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害苦了我们母女

 我叫刘丽华,女,1978年3月出生,江苏盐城人,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其中投入了近十年的青春,回首来时路,恍然如梦,感慨万千。

  我修炼法轮功的起因是因为我的母亲。母亲身体不好,有高血压、肝炎、美尼尔综合症等几种慢性病,她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经过一段时期有规律的运动后稍有好转,于是母亲就更加虔诚地修炼法轮功。虽然那时我对法轮功一无所知,但这使我对它有了一定的信任。

  1999年,我在家中复习高考,苦闷的学习和压力使我心情差到了极点,闲暇时翻看了法轮功的一些书籍,“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等等新鲜的词汇吸引了我,我觉得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原来人活着是为了修炼,最终圆满离开这个肮脏的地球,回到产生我们先天生命的高层空间。我庆幸在末法时期还赶上了“师父”度人的末班车,得到了这千年不遇的大法,对“师父”真是又感激又崇敬,从此我便越陷越深,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基础较好,我如愿考上了南京艺术学院。而我却错误认为这是“师父”对我潜心学法的回报,更是对“师父”感恩戴德。漫长的假期给了我很多的时间,我心无旁骛,专心修炼。越练越觉得,有这么好的法轮大法,“师父”会带给我们普通人得不到的任何好东西,我还要苦学几年常人的知识干什么?常人所谓的“光明前途”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不如随便找个轻松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有大量的时间来专心学法。于是乎我就下定了决心不去读常人的学校,而是一心一意地攻读大法,再加上母亲的支持,我最终没有去学校报到,而是在家和母亲一起修炼。

  可怜老实的父亲,看到我们母女如此痴迷,有病不治、有学不上,苦劝不听,急在脸上、痛在心里,又无能为力,40多岁就早早地花白了头发……

  1999年的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非法组织,我和母亲对此极为不满,但是碍于当时的社会情境,转入在家偷偷练功。此后的几年中,我母亲为了“消业”,我为了“上层次”,一心痴迷、执著地学法、练功、弘法。外面不让练,就半夜起来在家偷偷练;看不到新经文,就偷偷上网搜索、打印。

  这时,母亲的一次意外彻底惊醒了我。2001年冬的一个晚上,我和母亲在床上打坐练功时母亲突然倒下,父亲焦急万分,要送她去医院,她死活不肯,我也大声地呵斥父亲,说这是妈妈身上的业力太深,“师父”在给她“消业”。随着母亲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父亲不顾我的阻止强行把妈妈送到医院抢救,但因送来较晚,虽然保住了性命,还是落下了中风的后遗症,之后的妈妈不能自已洗漱、穿衣、进食等,生活也不能自理了。

  知道了我们母女的事情后,反邪教志愿者来到了我家,给我们摆事实讲道理,我如梦初醒!如此虔诚的母亲怎么没有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呢!作为她的女儿,我又为她做了什么?为父亲做了什么?为家庭做了什么?为了圆满,我放弃了学业、放弃了对亲人的照顾,惭愧啊。

  渐渐的,我敢看看电视和一些宗教、法律方面的书籍了,也敢独立思考了:不是说法轮功没有组织吗?为什么那么多弟子会同时聚集在同一个地方?不是说法轮功不赚弟子一分钱吗?那么李洪志一个普通职工的一家哪儿来的钱享受那么奢侈的生活?不是说每个弟子都有法身保护吗?为什么在弟子自杀、自焚、生病时,却没有法身保护他(她)呢?不是说要放下“执著心”吗?为什么还执著地要弟子“走出去、讲真相”?

  如今的我已经醒悟过来,现在,我一边帮父亲照料小店的生意,一边看一些中医书籍、资料,帮母亲调养身体,还带着找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凭自己的努力,把这么多年亏欠家人、亏欠社会的补回来,也是我对家人的一点回报吧。在这里,再次奉劝那些仍然执迷不悟的功友们,早日回头,不要再做邪教的殉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