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后出现反复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已经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因为各种原因容易出现部分或者全部否定转化内容的行为,甚至走向违法或者犯罪的道路。就像吸毒的人一样,吸毒者明知毒品之害却不能彻底戒断毒瘾,他们通过各种戒毒方式能认清毒品的危害并很快能戒去身体的毒瘾,但是回归社会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心瘾”复发又重新走向复吸的道路,“法轮功”练习者也有类似的情况。他们在教育转化场所能够认识邪教的各种危害,并能做到坚决地与之决裂,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正常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但是,他们有的人回归社会以后,因为各种主观、客观原因导致“心瘾”复发而否定转化的内容和形式,重新修炼“法轮功”,甚至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煽动下做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后果是非常严重和不堪设想的。
一、已转化“法论功”人员出现反复的原因分析
“法轮功”人员转化后出现反复,主要有以下原因:
1、部分“法轮功”人员练习“法轮功”时间长、中毒深,精神被深度控制。“法轮功”部分人员转化后,作为其精神支柱的“法轮功”已倒塌,他们的思想出现了断层,精神领域出现空白。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后续帮教工作跟不上,特别是在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后,极易心瘾复发,出现反复。
2、受李洪志新“经文”的影响出现反复。李洪志不断发表所谓“经文”,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发“正念”以铲除“邪恶”。有的已转化人员经不住“经文”的煽动和恐吓产生了动摇,特别是他们宣扬的一些“报应”事例,使得一些已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因惧怕所谓的“形神全灭”、“遭报应”而出现反复。在反复的人员中,受此影响而反复的占多数。
3、被“法轮功”地下组织拉拢出现反复。“法轮功”地下组织的活动是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调查中了解到,各地一些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受外地或当地“法轮功”分子串联、煽动所致。一些“法轮功”顽固分子,四处串联,传播“经文”,对已转化人员进行反转化工作。有的已转化人员抵挡不住“法轮功”地下组织的进攻,重新练功甚至参加违法活动。
4、由于停止练习“法轮功”后身体不适又回复练功。一些以祛病健身为目的的“法轮功”练习者,练功后由于注意力转移或心理因素,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误认为是“法轮功”的功效,这些人经做工作转化,停止练功后,感到身体不适,病情加重,又重新开始练功。他们认为修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祛病健身,没有对社会造成破坏,应允许练功。这些人反复后,把“法轮功”视为再生父母。一些人停止练功后,身体的某些部位出现不适反应,其认为是“灾祸降临”,是背叛“法轮功”的“惩罚”,故又重新开始练功。
5、一些思想偏激、对社会不满的“法轮功”人员,以假转化蒙混过关。这些人由于个人事业上受挫折、生活不如意等原因导致练习“法轮功”,希望能够在练功中寻找精神寄托,通过“护法”等行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他们认为,自己家庭贫困是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因而对社会产生强烈不满,认为只有在“法轮功”世界才能找到“公平”。
6、教育转化工作不深入、不彻底也是出现反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使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得以转化。同时也存在着教育转化工作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尤其存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因经费紧张,办班少、时间短,效果不明显。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重监控、轻转化的问题,只满足于“法轮功”人员不外出闹事,缺少积极主动的攻坚精神,教育转化工作停留于一般层面上面。有的帮教方法单一,只局限于同帮教对象进行谈话,帮教工作缺乏针对性,起不到从思想上教育转化的作用。还有的片面追求转化率,对转化标准把握不严,只要练习者口头或书面作出保证即视为转化,结果使这些人没有真正从思想上摆脱“法轮功”的束缚,对“法轮功”还心存幻想,一有风吹草动,就出现反复。
二、防止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及做好反复人员转化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和长期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急躁情绪和畏难情绪,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的领导,给与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保证,协调各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Page]
2、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教育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找准“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症结所在。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出现反复,除极少数是隐藏较深的别有用心的人员外,大多数是中毒较深的痴迷者,这些人虽然是受外部因素影响出现反复的,但从根本上讲是没有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桎梏。有的对李洪志还存有幻想,寻求精神寄托;有的认为练功“受益”;有的是个人心理比较脆弱,社会适应能力差;有的是因家庭、个人生活不如意。要使这些人在思想上真正转化,根本办法是找出“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症结所在,从而有针对性地攻破其思想防线,从思想意识上解决问题。
3、做到“两个遏制”,突出两个打击重点。通过公安、安全等部门,协同社会力量,有效地遏制“法轮功”地下活动猖獗的势头和遏制“法轮功”宣传品制作散发居高不下的势头,同时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与我对抗的特点,通过刑侦手段,深挖“法轮功”地下组织,重点打击那些具备高智商、高学历的“法轮功”职业分子和在我们队伍内隐蔽很深的“法轮功”分子。
4、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牵涉社会各方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教育转化工作中,要坚持建设专门队伍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在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起社区、街道、单位、家庭等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将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范控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未转化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巩固、深化和扩大教育转化工作的成果。
一、已转化“法论功”人员出现反复的原因分析
“法轮功”人员转化后出现反复,主要有以下原因:
1、部分“法轮功”人员练习“法轮功”时间长、中毒深,精神被深度控制。“法轮功”部分人员转化后,作为其精神支柱的“法轮功”已倒塌,他们的思想出现了断层,精神领域出现空白。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后续帮教工作跟不上,特别是在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后,极易心瘾复发,出现反复。
2、受李洪志新“经文”的影响出现反复。李洪志不断发表所谓“经文”,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发“正念”以铲除“邪恶”。有的已转化人员经不住“经文”的煽动和恐吓产生了动摇,特别是他们宣扬的一些“报应”事例,使得一些已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因惧怕所谓的“形神全灭”、“遭报应”而出现反复。在反复的人员中,受此影响而反复的占多数。
3、被“法轮功”地下组织拉拢出现反复。“法轮功”地下组织的活动是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调查中了解到,各地一些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受外地或当地“法轮功”分子串联、煽动所致。一些“法轮功”顽固分子,四处串联,传播“经文”,对已转化人员进行反转化工作。有的已转化人员抵挡不住“法轮功”地下组织的进攻,重新练功甚至参加违法活动。
4、由于停止练习“法轮功”后身体不适又回复练功。一些以祛病健身为目的的“法轮功”练习者,练功后由于注意力转移或心理因素,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误认为是“法轮功”的功效,这些人经做工作转化,停止练功后,感到身体不适,病情加重,又重新开始练功。他们认为修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祛病健身,没有对社会造成破坏,应允许练功。这些人反复后,把“法轮功”视为再生父母。一些人停止练功后,身体的某些部位出现不适反应,其认为是“灾祸降临”,是背叛“法轮功”的“惩罚”,故又重新开始练功。
5、一些思想偏激、对社会不满的“法轮功”人员,以假转化蒙混过关。这些人由于个人事业上受挫折、生活不如意等原因导致练习“法轮功”,希望能够在练功中寻找精神寄托,通过“护法”等行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他们认为,自己家庭贫困是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因而对社会产生强烈不满,认为只有在“法轮功”世界才能找到“公平”。
6、教育转化工作不深入、不彻底也是出现反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使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得以转化。同时也存在着教育转化工作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尤其存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因经费紧张,办班少、时间短,效果不明显。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重监控、轻转化的问题,只满足于“法轮功”人员不外出闹事,缺少积极主动的攻坚精神,教育转化工作停留于一般层面上面。有的帮教方法单一,只局限于同帮教对象进行谈话,帮教工作缺乏针对性,起不到从思想上教育转化的作用。还有的片面追求转化率,对转化标准把握不严,只要练习者口头或书面作出保证即视为转化,结果使这些人没有真正从思想上摆脱“法轮功”的束缚,对“法轮功”还心存幻想,一有风吹草动,就出现反复。
二、防止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及做好反复人员转化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和长期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急躁情绪和畏难情绪,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的领导,给与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保证,协调各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Page]
2、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教育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找准“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症结所在。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出现反复,除极少数是隐藏较深的别有用心的人员外,大多数是中毒较深的痴迷者,这些人虽然是受外部因素影响出现反复的,但从根本上讲是没有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桎梏。有的对李洪志还存有幻想,寻求精神寄托;有的认为练功“受益”;有的是个人心理比较脆弱,社会适应能力差;有的是因家庭、个人生活不如意。要使这些人在思想上真正转化,根本办法是找出“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症结所在,从而有针对性地攻破其思想防线,从思想意识上解决问题。
3、做到“两个遏制”,突出两个打击重点。通过公安、安全等部门,协同社会力量,有效地遏制“法轮功”地下活动猖獗的势头和遏制“法轮功”宣传品制作散发居高不下的势头,同时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与我对抗的特点,通过刑侦手段,深挖“法轮功”地下组织,重点打击那些具备高智商、高学历的“法轮功”职业分子和在我们队伍内隐蔽很深的“法轮功”分子。
4、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牵涉社会各方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教育转化工作中,要坚持建设专门队伍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在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起社区、街道、单位、家庭等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将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范控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未转化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巩固、深化和扩大教育转化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