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纽约法会”大念“钱”字经

    9月15日,法轮功喉舌“明慧网”刊登了其主子李洪志9月5日在曼哈顿所作的《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以下简称“纽约讲法”),全文洋洋洒洒2.6万字。笔者浏览一番,除了一些陈谷子烂芝麻外,最令人注目的是,李大师竟然不避忌讳,在法会上大念起“钱”字经。这位口口声声要弟子去掉“名、利、情”,“往高层次带人”的 “宇宙主佛”,居然对“钱”字情有独钟,讲起来没完没了,而且翻来覆去,弄得人如坠云雾。有必要将李大师的“钱论”拿出来晒一晒。
做项目——集资抓钱
    李洪志对集资很忌讳,今年5月,明慧编辑部专门发表了《师父从来不让集资》的文章,明确表示“无论大陆还是海外,各项目都不允许集资。”可是,在这次法会上,他却出尔反尔。
有弟子问:“关于集资的法理,请师尊再明示一下。比如有的海外项目需要做,那么有的学员出钱,有的出力,这算不算集资?”
    而李洪志如此回答:“有一些大法弟子是合伙摊点钱搞一个什么项目,这个不算集资,没有向别人伸手去要钱,这都不算的。当然有一些做生意的和经济情况非常好的大法弟子拿一些钱来支持大法项目,那也与集资是两回事。这都是主动发自内心做的,又不影响什么,他又经济上比较好,这不算。”
     一面讲“各项目都不允许集资”,一面又讲“合伙摊点钱搞一个什么项目,这个不算集资。”这不是自己抽自己的巴掌吗?看来,只要是法轮功的项目,李大师内心是主张集资抓钱的。只不过,钱不能落在他人手里而已。
演神韵——不能赔钱
    神韵是李洪志亲抓的项目,称之为“天下第一秀”。按理说,不存在钱不钱的问题。可在这次讲法中,李洪志讲露了馅:“有人觉的,我们今年神韵挺好,没赔,他高兴了,可是神韵赔了。你知道神韵一年得几百万的消费,那这钱从哪出啊?大法弟子都知道把神韵请来可以救人、可以做这件事,那你不为神韵负责也不行啊。” 
    有弟子说:‘神韵在旧金山湾区三个城市上演,唯有旧金山出现较大的亏损。“而李洪志态度鲜明地回答:“在哪演师父都不反对,就是不能赔。”意思很清楚,神韵是我师父赚钱的项目,“救人”只不过弟子应为师父赚钱“负责”呀,赔钱是万成说不过去的。
拍新闻——有偿收钱
    为了保证真实、客观和公正,新闻都是无偿的。可李洪志想钱想红了眼,居然让记者拍新闻也去收钱,请看法会上的一番对话:
    弟子:新唐人的总部广告销售人员要求记者无偿为一些公司拍工商新闻。 
    师父:无偿拍新闻。如果是要搞好关系,或者是有什么商业上的互惠,这是可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代价的去做也没啥意思。 
    按李大师的意思,记者拍新闻一定要有代价,要有“互惠”。看来法轮功媒体上大量“第一手材料”都是这样“互惠”得来的。
    办媒体——鼓励捐钱
    弟子:请问师父,在媒体目前需要资金时,是否可向常人做小额募捐,赞助公司的活动? 
     师父:媒体募捐这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不是大法弟子或佛学会募捐,也不是修炼上用。修炼大家知道,不需要钱。作为媒体,本来就是一个立足于常人社会的公司。你们办的媒体,不是大法办的媒体,这我早就跟你们讲了,是大法弟子办的媒体,立足于常人社会的。大法没有媒体,大法就是修炼。那既然是常人社会的媒体,和常人社会的公司一样的形式,那有什么问题啊?没有问题,尽管去做。常人也需要赞助,那你也去搞好了,这个不存在问题。
    明慧网、大纪元、新唐人,这些都是法轮功媒体,世人都知道。大家记得,李洪志曾说过,“重大事情看明慧网的”。去年,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李洪志称其“是一个关键的网站”,“举足轻重,非常重要”。然而如今 ,为了抓钱,竟说 “你们办的媒体,不是大法办的媒体”, “是一个立足于常人社会的公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李洪志不愧为“宇宙主佛”。
     用资源——算计赚钱
     更为离奇的是,李洪志居然把大法资源也当作赚钱的工具。
    弟子:大法资源宝贵,如何让全体大法弟子珍惜大法资源?  [Page]
    师父:是啊,很多学员哪,你叫他赚钱他不会,可是花钱却非常顺手,(众笑)多少钱都敢花,花的非常顺,不计后果,不考虑这钱是哪来的,也不管你以后怎么样,没有责任心。这样的做法,神都愤怒的在看着这样的人。糟蹋大法弟子资源就等于也是在干扰破坏大法。就这么多资源,你消耗了,真正能救人的却没有。
此番言语,将李大师利用所谓大法资源赚钱的丑陋嘴脸暴露得一清二楚。 
    非经我——一律退钱
    李洪志抓钱,还有个歪理:非经我手不可,否则一律退钱。请看法会上的师徒一段对话:
    弟子:我们地区有一次在放映真相电影后,一负责人拿着盛钱的箱子挨个去叫学员赞助。 
    师父:“当地负责人拿着箱子挨个叫学员去赞助”,谁干的谁把那钱退回去吧。 
    弟子:有些学员觉的这方式违反师父有关集资的讲法,拒绝给钱,但也有不少学员捐了钱,据说当时就收到了四千多元。但是事后学员都议论很多,难有定论。恳请师父答疑。 
    师父:我就给你这么答了,谁收的谁送回去。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就是李洪志的‘钱理”。 
    开法会——心疼花钱
    对于花钱,李洪志非常心疼,这好比在他身上割肉。这拿这次开法会所订的机票,他也是耿耿于怀。他说:
   “咱们的法会不能白开,大家知道,这么多大法弟子从世界各地赶到这里,机票钱就是上千万。我们没有这么大的资金可以随意的这么浪费,我们必须得在这次法会中有所收获。”
的确,李洪志的任何付出总是要讲“收获”的。不然,他怎么能在美国过上如此奢侈的生活呢?
     纵观李洪志在“纽约法会”的一番“钱论”,我们不难看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并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要生存同样需要钱。而如今,随着法轮功的邪恶本质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在世人面前,他们靠欺骗得来的钱越来越少,致使生存出现了危机。为了活命,自称“宇宙主佛”的李大师也不得不摘下“神面”,为钱大声疾呼,为敛财而奔波劳累。李洪志在“纽约法会”上的此番“钱论”彻底暴露了他骗人敛财的丑恶嘴脸。同时也昭示,法轮功正在走向缺钱断财的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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