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辨识
一般而言,本人对法轮功等所谓的新兴“宗教”,并无太大的兴趣。但是,源于信仰的兴趣,以及佛学学者的专业习惯,我对宣称是新型佛教的各种新兴“宗教”,颇为关心,其说些什么,是否与佛教的正统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理论体系相一致,始终是本人的判断之标准。近十余年来,在国内国际社会被炒得纷纷扬扬的法轮功,由于李洪志先生打出“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的旗号,在佛法的外衣下,以被其自我意志所加工并诠释后的佛教名词术语,如佛法、法轮、转法轮、法身、业力、白业黑业、不二法门、八万四千法门、三界、三千大千世界、圆满、如来、末法、执著、空等等,确实使许多于有意无意间深受佛教熏陶的国民,感到了亲切感、亲和力,引发了相当强的宗教心理和情感。但是,笔者以为,李洪志先生以“佛法”为旗号,以佛教名词术语为标签,却自我随意解释的作为,任意发挥,甚至无中生有、强加于人的做派,实在不够地道。不仅在本已对佛教教义有着众多歧义理解和世俗化曲解的广大民众中,产生了鱼目混珠、蛊惑人心的负面效果;而且,还使佛教蒙受了被玷污、被歪曲的侮辱。
众所周知,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而且是人类社会具有最为悠久的历史,并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拥有广大信徒的宗教。这是因为,作为佛教教理体系的佛法,其思想内涵博大精深,理论系统严密,信仰内容丰富。但是,佛法教理一般而言,比较抽象难懂,非对哲学思维方式训练有素者,很难登堂入室。因此,笔者以为,以李洪志先生的经历和学历,他也许在早年听到过街谈巷议中的佛教,也对佛教的名相有过一段零打碎敲式的猎奇,但是,他却将那些坊间层面的佛教,视作正统的佛教,予以接受;并且,以自己的自作聪明对佛教的名相给予随意的诠释;更有他生活于东北,对民间流行的萨满教的巫师之术颇为了解,所以对佛教进行了曲解和我行我素式的改造,这种改造与其说是对佛教的一种发展,倒不如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篡改。在李洪志先生那里,佛陀的教法变得面目全非、简单粗陋、俗不可耐。
笔者以为,如此的“佛法”因为其粗陋性、庸俗性,得到了社会上部分急功近利又不了解佛法的宗教信徒的响应,具有很大的诱惑性;而由此导致的民间对于佛教的歪曲理解、以及对于佛陀的诋毁,又对正统的佛教,具有一定的破坏性。由此,李洪志先生的这种不地道的做派,一方面使大量信仰者深陷其中而难于自拔,另一方面使民间视法轮功为佛法之正统。因此,对李洪志先生所宣扬的所谓最高佛法,实有必要予以剖析澄清,以期正本清源。
一、佛法
李洪志先生声称“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因此他说法轮功既非气功,也非宗教,而是“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标榜自己的功夫比释迦牟尼佛高几十万倍,并说释迦牟尼佛传的法是对原始时期的人讲的,而且被后人修改了,因而度不了人了,只有他传的法才能度人,况且法轮功没有佛教的宗教组织形式,因此不同于佛教,不是佛教。
事实上,“佛法”是指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也即“佛教”。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等理论,其中以三法印或缘起性空理论为根本教义和终极真理,没有什么过时的问题;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法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也称为“佛教”。从李洪志先生的著述及其法轮功来看,无论是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外在的形式上,都与佛教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因此佛教界一直认为,李洪志先生的所谓“大法”根本就不是佛法,只是打着佛法的名义,篡改佛教的名词术语,利用佛教的影响,以蛊惑人心而已。李洪志先生将佛法与佛教割裂开来,不过是望文生义地将佛教术语“为我所用”而已。
二、法轮
李洪志先生将“法轮”用作其功法的名称,其图案由五个佛教的卍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符组合而成,以象征法轮功乃集佛道二教之大成。同时,李洪志先生还将它描述为“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是一种高级生命”。他可以给人安在小腹部位,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旋转,正转度己,反转度人,从而形成“功练人”或“法练人”。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即名为《转法轮》,他设置的彼岸也称之为“法轮世界”。
就佛教而言,“法轮”本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其标志是沿一轴心对称分布八根辐条构成的一车轮形状,来源于古印度传说中的“轮宝”,它被认为是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使用的一种武器,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借用来比喻“佛法”,并引伸出摧伏邪魔、辗转不停、圆满无缺三种涵义。佛教经典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因此“法轮”实际上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性词汇,以后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在一九五六年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它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由此可见,佛教的法轮与法轮功的法轮不仅外形不同,涵义也不同。李洪志先生已将佛教的一个比喻性词汇“法轮”篡改、神化为一种具有极大灵性和神秘作用的实体,其荒谬显而易见。[Page]
三、法身
李洪志先生将“法身”纳入气功理论,他在《转法轮》一书中说:“人修炼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体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李洪志先生在另文又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保护法轮功练习者。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确实讲到,佛有三身,一是法身,二是报身,三是应化身。身是聚集的意思,佛是觉悟了的人,即觉悟了宇宙万法的真相——缘起性空的法理,由此法理聚集所成之身就叫做法身。因此“法身”代表了一切法的实相,也就是缘起性空之理,如《胜鬘经宝窟》卷下云“法身者,即是实相真如也。”法身是无形无相的,犹如虚空,遍一切处,它是体现万法本质的一种理念,实际上是对佛所说根本教法的人格化抽象,既无形象,更无数量的差别。笔者不无遗憾地说,李洪志先生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对法身概念有所准确的把握,而将本无形象、数量之分的“法身”具体化、个人化、神秘化、实用化;在其著作中、讲演中,不断地以法身之说达到神化自己为救世主的目的,其离谱实在令人惊诧。
四、业力
李洪志先生认为“业力”是做坏事的果报,是一种黑色物质,说造成人生病和一切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是业力回报,欠了债就得还。认为生病是还债、是消业、是过关,看病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这样就不能清理身体,因此不应治病。对于他人有病有灾也认为是业的作用,不要去救助,否则会有黑色的物质附到你的身上,就会减损你身上的白色物质——德。
确实,业在佛教中是十分重要的名相,业的概念涵盖了整个佛教体系。佛教讲“造作名业”,业就是造作,力就是力量、力用,由造作而产生的力量和作用,就叫做业力。广义来说,或从佛教的业感缘起理论来说,从宇宙星球的成住坏空到人类的生老病死或生命界的生住异灭等宇宙间一切事物和一切因果现象都可看作是业力的作用。业的涵义很多,从业的形式上看,可分为身业、口业、意业;从性质上可分为善业(白业)、恶业(黑业)、无记业(非善非恶);从个人与他人感受的果报上可分为共业、不共业;佛教根据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果规律,认为行善得善报、行不善得恶报。并将这种善恶之业感召的苦乐果报,称为“业报”,而从业与果报间的决定程度上看,可分为定业、不定业。佛教的业报轮回理论是对生命存在的各种形态及相互关系的描述,是一个非常深刻而复杂的理论体系,由于影响人类活动及其命运的因素错综复杂,简单机械地谈论什么业力业报、到处滥用都是不适宜的。从佛教业力的概念来看,实际上属于中性词,本无所谓褒贬,更非一种物质形态。
更为重要的是,佛教认为业力是可以转变的,所以需要行善积德,对于疾病也是需要积极治疗的。如佛经列举的四种供养(衣被、饮食、卧具、汤药)中即包括“汤药”,并将看护病人视为八种善事中的第一善事。解除众生疾苦,是体现佛教慈悲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释迦牟尼就曾亲自看护病人。大乘佛教更是提倡学习五明(即五类知识),其中之一的“医方明”便是医药知识。佛教大藏经中就有不少专门介绍治疗疾病的经典。
为此,我们不能不看到,“业力”和轮回报应理论是佛教的根本思想之一,在老百姓中有着极大的影响,但存在不少错误认识,附上了过多的感情色彩,往往作贬意词运用。李洪志先生利用这一点加以机械、庸俗性的解释,完全背离了佛教关于“业”的思想和精神,是极端错误的。[Page]
五、“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
李洪志先生说法轮功是佛法的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要求法轮功学员专修他的法,不掺杂其它东西,并把这叫做“不二法门”。
上述说法,如果不是李洪志先生无意中的误读佛法,就是其故意的混淆视听。“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都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八万四千”是佛教用来表示数量极多的一种习惯用语。而“不二法门”是指佛教中超越真假、善恶、有为无为乃至生死等一切对待之法的一种最高的理念或意境,一切修行的最终目的无非要证入这一境界,因此称为“不二法门”。不过人们为了体会或证得这种绝对的理念或意境,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因此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之多。在这里,“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是辩证统一的。但是,李洪志先生一方面说法轮功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意在强调法轮功也是佛法,但又与原始佛教和现行佛教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又将法轮功无限拔高,称为“最高佛法”、“宇宙大法”,要求信徒专修其法,而与其它一切思想理论或功法脱离联系,并不伦不类地将这称之为“不二法门”,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则只能是妄自尊大了。
六、圆满
李洪志先生要其信徒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放下执著,放下名利甚至生死,用行动去体现“法轮大法”,就能获得圆满。
圆满固然是佛教中一极为最要的名相,其作用和地位在佛法体系中不容忽视,但其内涵则与李洪志先生的诠释意义迥异。圆满意思是“周遍充足,无所缺减”,通常指佛的觉悟境界、修行功德圆满或慈悲与智慧具足无缺。此外还有相好圆满、万德圆满、功德圆满、所愿圆满等,都表示的是各方面十分周到、无所欠缺之意。佛教用佛陀的觉、行圆满或悲、智圆满来教导信众:在修行中既要修智慧,又要修福德,既要自利,又要利他。而李洪志先生以圆满为话头,却抽取了佛法的圆满之精髓!
七、末法
李洪志先生说:“现在就是末法时期。所以现在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吓人的,你看各种假的、恶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出来了。”他认为整个人类都是从高层次掉下来的生命体,“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可是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其实,在佛教中,对于末法,有着特殊的含义。佛经中通常将释迦牟尼佛教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正法期五百年,象法期一千年,末法期一万年。末法时期的特征是人的善根浅薄,邪知邪见泛滥,修行的人多,证道的人几乎没有。从广义来说,若佛法得到正确的阐扬,末法也可转化为正法;若佛法得不到正确的阐扬,正法也可变为末法。
从世界宗教的背景上讲,佛教说的末法概念,实际上昭示的是无常之理,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显示了佛教不同凡响的境界。况且,佛教所讲的末法并不等于基督教等所讲的“末日”。而李洪志先生在二十世纪末大谈什么“末法”,甚至借用“宇宙大爆炸理论”编织地球很快会毁灭的惊世骇俗的“预言”,更为令人莫名惊咋的是,李先生认定地球寿命是由他与其师爷、师父定的,“这次地球爆炸时间由我定的,这次当时定得太死,我尽最大力量也只能把爆炸时间后推三十年”。并说这个时期,佛、菩萨都自顾不暇了,不管人间事了,只有他在传正法。可见李洪志先生已经不是在阐述佛法了,简直是在借宇宙大爆炸,张扬自身的人格大膨胀。
八、执著
所谓执著,就是有所求,李洪志先生强调“心性多高,功多高。”强调不要抱着有所求的心。他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要放下常人之见,放下名利乃至放下生死。
其实,在佛教之中,所谓执著,系指思想、感情固著于事物而不离。如《菩提心论》说:“凡夫执著名闻利养资生之具务以安身。”佛教认为,众生由于无明、贪爱,生起虚妄分别之心,于各种事理处处执著。其中最根本的执著有两种,一种是对“我”的执著,称为“我执”;一种是对“法”的执著,称为“法执”。我、法二执会障碍人们认识真理,因而生死轮回,不能成佛解脱生死,所以要修行去掉我、法二种执著。[Page]
笔者必需指出的是,李洪志先生讲的执著,虽然表面上与佛教讲的执著一样,但实际上佛教关于执著的理论,极其深刻全面,而李洪志先生的所谓“去执著”则十分笼统,且含有十分危险的成份。在去执著的名义下,其信徒放下名利,甚至不惜生命,但同时也放弃了社会责任、家庭义务,表现得极端自私,对李洪志先生的话,以及所谓“法轮大法”执著到了痴迷、疯狂的程度。可见法轮功的所谓“执著说”,与佛教的“执著”理论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九、空
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中说:“何为空,执著无存为真空,非物质空。……如来讲空实乃常人之心全无之意,无漏为空之真谛。宇宙本物质所存、所成、所住,如何能空?”
众所周知,“空”的名相十分著名,即使对佛教并不了解的民众,也知道佛教讲“四大皆空”,可见空的概念的知名度极高。其实,在佛教中,“空”是一个十分重要而且含义特别深刻的名词,表示的是万事万物的“实相”。佛教认为,宇宙万事万物,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万法”,无非是由种种因素、各种条件的聚合才产生的,不断在运动变化之中,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是空的——“缘起性空”;或者说,只有“空性”,这正是宇宙万法的“实相”。佛教的修行就是要求人们去掉对自身和一切外在事物的贪爱、执著,理解和悟入宇宙万法的“实相”——空,从而达到解脱烦恼和生死的目的。所以佛门又被称为“空门”。
在对空理的理解上,李洪志先生同一般世人一样,简单、错误地将佛教的“空”理解为“没有”,并自以为高明地加以解释:精神层面的常人之心可以“空”(没有)掉,而宇宙赖以存在的物质是不能“空”(没有)的。这样理解“空”,可以说完全不懂佛教教义,修行上离佛教所说的“悟”也相去甚远,其肤浅的程度,只能说明李先生于佛法尚未登堂入室。
十、如来
李洪志先生把佛分成无数层次,把“如来”一词当成佛的最低层次上的果位,认为释迦牟尼佛是如来层次,声称如来与佛表示的是两种不同的觉悟层次。
这种诠释,实在是对佛教的歪曲。凡读过点佛经者都明了,如来是佛的十种称号之一,所谓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世尊。这十种称号只是形容的角度不同,都指的是佛陀,不存在觉悟层次的差别。《金刚经》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表明如来是诸法的不生不灭、不去不来的本性。由于佛陀证得无上菩提,彻见诸法本性,故得名如来。佛与如来是名异实同的。
而李洪志先生视释迦牟尼佛系佛中觉悟最低的如来层次,又据此推论出释迦牟尼佛身上只有一个法轮或法身,而李洪志先生本人则法轮、法身多得无数。以此证明其是宇宙中最大的佛,比释迦牟尼佛高出几十万倍。并说“释迦牟尼佛也有不知道的东西,也没有穷尽宇宙的法”,“释迦牟尼佛所讲的法是低层次的,低层次的佛也有堕落轮回的可能。”这种充当宇宙唯一的救世主的说辞,基本上与巫师之做派同流合污了。
十一、三界
李洪志先生称:佛家说我们这个世界分为天界、地界、人界(此实为萨满教的说法)。李先生又称:“释迦牟尼还讲了三千大千世界学说,他说我们这个宇宙中,我们这个银河系中,有三千个像我们人类一样存在着色身身体的星球。”这种说法,不知道其依据的是哪部印度哲学的典籍。无论是在佛教中,还是在印度其他哲学流派中,都找不到李先生的这种说法。如果是李先生自创,那又何必冠以佛法的名头呢?
其实,佛教中所讲的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而佛教中关于三千大千世界,佛经中是如是描述的:同一日月所照的我们这样的星球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因为“大千世界”是三个“千”的乘积,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因此三千大千世界实际上有10亿个“小世界”。同样说的是三千大千世界,十亿个与三千个星球何啻天壤之别![Page]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李洪志先生深知佛教及其术语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因而大量使用佛教名词术语,以充分利用佛教。同时又对佛教名相大肆曲解佛教名相,诋毁佛教教理、竭力贬低佛教,促使他的信徒对佛教心生怀疑、远离佛教,以他替代人们心目中的佛陀,其所作所为实在令人怀疑其品格不够磊落。
正法的弘扬,需要我们佛教信徒能够正确地把握佛陀的本怀,了解佛法的真谛,领会佛教的宗旨。而对于李洪志先生所宣扬的属于他专利的那套“大法”、“最高佛法”,进行严肃的甄别、梳理和揭露,是维护正法纯洁性的必要课题。
众所周知,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而且是人类社会具有最为悠久的历史,并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拥有广大信徒的宗教。这是因为,作为佛教教理体系的佛法,其思想内涵博大精深,理论系统严密,信仰内容丰富。但是,佛法教理一般而言,比较抽象难懂,非对哲学思维方式训练有素者,很难登堂入室。因此,笔者以为,以李洪志先生的经历和学历,他也许在早年听到过街谈巷议中的佛教,也对佛教的名相有过一段零打碎敲式的猎奇,但是,他却将那些坊间层面的佛教,视作正统的佛教,予以接受;并且,以自己的自作聪明对佛教的名相给予随意的诠释;更有他生活于东北,对民间流行的萨满教的巫师之术颇为了解,所以对佛教进行了曲解和我行我素式的改造,这种改造与其说是对佛教的一种发展,倒不如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篡改。在李洪志先生那里,佛陀的教法变得面目全非、简单粗陋、俗不可耐。
笔者以为,如此的“佛法”因为其粗陋性、庸俗性,得到了社会上部分急功近利又不了解佛法的宗教信徒的响应,具有很大的诱惑性;而由此导致的民间对于佛教的歪曲理解、以及对于佛陀的诋毁,又对正统的佛教,具有一定的破坏性。由此,李洪志先生的这种不地道的做派,一方面使大量信仰者深陷其中而难于自拔,另一方面使民间视法轮功为佛法之正统。因此,对李洪志先生所宣扬的所谓最高佛法,实有必要予以剖析澄清,以期正本清源。
一、佛法
李洪志先生声称“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因此他说法轮功既非气功,也非宗教,而是“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标榜自己的功夫比释迦牟尼佛高几十万倍,并说释迦牟尼佛传的法是对原始时期的人讲的,而且被后人修改了,因而度不了人了,只有他传的法才能度人,况且法轮功没有佛教的宗教组织形式,因此不同于佛教,不是佛教。
事实上,“佛法”是指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也即“佛教”。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等理论,其中以三法印或缘起性空理论为根本教义和终极真理,没有什么过时的问题;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法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也称为“佛教”。从李洪志先生的著述及其法轮功来看,无论是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外在的形式上,都与佛教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因此佛教界一直认为,李洪志先生的所谓“大法”根本就不是佛法,只是打着佛法的名义,篡改佛教的名词术语,利用佛教的影响,以蛊惑人心而已。李洪志先生将佛法与佛教割裂开来,不过是望文生义地将佛教术语“为我所用”而已。
二、法轮
李洪志先生将“法轮”用作其功法的名称,其图案由五个佛教的卍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符组合而成,以象征法轮功乃集佛道二教之大成。同时,李洪志先生还将它描述为“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是一种高级生命”。他可以给人安在小腹部位,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旋转,正转度己,反转度人,从而形成“功练人”或“法练人”。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即名为《转法轮》,他设置的彼岸也称之为“法轮世界”。
就佛教而言,“法轮”本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其标志是沿一轴心对称分布八根辐条构成的一车轮形状,来源于古印度传说中的“轮宝”,它被认为是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使用的一种武器,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借用来比喻“佛法”,并引伸出摧伏邪魔、辗转不停、圆满无缺三种涵义。佛教经典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因此“法轮”实际上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性词汇,以后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在一九五六年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它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由此可见,佛教的法轮与法轮功的法轮不仅外形不同,涵义也不同。李洪志先生已将佛教的一个比喻性词汇“法轮”篡改、神化为一种具有极大灵性和神秘作用的实体,其荒谬显而易见。[Page]
三、法身
李洪志先生将“法身”纳入气功理论,他在《转法轮》一书中说:“人修炼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体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李洪志先生在另文又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保护法轮功练习者。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确实讲到,佛有三身,一是法身,二是报身,三是应化身。身是聚集的意思,佛是觉悟了的人,即觉悟了宇宙万法的真相——缘起性空的法理,由此法理聚集所成之身就叫做法身。因此“法身”代表了一切法的实相,也就是缘起性空之理,如《胜鬘经宝窟》卷下云“法身者,即是实相真如也。”法身是无形无相的,犹如虚空,遍一切处,它是体现万法本质的一种理念,实际上是对佛所说根本教法的人格化抽象,既无形象,更无数量的差别。笔者不无遗憾地说,李洪志先生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对法身概念有所准确的把握,而将本无形象、数量之分的“法身”具体化、个人化、神秘化、实用化;在其著作中、讲演中,不断地以法身之说达到神化自己为救世主的目的,其离谱实在令人惊诧。
四、业力
李洪志先生认为“业力”是做坏事的果报,是一种黑色物质,说造成人生病和一切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是业力回报,欠了债就得还。认为生病是还债、是消业、是过关,看病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这样就不能清理身体,因此不应治病。对于他人有病有灾也认为是业的作用,不要去救助,否则会有黑色的物质附到你的身上,就会减损你身上的白色物质——德。
确实,业在佛教中是十分重要的名相,业的概念涵盖了整个佛教体系。佛教讲“造作名业”,业就是造作,力就是力量、力用,由造作而产生的力量和作用,就叫做业力。广义来说,或从佛教的业感缘起理论来说,从宇宙星球的成住坏空到人类的生老病死或生命界的生住异灭等宇宙间一切事物和一切因果现象都可看作是业力的作用。业的涵义很多,从业的形式上看,可分为身业、口业、意业;从性质上可分为善业(白业)、恶业(黑业)、无记业(非善非恶);从个人与他人感受的果报上可分为共业、不共业;佛教根据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果规律,认为行善得善报、行不善得恶报。并将这种善恶之业感召的苦乐果报,称为“业报”,而从业与果报间的决定程度上看,可分为定业、不定业。佛教的业报轮回理论是对生命存在的各种形态及相互关系的描述,是一个非常深刻而复杂的理论体系,由于影响人类活动及其命运的因素错综复杂,简单机械地谈论什么业力业报、到处滥用都是不适宜的。从佛教业力的概念来看,实际上属于中性词,本无所谓褒贬,更非一种物质形态。
更为重要的是,佛教认为业力是可以转变的,所以需要行善积德,对于疾病也是需要积极治疗的。如佛经列举的四种供养(衣被、饮食、卧具、汤药)中即包括“汤药”,并将看护病人视为八种善事中的第一善事。解除众生疾苦,是体现佛教慈悲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释迦牟尼就曾亲自看护病人。大乘佛教更是提倡学习五明(即五类知识),其中之一的“医方明”便是医药知识。佛教大藏经中就有不少专门介绍治疗疾病的经典。
为此,我们不能不看到,“业力”和轮回报应理论是佛教的根本思想之一,在老百姓中有着极大的影响,但存在不少错误认识,附上了过多的感情色彩,往往作贬意词运用。李洪志先生利用这一点加以机械、庸俗性的解释,完全背离了佛教关于“业”的思想和精神,是极端错误的。[Page]
五、“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
李洪志先生说法轮功是佛法的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要求法轮功学员专修他的法,不掺杂其它东西,并把这叫做“不二法门”。
上述说法,如果不是李洪志先生无意中的误读佛法,就是其故意的混淆视听。“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都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八万四千”是佛教用来表示数量极多的一种习惯用语。而“不二法门”是指佛教中超越真假、善恶、有为无为乃至生死等一切对待之法的一种最高的理念或意境,一切修行的最终目的无非要证入这一境界,因此称为“不二法门”。不过人们为了体会或证得这种绝对的理念或意境,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因此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之多。在这里,“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是辩证统一的。但是,李洪志先生一方面说法轮功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意在强调法轮功也是佛法,但又与原始佛教和现行佛教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又将法轮功无限拔高,称为“最高佛法”、“宇宙大法”,要求信徒专修其法,而与其它一切思想理论或功法脱离联系,并不伦不类地将这称之为“不二法门”,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则只能是妄自尊大了。
六、圆满
李洪志先生要其信徒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放下执著,放下名利甚至生死,用行动去体现“法轮大法”,就能获得圆满。
圆满固然是佛教中一极为最要的名相,其作用和地位在佛法体系中不容忽视,但其内涵则与李洪志先生的诠释意义迥异。圆满意思是“周遍充足,无所缺减”,通常指佛的觉悟境界、修行功德圆满或慈悲与智慧具足无缺。此外还有相好圆满、万德圆满、功德圆满、所愿圆满等,都表示的是各方面十分周到、无所欠缺之意。佛教用佛陀的觉、行圆满或悲、智圆满来教导信众:在修行中既要修智慧,又要修福德,既要自利,又要利他。而李洪志先生以圆满为话头,却抽取了佛法的圆满之精髓!
七、末法
李洪志先生说:“现在就是末法时期。所以现在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吓人的,你看各种假的、恶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出来了。”他认为整个人类都是从高层次掉下来的生命体,“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可是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其实,在佛教中,对于末法,有着特殊的含义。佛经中通常将释迦牟尼佛教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正法期五百年,象法期一千年,末法期一万年。末法时期的特征是人的善根浅薄,邪知邪见泛滥,修行的人多,证道的人几乎没有。从广义来说,若佛法得到正确的阐扬,末法也可转化为正法;若佛法得不到正确的阐扬,正法也可变为末法。
从世界宗教的背景上讲,佛教说的末法概念,实际上昭示的是无常之理,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显示了佛教不同凡响的境界。况且,佛教所讲的末法并不等于基督教等所讲的“末日”。而李洪志先生在二十世纪末大谈什么“末法”,甚至借用“宇宙大爆炸理论”编织地球很快会毁灭的惊世骇俗的“预言”,更为令人莫名惊咋的是,李先生认定地球寿命是由他与其师爷、师父定的,“这次地球爆炸时间由我定的,这次当时定得太死,我尽最大力量也只能把爆炸时间后推三十年”。并说这个时期,佛、菩萨都自顾不暇了,不管人间事了,只有他在传正法。可见李洪志先生已经不是在阐述佛法了,简直是在借宇宙大爆炸,张扬自身的人格大膨胀。
八、执著
所谓执著,就是有所求,李洪志先生强调“心性多高,功多高。”强调不要抱着有所求的心。他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要放下常人之见,放下名利乃至放下生死。
其实,在佛教之中,所谓执著,系指思想、感情固著于事物而不离。如《菩提心论》说:“凡夫执著名闻利养资生之具务以安身。”佛教认为,众生由于无明、贪爱,生起虚妄分别之心,于各种事理处处执著。其中最根本的执著有两种,一种是对“我”的执著,称为“我执”;一种是对“法”的执著,称为“法执”。我、法二执会障碍人们认识真理,因而生死轮回,不能成佛解脱生死,所以要修行去掉我、法二种执著。[Page]
笔者必需指出的是,李洪志先生讲的执著,虽然表面上与佛教讲的执著一样,但实际上佛教关于执著的理论,极其深刻全面,而李洪志先生的所谓“去执著”则十分笼统,且含有十分危险的成份。在去执著的名义下,其信徒放下名利,甚至不惜生命,但同时也放弃了社会责任、家庭义务,表现得极端自私,对李洪志先生的话,以及所谓“法轮大法”执著到了痴迷、疯狂的程度。可见法轮功的所谓“执著说”,与佛教的“执著”理论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九、空
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中说:“何为空,执著无存为真空,非物质空。……如来讲空实乃常人之心全无之意,无漏为空之真谛。宇宙本物质所存、所成、所住,如何能空?”
众所周知,“空”的名相十分著名,即使对佛教并不了解的民众,也知道佛教讲“四大皆空”,可见空的概念的知名度极高。其实,在佛教中,“空”是一个十分重要而且含义特别深刻的名词,表示的是万事万物的“实相”。佛教认为,宇宙万事万物,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万法”,无非是由种种因素、各种条件的聚合才产生的,不断在运动变化之中,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是空的——“缘起性空”;或者说,只有“空性”,这正是宇宙万法的“实相”。佛教的修行就是要求人们去掉对自身和一切外在事物的贪爱、执著,理解和悟入宇宙万法的“实相”——空,从而达到解脱烦恼和生死的目的。所以佛门又被称为“空门”。
在对空理的理解上,李洪志先生同一般世人一样,简单、错误地将佛教的“空”理解为“没有”,并自以为高明地加以解释:精神层面的常人之心可以“空”(没有)掉,而宇宙赖以存在的物质是不能“空”(没有)的。这样理解“空”,可以说完全不懂佛教教义,修行上离佛教所说的“悟”也相去甚远,其肤浅的程度,只能说明李先生于佛法尚未登堂入室。
十、如来
李洪志先生把佛分成无数层次,把“如来”一词当成佛的最低层次上的果位,认为释迦牟尼佛是如来层次,声称如来与佛表示的是两种不同的觉悟层次。
这种诠释,实在是对佛教的歪曲。凡读过点佛经者都明了,如来是佛的十种称号之一,所谓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世尊。这十种称号只是形容的角度不同,都指的是佛陀,不存在觉悟层次的差别。《金刚经》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表明如来是诸法的不生不灭、不去不来的本性。由于佛陀证得无上菩提,彻见诸法本性,故得名如来。佛与如来是名异实同的。
而李洪志先生视释迦牟尼佛系佛中觉悟最低的如来层次,又据此推论出释迦牟尼佛身上只有一个法轮或法身,而李洪志先生本人则法轮、法身多得无数。以此证明其是宇宙中最大的佛,比释迦牟尼佛高出几十万倍。并说“释迦牟尼佛也有不知道的东西,也没有穷尽宇宙的法”,“释迦牟尼佛所讲的法是低层次的,低层次的佛也有堕落轮回的可能。”这种充当宇宙唯一的救世主的说辞,基本上与巫师之做派同流合污了。
十一、三界
李洪志先生称:佛家说我们这个世界分为天界、地界、人界(此实为萨满教的说法)。李先生又称:“释迦牟尼还讲了三千大千世界学说,他说我们这个宇宙中,我们这个银河系中,有三千个像我们人类一样存在着色身身体的星球。”这种说法,不知道其依据的是哪部印度哲学的典籍。无论是在佛教中,还是在印度其他哲学流派中,都找不到李先生的这种说法。如果是李先生自创,那又何必冠以佛法的名头呢?
其实,佛教中所讲的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而佛教中关于三千大千世界,佛经中是如是描述的:同一日月所照的我们这样的星球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因为“大千世界”是三个“千”的乘积,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因此三千大千世界实际上有10亿个“小世界”。同样说的是三千大千世界,十亿个与三千个星球何啻天壤之别![Page]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李洪志先生深知佛教及其术语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因而大量使用佛教名词术语,以充分利用佛教。同时又对佛教名相大肆曲解佛教名相,诋毁佛教教理、竭力贬低佛教,促使他的信徒对佛教心生怀疑、远离佛教,以他替代人们心目中的佛陀,其所作所为实在令人怀疑其品格不够磊落。
正法的弘扬,需要我们佛教信徒能够正确地把握佛陀的本怀,了解佛法的真谛,领会佛教的宗旨。而对于李洪志先生所宣扬的属于他专利的那套“大法”、“最高佛法”,进行严肃的甄别、梳理和揭露,是维护正法纯洁性的必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