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人类堕落” 邪说
在人类的历史问题上,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有许多既离奇古怪又矛盾百出的邪说。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后,李洪志在境外在其所谓的“新经文”中又多次以“讲法”的形式,继续编造着蔑视人类社会的歪理邪说。下面对李洪志的部分“新经文”剖析一下。
一、关于人类的起源和演变
——李洪志对大法弟子说,“以往的地球上住的是外星人,从上一个地球开始才出现神造人。神造人是各种神按其自身的形象用物质造成的,也是受神管辖的。这种‘神造人’把外星人赶跑了。”他还用印度人来证明人是由神创造的。他说:“印度人就是佛造的,他们的言谈举止很像佛的姿态,过去更像。”(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剖析:众所周之,地球是一个专有名词,它指的就是我们人类生活的这颗太阳系中的行星,因此不可能有所谓“以往的地球”和“后来的地球”之分。至于神按自己的形象用物质创造人类,则完全是李洪志拾人牙慧、依葫芦画瓢而已。再说了,说“神造人”是后来才出现的,那么,这不就是说所谓的外星人不是由神创造的吗?可是李洪志不是说宇宙生命都是由神创造的吗?至于说印度人是佛创造的,这就更不符合历史事实了。事实上,佛教是在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由释迦牟尼创建于古印度,而此时,印度已经进入了封建领主统治的农奴社会。也就是说,是先有印度人,后来才有所谓佛,而不是相反。
——李洪志又说,上一个地球上住的是“神造人”,也就是披着“人皮”的人,而今天的地球上住的是披着“人皮”的神,这是因为三界外的神来到三界内披上了“人皮”。早先的人的元神到了阴间,而他们的“人皮”则被来自三界外的高层生命也就是神占据了。现在的人有90%是神。(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
——李洪志还具体地编造了“人皮神”的起源:“人的身体主要是一张皮,这张皮一开始很小,后来随着里面填充物的增加而不断地撑大。人死的时候,神就把皮拿走了。皮一拿走,身体就腐烂了。这个皮就被来自高层的生命穿着了,于是就有了‘人皮神’。这种人虽然从面貌上讲还属于不同的民族,但是实际上他们已经没有民族的区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剖析:这就是说,人皮是猪尿泡,可大可小;人皮是不朽的,所谓的“高层生命”可以把它从“神造人”的身上脱下来,再穿到自己的身上,由此就出现了披着“人皮”的神。人的皮为什么是不朽的呢?人既然是由神创造的,神又为什么穿“人皮”呢?
——李洪志还说,这种披着“人皮”的神只有“大法”才能“救度”。(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可是这岂不是说只有披着“人皮”的神才适合于“法轮大法”吗?这和上面所说的只有“神造人”才配“听法”的说法岂不是互相矛盾的吗?
——李洪志还说,现在不仅有“人皮神”,而且有披着动物皮、植物皮的神,它们也可以“得法”。(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剖析:能不能“得法”到底是取决于相貌丑陋不丑陋呢?还是取决于是不是神呢?如果是前者,那为什么说披着动物皮、植物皮的神也能够“得法”呢?如果是后者,那又为什么说“神造人”是为了“洪法”呢?
——李洪志说,“神造人”原先是受造他们的神管辖的,后来因为要“正法”了,这些神就放弃了三界和人类,从此,“神造人”和造人的神就没有关系了。这以后,高层生命进入三界后,占了“神造人”的皮,变成了“人皮神”。“人皮神”也是人,只是他们是从高层来的。其中那些对“大法”没有罪又没有修“大法”的人就要永远在这里当人了。“证实法”的变成神,反对“法”的被清除。(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剖析:李洪志不是说神创造人是为了传他的“大法”吗?既然如此,为什么真的要“正法”了反而甩手不管了呢?再说,李洪志不是说现在的人90%是神吗?怎么又说“人皮神”也是人呢?神是人,人是神,岂不是神人不分吗?既然神人不分,又说什么由人变神,还拿这去诱惑人呢?[Page]
二、关于人类是最低层次的生命
李洪志根据他对中国道教的一鳞半爪的了解,把宇宙描述成层状结构;每一层都有生命,层次越低,生命也越低级。人类生活在宇宙的最低层(有时也说是最表层),因此是宇宙中最低层次的生命。
为什么人类是最低层生命呢?
——李洪志说:“这是由于组成人类的粒子最大,物质负担最重,因此,精神力量最小,既发挥不了功能,也看不清真象。而‘大法弟子’的修炼就是摆脱物质,提高层次,层次越高,精神力量越大,可以用意念除害,用意念指挥人。”(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
剖析:只要稍微有一点关于物质结构的知识的人都会知道,所谓组成人类的物质粒子最大的说法是非常荒唐的。并且,物质粒子的大小和物质负担的有无显然不是一个问题,因此所谓修炼就是摆脱物质的说法,即使在李洪志的话语体系里,也是说不通的。
——李洪志还说:“宇宙的理从最高层贯彻到最低层也就是人类;最低层的理在最高层来看是错误的;人类对理的认识最差,生命表现得也最接近于恶。”(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剖析:李洪志一方面说宇宙的理从最高层贯彻到最低层,另一方面又说最低层的理在最高层来看是错误的,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并且,由此也不能得出人类对理认识最差的结论。
——李洪志说,“常人只有产生于经验的表面观念,没有主意识,这样的人思想混乱,极易受操纵。”(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又说:“常人是不理智的,乱说话的,学了法才会慢慢地理智起来。”(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还把人与所谓的神对立起来,借以贬低人类。他说:“人只能看到宇宙的一个层次的某些方面,神能看到所有层次的所有方面;人只能看到一个局部,神能看到全体。”(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因此,“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受高层生命控制的,是神的木偶。”(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三、关于人类的堕落
在人类的起源问题上,李洪志编造了地球上的人经过了从外星人→“神造人”→“人皮神”这样三个阶段的说法。按照这个说法,地球上的人是越来越高级了,现在的人90%都是神了。因此,人类应该是日益进步的,而不应该是日益堕落的。但是,为了说明自己及其法轮功组织倒行逆施的正当性,为了把自己打扮成宇宙和人类的“救主”,李洪志不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鼓吹说人类也已经堕落到极点了。
首先,人类为什么会堕落呢?
李洪志首先归结为人的本性。
——他说:“人的生命有明白的一面和不明白的一面。不明白的一面在后天的利益争斗中越来越负面化,道德日益堕落,分不清好坏。”(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这就是说,人之所以堕落的根源是在于人的生命有不明白的一面,这不明白的一面在后天得到了增强,结果就是人的堕落。
其次,为什么不仅仅是某些人堕落,而且是整个人类都堕落呢?
——李洪志一方面说,人类的堕落也就是所谓“三界”内生命的变异,而这种变异的原因是“高层生命挤进来”。(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是“宇宙正法”的“最根本原因”。(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这就是说,“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导致了较低层次的神的变异,由此就造成了宇宙的败坏,而这些变异了的较低层次的神进入“三界”,又导致了人类的生命变异。可见,在李洪志看来,人类堕落的原因在于“高层生命挤进来”,从根本上说则是在于“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总之是在于非物质的因素。[Page]
——另一方面,李洪志又说:“人类的堕落是因为受到物质世界的污染了,只能认识到局部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李洪志所谓的人类堕落的原因到底是神的变异呢,还是物质世界的污染呢?还有,在李洪志看来,所谓的“人皮神”取代“神造人”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呢?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在这些问题上,李洪志显然也都是自相矛盾的,并由此陷入了不能解脱的悖论。
第三,人类的堕落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李洪志说:“人是由神造的,在长久的岁月中却把造自己的神忘记了,由此就造成对神的不敬和失去管束。”(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人类的道德正在急速地下滑,走向地狱。”(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现在的人间很可怕,是一个迷。再高的神一来到人间就分不清是非好坏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人类社会已经变成了迷的世界,即使神到了世间,也分不清是非善恶了,更不用说人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总之,在李洪志看来,人类已经不行了,人类太肮脏了,没有法轮功它早就完了。李洪志就是这样,一步步把大法弟子引向他设定好的圈套,对其实行精神控制。
李洪志编造出的“人类堕落”邪说,就是要推翻人们头脑中现有的是非观念,灌输“神权社会”的是非观念。他无论怎样说,都是一个目的,要让人们相信,人类是由神创造的;即使不是由神创造的,也是应该由神来管辖的;只有信他的“法轮大法”才能够变成神,他李洪志就是宇宙中最大的神,听李洪志的话,就是听神的话!
一、关于人类的起源和演变
——李洪志对大法弟子说,“以往的地球上住的是外星人,从上一个地球开始才出现神造人。神造人是各种神按其自身的形象用物质造成的,也是受神管辖的。这种‘神造人’把外星人赶跑了。”他还用印度人来证明人是由神创造的。他说:“印度人就是佛造的,他们的言谈举止很像佛的姿态,过去更像。”(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剖析:众所周之,地球是一个专有名词,它指的就是我们人类生活的这颗太阳系中的行星,因此不可能有所谓“以往的地球”和“后来的地球”之分。至于神按自己的形象用物质创造人类,则完全是李洪志拾人牙慧、依葫芦画瓢而已。再说了,说“神造人”是后来才出现的,那么,这不就是说所谓的外星人不是由神创造的吗?可是李洪志不是说宇宙生命都是由神创造的吗?至于说印度人是佛创造的,这就更不符合历史事实了。事实上,佛教是在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由释迦牟尼创建于古印度,而此时,印度已经进入了封建领主统治的农奴社会。也就是说,是先有印度人,后来才有所谓佛,而不是相反。
——李洪志又说,上一个地球上住的是“神造人”,也就是披着“人皮”的人,而今天的地球上住的是披着“人皮”的神,这是因为三界外的神来到三界内披上了“人皮”。早先的人的元神到了阴间,而他们的“人皮”则被来自三界外的高层生命也就是神占据了。现在的人有90%是神。(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
——李洪志还具体地编造了“人皮神”的起源:“人的身体主要是一张皮,这张皮一开始很小,后来随着里面填充物的增加而不断地撑大。人死的时候,神就把皮拿走了。皮一拿走,身体就腐烂了。这个皮就被来自高层的生命穿着了,于是就有了‘人皮神’。这种人虽然从面貌上讲还属于不同的民族,但是实际上他们已经没有民族的区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剖析:这就是说,人皮是猪尿泡,可大可小;人皮是不朽的,所谓的“高层生命”可以把它从“神造人”的身上脱下来,再穿到自己的身上,由此就出现了披着“人皮”的神。人的皮为什么是不朽的呢?人既然是由神创造的,神又为什么穿“人皮”呢?
——李洪志还说,这种披着“人皮”的神只有“大法”才能“救度”。(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可是这岂不是说只有披着“人皮”的神才适合于“法轮大法”吗?这和上面所说的只有“神造人”才配“听法”的说法岂不是互相矛盾的吗?
——李洪志还说,现在不仅有“人皮神”,而且有披着动物皮、植物皮的神,它们也可以“得法”。(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剖析:能不能“得法”到底是取决于相貌丑陋不丑陋呢?还是取决于是不是神呢?如果是前者,那为什么说披着动物皮、植物皮的神也能够“得法”呢?如果是后者,那又为什么说“神造人”是为了“洪法”呢?
——李洪志说,“神造人”原先是受造他们的神管辖的,后来因为要“正法”了,这些神就放弃了三界和人类,从此,“神造人”和造人的神就没有关系了。这以后,高层生命进入三界后,占了“神造人”的皮,变成了“人皮神”。“人皮神”也是人,只是他们是从高层来的。其中那些对“大法”没有罪又没有修“大法”的人就要永远在这里当人了。“证实法”的变成神,反对“法”的被清除。(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剖析:李洪志不是说神创造人是为了传他的“大法”吗?既然如此,为什么真的要“正法”了反而甩手不管了呢?再说,李洪志不是说现在的人90%是神吗?怎么又说“人皮神”也是人呢?神是人,人是神,岂不是神人不分吗?既然神人不分,又说什么由人变神,还拿这去诱惑人呢?[Page]
二、关于人类是最低层次的生命
李洪志根据他对中国道教的一鳞半爪的了解,把宇宙描述成层状结构;每一层都有生命,层次越低,生命也越低级。人类生活在宇宙的最低层(有时也说是最表层),因此是宇宙中最低层次的生命。
为什么人类是最低层生命呢?
——李洪志说:“这是由于组成人类的粒子最大,物质负担最重,因此,精神力量最小,既发挥不了功能,也看不清真象。而‘大法弟子’的修炼就是摆脱物质,提高层次,层次越高,精神力量越大,可以用意念除害,用意念指挥人。”(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
剖析:只要稍微有一点关于物质结构的知识的人都会知道,所谓组成人类的物质粒子最大的说法是非常荒唐的。并且,物质粒子的大小和物质负担的有无显然不是一个问题,因此所谓修炼就是摆脱物质的说法,即使在李洪志的话语体系里,也是说不通的。
——李洪志还说:“宇宙的理从最高层贯彻到最低层也就是人类;最低层的理在最高层来看是错误的;人类对理的认识最差,生命表现得也最接近于恶。”(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剖析:李洪志一方面说宇宙的理从最高层贯彻到最低层,另一方面又说最低层的理在最高层来看是错误的,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并且,由此也不能得出人类对理认识最差的结论。
——李洪志说,“常人只有产生于经验的表面观念,没有主意识,这样的人思想混乱,极易受操纵。”(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又说:“常人是不理智的,乱说话的,学了法才会慢慢地理智起来。”(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还把人与所谓的神对立起来,借以贬低人类。他说:“人只能看到宇宙的一个层次的某些方面,神能看到所有层次的所有方面;人只能看到一个局部,神能看到全体。”(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因此,“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受高层生命控制的,是神的木偶。”(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三、关于人类的堕落
在人类的起源问题上,李洪志编造了地球上的人经过了从外星人→“神造人”→“人皮神”这样三个阶段的说法。按照这个说法,地球上的人是越来越高级了,现在的人90%都是神了。因此,人类应该是日益进步的,而不应该是日益堕落的。但是,为了说明自己及其法轮功组织倒行逆施的正当性,为了把自己打扮成宇宙和人类的“救主”,李洪志不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鼓吹说人类也已经堕落到极点了。
首先,人类为什么会堕落呢?
李洪志首先归结为人的本性。
——他说:“人的生命有明白的一面和不明白的一面。不明白的一面在后天的利益争斗中越来越负面化,道德日益堕落,分不清好坏。”(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这就是说,人之所以堕落的根源是在于人的生命有不明白的一面,这不明白的一面在后天得到了增强,结果就是人的堕落。
其次,为什么不仅仅是某些人堕落,而且是整个人类都堕落呢?
——李洪志一方面说,人类的堕落也就是所谓“三界”内生命的变异,而这种变异的原因是“高层生命挤进来”。(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是“宇宙正法”的“最根本原因”。(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这就是说,“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导致了较低层次的神的变异,由此就造成了宇宙的败坏,而这些变异了的较低层次的神进入“三界”,又导致了人类的生命变异。可见,在李洪志看来,人类堕落的原因在于“高层生命挤进来”,从根本上说则是在于“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总之是在于非物质的因素。[Page]
——另一方面,李洪志又说:“人类的堕落是因为受到物质世界的污染了,只能认识到局部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剖析:李洪志所谓的人类堕落的原因到底是神的变异呢,还是物质世界的污染呢?还有,在李洪志看来,所谓的“人皮神”取代“神造人”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呢?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在这些问题上,李洪志显然也都是自相矛盾的,并由此陷入了不能解脱的悖论。
第三,人类的堕落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李洪志说:“人是由神造的,在长久的岁月中却把造自己的神忘记了,由此就造成对神的不敬和失去管束。”(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人类的道德正在急速地下滑,走向地狱。”(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现在的人间很可怕,是一个迷。再高的神一来到人间就分不清是非好坏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人类社会已经变成了迷的世界,即使神到了世间,也分不清是非善恶了,更不用说人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总之,在李洪志看来,人类已经不行了,人类太肮脏了,没有法轮功它早就完了。李洪志就是这样,一步步把大法弟子引向他设定好的圈套,对其实行精神控制。
李洪志编造出的“人类堕落”邪说,就是要推翻人们头脑中现有的是非观念,灌输“神权社会”的是非观念。他无论怎样说,都是一个目的,要让人们相信,人类是由神创造的;即使不是由神创造的,也是应该由神来管辖的;只有信他的“法轮大法”才能够变成神,他李洪志就是宇宙中最大的神,听李洪志的话,就是听神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