担心人们会另眼相看,抱有一定的自责和自卑心理。对此,我们应该彻底转变观念,对他们不歧视,本着人格平等、真诚相待、宽容爱护的态度来对待他们,寓理于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宽松的环境。要平等相待、尊重人格。对“法轮功”练习人员要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视同仁,不无故限制其人身自由;单位帮教人员平时也应尽可能少上门干扰其正常生活,尽量与其在日常活动场所碰面来谈工作、拉家常,结合做思想工作,做到“春风化丝雨,润物细无声”。要宽容爱护、热心帮助。对回归社会的练习人员要一如既往地给予真诚关心,引导他们融入正常人的生活。 [Page]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帮教工作水平。一是落实政策,健全机构。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理顺防范打击邪教工作的领导体制,更好地形成对邪教斗争的合力,切实发挥作为党委、政府打击和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参谋部、协调部、指挥部、作战部”的职能作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委及单位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经常不断地讲形势、讲责任,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政权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厌战情绪,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后续帮教工作是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学习班、劳教、劳改等工作的延续,是巩固成果的关键所在;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水平。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员的帮教责任,严格督促检查和考评制度,把检查、考评结果列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对工作表现差、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追究政治、行政责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要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鼓励,以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三)与时俱进,改进方法,努力探索帮教工作的有效新途径。对“法轮功”练习人员的教育转化是彻底消除“法轮功”邪教组织死灰复燃的基础性工作。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在于重质量、抓长效。教育转化攻坚是破除“法轮功”痴迷者思想防线,摆脱邪教精神枷锁的重要一步,而做好后续帮教工作则是使之彻底远离邪教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帮教转化工作的规律、特点,改进帮教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抓好诊治,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不同帮教对象采取不同的帮教方式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未转化或未完全转化的练习人员,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帮教队伍,强化由乡镇(街道)帮教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居)委会、家庭、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五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力量,狠下功夫,灵活运用批评教育、交友谈心、真情感化、释疑解困、信心激励、党员示范等方式方法,坚持不懈地进行全面攻坚;对已转化的练习人员,建立由派出所民警、村(居)委会、家庭、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内紧外松的内部帮教小组,采取以家庭配合帮教为主,定期跟踪回访为辅的办法,充分发挥其亲属的亲情优势,以亲情感化他们。二是加强思想交流,切实转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上来。帮教人员要主动接触帮教对象,在日常活动场所常与他们拉家常、谈心、沟通,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反应、近期表现,有的放矢地引导他们反省自己练功后的异常行为表现,促使他们自我查找、自我比较、自我教育、自我矫正,下定决心转化解脱。三是落实政策,排忧解难,深化巩固成果。“法轮功”练习人员是在精神上受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所束缚的特殊群体,对他们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已转化人员,我们要坚持落实政策、给出路,对已转化人员在就业、入学、评职称、评定工资级别、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一视同仁,不能歧视,这样有利于他们尽快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同时,也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反对无原则的迁就、无限度的放纵,以免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要从不同角度来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与“法轮功”练习人员的亲属共同探讨帮教措施,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之中,激发他们为社会积极作贡献的热情。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只有把提高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思想政治工作才具有说服力、吸引力、感召力,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因此,我们对“法轮功”练习人员要积极主动关心帮助,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力帮助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如某中学“法轮功”练习人员黄××,从学习班出班后,要及时牵头召开专门协调会,协调学校安排其从事正常教学工作,并帮助解决其年度考评定级和正常工资晋档问题,从而大大激励了其工作热情和干劲,现思想稳定,表现良好。 [Page]
 (四)抓网络建设,构建立体的、齐抓共管的社会帮教体系。社会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这必然要求我们要建立长效机制,把帮教工作由专门机构向社会延伸,由专项斗争向经常性工作延伸,由上层重视向基层落实延伸,进一步健全网络,落实责任,形成立体的、齐抓共管的社会帮教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接茬帮教责任制。对新转化人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建立以巩固提高和防止反复为主要内容的接茬帮教责任制。建立由所属单位领导、派出所民警、帮教干部及家庭成员组成的帮教小组,所属单位的领导要承担接茬帮教工作第一责任,帮教干部要与转化人员“交朋友、结对子”,包教育、包巩固,其家庭成员也应承担明确的接茬帮教责任,特别是亲属中的党团员、公职人员都有责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派出所民警则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其动态表现,防止他们同外界邪教组织及顽固分子的勾结串联,遏制其出现反弹。二是要深入排查摸底,畅通信息渠道。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深入的排查摸底,对每个“法轮功”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的放矢开展监控、帮教;同时,要指定专职联络员,对“法轮功”人员的动态情况和收集到的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三是要从阶段性处理转到紧紧依靠反邪教“六有六无”活动上来。把解决“法轮功”问题由专门机构向社会延伸,实现全方位综合治理。紧紧依靠创建“平安福建(泉州)”和反邪教“六有六无”县(市、区)活动的落实和深化,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融于正常工作和各种载体活动之中。注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不断改进帮教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巩固帮教转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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