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李洪志的“责任说”

 “责任说”是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洪志用种种借口给弟子们强加了无数的“责任”,并且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用纵横交错的“责任”编织成一条锁链,将弟子们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深入剖析李洪志的“责任说”,揭露李洪志的险恶用心,对于认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帮助痴迷者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李洪志“责任说”的主要观点

  从李洪志的《转法轮》和近几年的“新经文”等著述来看,“责任说”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一是“责任神圣说”。宣扬大法弟子的“责任”具有神性,不同于“常人”。

  弟子的“责任”面对“神佛”——“看上去都是人,有很多都是高层次来的,是神降生成为人,所以才使要救度的、要做的事情责任更加重大,也更加了不起。”(《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2009年7月23日)

  弟子的“责任”不同于“常人”——“大法弟子做事的出发点、肩负的责任、要达到的目地,这和常人根本上都是不一样的。”(《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4月14日)

  弟子的“责任”关乎宇宙——“当然啦,那也就是有更高的果位在等着,宇宙有更大的责任在等着。”(《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2003年5月3日)

  二是“责任命定说”。宣扬大法弟子的“责任”命中注定,是“神”的安排。

  弟子的“责任”由“史前的圣缘”决定——“这是多么伟大的责任,这也是你史前结下的圣缘,这是在成就一个伟大生命的未来圣德,不做好能行吗?”(《曼哈顿讲法》2009年9月12日)

  弟子的“责任”由“来世的誓愿”决定——“大法弟子是有责任的,无论怎样都得完成你来世的誓愿,这是你当初用神的生命做保证才成为今天这宇宙最伟大的生命——大法弟子的。”(《致欧洲法会》2009年11月22日)

  弟子的“责任”由“身带的重任”决定——“如果叫哪个大法弟子带着功能修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因为大法弟子就是这么大的责任,就是身带这么大的重任哪。”(《零四年芝加哥法会讲法》2004年6月5日)

  三是“责任回报说”。宣扬大法弟子承担“责任”未来将得到丰厚回报。

  承担“责任”将获得成倍的回报——“责任很大,在未来的回报中也是巨大的,你们付出的再多和你们将来所得到的都不能成正比。”(《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年12月18日)

  承担“责任”将获“最好的”回报——“大法弟子在这场魔难中就是为了他们、为了众生多吃了一些苦,但是不管怎么样,等待大法弟子的都是最好的。”(《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年8月15日)

  承担“责任”将获得未来的“果位”——“而且大法弟子是要求有大果位的,因为责任大也就把修炼者推到那一步去了。”(《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4月14日)

  四是“责任特殊说”。宣扬“正法时期”弟子“责任”特殊,意义重大。

  正法时期“责任”不一般——“这个责任对大法弟子来讲也非常的重大,所以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更不一般。”(《美国首都法会讲法》2006年7月28日)

  正法时期“责任”内涵洪大——“‘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责任就非常的大,这个称号的内涵太洪大。”(《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4月14日)

  正法时期“责任”超越自身圆满——“可是今天大法弟子和历史上任何时期的修炼都不同,是因为你们有超越你们自己圆满的更大责任在身。”(《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3年3月6日)

  “责任说”暗藏不可告人的目地

  李洪志大谈“责任”绝不是真的要做一个负责人之人,说到底还是为了他那一颗“常人”的私心,达到不可告人的目地:

  鼓吹“责任说”,是为了渲染使命感和神秘感,引诱弟子加入邪教组织。

  “责任说”为法轮功披上了双重伪装。一方面,李洪志用“责任”给歪理邪说披上了道德的外衣,用“历史的重任”激发弟子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使弟子们在激情的驱使下丧失辨别真伪的能力,踏入了法轮功的迷途。另一方面,他还用“责任”给法轮功披上了神秘的外衣,宣扬弟子修炼直接对神佛“负责”,掌控宇宙和未来的命运。这使很多弟子天真的认为,承担历史“责任”能与“神佛”攀上关系,将来能够成佛成仙,从而心甘情愿成为李洪志俘获的精神猎物。[Page]

  鼓吹“责任说”,是为了加强精神控制,钳制大法弟子的行为。

  李洪志宣扬弟子“责任”上天注定,声称弟子承担的“责任”是“史前的圣缘”、“来生的誓愿”、“身带的重任”。这种说教一方面以“神”的名义论证了自己给弟子强加“责任”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制造了一种精神恐怖,既然弟子们承担的“责任”是“神”的旨意,是前生来世已经“注定”了的,那么无论弟子愿意还是不愿意,他都必须无条件的承担这些“责任”,否则就是同自己的“命”对抗,同“神”对抗。

  鼓吹“责任说”,是为了防止弟子人心涣散,维持法轮功组织的苟延残喘。

  法轮功败逃海外的十年,也是其急遽衰败的十年,组织内部呈现一片日薄西山的衰败景象,特别是弟子人心的涣散,已经成为李洪志最大的心病。为了凝聚人心,挽救败局,李洪志再次搬出了“责任说”,突出强调“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责任”的“特殊性”。他一方面给弟子们戴了无数的高帽,鼓吹“正法时期弟子不一般”,为弟子鼓劲打气;另一方又用威胁的口吻要求弟子兑现“史前的誓约”,承担更多的“责任”,继续为其奔走卖命,维持法轮功的苟延残喘。

  鼓吹“责任说”,是为了推卸责任,为自己的无能和法轮功的衰败辩解。

  李洪志声称,中共的“迫害”是因为自己承担的“责任”造成的:“正因为责任大、修的高,人类社会又不会出现那么大的魔来直接给你制造什么麻烦,所以旧势力才造了一个中共邪党来,迫害中看你修还不修,闯过去就承认你,闯不过去那是你不行”(《曼哈顿讲法》2009年9越12日)。言下之意,因为“责任”大,所以必须有人来破坏,所以才有中共的“迫害”。这是一个荒诞的逻辑,因为如果李洪志真如自己宣扬的那样“法力无边”,可以控制地球“爆炸”,那怎么可能连区区中共的“迫害”都不能阻止呢?

  “责任说”是一个布满陷阱的骗局

  “责任说”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勇于承担“责任”往往被看作一种美德,李洪志也因此博取了不少虚名。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责任说”不过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骗局,其中布满了陷阱和机关:

  陷阱一:弟子承担的“责任”与权利不对等。

  “责任”和权利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否则就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在李洪志的“责任说”中,“责任”与权利的关系是模糊的,确切的说是极不平衡的。李洪志给弟子们强加了一整套的“责任”,却绝口不提弟子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享有哪些权利。这种有“责任”无权利的关系是李洪志独裁式统治的真实写照。在法轮功内部,所有的权力和权利都被李洪志一人垄断,包括对“责任”的解释权、评价权、甚至放弃“责任”的权利也在李洪志的手中?所谓的“责任”不过是一个漂亮的说辞,在李洪志的眼中,大法弟子们不过是其达到私欲的工具、埋头拉磨的驴子。没有“责任”的权利是一句空话,而没有权利的“责任”则是一种奴役,“责任说”的本质就是以“责任”为缰绳,禁锢弟子们的思想,奴役弟子们的行为,将弟子变成任意驱使的奴隶。

  陷阱二:弟子承担的“责任”没有上限

  李洪志为弟子强加“责任”全凭一己喜好,从来不顾及弟子们的承受能力。这些“责任”时间紧、任务重、数量多,无休无止、不绝不休。弟子们为了完成这些“责任”,轻则伤神费力,重则倾家荡产,再严重者还会丧身殒命。这种无休止的奴役,让弟子们疲惫不堪,弟子们只能无奈的抱怨“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即便是这样,李洪志还是十分不满:“还有的学员绕着弯的推责任,一有问题了,不是这个方面的原因,就是那方面的原因,实在没原因了那就编一个”(《曼哈顿讲法》2009年9月12日)以前只听说资本家残忍的榨取工人的血汗,现在看来,资本家们与“师父”相比也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了。毕竟资本家还给工人们发薪水,而大法弟子们承担“责任”是要自己搭钱的。[Page]

  陷阱三:“师父”对“责任”采取双重标准。

  按照李洪志自己的说法,“师父”也承担“责任”,那么“师父”承担的“责任”究竟是怎样的呢?从李洪志的相关言语来看,这些“责任”概括起来其实就是三个字:“假”、“大”、“空”!“假”是指“师父”“责任”模糊化:“你修不了的、你也感觉不到的、意识不到的,甚至你意识到了也没有能力做的,师父会做。”(《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年12月18日)。“大”是指“师父”“责任”夸大化:“作为我这师父是对你绝对的负责任的。”(《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2004年3月26日)“空”是指“师父”“责任”空心化,即无法具体衡量的“责任”由“师父”来完成:“不管你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你都是个修炼者,师父对你的修炼负责。”(《曼哈顿讲法》2009年9月12日)这种“假”、“大”、“空”的责任承担起来很容易,“师父”只要动动嘴皮子、说说空话就能万事OK,而且没有人监督,没有神佛“命定”。而弟子们要承担“责任”则必须拿出真金白银,拼上大把的时间,使上吃奶的力气,而且还有“师父”的“棒喝”监督,“神佛”的“命定”钳制。这种双重标准比之美国在反恐战争中的表现,恐怕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陷阱四:“师父”承诺的“回报”难以兑现。

  来世获得丰厚回报是许多弟子心甘情愿承担“责任”的重要原因。但是李洪志给弟子们承诺的这些回报能兑现吗?恐怕未必。“责任回报”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前提,那就是“圆满”的实现,只有实现“圆满”才能证得“果位”,步入“法轮世界”。然而“圆满”的时间被李洪志一拖再拖,已经拖到了“最后的最后”,相信绝大多数弟子对于实现这个目标已经绝望了。“圆满”无从谈起,弟子们的未来堪忧,对未来世界的“回报”也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了。所谓的“另外空间”和“法轮世界”不过是个虚幻的泡影,是李洪志白日做梦的痴想。李洪志用根本不存在的未来“回报”,诱使弟子们承担没来由的“责任”,并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不止是虚伪,更是恶毒。

  综上所述,“责任说”不过是李洪志又一个愚弄弟子、混淆视听的工具,李洪志推销“责任说”归根结底就是弟子们要对他负责,对他膨胀膨的私欲负责,对他无尽的贪念负责。大法弟子们应该早日认清“责任说”的险恶用意,拒绝承担无来由的“责任”,远离邪教、回归正途,这才是真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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