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习炼者思想反复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政治斗争。当前,“法轮功”习练者思想不稳定、易反复是我们工作中面临的最棘手问题。“法轮功” 习练者经过劳动教养、办班转化、日常帮教、自我反省等方式,思想得到转化后,因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精神与言行容易被“法轮功”邪教“歪理邪说”再次控制,出现反复。
下面,结合本人工作经验,对“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反复的原因及其对策浅谈一些看法。
    一、“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反复的特点
    主要表现:
  (一)年龄大、女性、而且身体有病的思想反复的较多。目前“法轮功”习练者当中,出现年龄大的多、女性多、身体有病的多等特点,而这些人转化的难度都相当大,固执多于理性,只相信自己的感受,不容易听取不同的见解。我旗“法轮功” 习练者王某,女,62岁,身患尿毒症,从“法治学习班”出来时,此人属所有学员当中表现最好的一个,但由于身患重病,又缺钱去做有效治疗,加之自己潜意识当中对“法轮功”的神化认识,使她产生了自己的病只有在“师傅”的“关怀”下才能彻底治愈的思想误解,因而铤而走险,重新练习。
   (二)从转化的效果看,转化不彻底的思想反复的多。在教育转化过程中,如果对“法轮功”痴迷者不彻底进行转化,就有反复的可能性。我们在工作当中只片面地认为“法轮功”习练者能够写出《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就证明其思想得到了转化,致使转化的效果不理想。甚至有些习练者为了配合尽快完成学习任务,早些走入社会,违心地写出以上材料。在这种情况下,这类人员一但步入社会,其“痴迷思想”就会得到“温床”,即可出现反复。我旗“法轮功”邪教习练者郭某,在“法治学习班”中就思想非常顽固,但一夜之间却写出了《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等“三书”,但当他步入社会不久,又出现了反复,只因其思想在学习班中未得到彻底转化。
  (三)从痴迷的类型看,职业分子多,痴迷偏执型多。职业“法轮功”分子在思想认识上,极力宣传“九评”,对政府、社会有仇视心理,虽然多次被打击处理,但仍然会顽固坚持“法轮功”邪教的立场。从目前看,痴迷偏执型又分为深度痴迷型和健身受益型。深度痴迷型一般自认为“学法”比较“精进”,在认知的各个层面,全面接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认同“九评”的观点,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和观点是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为是“天要灭中共”,他们只是在讲真相。此类人大多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心理障碍。健身受益型以患有各种较难治愈的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为主,练功后有好转,自此深信不疑。有的练功者虽然“学法”不精,但一般道理不易讲通,极易反复。
    二、    “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反复的原因
  “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反复的原因主要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构成。
 (一)造成思想反复的主观因素
    主观因素在“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反复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人的行为是由其主观意识所支配的。
    1、思想信仰产生高度依赖性,很难走出信仰怪圈。“法轮功”习练者之所以成为“法轮功”的痴迷者,主要源于“法轮功”所谓“法理”的精神控制。“法轮功”习练者在“学法说”、  “层次说”、“圆满说”、“消业说”、“法轮说”、“护法说”等歪理邪说的鼓动下,其思想已经被牢牢禁锢在这种封闭的,与世隔绝的思想牢笼里。长此以往,习练者的思想、言行被固定化、思维被定势,“法轮功”成了他们思想和生命的主要内容、信念和精神寄托。我们通过举办“法治学习班”,以身说法,亲情感化等强有力的说服和自我感悟,其意识会逐步走出思想怪圈,直至幡然醒悟。但紧接而来的是思想极度敏感,易受暗示,往往一个念头、一个场景、一个睡梦就能使其犹豫不决,摇摆不定,怀念昔日“修炼”时的“信托感”、“脱俗感受”和“安全感”,停止“修练”后的“负罪感”、“不安全感”等消极思想矛盾也会相伴而来,致使思想深处的定势反弹和产生信仰依赖,极易造成转化者思想的回潮、反复。 [Page]
    2、“断乳期间”的不适应性。习练者思想走过转化最初的阵痛期后,如果后续教育跟不上,会使其思想处于“真空状态”,思维无所寄托。原来“学法”、“练功”的时间,现在无所适从,而在潜意识中得到固化的李洪志歪理邪说,将会趁机“回光返照”,致使旧病复发。
    3、行为惯性。“法轮功”邪教习练者在痴迷“法轮功”时,每天不但要“学法”,还要有大量的时间打坐练功。虽然初练时往往痛苦不适,但长期重复形成习惯,就会形成生理依赖,突然中断“动作”,身体多感不适。若此时没有新鲜有趣的其他健康活动将其取代,也会导致重操旧业。
    4、世界观因素。“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是建立在唯心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习练者把李洪志当作主宰宇宙的主神。在教育转化大量的事实面前认识到李洪志的欺骗性和自己的违法性后,这部分人看似转化,实际上内心唯心主义思想往往依然严重。当某种因素影响到这部分人思想时,即发生反复。
   (二)造成思想反复的客观原因 
    1、环境诱导。转化者所处的环境主要是指在家庭、单位、社会的处境和氛围。当一名习练者初步转化,步入社会时,将会面临以下两方面困难。一是接纳和安身的困难。部分“法轮功”习练者以“修去名利情”为名屡次伤害了单位和家庭,有的为“正法”、“护法”倾家荡产。回归社会后,单位和家庭冷漠不容或继续采取强硬监管措施,致使他们没有安身之处,无法承受精神上、经济上的压力,被迫重新走到修炼者之中。二是反转化的利诱。许多“法轮功”习练者是家庭式或区域密集式的。不少地方虽然表面上没有“法轮功”非法活动,实际上暗地里不少人仍未放弃“学法”、“练功”。转化者回归社会后,转化与反转化的矛盾往往很突出,有的转化者经不起拉拽 、恐吓、打击,思想意识中歪理邪说再次占上风,即发生反复。
    2、“经文”鼓动。已转化的习练者家中或周围往往仍有“法轮功”书籍、资料,甚至李洪志新“经文”也会不断“送到”门上。有的转化者或多或少会受到污染,思想意识不稳定,被“经文”所动,就会出现反复。
    3、社会基础。习练者痴迷“法轮功”有其特有的社会基础原因。当步入社会时,发现当初导致其弃俗循世、迷恋“法轮功”的个人病痛、交际困难、信仰危机、社会腐败等因素依然存在时,往往会引起习练者的情绪波动,从而走向反复。
    4、国际舆论。西方反华势力利用网络,以“法轮功”问题为由,肆意诽谤我“人权”、“宗教”政策,大肆攻击我党和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断有国家为“法轮功”注册或声援。面对此形势,一些缺乏政治敏感性的转化者容易受其影响,逐渐对政府取缔“法轮功”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产生思想上的对立,从而出现反复。
     三、    防止“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反复的预防措施
 (一)教育转化要系统规范、科学务实。“法轮功”习练者思想转化的复杂性、多变性决定了教育转化工作必须树立系统教育、科学帮教的思想,克服“一哄而上”、“突击战”的短期行为和急躁情绪。要紧密结合“法轮功”习练者练功背景、现实表现、思想状况等实际情况,分清层次,采取梯次式教育方式。要制定务实规范的转化标准,不得急于求成。第一解决痴迷者的共性误区;第二个别教育,因人施教,转化前后都要一人一策。思想初步转化后,依然要保持教育力度,及时灌输正确的观念,通过长时间反复诱导、强化。并对其思想变化进行连续暗示,从而替代习练者心理潜意识中的“法轮功”“法理”。
 (二)教育内容要剖析与灌输并重。“法轮功”痴迷者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对其教育时首先要针对李洪志违反天文学、物理学、历史学、医学、佛学等学科常识的歪理邪说进行针对性剖析揭批,彻底揭穿李洪志谎言,使习练者摆脱其精神控制。在教育时要进行科学唯物论教育,通过讨论、录像、图片等了解人类的起源、地球的变迁、宇宙的结构等,逐步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实现从唯心论到唯物无神论的过渡,这是决定习练者能否彻底转化的关键环节。 [Page]
 (三)开展免疫教育,传授科学的健身方法。对思想已转化的习练者可有选择、有疏导地接触并剖析李洪志“新文”和近期网络上的反宣传资料,打破其思想中可能存留的幻想和回归社会后对新资料的神秘感,增强其自身免疫能力。并及时进行科学的气功知识教育,使其了解正统气功的作用、局限性及与“法轮功”伪气功的本质区别。科学解释其初练功时的“良性反应”,并选择适当的健身方法予以传授。同时多组织文体活动,达到习练人员生活、融洽气氛、互相鼓励、强身健体的目的。
  (四)进行预防教育,提高适应能力。 对即将回归社会的转化人员进行科学辩证的环境分析,充分预测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其对遇到的困难有科学辩证的思想、心理准备,以适应回归后的环境。
 (五)建立社会求助帮教系统。转化成果的巩固提高,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后应尽早建立社会求助帮教系统,进行2—3年的跟踪帮助。转化者回归社会前,有关部门要对接纳环境做超前工作,改善客观氛围,家庭、单位、社会都要各尽其能,爱护体贴转化者,将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使转化者得到一个思想稳定和提高的和谐环境。
  “法轮功”习练者的思想转化实际上是一个艰辛、痛苦的蜕变过程,等同于脱胎换骨。习练者要对自己过去的“信仰体系”、“信仰行为”作深刻反思、批判乃至彻底的否定摧毁,最终建立唯物论信仰,重新适应现实社会。整个过程需要自我否认的勇气、排斥干扰的毅力、信仰重塑的能力、回归社会的魄力。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家庭、社会环境予以配合和支持,否则,已转化的“法轮功”习练者就容易出现思想反复而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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