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的必要性

    作为民间组织的反邪教协会,如何参与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工作,如何在这项工作中选好自己的定位,是各级反邪教协会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因为这一问题事关协会在整体仗中能否真正和很好地发挥作用。本文从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转化工作的必要性谈一些粗浅看法。
    我们知道,转化一个“法轮功”痴迷人员,从他的破壳到初步转化,需要帮教人员必须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有一个非常透彻的了解,对其歪理邪说的荒诞不经与难圆其说有非常明了的掌握,同时还要对痴迷者的心理状态、思想意识特点等有着见微知著的洞悉。也就是说,让“法轮功”顽固痴迷人员初步转化,并不是哪一个人想做就能做的,而是需要具备一定基本功的专业化人员。但“法轮功”痴迷者的初步转化,只是整个教育转化过程中的一小步,更多的工作、更复杂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后面。例如,实现初步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走向社会时,需要有一个适合他彻底转化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需要他不断地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个又一个问题和难题;需要他有足够的思想意志,抵制“法轮功”顽固分子反转化的威逼利诱等等。这里,不仅涉及到复杂的思想意识问题,也涉及到复杂的社会问题。所有这一切,仅仅依靠帮教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事实上,从转化“法轮功”顽固痴迷人员的攻坚来看,社会力量的参与有时也非常必要。有些“法轮功”痴迷人员,之所以顽固痴迷“法轮功”,或是因为存在有较严重的心理和精神障碍;或是性格偏执,不能正确地认识社会上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或是对现代医学理论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和必要的了解等等,从而在内心产生了对“法轮功”歪理邪说过度依赖的“死结”。要打开这样的“死结”,单纯依靠帮教人员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剖析和揭露可能是不够的。比如说,对于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法轮功”顽固痴迷人员,请一些心理卫生和精神医学方面的专家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医治;对于那些“受益”型的“法轮功”顽固痴迷人员,请一些现代医学专家对他们“受益”的原理进行解释和说明,让他们从内心明白,他们之所以能够“受益”,并不是“法轮功”在起作用,而是“法轮功”所剽窃的我国传统气功或暗示心理在发生作用,等等。如此,通过一些社会力量的参与,他们内心的那种“死结”或许更容易解开。
    从帮教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来看,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很重要。教育转化作为一项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决定了帮教人员还必须拥有比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有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意识,善于用科学的、辩证的眼光来看待事物,善于用发展的、战略的思维方式来处理问题;同时还须拥有一些基本的精神卫生、心理疾病的诊疗知识和社会学知识。而要具备这样的素质,帮教人员也需要社会专家的培训。从另一方面来说,长期与“法轮功”痴迷者这种人格和心理都不健全的人打交道,对于帮教工作者本身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也是一种考验。前不久我们组织一些心理学专家前往一线参与帮教,一位长期从事帮教工作的同志就告诉我们,他们特别希望能与一些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进行交流,因为总是与“法轮功”痴迷人员打交道,他们也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排解,时间长了就会形成心理上的不良反应,不仅对教育转化工作不利,对帮教工作人员本身也是一种负面影响。
    由以上所述可见,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不可缺少社会力量的参与。而反邪教协会的最大优势,正是协会的社会性优势。协会的理事和会员来自社会各个方面,与社会各界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转化工作,在各级反邪教协会来说,不仅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各级反邪教协会应该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方面,选择自己的定位,本着参与不添乱、主动不越位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多做一些社会性、服务性、配合性的工作。如配合有关部门对顽固痴迷人员进行心理攻坚;参与帮教队伍的建设工作;动员理事、会员做后续帮教和巩固工作;发挥基层协会的群众性优势,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一方面挤压邪教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吸纳已脱离邪教组织的人员参与进来,为他们补充新的精神食粮,等等。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