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轮功”斗争的新特点及教育转化工作的思考
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至今已有十一年时间,实践证明,教育转化工作是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关键和治本之策。随着斗争的不断深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长期对抗,不断地调整策略、变换方式进行捣乱破坏,“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中的现实危害最严重的一个反动政治组织,以往的教育转化工作方法受到了新的挑战,对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提出了新的、严峻的课题。
一、当前“法轮功”问题新特点
李洪志在境外操纵“法轮功”邪教组织,其矛头直接指向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受李洪志不断发出的“经文”及《九评共产党》的影响,国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也不断升级,捣乱破坏活动不断,反转化、反宣传也不断花样翻新,目前“法轮功”问题出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之初,“法轮功”人员认为是政府误解了“法轮功”,绝大多数人只是在心理上不平衡,仅仅是一种不满情绪,不具有反党反政府的思想基础。他们所谓“弘法”、“讲真相”无非是他们受李洪志的蛊惑和煽动,企图让国家认可,给他们一个修炼的环境。而如今,“法轮功”人员则表现对党和政府的极端仇视,企图推翻共产党执政地位,颠覆国家政权,以改朝换代为图式取代当今国家和社会,给“法轮功”以平反。顽固的“法轮功”劳教人员辛某某叫嚣:“共产党迫害‘法轮功’,不让我们修炼,所以我就是要推翻共产党。”
(二)反动宣传灌输仇恨。“法轮功”组织反动宣传不断升级,向痴迷者灌输仇恨。时至今日,“法轮功”已成为一个地地道道敌对政治组织。我们接听到境内外“法轮功”人员拔打的电话和收到的信件,内容由过去多数对劳教机关的诋毁、谩骂,变为对我党的恶毒攻击。特别是“大纪元时报”炮制的“九评”出笼之后更加恶毒,加深了“法轮功”人员对党和国家政权的仇恨,反党反政府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三)活动特务化职业化。面对依法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的展开,“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其活动开始表现为“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变公开集体活动为秘密活动、私下游说、单线联络,或是反动宣传、或是进行反转化。甚至有些“法轮功”人员利用不同的身份,从事着特务化、职业化的活动,更加不利于我们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
(四)对抗方式变为公开。过去的“法轮功”人员与政府干部的辩解只是为了讲“真相”,大谈“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等等,也有人以绝食的方式对抗转化,或是缄口不语,不做激烈的辩解。而如今虽然“法轮功”人数减少,但其顽固程度有增无减。在教人员改变了原有的对抗方式,动辄自杀、自伤、自残,并公开喊出要“推翻共产党”。还有一些习练“法轮功”的劳教人员家属在会见时公开说出:“法轮大法好”、修炼“法轮功”无罪,并扬言到所里来是要做反转化工作。
二、教育转化工作难点问题及相应对策的思考
回顾几年来的教育转化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李洪志炮制的新“经文”及“大纪元时报”等“九评”的影响,导致了“法轮功”劳教人员邪教思想和对抗转化方式的改变,已往的工作经验和方法难以完成适应这种新情况,给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教育转化工作对策亟待加强。下面就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做以下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沉淀人员久攻不下。出现此现象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受李洪志“经文”和反动宣传的影响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下发“经文”和反动宣传进行鼓动,一方面坚定了他们“修炼”,另一方面坚定了他们同党和政府的对抗;二是“二进宫”人员中比例大,顽固性强。三是企望平反等待圆满。他们习练“法轮功”的时间均在七、八年以上,“决不能错过‘千百年等一回’的大好机会”、“圆满之日在即(2012年)”是他们一种急切企望,不惜用生命与政府赌一次。有人说“到时候没有‘圆满’之说,就会自动放弃,现在不行。”
久攻不下的顽固人员不但不转化,而且诋毁别人转化,公开或者暗地里做他人的反转化工作,煽动反复,这些人是造成场所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所以我们就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并使他们尽快转化。 [Page]
第一,必须实施包夹监控,防止意外恶性事故。由于他们长期受李洪志及“法轮功”思想的控制,缺乏了正常人的思维和理智,加上多次被劳教、判刑的压抑,如果受到某种信息或刺激,就可能发生自杀、自伤或伤人、杀人事件,由于对他们心理变化掌握上难度大,所以必须落实包夹监控等多项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二,“以我为主”讲求实效,加大教育转化职能。沉淀人员由于他们长期与政府对抗,积累了一定的反转化方法和经验,我们必须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和必胜的信念。就当前教育转化工作艰巨性而言,充分发挥干警的主导作用尤为重要。“九评”是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公开反党、反政府的大暴露,他的信徒已完全从“修炼”走上了与党和国家为敌的邪路,成为国家的公敌,而我们却急需针对此类问题的教育资料。因此,一是应尽快出台针对“九评”的有力驳击武器。二是以干警为帮教主体,按照“以我为主”和讲求实效的原则,完善攻坚队伍,以专业化来对付“法轮功”顽固分子的职业化。帮助他们认清李洪志及投靠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野心。使他们认识到他们的行为已不是单纯的“修炼”,已经是参与政治破坏国家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破灭他们多年的“圆满”幻想。未转化人员自信“坚修大法心不动”,自可“功成圆满佛道神”。他们认为“师父传法分前十年后十年,圆满在即”。继“九评”的出现之后,他们更加相信、企盼以政权的变易,会给“法轮功”平反。对此,我们应当从李洪志的“十年八年不等你”,到其多次蛊惑、愚弄他们的卑劣伎俩说起,谈“圆满”的形式只不过就是以死亡的代价来取代的可怕结局;用“法轮功”习练者自杀、杀人的案例,阐明圆满之中就是死亡之途。让他们明白所谓的“圆满”给他们的是一纸空头“支票”,整个“修炼”过程是一个可悲的骗局。
第四,建立必要的打击处理机制。当前“法轮功”顽固人员公开谩骂党和政府,对抗转化日益强烈,其气焰嚣张之极,张口闭口“共产党是邪教,很快就要垮台……”,需要我们劳教机关对此确定良策,建立打击处理的有效机制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对公开对抗、影响教育转化工作和改造秩序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心理疾病危险性大。“法轮功”习练者大多数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由于他们长时间受李洪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控制,目前,大多数人出现严重的自闭、狂燥、抑郁型精神疾病。由于“成佛圆满”几乎占据了他们整个身心,多年来又付出的太多太多,而面对现实他们则辩不清哪是现实,哪是梦幻。由于对这些人的司法鉴定困难,难以依法予以保外和清理,收容在场所内又有极大的危险,这些人的危险性比沉淀人员还大。
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已不单单是思想转化,而是心理疾病的医治问题。
第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体贴。在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当中,尽量创造和谐、宽松的氛围,体现“寓执法于情中,执关爱于法中”,使他们消除孤寂、忧郁和孤助无援的心理感应,在心理上建立一种正确的、相互关爱的人际关系,淡化其梦幻的感觉。
第二,让他们积极地参加集体文体娱乐活动。在愉快的气氛中,促进其与大家形成良性互动,并在活动中进行反复刺激,产生形成新的兴趣,长此以往,能使他们渐渐地融入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中,形成健康的心理模式。
第三,平时要多鼓励,少批评少刺激。在与他们谈话教育时,管教干部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帮助他们运用心理学的原理逐步地调整自己,正确看待自己,鼓励其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帮助他们克服和纠正“修炼”“法轮功”之后的道德标准、行为准则、思想意识有悖于常人社会,不能融合于常人社会的一面;适度批评其自高自大的“超常人”观念,找回“做好人”应从先做人做起的正常理念;培养亲情观念,增强他们的家庭、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感受到很多人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Page]
(三)教育方法急需创新。当前的教育转化工作出现了两个减弱。一是“以法破法”收效减弱。过去我们对顽固的“法轮功”人员采取了“软着陆”、“形象感染”、“以法破法”等方法,有效地转化了绝大多数人员。“以法破法”是我们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最基本、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而如今顽固的“法轮功”人员则叫嚣干警不是修炼人、帮教人员转化了无权再谈“大法”,这里不是修炼的地方也就不谈“修炼”的问题;有人讲“师父”过去的“讲法”不是指导现今的修炼行为,也有人认为按“师父”所讲的就得转化,排斥帮教人员。同时,“以法破法”给部分沉淀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熔炉效应”减弱。过去在教人员转化率一直在90%以上。普遍对“法轮功”邪教认识深刻到位,决裂态度坚决,帮教他人积极,整体转化氛围好,转化与未转化人员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由于转化骨干陆续解教,剩下的是未转化或沉淀的顽固分子,一些人员即使转化,认识也难到位,帮教能力降低,难以形成很好的转化氛围。
顽固分子虽然他们对干警的良好行为、言谈举止、工作态度予以认同,但其“法轮功”邪教思想依然顽固,不难看出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方法也有待于增添新内容,做到老法新用,常用常新。
第一,必须树立坚定信念。由于境内外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斗争的长期性,管教干警必须树立坚定的信念。干警是教育转化工作的核心力量和根本保证,在任何时候干警的主导作用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克服成绩面前盲目乐观、工作不深不细的倾向;克服对顽固分子教育转化久攻不下,急躁畏难倾向;要注重干警队伍与帮教队伍的有机结合,树立“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做百分之百的努力”的决心。
第二,活用教育转化方法。对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我们从攻坚的形式上可改变常规,一是根据不同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谈话形式,保证一定的教育时间;二是为防止灌输式教育使沉淀人员产生心理抵触,可采用讨论的方式,让攻坚对象发表自己的看法,干警根据其症结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三是对被帮教人员的主要观点做好记录,找好靶子,并不断研究新的对策,特别是当出现转化迹象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四是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可邀请专家学者、单位领导,尤其是家属来所协助攻坚,用专家的智慧、领导的关爱、亲情的力量加速他们转化。
(四)转化困难巩固更难。由于长期习练“法轮功”,尤其是沉淀人员形成了一定的思维模式、意识形态和对抗心理,注定了转化难、巩固难。顽固“法轮功”人员即使转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情感还相当强烈,遇事总是以“法理”来判断是与非,用“大法”去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这一层面上看出,他们的转化根基十分脆弱。因此,对他们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转化,或过分地追求转化率,而应该在巩固提高转化成果上狠下功夫。
第一,本质上的再认识。初步转化的劳教人员,只是浅意识地认识到自己违“法”了,而对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本质知之甚少,极易造成思想反复。因此,要不间断地以正面教育上大课、搞座谈讨论、专题解答等多种形式,结合自身实际认清“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为什么被取缔?“九评”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深刻认识“法轮功”邪教本质。
第二,真相上的再明了。有些人转化后,对诸如“1.23”自焚、“4.25”围攻中南海、傅怡彬轼父杀妻等事件心存疑虑,这也就反映出他们转化的基点有偏差。所以,要组织他们反复观看此类事件的录像资料,阅读有关书籍,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让他们真正地了解真相,揭露李洪志欺世害人的丑恶面目。使他们明白不转化将会步关淑云、傅怡彬等人的后尘,更加坚定他们走好转化之路。
第三,人格上的再转变。要教育他们转化之后更应该做好人,做好人首先要从做人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同时对他们施以心理干预,帮助他们矫治扭曲的人格;清除“以法破法”的负面影响,跳出“在法中认识法”的怪圈式的思维逻辑;训练和恢复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提高判断是非能力。 [Page]
第四,帮教上的再锻炼。转化后的劳教人员一般都有帮助他人的积极热情,对此要积极地鼓励,适当的奖励;对能力差的人要多做思想工作,多给予指导,让他们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断地锻炼自己,提高思想认识,并且巩固自己。
第五,头脑上的再补充。“法轮功”人员转化后原本塞满“大法”的大脑出现精神危机和思想真空,这时就需要给其充填新的知识。要培养正常人的感知能力和荣辱标准,诸如法规政策、心理健康、为人之道、科学知识及一技之长,以适应正常人的现代生活方式。
一、当前“法轮功”问题新特点
李洪志在境外操纵“法轮功”邪教组织,其矛头直接指向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受李洪志不断发出的“经文”及《九评共产党》的影响,国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也不断升级,捣乱破坏活动不断,反转化、反宣传也不断花样翻新,目前“法轮功”问题出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之初,“法轮功”人员认为是政府误解了“法轮功”,绝大多数人只是在心理上不平衡,仅仅是一种不满情绪,不具有反党反政府的思想基础。他们所谓“弘法”、“讲真相”无非是他们受李洪志的蛊惑和煽动,企图让国家认可,给他们一个修炼的环境。而如今,“法轮功”人员则表现对党和政府的极端仇视,企图推翻共产党执政地位,颠覆国家政权,以改朝换代为图式取代当今国家和社会,给“法轮功”以平反。顽固的“法轮功”劳教人员辛某某叫嚣:“共产党迫害‘法轮功’,不让我们修炼,所以我就是要推翻共产党。”
(二)反动宣传灌输仇恨。“法轮功”组织反动宣传不断升级,向痴迷者灌输仇恨。时至今日,“法轮功”已成为一个地地道道敌对政治组织。我们接听到境内外“法轮功”人员拔打的电话和收到的信件,内容由过去多数对劳教机关的诋毁、谩骂,变为对我党的恶毒攻击。特别是“大纪元时报”炮制的“九评”出笼之后更加恶毒,加深了“法轮功”人员对党和国家政权的仇恨,反党反政府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三)活动特务化职业化。面对依法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的展开,“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其活动开始表现为“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变公开集体活动为秘密活动、私下游说、单线联络,或是反动宣传、或是进行反转化。甚至有些“法轮功”人员利用不同的身份,从事着特务化、职业化的活动,更加不利于我们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
(四)对抗方式变为公开。过去的“法轮功”人员与政府干部的辩解只是为了讲“真相”,大谈“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等等,也有人以绝食的方式对抗转化,或是缄口不语,不做激烈的辩解。而如今虽然“法轮功”人数减少,但其顽固程度有增无减。在教人员改变了原有的对抗方式,动辄自杀、自伤、自残,并公开喊出要“推翻共产党”。还有一些习练“法轮功”的劳教人员家属在会见时公开说出:“法轮大法好”、修炼“法轮功”无罪,并扬言到所里来是要做反转化工作。
二、教育转化工作难点问题及相应对策的思考
回顾几年来的教育转化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李洪志炮制的新“经文”及“大纪元时报”等“九评”的影响,导致了“法轮功”劳教人员邪教思想和对抗转化方式的改变,已往的工作经验和方法难以完成适应这种新情况,给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教育转化工作对策亟待加强。下面就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做以下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沉淀人员久攻不下。出现此现象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受李洪志“经文”和反动宣传的影响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下发“经文”和反动宣传进行鼓动,一方面坚定了他们“修炼”,另一方面坚定了他们同党和政府的对抗;二是“二进宫”人员中比例大,顽固性强。三是企望平反等待圆满。他们习练“法轮功”的时间均在七、八年以上,“决不能错过‘千百年等一回’的大好机会”、“圆满之日在即(2012年)”是他们一种急切企望,不惜用生命与政府赌一次。有人说“到时候没有‘圆满’之说,就会自动放弃,现在不行。”
久攻不下的顽固人员不但不转化,而且诋毁别人转化,公开或者暗地里做他人的反转化工作,煽动反复,这些人是造成场所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所以我们就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并使他们尽快转化。 [Page]
第一,必须实施包夹监控,防止意外恶性事故。由于他们长期受李洪志及“法轮功”思想的控制,缺乏了正常人的思维和理智,加上多次被劳教、判刑的压抑,如果受到某种信息或刺激,就可能发生自杀、自伤或伤人、杀人事件,由于对他们心理变化掌握上难度大,所以必须落实包夹监控等多项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二,“以我为主”讲求实效,加大教育转化职能。沉淀人员由于他们长期与政府对抗,积累了一定的反转化方法和经验,我们必须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和必胜的信念。就当前教育转化工作艰巨性而言,充分发挥干警的主导作用尤为重要。“九评”是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公开反党、反政府的大暴露,他的信徒已完全从“修炼”走上了与党和国家为敌的邪路,成为国家的公敌,而我们却急需针对此类问题的教育资料。因此,一是应尽快出台针对“九评”的有力驳击武器。二是以干警为帮教主体,按照“以我为主”和讲求实效的原则,完善攻坚队伍,以专业化来对付“法轮功”顽固分子的职业化。帮助他们认清李洪志及投靠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野心。使他们认识到他们的行为已不是单纯的“修炼”,已经是参与政治破坏国家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破灭他们多年的“圆满”幻想。未转化人员自信“坚修大法心不动”,自可“功成圆满佛道神”。他们认为“师父传法分前十年后十年,圆满在即”。继“九评”的出现之后,他们更加相信、企盼以政权的变易,会给“法轮功”平反。对此,我们应当从李洪志的“十年八年不等你”,到其多次蛊惑、愚弄他们的卑劣伎俩说起,谈“圆满”的形式只不过就是以死亡的代价来取代的可怕结局;用“法轮功”习练者自杀、杀人的案例,阐明圆满之中就是死亡之途。让他们明白所谓的“圆满”给他们的是一纸空头“支票”,整个“修炼”过程是一个可悲的骗局。
第四,建立必要的打击处理机制。当前“法轮功”顽固人员公开谩骂党和政府,对抗转化日益强烈,其气焰嚣张之极,张口闭口“共产党是邪教,很快就要垮台……”,需要我们劳教机关对此确定良策,建立打击处理的有效机制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对公开对抗、影响教育转化工作和改造秩序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心理疾病危险性大。“法轮功”习练者大多数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由于他们长时间受李洪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控制,目前,大多数人出现严重的自闭、狂燥、抑郁型精神疾病。由于“成佛圆满”几乎占据了他们整个身心,多年来又付出的太多太多,而面对现实他们则辩不清哪是现实,哪是梦幻。由于对这些人的司法鉴定困难,难以依法予以保外和清理,收容在场所内又有极大的危险,这些人的危险性比沉淀人员还大。
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已不单单是思想转化,而是心理疾病的医治问题。
第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体贴。在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当中,尽量创造和谐、宽松的氛围,体现“寓执法于情中,执关爱于法中”,使他们消除孤寂、忧郁和孤助无援的心理感应,在心理上建立一种正确的、相互关爱的人际关系,淡化其梦幻的感觉。
第二,让他们积极地参加集体文体娱乐活动。在愉快的气氛中,促进其与大家形成良性互动,并在活动中进行反复刺激,产生形成新的兴趣,长此以往,能使他们渐渐地融入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中,形成健康的心理模式。
第三,平时要多鼓励,少批评少刺激。在与他们谈话教育时,管教干部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帮助他们运用心理学的原理逐步地调整自己,正确看待自己,鼓励其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帮助他们克服和纠正“修炼”“法轮功”之后的道德标准、行为准则、思想意识有悖于常人社会,不能融合于常人社会的一面;适度批评其自高自大的“超常人”观念,找回“做好人”应从先做人做起的正常理念;培养亲情观念,增强他们的家庭、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感受到很多人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Page]
(三)教育方法急需创新。当前的教育转化工作出现了两个减弱。一是“以法破法”收效减弱。过去我们对顽固的“法轮功”人员采取了“软着陆”、“形象感染”、“以法破法”等方法,有效地转化了绝大多数人员。“以法破法”是我们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最基本、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而如今顽固的“法轮功”人员则叫嚣干警不是修炼人、帮教人员转化了无权再谈“大法”,这里不是修炼的地方也就不谈“修炼”的问题;有人讲“师父”过去的“讲法”不是指导现今的修炼行为,也有人认为按“师父”所讲的就得转化,排斥帮教人员。同时,“以法破法”给部分沉淀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熔炉效应”减弱。过去在教人员转化率一直在90%以上。普遍对“法轮功”邪教认识深刻到位,决裂态度坚决,帮教他人积极,整体转化氛围好,转化与未转化人员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由于转化骨干陆续解教,剩下的是未转化或沉淀的顽固分子,一些人员即使转化,认识也难到位,帮教能力降低,难以形成很好的转化氛围。
顽固分子虽然他们对干警的良好行为、言谈举止、工作态度予以认同,但其“法轮功”邪教思想依然顽固,不难看出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方法也有待于增添新内容,做到老法新用,常用常新。
第一,必须树立坚定信念。由于境内外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斗争的长期性,管教干警必须树立坚定的信念。干警是教育转化工作的核心力量和根本保证,在任何时候干警的主导作用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克服成绩面前盲目乐观、工作不深不细的倾向;克服对顽固分子教育转化久攻不下,急躁畏难倾向;要注重干警队伍与帮教队伍的有机结合,树立“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做百分之百的努力”的决心。
第二,活用教育转化方法。对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我们从攻坚的形式上可改变常规,一是根据不同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谈话形式,保证一定的教育时间;二是为防止灌输式教育使沉淀人员产生心理抵触,可采用讨论的方式,让攻坚对象发表自己的看法,干警根据其症结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三是对被帮教人员的主要观点做好记录,找好靶子,并不断研究新的对策,特别是当出现转化迹象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四是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可邀请专家学者、单位领导,尤其是家属来所协助攻坚,用专家的智慧、领导的关爱、亲情的力量加速他们转化。
(四)转化困难巩固更难。由于长期习练“法轮功”,尤其是沉淀人员形成了一定的思维模式、意识形态和对抗心理,注定了转化难、巩固难。顽固“法轮功”人员即使转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情感还相当强烈,遇事总是以“法理”来判断是与非,用“大法”去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这一层面上看出,他们的转化根基十分脆弱。因此,对他们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转化,或过分地追求转化率,而应该在巩固提高转化成果上狠下功夫。
第一,本质上的再认识。初步转化的劳教人员,只是浅意识地认识到自己违“法”了,而对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本质知之甚少,极易造成思想反复。因此,要不间断地以正面教育上大课、搞座谈讨论、专题解答等多种形式,结合自身实际认清“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为什么被取缔?“九评”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深刻认识“法轮功”邪教本质。
第二,真相上的再明了。有些人转化后,对诸如“1.23”自焚、“4.25”围攻中南海、傅怡彬轼父杀妻等事件心存疑虑,这也就反映出他们转化的基点有偏差。所以,要组织他们反复观看此类事件的录像资料,阅读有关书籍,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让他们真正地了解真相,揭露李洪志欺世害人的丑恶面目。使他们明白不转化将会步关淑云、傅怡彬等人的后尘,更加坚定他们走好转化之路。
第三,人格上的再转变。要教育他们转化之后更应该做好人,做好人首先要从做人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同时对他们施以心理干预,帮助他们矫治扭曲的人格;清除“以法破法”的负面影响,跳出“在法中认识法”的怪圈式的思维逻辑;训练和恢复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提高判断是非能力。 [Page]
第四,帮教上的再锻炼。转化后的劳教人员一般都有帮助他人的积极热情,对此要积极地鼓励,适当的奖励;对能力差的人要多做思想工作,多给予指导,让他们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断地锻炼自己,提高思想认识,并且巩固自己。
第五,头脑上的再补充。“法轮功”人员转化后原本塞满“大法”的大脑出现精神危机和思想真空,这时就需要给其充填新的知识。要培养正常人的感知能力和荣辱标准,诸如法规政策、心理健康、为人之道、科学知识及一技之长,以适应正常人的现代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