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算“大法弟子”?

 对于所有法轮功练习者而言,“大法弟子”这个称号不仅关系到他们最终是否能“圆满”的切身利益(因为如果连李洪志的弟子都不能算的话,“圆满”当还有自己的份?),而且关系到他们日常生活中心理的自我满足、一生追求等问题(因为投入大量的精力、经济、情感甚至生命)。可是,按照李洪志关于成为“大法弟子”的条件,事实上自称“大法弟子”的法轮功练习者没有一个是“大法弟子”的。他们不过是被李洪志用“大法弟子”的说法玩弄了一把,到头来,付出了一切的所谓弟子们,一无是处,一无所获。

  我们不妨看看李洪志关于“大法弟子”的说法:

  一、大法弟子的最初入门条件

  1993年1月5日,李洪志以“中国法轮功总站”的名义搞了一个《中国法轮功章程》(全文见1993年4月出版的《中国法轮功》第151页),并且注明“本章程经掌门人李洪志批准,自1993年3月1日起生效”。这个章程明确规定:“法轮功创始人、掌门人才有资格接受弟子。申请为法轮功弟子的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接受老师对心性的考验二年以上;(二)能够讲法传功;(三)能够释法答疑;(四)能够诊病治病;(五)具备气功医师资格。对奇才贤士,老师认为可以接纳为弟子,不受(一)、(五)两款限制。”

  根据李洪志以上的说法,一般来讲,凡是练法轮功二年以上的可以算作弟子;凡是从事过“弘法”、传播法轮功的都应该算得上,不管他讲的效果如何;凡是在一些聚会或者法会上发过言、交流切磋或者起到过影响作用的都可以算得上。此三条标准弟子们好掌握。标准(四)、(五)就难说了,因为李洪志自己一方面规定可以,另一方面,又制止练习者如自己一样诊病治病。至于奇才贤士,一方面没有具体的标准,何为奇才、何为贤士?如此一来,不好确定谁该不该成为大法弟子了!因为《中国法轮功》印刷量很小,加之李洪志觉察到问题以后很快利用法轮功的组织机构将流传的《中国法轮功》收去销毁,再出现的《中国法轮功》复印本、修订本中就“修”掉了这个“章程”,很多练习者没法见到这个“章程”,就更不知道对照了。那么,作为五个条件,大概符合成为弟子的人,只有属于前三者情况的人。就算是这三个条件,随着李洪志的限定条件(下面将谈及——笔者注),能符合条件的人少之又少,实际上无人真正称得上是其弟子了。

  二、不能成为“大法弟子”的限定条件

  在笼络世人练习法轮功的过程中,李洪志开始规定了一些成为大法弟子的限定条件,且看:

  1、家族有精神病史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是不能修的,不能成为“大法弟子”。

  “弟子:新学员怎样算有精神病史,家族有精神病史?师:这个医院不就下了结论了吗?表现不正常,不清醒,找不着自己。我们这个法就是给人,要度人的主元神。到时候人自己找不着自己了,那我把法给谁啊?就因为这个,所以就没办法度。”(《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弟子:教有轻度精神病人?师:我想你最好还是别招惹这麻烦……他不但不起好作用,他还要破坏法轮大法的形像。我们历来就是不愿教精神病人学就是这个意思,他……什么都破坏了,都白炼。”(《延吉讲法答疑》)

  “弟子:曾患过精神病的人和癫痫病的人能否炼功?师:我劝大家,不要把这样的人拉到我们炼功点上来或者我们学习班上来,你弄不好就是来破坏我们的法了。……反正是我们有言在先,学习班上不收,炼功点上也不让他来。”(《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弟子:接收新学员的标准是什么?师:没有。能炼就可以炼,当然应该指出有两种病不可以修,这是我提出来的:危重病人业力太大,也不可能修炼;精神病人思想业力太大,主元神不清不能修炼。”(《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过去我们一直不让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进场……精神病人,他自己意识是不清的,我们是不能度的……有精神病的人我们根本就不教他,这是肯定的。”(《悉尼讲法》)

  所以,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有精神病史、精神病人及危重病人是不能练法轮功的,更不会为李洪志承认为“大法弟子”。但是,一些练习者长期深陷法轮功精神控制,即使没有精神病也会练出种种精神疾病,一些身患疾病的人员因拒医拒药而成为危重病人,当然就更不是李洪志的“大法弟子”了。

  2、看病、吃药的不算是“大法弟子”。

  “所以我在办班的时候都讲,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不允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转法轮》)[Page]

  “你要想修成佛,你得在所有问题的认识上都是超常的,你放不下那一颗心,你就过不了这一关,你就不可能圆满,所以你要是失去这个机会,这一关就没有过去,为啥我们有些辅导员,老学员很明白,一看学员吃药他就着急。”(《美国讲法》)

  难怪一些练习者拒医拒药的,原来他们自己心里很明白,是怕不被李洪志承认为“大法弟子”。

  3、经不住考验、死掉的不是“大法弟子”,有的甚至是破坏大法的魔。

  “要没有师父保护,那就一下得死掉,死掉了怎么修啊?”(《悉尼讲法》)

  “那么在关键时刻会出现一些考验,就象我们前段时间北京发生的事情,你能不能走出这一步来,或者是有学员当场死掉了,看看你还能不能修。方方面面各种考验,都在考验着你,看你能不能走出来。死亡的人不一定是魔,那么他也不一定都是佛。有的可能是他也该圆满了,就利用他考验一下你们;也可能他就是魔。”(《新加坡讲法》)

  对于死去的练习者,李洪志厚此薄彼显露无疑,海南事件7死1伤,李洪志赏给了他们8人“圆满”,可是,绝大多数死去的练习者却没这么幸运,在李洪志看来,这些冤魂很可能是来破坏大法的魔啊,当然更不可能是“大法弟子”了。

  4、不符合常人社会状态的不是“大法弟子”。

  “如果开到天眼通以下,你会出现常人所认为的特异功能,你会隔墙看物、透视人体。如果我们把这个功能这样大面积的传,人人都给开到这种成度,就会严重干扰常人社会,破坏常人社会状态。”(《转法轮》)

  “我们最大的符合常人去修炼,因为你在常人社会中,你不能特殊,表面上你就是一个正常的人,所以要最大的符合常人去修炼。该结婚哪,年轻人要结婚,你该做什么生意呀、当官呀,这都不影响。”(《悉尼讲法》)

  “我们讲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会状态去修炼,不要因为我们修炼了,把常人社会的一切形式都给改变了,这不行。”(《瑞士法会讲法》)

  李洪志在歪理邪说中大肆描述各种功能和幻境,导致练习者大量出现幻觉、幻视、幻听并误以为此类幻境即是开了天目、出了功能,整天神神叨叨的,这是严重的破坏人类社会的状态!同时,几乎所有的练习者都是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在内心深处是把自己当神的,或者半神半人的,此类思想意识让他们屡屡出现破坏常人社会状态的行为。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他们都不应该是“大法弟子”。

  5、搞社会上文明举动的、反对政府、参与政治的不是“大法弟子”。

  “有人从大法中得到一些启示,就搞起了什么社会上的文明举动,这种来源于大法却不能证实大法的窃法行为,从另一方面却抵消着大法。”(《法正人心》)

  “法轮大法学员,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得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争端及活动,违者既不是法轮‘大法弟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早日圆满,精进实修为本愿。”(《修炼者须知》)

  不知道李洪志提倡的反对社会公益事业、不能参加文明活动是不是破坏常人社会的状态!更不知道现在李洪志号召练习者推翻中共、铲除中共是不是反对政府的政治行为!我只知道,几乎所有的练习者都在这么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做,他们按理都不应该是“大法弟子”。

  6、放不下生死的、只练动作、呆在家里、不走出去为法轮功做事的不是“大法弟子”。

  “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只能是人。”(《长春讲法》)

  “特别是那些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

  “天天光炼这几套动作,就算是法轮大法的弟子了吗?那可不一定……你光去炼那些动作,心性提高不上来,没有强大的能量加持一切,谈不上修炼,我们也不能把你当作法轮大法的弟子。”(《转法轮》)

  “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还配当‘大法弟子’吗?无论他们怎么在家里所谓的坚持学法炼功,都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严肃的教诲》)[Page]

  “那么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他做了那么多大法弟子该做的事情,大家想想,那他应该去哪里呢?他不就是我的大法弟子被迫害死了,不就是大法弟子吗?不但圆满,他将有大法弟子应该有的一切荣耀。(鼓掌)”(《二00七年纽约法会讲法》)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只有舍生忘死地出去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卖命,大搞反动宣传活动才行,可是那些活动是不是反对政府的政治活动呢?不做吧,不是“大法弟子”,我看,做了吧,也不是“大法弟子”!

  7、有魔性的、有执著的、有情的、心性没提高的、不按要求做的不是“大法弟子”。

  “那是魔心大起,谁可千万别相信他!凡是这样讲的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弟子,严重的破坏大法。”(《郑州讲法答疑》)

  “有人觉得大法符合自己的科学观念,有人觉得符合自己做人的道理,有人觉得符合了自己对政治的不满,有人觉得大法可以拯救人类败坏了的道德,有人觉得大法能治好自己的病,有人觉得大法与师父正派,等等等等。人在世间带着这些心向往着美好的追求与愿望没有错,但是作为修炼的人当然不行。……修炼一段时间了,是不是还是当初的想法,是不是人的这颗心才使自己留在这里?如果是这样,那就不能算作我的弟子,这就是根本执著心没去。不能在法上认识法。”(《走向圆满》)

  “把它当作是一种常人对人的迫害,抱着一颗常人之心想问题:什么时候给我们平反啊?什么时候结束啊?大家想想,这思想是大法弟子应该想的吗?”(《北美巡回讲法》)

  “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

  “有的人也炼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正经炼,也不按照那个心性要求自己,你也不是法轮大法修炼弟子。”(《广州讲法答疑》)

  “按照师父的要求做才是大法弟子在证实法、在修炼自己,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清醒》)

  练习者自练上法轮功开始,懒惰、撒谎、欺骗等魔性等一直在与日俱增,在为常人所不齿的同时理所当然也就不是“大法弟子”了。更可笑的是,他们按照李洪志宣扬的法轮功大法是科学、是教人向善的等说法去修炼的,可是到头来,李洪志的这些说法却成了练习者的根本执著,普天之下的练习者都是带有这些观念和执著的,也就是说普天之下的练习者都不是“大法弟子”了。按要求做,不是“大法弟子”!不按要求做,更不是“大法弟子”!

  8、研究别的道法的不是“大法弟子”。

  “弟子:研究奇门遁甲、祝由科可以吗?师:祝由科是属于低灵鬼神什么的,修大法你研究它干什么?周易、奇门遁甲你要想研究这些东西你就去研究,那么作为一个法轮‘大法弟子’,我说就不符合。这些东西有些是术类的东西,有些是道家最低层次的东西。你自己琢磨怎么办吧。”(《济南讲发答疑》)

  “弟子:思想业是怎么回事?师:有的人脑子里无形中会产生不好的思想……骂人的思想概念……骂他,骂人,你越炼功他越骂人,脑子里就产生骂人的话,很肮脏的话……是思想业……我们这套功法就是给你修你本人的,如果你自己思想意识不清楚,一产生骂人话心里不坚定的时候,你自己主意识也随着它去了,就不炼了,不坚定了,那我们也就不管你了。因为我们度的就是你,你不行了,我们也就不度了。”(《悉尼讲法》)

  研究其他门道的不是“大法弟子”,可是,李洪志剽窃了佛教、道教、气功、巫术、迷信、邪教等门道的东西,练习者为了多“悟”出一些“法理”,能不研究吗?不研究是不行的,研究了也是不行的!

  9、转化了的当然更不是“大法弟子”。[Page]

  “只要你修下去,我们就把你当作弟子带。”“我们给大家这么多东西,所有的人只要实修,并严格用大法要求自己,我都把你当作弟子带,只要你修炼法轮大法,我们就把你当作弟子带。”(《转法轮》)

  “不用炼了,你还是我的弟子吗?修炼人在圆满的最后一刻都不能放下修炼。这些人不是魔已经在干着魔的事了……那些打着大法学员旗号散布邪悟的人,无论其过去是否是学员,都是在干着破坏大法的魔所干的事。”(《建议》)

  “相反,而那些不出来的、躲起来的、站到邪恶者一边认识的怎么还能是大法弟子呢?是不是观念站到迫害大法的邪恶一边干着坏事的也还是大法弟子呢?”(《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

  前前后后,李洪志说了这么多,真的让练习者无所适从,大概只有转化了,才能不做这个让人难受的“大法弟子”了。

  三、“大法弟子”出事一推了之

  进入法轮功的人,不是想强身健体的,就是执著“圆满”的;不是想提升道德水准的,就是想得好处的;不是想借法轮功表达不满的,就是想借法轮功逃避现实困难的。而按照李洪志前后的这一系列说法,目前修炼法轮功的人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大法弟子”,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弟子”出事后,李大师可将责任一推了之,根本原因在于你根本就不是“大法弟子”,更何况你要么是你本身身体有病,那是不能修炼的,要么是执著太重……

  说到底,李大师需要利用你时,可以说你是他的弟子,还会对你大加表扬和赞许;你照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做出了岔子时,你就不是他的弟子,他可以利用上述说法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错,全在于练习者自己。是与不是,决定权都是掌握在他手里。所以,这些可怜的法轮功练习者一厢情愿地自己认为是“大法弟子”,其实要么属于利欲熏心想好处,要么属于自作多情撑面子,要么属于心理障碍无理性,要么属于内心不满泄私愤。

  悲哉,法轮功练习者们,尽快警醒吧,别再充当李洪志的玩偶和炮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