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轮功”顽固痴迷者的犯罪成因及教转对策
“法轮功”顽固痴迷者大多是集偏执、狡诈、反动为一体的以邪教滋事为主的违法犯罪群体。他们在李洪志的蛊惑下,思想变异,行动诡秘,心灵扭曲、反社会倾向越显严重,反政府行为越显明目张胆,是极度自私、心理病态的一群。如何将他们教育转化为社会正常人群,这就得对他们的犯罪成因进行条分缕析,给以针对性的方法疏导,才能帮助他们彻底摆脱心理的羁绊,回归正常生活。
一、犯罪成因分析
长期沉迷于“法轮功”修炼中的顽强痴迷者,理性思维和自我判断能力几乎丧失,他们的行为方式完全从以前的“内修”式转换为当今的“对抗”式。这种由思想变异带来的行为转折,使“法轮功”顽强痴迷者产生极大的厌世心理和愤世嫉俗情绪,甚至把反对政府、报怨社会作为“修炼”的攻击目标,引出不可预测的社会危害后果。
(一)群体结构复杂多样。现阶段“法轮功”顽强痴迷者的结构特征显现复杂多样,它裹胁的主要人群有:
1、女性。在“法轮功”顽固痴迷者中女性多于男性。这是由于在女性的潜质中,感性思维大于理性,依赖、自利、脆弱成了一种秉性,加上她们大多文化素质低,目光短浅,迷信意识浓郁,不能正确的认识人生的变故和自然界的变化,一旦陷入李洪志精心设计的精神骗局中就不能自拔。有的虽说文化高,但因遭遇某种挫折,大量的负面经验累积,心理失衡,人格缺失,原有的科学观被颠覆,对社会产生偏执而狭隘的认知和不信任,为寻求精神慰藉或心理归属,他们把“法轮功”作为改变自己命运的筹码,追求幸福的捷径,故而变得丧失理智和不屑一顾。
2、年老体弱患病者。如今对“法轮功”依赖甚多的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年老体弱患病者。这是因为他们大多数存有一种错误的健康观念,就是过分的强调身体肌能的健康和想延年益寿的愿望,忽视心理的健康和社会的适应问题。错把李洪志当成心灵的依靠,笃信“法轮功”有治病的效能,有延年益寿的秘诀,能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需求和愿望。当这种精神寄托得以满足时,就义无反顾的咬住“法轮功”不放,甚至作为自己的生死追求。
3、迷信意识浓郁者。在我国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残存的封建神秘文化,从小受其影响的“法轮功”顽强痴迷者,相信有神在安排着人的命运,加上受李洪志“人体向神体转移”的骗术渲染,对“法轮功”能脱胎换骨、永生不死的歪理邪说更是深信不疑,全盘接受,还自认为找到了终极信仰。在生活中竟把李洪志当作“神”毕恭毕敬的供奉,那怕是遇到一点小事,他们都会用“法轮功”思维去处理,都会引起强烈的内心反响,甚至把幻视幻觉当成事实,形成对李洪志的绝对依赖,沦为其攻击政府的“工具”。
4、社会失败者或社会不适者。在市场经济的当下,社会繁杂多变,使得不少人不适应社会的情理法,出现不能与社会群体和他人相处的现象。如有的人情感累遭挫折,有的人仕途不济或过于闲适,特别是经历过一次或多次社会交往失败后的人,更是处于精神空虚落寞,情感压抑或烦忧厌世的状态。为发泄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找回所谓的自身价值,或是追求心理的解脱和精神慰藉,他们与打着修炼幌子的“法轮功”骨干相纠结,长期吸食“法轮功”网上“毒品”,变得精神颠狂,心灵扭曲,愤世嫉俗,其价值观进一步畸变,看到的社会都是黑暗的。在李洪志的唆使下,他们把“法轮功”邪教组织作为推翻政党的载体或“圆满”的条件,不计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形成团伙,报复社会,甚至把违法犯罪活动作为自己的信仰资本。
(二)反动谬论唆使鼓噪
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李洪志相继抛出“正法说”和“九评”,着实把“法轮功”顽固痴迷者推向了反党反政府的前沿,违法犯罪的深渊。
1、“正法说”是“法轮功”从事违法活动的驱动力。“正法说”源于李洪志的系列后期“经文”,归纳起来就是“反对迫害、讲清真相、宇宙正法、正念正行、救度众生、法正人间”的六大“法轮功”邪教思维。这“六大”思维,以极度敌视人类生命和社会制度的谬论始终贯穿如一,来加重“常人”与“修炼人”之间的对立,处处显现出反政府的阴谋;以强化“正法修炼”的形式,来催促沉迷于“个体修炼”的痴迷者走向社会,扩大闹事范围和群体。实质上“正法说”是“法轮功”再组织化的行动核心,是操纵“法轮功”痴迷者违法犯罪的驱动力。 [Page]
2、《九评》是“法轮功”公开反党反政府的行动纲领。2004年11月“法轮功”组织抛出《九评》以后,掀起了以“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为主的一系列反党反政府行动,在境外“法轮功”组织设立专门的退党机构与我党对立,并鼓噪境内“法轮功”残渣遥相呼应,彻底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豢养。失去心智的“法轮功”痴迷者更是把自己的一切不顺和怨恨都归罪于党和政府,甚至把政府的教育挽救也说成是受“邪恶迫害”等等。他们以《九评》为基调,肆意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篡改历史,否定改革开放成果,以“反迫害”、“讲真相”的形式,公开与政府对抗,充当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党反政府的帮凶,以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教育转化对策。
对“法轮功”顽固痴迷者的教育转化是一项长期的艰辛的人格矫治和思想改造工程,在认真分析他们产生各种变异认知的基础上,区别“法轮功”顽固痴迷者不完全等同于反党反社会的对抗者,制定因人而异的教育转化对策,是促使他们打破思维定式,摆脱精神控制,实现再社会化的关键。
(一)运用顺向思维法,搭建交流平台,培养信赖机制,起到消除负面情绪的中间桥效应。采用共情交流的方式切入话题,将“法轮功”的修炼基点、邪教理念、名词概念作为问题,进行探讨、诠释、梳理归类;针对“法轮功”群体中出现的异端行为进行分析、区别、找出因果,揭露其思想认知与正常人不同的地方,帮助破除无视社会的自主思维观。采用心理咨询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分析长期自闭修炼所形成的神经质现象,消除思想中:李洪志等同于“神”,修炼等同于“法轮功”,“法轮功”等同于“真善忍”的畸形心理链条,促其缓解对立情绪,建立理性思维,构筑信赖和互动交流的平台。
(二)运用人本教育法,帮助“法轮功”痴迷者最大限度的纠正偏颇认知,矫正思维方式,培育公民身份。“法轮功”痴迷者属典型的畸形人格。在他们的意识里,修炼人与社会人是有区别的,他们自恃“超常人”,自我标榜为有信仰、有道德的“好人”。运用以说理析“法”的方式,剥离其脱离现实社会的异化身份,引导认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存的责任意识,引导认识人与社会的公德关系,使其醒悟配合纠正修炼就等于好人的偏颇认知。针对“法轮功”痴迷者过高的修炼愿望,运用“双轨论”的原理,引导平衡人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生理属性和心理属性,认清“法轮功”偏离社会轨迹,强化异端思维的危害性,劝导在社会环境中寻求心理归因要把握行为的合法性。明确“修炼”并非社会角色,只是人的一种选择,使其矫正偏执的思维方式,重新孕育人本观念和社会角色。
(三)运用对比分析法,剖析“法轮功”的谬论、思维和行为的异端性,实现多点“破功毁教”。将“法轮功”痴迷者的习练初衷与现实行为作对比,找出偏离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将“法轮功”前、后期“经文”的思想观念作对比,找出自相矛盾之处。将“法轮功”取缔前、后的组织形式作对比,找出其组织的质变之处。将“法轮功”与宗教作对比,找出修炼理念的不同之处。将“法轮功”与其他邪教作对比,找出他们的共同之处。将《转法轮》与《九评》作对比,找出“法轮功”的反党反政府之处。将“法轮功”痴迷者的行为表现与国家法律法规作对比,找出他们违法犯罪之处。将“法轮功”歪理邪说与党的惠民政策作对比,找回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比分析是用事实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危害性,理论的欺骗性,精神的控制性,《九评》内容的歪曲性和反动性;用事实揭露“法轮功”痴迷者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深挖犯罪根源,破“壳”转化。
(四)运用心理疏导法,培养反思、宽容和担当的心理。将“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分解为具体的技能缺陷,进行启迪、训练、矫治,培养客观、公正的是非观念和正常的人格行为。针对不良行为,实施戒之以规,导之以行的行为训练,催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针对心理和人格问题,采用不同的矫治技能。如:对敏感、多疑、不信任他人者,采用认知疗法训练;对人际交往困难者,采用交友训练;对个性偏激者,采用自控训练;对仇恨心理重者,采用敌意纠正训练;对精神控制者,采用先消除易受心理暗示的弱点再施行矫正;对有严重心理障碍者,采用先治疗后矫正。通过诸多的模拟强化训练,使“法轮功”痴迷者认识错误,纠正行为,平和心态,矫正人生观。 [Page]
(五)运用知识填充法,拓宽思维空间,培养正确认知,摆脱精神控制。采用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性的填充人性、道德、传统、历史、法律等知识,让“法轮功”痴迷者开阔视野,感悟传统,了知社反会,崇尚科学,尊重人类,自觉摒弃残存的“法轮功”思想,建立起正确的思想认知观。知道不论是传统的“五伦”之理、“善忍”之说,还是宗教传承、社会法则、公共道德等等,都是人与社会息息相关的精神粮食和文化载体,更是“法轮功”歪理邪说不可能替代的。通过复的知识补给,填充知识盲点和精神空白,增强去伪存真的辨别能力,使其思维定势得以改变,是非观念得以培养,为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桎梏,奠定良好的人文知识基础。
综上所述,当教育转化取得初步成效时,不等于“法轮功”痴迷者就彻底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还必须坚持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并重、管理与教育并进的工作理念,增强教育转化的长效性,贯以专业性,继续围绕“破功毁教,知识补给,心理疏导”的工作方略,开展系统的周期性巩固教育,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彻底戒掉“心瘾”,摆脱对“法轮功”的心理依赖,恢复理智思维,矫正偏颇认知,逐步完成其思维模式、知识结构、情感反应、精神世界等观念的自然置换,才能真正回归社会,成为守法的公民。
一、犯罪成因分析
长期沉迷于“法轮功”修炼中的顽强痴迷者,理性思维和自我判断能力几乎丧失,他们的行为方式完全从以前的“内修”式转换为当今的“对抗”式。这种由思想变异带来的行为转折,使“法轮功”顽强痴迷者产生极大的厌世心理和愤世嫉俗情绪,甚至把反对政府、报怨社会作为“修炼”的攻击目标,引出不可预测的社会危害后果。
(一)群体结构复杂多样。现阶段“法轮功”顽强痴迷者的结构特征显现复杂多样,它裹胁的主要人群有:
1、女性。在“法轮功”顽固痴迷者中女性多于男性。这是由于在女性的潜质中,感性思维大于理性,依赖、自利、脆弱成了一种秉性,加上她们大多文化素质低,目光短浅,迷信意识浓郁,不能正确的认识人生的变故和自然界的变化,一旦陷入李洪志精心设计的精神骗局中就不能自拔。有的虽说文化高,但因遭遇某种挫折,大量的负面经验累积,心理失衡,人格缺失,原有的科学观被颠覆,对社会产生偏执而狭隘的认知和不信任,为寻求精神慰藉或心理归属,他们把“法轮功”作为改变自己命运的筹码,追求幸福的捷径,故而变得丧失理智和不屑一顾。
2、年老体弱患病者。如今对“法轮功”依赖甚多的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年老体弱患病者。这是因为他们大多数存有一种错误的健康观念,就是过分的强调身体肌能的健康和想延年益寿的愿望,忽视心理的健康和社会的适应问题。错把李洪志当成心灵的依靠,笃信“法轮功”有治病的效能,有延年益寿的秘诀,能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需求和愿望。当这种精神寄托得以满足时,就义无反顾的咬住“法轮功”不放,甚至作为自己的生死追求。
3、迷信意识浓郁者。在我国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残存的封建神秘文化,从小受其影响的“法轮功”顽强痴迷者,相信有神在安排着人的命运,加上受李洪志“人体向神体转移”的骗术渲染,对“法轮功”能脱胎换骨、永生不死的歪理邪说更是深信不疑,全盘接受,还自认为找到了终极信仰。在生活中竟把李洪志当作“神”毕恭毕敬的供奉,那怕是遇到一点小事,他们都会用“法轮功”思维去处理,都会引起强烈的内心反响,甚至把幻视幻觉当成事实,形成对李洪志的绝对依赖,沦为其攻击政府的“工具”。
4、社会失败者或社会不适者。在市场经济的当下,社会繁杂多变,使得不少人不适应社会的情理法,出现不能与社会群体和他人相处的现象。如有的人情感累遭挫折,有的人仕途不济或过于闲适,特别是经历过一次或多次社会交往失败后的人,更是处于精神空虚落寞,情感压抑或烦忧厌世的状态。为发泄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找回所谓的自身价值,或是追求心理的解脱和精神慰藉,他们与打着修炼幌子的“法轮功”骨干相纠结,长期吸食“法轮功”网上“毒品”,变得精神颠狂,心灵扭曲,愤世嫉俗,其价值观进一步畸变,看到的社会都是黑暗的。在李洪志的唆使下,他们把“法轮功”邪教组织作为推翻政党的载体或“圆满”的条件,不计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形成团伙,报复社会,甚至把违法犯罪活动作为自己的信仰资本。
(二)反动谬论唆使鼓噪
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李洪志相继抛出“正法说”和“九评”,着实把“法轮功”顽固痴迷者推向了反党反政府的前沿,违法犯罪的深渊。
1、“正法说”是“法轮功”从事违法活动的驱动力。“正法说”源于李洪志的系列后期“经文”,归纳起来就是“反对迫害、讲清真相、宇宙正法、正念正行、救度众生、法正人间”的六大“法轮功”邪教思维。这“六大”思维,以极度敌视人类生命和社会制度的谬论始终贯穿如一,来加重“常人”与“修炼人”之间的对立,处处显现出反政府的阴谋;以强化“正法修炼”的形式,来催促沉迷于“个体修炼”的痴迷者走向社会,扩大闹事范围和群体。实质上“正法说”是“法轮功”再组织化的行动核心,是操纵“法轮功”痴迷者违法犯罪的驱动力。 [Page]
2、《九评》是“法轮功”公开反党反政府的行动纲领。2004年11月“法轮功”组织抛出《九评》以后,掀起了以“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为主的一系列反党反政府行动,在境外“法轮功”组织设立专门的退党机构与我党对立,并鼓噪境内“法轮功”残渣遥相呼应,彻底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豢养。失去心智的“法轮功”痴迷者更是把自己的一切不顺和怨恨都归罪于党和政府,甚至把政府的教育挽救也说成是受“邪恶迫害”等等。他们以《九评》为基调,肆意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篡改历史,否定改革开放成果,以“反迫害”、“讲真相”的形式,公开与政府对抗,充当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党反政府的帮凶,以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教育转化对策。
对“法轮功”顽固痴迷者的教育转化是一项长期的艰辛的人格矫治和思想改造工程,在认真分析他们产生各种变异认知的基础上,区别“法轮功”顽固痴迷者不完全等同于反党反社会的对抗者,制定因人而异的教育转化对策,是促使他们打破思维定式,摆脱精神控制,实现再社会化的关键。
(一)运用顺向思维法,搭建交流平台,培养信赖机制,起到消除负面情绪的中间桥效应。采用共情交流的方式切入话题,将“法轮功”的修炼基点、邪教理念、名词概念作为问题,进行探讨、诠释、梳理归类;针对“法轮功”群体中出现的异端行为进行分析、区别、找出因果,揭露其思想认知与正常人不同的地方,帮助破除无视社会的自主思维观。采用心理咨询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分析长期自闭修炼所形成的神经质现象,消除思想中:李洪志等同于“神”,修炼等同于“法轮功”,“法轮功”等同于“真善忍”的畸形心理链条,促其缓解对立情绪,建立理性思维,构筑信赖和互动交流的平台。
(二)运用人本教育法,帮助“法轮功”痴迷者最大限度的纠正偏颇认知,矫正思维方式,培育公民身份。“法轮功”痴迷者属典型的畸形人格。在他们的意识里,修炼人与社会人是有区别的,他们自恃“超常人”,自我标榜为有信仰、有道德的“好人”。运用以说理析“法”的方式,剥离其脱离现实社会的异化身份,引导认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存的责任意识,引导认识人与社会的公德关系,使其醒悟配合纠正修炼就等于好人的偏颇认知。针对“法轮功”痴迷者过高的修炼愿望,运用“双轨论”的原理,引导平衡人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生理属性和心理属性,认清“法轮功”偏离社会轨迹,强化异端思维的危害性,劝导在社会环境中寻求心理归因要把握行为的合法性。明确“修炼”并非社会角色,只是人的一种选择,使其矫正偏执的思维方式,重新孕育人本观念和社会角色。
(三)运用对比分析法,剖析“法轮功”的谬论、思维和行为的异端性,实现多点“破功毁教”。将“法轮功”痴迷者的习练初衷与现实行为作对比,找出偏离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将“法轮功”前、后期“经文”的思想观念作对比,找出自相矛盾之处。将“法轮功”取缔前、后的组织形式作对比,找出其组织的质变之处。将“法轮功”与宗教作对比,找出修炼理念的不同之处。将“法轮功”与其他邪教作对比,找出他们的共同之处。将《转法轮》与《九评》作对比,找出“法轮功”的反党反政府之处。将“法轮功”痴迷者的行为表现与国家法律法规作对比,找出他们违法犯罪之处。将“法轮功”歪理邪说与党的惠民政策作对比,找回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比分析是用事实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危害性,理论的欺骗性,精神的控制性,《九评》内容的歪曲性和反动性;用事实揭露“法轮功”痴迷者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深挖犯罪根源,破“壳”转化。
(四)运用心理疏导法,培养反思、宽容和担当的心理。将“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分解为具体的技能缺陷,进行启迪、训练、矫治,培养客观、公正的是非观念和正常的人格行为。针对不良行为,实施戒之以规,导之以行的行为训练,催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针对心理和人格问题,采用不同的矫治技能。如:对敏感、多疑、不信任他人者,采用认知疗法训练;对人际交往困难者,采用交友训练;对个性偏激者,采用自控训练;对仇恨心理重者,采用敌意纠正训练;对精神控制者,采用先消除易受心理暗示的弱点再施行矫正;对有严重心理障碍者,采用先治疗后矫正。通过诸多的模拟强化训练,使“法轮功”痴迷者认识错误,纠正行为,平和心态,矫正人生观。 [Page]
(五)运用知识填充法,拓宽思维空间,培养正确认知,摆脱精神控制。采用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性的填充人性、道德、传统、历史、法律等知识,让“法轮功”痴迷者开阔视野,感悟传统,了知社反会,崇尚科学,尊重人类,自觉摒弃残存的“法轮功”思想,建立起正确的思想认知观。知道不论是传统的“五伦”之理、“善忍”之说,还是宗教传承、社会法则、公共道德等等,都是人与社会息息相关的精神粮食和文化载体,更是“法轮功”歪理邪说不可能替代的。通过复的知识补给,填充知识盲点和精神空白,增强去伪存真的辨别能力,使其思维定势得以改变,是非观念得以培养,为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桎梏,奠定良好的人文知识基础。
综上所述,当教育转化取得初步成效时,不等于“法轮功”痴迷者就彻底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还必须坚持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并重、管理与教育并进的工作理念,增强教育转化的长效性,贯以专业性,继续围绕“破功毁教,知识补给,心理疏导”的工作方略,开展系统的周期性巩固教育,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彻底戒掉“心瘾”,摆脱对“法轮功”的心理依赖,恢复理智思维,矫正偏颇认知,逐步完成其思维模式、知识结构、情感反应、精神世界等观念的自然置换,才能真正回归社会,成为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