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再精进》看李洪志可怜的“残余威信”
任何一个邪教教主在信徒中都拥有权威,李洪志自不例外。平心而论,最初李洪志在信徒中还是有着相当大的权威的,否则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痴迷者跟着他做着修炼圆满梦。然而随着一张张支票成“空头”,“主佛”威信日渐减损。
权威也好,威信也罢,都有个空间大小的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或可称之为“威信容量”。 “威信容量”与“威信余地”成正比关系,即“威信容量”大者“威信余地”也大,反之亦然。什么是“威信余地”?一般说来,它是指在人际关系中,拥有威信者处于威信减损趋势下在崇信者心目中留下的剩余威信容量或空间。假设甲、乙二人原先的威信容量一样大,后来他们的威信均日益下降,甲需要赌咒发誓才能令其崇信者相信,乙则连赌咒发誓也不管用了,必须写下书面承诺才能让崇信者稍稍放心,那么乙的“威信余地”或“残余威信”就小于甲。
由是观之,明慧网于7月30日发表的《再精进》,则标志着李洪志的“残余威信”已经损耗到了十分可怜的程度。这一判断是否接近真相,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项目负责人坐大成势,李洪志被迫“一面倒”,威信跌惨
法轮功内部,普通弟子与负责人或协调人之间的矛盾由来已入久。李洪志一般都是和稀泥了事。比如,《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弟子向李洪志反映,“一些协调人在做事方法上比较强制,听不得意见,从而使一部份弟子产生对立,很多弟子处于消沉状态”。李洪志虽然气恼却应对无策,只能各打五十板子,先是呵斥普通弟子“修炼不能向外修,不听自己的意见你就消极了?”要求他们“不要把心用到负责人身上”。再转而责备负责人:“那反过来我就要说负责人了。在做事上,看看师父咋做的,你们学一学。敞开修炼人的博大胸怀你们才能带领更多的人,才能救了人。”说白了,还是抹稀泥。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李洪志在讲法中多次说过负责人或协调人不好就得调整或撤换,否则就会影响整体修炼,事实上他自己也确实亲手“调整”过。
可这次《再精进》中,李洪志的态度突然变成了“一面倒”。对负责人几乎一无贬词,片面要求普通弟子对项目负责人或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所做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只要他一表态,就那么做了。甚至于有很多事情可以不需要与大家去商量,直接布置,大家去做”,“不管是哪个项目,各地大法弟子佛学会的负责人,他做什么,大家就只管去跟着做。”(以下未作特殊说明的引文均出自《再精进》)在李洪志眼中,只有项目,只需要负责人的支持,没有是非对错:“从现在开始,不要再看负责人而修了。他修的怎么样、他领导的怎么样,从现在开始,这种话不要再说了,也不要再往他那看了……”照此,普通弟子只能蒙眼、缝嘴、堵耳朵,盲从盲行。
这种“一面倒”的态度,必然以牺牲普通弟子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为代价。这一点,李洪志清楚得很呢:“如果这件事情不能被接纳或者不被接受、你又觉的明明应该那样去做才会更完善,心里就开始消极了。”弟子合理的主意、建议不被接受,还要被强令执行不合理的甚至错误的行动指令,不消极才怪呢。
即便如此,李洪志仍然力挺负责人、打压普通弟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大法项目”上,那些负责人早就因“业务垄断”而得势坐大,几乎达到李洪志也动不了的程度。笔者这样判断,依据仍是李洪志的话:
——“对主要负责人质疑其实也是对项目本身质疑。……如果说新唐人总负责人有问题、你们对他有质疑呀,如何如何不行呀,把他换掉,我告诉大家,新唐人电视台从开始到现在所有做的一切就全都抹掉了,在其项目中参与证实法救众生所做的一切都等于白做,没有了。”
——“……作为主要负责人来讲,各个项目其实都是那么回事。你们不能够把自己参与其中这十多年的修炼一笔抹煞了、重换人、从新再来,没有那个时间、没有那个机会……所以你们不要再想着这些事情,什么换掉谁啊、如果负责人不行了怎么样。真的一动,那就牵扯的东西太大了,从头到尾所有的这一切都等于白做了。” [Page]
这里,李洪志先是以新唐人为例,然后上升到普遍的“各个项目”,说的都是一个意思:换掉项目主要负责人就等于抹掉项目,就等于此前的一切“白做了”。
李教主的这两段话说错也错,说“对”也“对”。错就错在它严重地不合常理常识(李不是要求弟子向常人学习经营之道吗?),一个现代企业,换个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实再平常不过了,也没见哪家企业一换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就垮了(个别换错人的例外)。“对”就“对”在它符合海外法轮功组织搞大法项目的实际情况,这些项目负责人早就成了独立王国的“一国之君”,正所谓坐大成势,尾大不掉。毕竟搞项目不像李洪志胡吹法螺,可以虚天玄地,得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还得拥有资源(包括人脉资源)并善于运用之。这些项目,让不知“光年”为何物的李洪志来干,门儿都摸不着。在利益的角逐中,项目主要负责人手中握有要挟他人(包括李洪志)的“王牌”(他们当然知道李洪志是彻底的凡人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狗屁的神通),即使是“宇宙主佛”,又奈他何?
难怪李洪志只能柿子拣软的捏,要求弟子“不要老是看负责人顺不顺眼”,因为“这个人一动这个项目就没了,你不管你再建什么都是新的、从新来,大法弟子在这上做的也都是空白,没有了,就这么关键”。
李洪志号称“宇宙主佛”,竟然对手下的项目负责人如此畸形“倚重”,不敢轻碰。甚至有理由认为,“主佛”被项目负责人“挟持”了。李洪志在《再精进》中两次提到的“无条件”(服从项目负责人),就是抹煞是非、不计优劣。为了保住项目,“主佛”不敢动用人事任免权,甚至宁可为此支付弟子普通态度 “消极”的代价,足见其处境的尴尬可怜。“主佛”的“权威指数”实在是跌落得太惨了。
弟子心有不服,李洪志不得不贱卖“老脸”,透支权威
什么是权威,工具书的解释是“使人信服的力量或威望”。李洪志只会开空头支票,威望何在?面对法轮功的种种衰象,李洪志一筹莫展,毫无神通,何来“使人信服的力量”?当然喽,昔日的小号手还有教主的地位可以显摆,还有师父的老脸可以卖卖。然而,就这点“残余威信”的存货,在《再精进》中也被“主佛”前提支取或“透支”了。
关于配合、协调的问题,李洪志在这次华盛顿DC法会上说了一段似乎是痛下杀断的话: “再一个想跟大家明确一下除中国大陆外国际上大法弟子的协调问题。以前我没有明确这件事情是要锻炼大家走出自己的路来,因为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是上界来的王,都得证悟自己对法的所得。那么从现在的情况看,这段时间已经够长,经过了十年的岁月,我想应该划一个句号、告一个段落了。”
所谓的“划一个句号、告一个段落”,就是前面提到的要求众弟子无条件服从“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或者“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由此可以反推,此前的十年中,李洪志一直没有下过“无条件”服从的指令。笔者为此通检了李氏新老经文(查看内容为“无条件”),确实如此。为什么十年来李洪志没有轻率地“划句号”呢?因为他既要化解矛盾,提高各个项目的运行效率,又不想因此打击哪部分人的积极性。因此,李教主一直采取的是“各打五十板”、两面不得罪的策略。另外,李需要竭力树立自己“讲理”的师尊形象,他知道一个不讲理的师父是不可能有长久威信的。
然而,终因邪教内部矛盾的不可克服性,还因为李洪志从无明确的是非对错标准,而且一贯主张泯灭是非观(如《曼哈顿讲法》:“不要强调谁对谁错的。有的人总是强调自己对,你对了、你没错,又怎么样呢?”),造成矛盾的不断升级,以致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现在,李洪志突然提出让普通弟子对负责人“所做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弟子能服气吗? [Page]
李洪志也知道弟子不会服气,于是就卖出最后的老脸,强迫弟子“服气”。他说:“我刚才讲的事情,如果大家有异议,我想你也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转达你的意见。但是我想,大家都是为了‘助师正法’来的——这是你们的话,你真的要助师正法吗?‘师父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那么我告诉你:这就是我要的!”这段话既是针对有些弟子对“神韵”“要做主流社会”的决策有不同看法而言,也与普通弟子不服负责人有关。其中的“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转达你的意见”是虚晃一抢,逼迫弟子遵行“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才是实质。现在,师父要弟子无条件服从负责人,弟子就得照着做。然而,这样的要求能令人服气吗?显然不能。李洪志自己就说过,负责人或协调人不等于就是修得好,他们也会犯错。即使在意在“划句号”的《再精进》中,李洪志也承认“任何一个人的主见都不可能是圆满的,任何一个人的想法都不可能是最高明的”,那为什么负责人的决策就一定圆满、高明呢?道理上显然说不通。俗言“以理服人”,理不通,又怎能令人服气?
李洪志也知道这一点:“讲到这我就顺便再说几句,就说‘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其实有时你们嘴里讲的师父要什么你们就做什么,可是一到具体情况不自觉的还是打折扣。”说什么“不自觉的……打折扣”,实际上就是心有不服,消极对抗,是“自觉的打折扣”。比如,你项目负责人叫我向东疾行,我表面上不故意向西,但我虽然面向东,脚下却不迈步,或者故意将步幅收得很小、将速度放得很慢。法轮功项目中,出工不出力或消极怠工现象普遍存在,正源于此。
李洪志拿所谓的“师父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来压制弟子,就是摆资格、卖老脸。无能的教师讲不出道理,说服不了学生,就对学生大吼:“我是老师,你就得听我的!”殊不知,凭这种“贱卖老脸”的手腕,只能压得了一时,不可能有长效。当李洪志以弟子此类承诺来对付弟子时,已经说明他的“残余威信”快用完了。
配合协调不好一直是法轮功的顽症,搞得李洪志焦头烂额,几乎是逢会必讲。这次的华盛顿DC法会专题谈这个问题(《再精进》近6000字,只有500字左右的篇幅不涉及该话题),不惜动用业已少得可怜的“残余威信”,还要担心弟子在执行中会“打折扣”。可以想见,李洪志在弟子心目中的“残余威信”已经损耗到何种可怜的程度了。
我很怀疑:李洪志祭出“无条件服从”的主佛手谕就能奏效吗?我敢预料:配合不好的问题,李洪志还会讲下去,结果只能是“由滥讲到讲烂”。
权威也好,威信也罢,都有个空间大小的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或可称之为“威信容量”。 “威信容量”与“威信余地”成正比关系,即“威信容量”大者“威信余地”也大,反之亦然。什么是“威信余地”?一般说来,它是指在人际关系中,拥有威信者处于威信减损趋势下在崇信者心目中留下的剩余威信容量或空间。假设甲、乙二人原先的威信容量一样大,后来他们的威信均日益下降,甲需要赌咒发誓才能令其崇信者相信,乙则连赌咒发誓也不管用了,必须写下书面承诺才能让崇信者稍稍放心,那么乙的“威信余地”或“残余威信”就小于甲。
由是观之,明慧网于7月30日发表的《再精进》,则标志着李洪志的“残余威信”已经损耗到了十分可怜的程度。这一判断是否接近真相,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项目负责人坐大成势,李洪志被迫“一面倒”,威信跌惨
法轮功内部,普通弟子与负责人或协调人之间的矛盾由来已入久。李洪志一般都是和稀泥了事。比如,《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弟子向李洪志反映,“一些协调人在做事方法上比较强制,听不得意见,从而使一部份弟子产生对立,很多弟子处于消沉状态”。李洪志虽然气恼却应对无策,只能各打五十板子,先是呵斥普通弟子“修炼不能向外修,不听自己的意见你就消极了?”要求他们“不要把心用到负责人身上”。再转而责备负责人:“那反过来我就要说负责人了。在做事上,看看师父咋做的,你们学一学。敞开修炼人的博大胸怀你们才能带领更多的人,才能救了人。”说白了,还是抹稀泥。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李洪志在讲法中多次说过负责人或协调人不好就得调整或撤换,否则就会影响整体修炼,事实上他自己也确实亲手“调整”过。
可这次《再精进》中,李洪志的态度突然变成了“一面倒”。对负责人几乎一无贬词,片面要求普通弟子对项目负责人或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所做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只要他一表态,就那么做了。甚至于有很多事情可以不需要与大家去商量,直接布置,大家去做”,“不管是哪个项目,各地大法弟子佛学会的负责人,他做什么,大家就只管去跟着做。”(以下未作特殊说明的引文均出自《再精进》)在李洪志眼中,只有项目,只需要负责人的支持,没有是非对错:“从现在开始,不要再看负责人而修了。他修的怎么样、他领导的怎么样,从现在开始,这种话不要再说了,也不要再往他那看了……”照此,普通弟子只能蒙眼、缝嘴、堵耳朵,盲从盲行。
这种“一面倒”的态度,必然以牺牲普通弟子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为代价。这一点,李洪志清楚得很呢:“如果这件事情不能被接纳或者不被接受、你又觉的明明应该那样去做才会更完善,心里就开始消极了。”弟子合理的主意、建议不被接受,还要被强令执行不合理的甚至错误的行动指令,不消极才怪呢。
即便如此,李洪志仍然力挺负责人、打压普通弟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大法项目”上,那些负责人早就因“业务垄断”而得势坐大,几乎达到李洪志也动不了的程度。笔者这样判断,依据仍是李洪志的话:
——“对主要负责人质疑其实也是对项目本身质疑。……如果说新唐人总负责人有问题、你们对他有质疑呀,如何如何不行呀,把他换掉,我告诉大家,新唐人电视台从开始到现在所有做的一切就全都抹掉了,在其项目中参与证实法救众生所做的一切都等于白做,没有了。”
——“……作为主要负责人来讲,各个项目其实都是那么回事。你们不能够把自己参与其中这十多年的修炼一笔抹煞了、重换人、从新再来,没有那个时间、没有那个机会……所以你们不要再想着这些事情,什么换掉谁啊、如果负责人不行了怎么样。真的一动,那就牵扯的东西太大了,从头到尾所有的这一切都等于白做了。” [Page]
这里,李洪志先是以新唐人为例,然后上升到普遍的“各个项目”,说的都是一个意思:换掉项目主要负责人就等于抹掉项目,就等于此前的一切“白做了”。
李教主的这两段话说错也错,说“对”也“对”。错就错在它严重地不合常理常识(李不是要求弟子向常人学习经营之道吗?),一个现代企业,换个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实再平常不过了,也没见哪家企业一换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就垮了(个别换错人的例外)。“对”就“对”在它符合海外法轮功组织搞大法项目的实际情况,这些项目负责人早就成了独立王国的“一国之君”,正所谓坐大成势,尾大不掉。毕竟搞项目不像李洪志胡吹法螺,可以虚天玄地,得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还得拥有资源(包括人脉资源)并善于运用之。这些项目,让不知“光年”为何物的李洪志来干,门儿都摸不着。在利益的角逐中,项目主要负责人手中握有要挟他人(包括李洪志)的“王牌”(他们当然知道李洪志是彻底的凡人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狗屁的神通),即使是“宇宙主佛”,又奈他何?
难怪李洪志只能柿子拣软的捏,要求弟子“不要老是看负责人顺不顺眼”,因为“这个人一动这个项目就没了,你不管你再建什么都是新的、从新来,大法弟子在这上做的也都是空白,没有了,就这么关键”。
李洪志号称“宇宙主佛”,竟然对手下的项目负责人如此畸形“倚重”,不敢轻碰。甚至有理由认为,“主佛”被项目负责人“挟持”了。李洪志在《再精进》中两次提到的“无条件”(服从项目负责人),就是抹煞是非、不计优劣。为了保住项目,“主佛”不敢动用人事任免权,甚至宁可为此支付弟子普通态度 “消极”的代价,足见其处境的尴尬可怜。“主佛”的“权威指数”实在是跌落得太惨了。
弟子心有不服,李洪志不得不贱卖“老脸”,透支权威
什么是权威,工具书的解释是“使人信服的力量或威望”。李洪志只会开空头支票,威望何在?面对法轮功的种种衰象,李洪志一筹莫展,毫无神通,何来“使人信服的力量”?当然喽,昔日的小号手还有教主的地位可以显摆,还有师父的老脸可以卖卖。然而,就这点“残余威信”的存货,在《再精进》中也被“主佛”前提支取或“透支”了。
关于配合、协调的问题,李洪志在这次华盛顿DC法会上说了一段似乎是痛下杀断的话: “再一个想跟大家明确一下除中国大陆外国际上大法弟子的协调问题。以前我没有明确这件事情是要锻炼大家走出自己的路来,因为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是上界来的王,都得证悟自己对法的所得。那么从现在的情况看,这段时间已经够长,经过了十年的岁月,我想应该划一个句号、告一个段落了。”
所谓的“划一个句号、告一个段落”,就是前面提到的要求众弟子无条件服从“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或者“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由此可以反推,此前的十年中,李洪志一直没有下过“无条件”服从的指令。笔者为此通检了李氏新老经文(查看内容为“无条件”),确实如此。为什么十年来李洪志没有轻率地“划句号”呢?因为他既要化解矛盾,提高各个项目的运行效率,又不想因此打击哪部分人的积极性。因此,李教主一直采取的是“各打五十板”、两面不得罪的策略。另外,李需要竭力树立自己“讲理”的师尊形象,他知道一个不讲理的师父是不可能有长久威信的。
然而,终因邪教内部矛盾的不可克服性,还因为李洪志从无明确的是非对错标准,而且一贯主张泯灭是非观(如《曼哈顿讲法》:“不要强调谁对谁错的。有的人总是强调自己对,你对了、你没错,又怎么样呢?”),造成矛盾的不断升级,以致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现在,李洪志突然提出让普通弟子对负责人“所做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弟子能服气吗? [Page]
李洪志也知道弟子不会服气,于是就卖出最后的老脸,强迫弟子“服气”。他说:“我刚才讲的事情,如果大家有异议,我想你也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转达你的意见。但是我想,大家都是为了‘助师正法’来的——这是你们的话,你真的要助师正法吗?‘师父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那么我告诉你:这就是我要的!”这段话既是针对有些弟子对“神韵”“要做主流社会”的决策有不同看法而言,也与普通弟子不服负责人有关。其中的“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转达你的意见”是虚晃一抢,逼迫弟子遵行“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才是实质。现在,师父要弟子无条件服从负责人,弟子就得照着做。然而,这样的要求能令人服气吗?显然不能。李洪志自己就说过,负责人或协调人不等于就是修得好,他们也会犯错。即使在意在“划句号”的《再精进》中,李洪志也承认“任何一个人的主见都不可能是圆满的,任何一个人的想法都不可能是最高明的”,那为什么负责人的决策就一定圆满、高明呢?道理上显然说不通。俗言“以理服人”,理不通,又怎能令人服气?
李洪志也知道这一点:“讲到这我就顺便再说几句,就说‘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其实有时你们嘴里讲的师父要什么你们就做什么,可是一到具体情况不自觉的还是打折扣。”说什么“不自觉的……打折扣”,实际上就是心有不服,消极对抗,是“自觉的打折扣”。比如,你项目负责人叫我向东疾行,我表面上不故意向西,但我虽然面向东,脚下却不迈步,或者故意将步幅收得很小、将速度放得很慢。法轮功项目中,出工不出力或消极怠工现象普遍存在,正源于此。
李洪志拿所谓的“师父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师父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来压制弟子,就是摆资格、卖老脸。无能的教师讲不出道理,说服不了学生,就对学生大吼:“我是老师,你就得听我的!”殊不知,凭这种“贱卖老脸”的手腕,只能压得了一时,不可能有长效。当李洪志以弟子此类承诺来对付弟子时,已经说明他的“残余威信”快用完了。
配合协调不好一直是法轮功的顽症,搞得李洪志焦头烂额,几乎是逢会必讲。这次的华盛顿DC法会专题谈这个问题(《再精进》近6000字,只有500字左右的篇幅不涉及该话题),不惜动用业已少得可怜的“残余威信”,还要担心弟子在执行中会“打折扣”。可以想见,李洪志在弟子心目中的“残余威信”已经损耗到何种可怜的程度了。
我很怀疑:李洪志祭出“无条件服从”的主佛手谕就能奏效吗?我敢预料:配合不好的问题,李洪志还会讲下去,结果只能是“由滥讲到讲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