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福报说”剖析
在现代汉语里,福、福气是代表美好的词汇。何为“福”?幸福,福气之意。何为“福气”?指享受幸福、美好生活的命运。而根据中国传统文化及佛教思想,福指的是五福临门之五福,即长寿,富贵,康宁,好德,善终。简言之,福泛指人生中幸福、美好的事情,以及拥有幸福、美好事情的机遇或运气。
“福报”则是一个佛教用语,即“福利之果报”之意,也就是种下的善业种子因缘成熟后,现出好的善果。
从朴素、良好的愿望来看,每个人内心都希望自己是有福之人、而远离祸事;每个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有“福报”。
李洪志正是抓住了人们对“福”的憧憬向往,别有用心地设计出一套“福报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从精神上诱导、欺骗痴迷者和不明真相的世人。以下,笔者作简要剖析。
一、李洪志“福报说”的主要内容
李洪志的福报邪说散见于《转法轮》及在各地的讲法中,主要包括“福报普遍惠及”、“福报补偿”两方面内容。
关于“福报普遍惠及”,李的论点有:
——“一人练功,别人都受益”。
在《转法轮》中,李讲,“因为你是炼正法的,一人练功,别人要受益的”。这里的“受益”,就是得到好处、得到利益,后来逐渐演变成得到“福报”。此话成了“福报说”的总根源。在明慧网众多荒诞不经的“福报”网文,痴迷者都拿“一人炼功,别人都受益”,“一人炼功,全家受益”作为“圣旨”和“依据”,并在一定场合吹嘘宣讲。
——常人信法得“福报”,弟子练功为“圆满”。
在二零零六年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时,李称,“常人想做大法的事能不能做啊?人家就做啦,我就喊大法好、我也去发传单了。大法弟子做的事情常人做了,可是他又不修炼,他能和大法弟子一样圆满吗?不能。但是做了这么大的事情,又是在这个历史关头,这个生命怎么看?那真的是要福报、大福报。”“修炼人最根本的、也是最应该去掉的东西,也是必须去掉的东西,不去你就走不向圆满。……要圆满,不是为了福报。”
在二零零六年曼哈顿讲法时,李又讲,“亲人会因为你的修成而得福报,决不会不修炼的亲戚、朋友、父母子女都跟着圆满……如果他不破坏法,他又不修炼,因为你的圆满他们会有福报,有的甚至可能去你的世界作为你世界中的众生,也可能在世上将来得福报……因为你在这个环境中修炼出来的,亲戚啊甚至于祖辈上都会受益的。相反,那些迫害大法弟子、干扰正法的人,因为他,祖宗都会有罪因此会下地狱。家里人……最起码做一个好人,他才能够得福报。”
——人的“福报”由大法因素、“师父”及正神赐予。
在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时,李明确称,“一个生命只要起正的作用,大法的因素就会给予力量,这个生命从现在开始就会有福报了。也就是说一个新学员在讲真相中,大法的因素、师父的法身,还有那些完全协同的正神,都会帮助,都会起正面作用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关于“福报补偿”,李的论点有:
——弟子“可以在圆满后用福报于被伤害的人”。
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李说,“这个宇宙的法有一个道理,给你消业的时候你必须在这件事承受痛苦,自己得同样承受。……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圆满后用福报于伤害的生命,但你得承受精神上的痛苦的那一部分。承受欠人家的这部分的就是你还了这个业,因为你痛苦了嘛。”
——弟子的福报“补偿”和了怨由“师父”安排好。
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时,李吹嘘,“我告诉大家,师父什么都能给善解了,学员欠他什么,我都帮助学员给他最好的。学员没有,我这个师父给,我让你得福报。因为你的死,因此而得到上天的福报,这不是转化成了一件更好的好事吗?”
在二零零六年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时,李又吹,“以大法弟子走向圆满的修炼为第一性,而大法弟子在历史上结下的冤和怨,作为修炼圆满过程中提高的因素和福报了怨为补偿……也就是说欠下的债与怨恨在修圆满的过程中要给予福报与救度,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师父在给每个大法弟子安排修炼的路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安排了怨这些东西……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们所有过去欠下的东西都会在给众生的福报中偿还了结。”[Page]
二、“福报说”肆意歪曲佛教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
李对佛家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亵渎、破坏,前面零星地谈及过。这里再系统归纳:佛教固有业报之说,认为人的一切思想、言论和行为都必然产生相应的后果,强调个人对自己的一切负责,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自己,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神”。佛教讲业力,讲因果报应,那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就像我们在土地上播下一粒种子,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自然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佛法否定外在的主宰力量,认为人类的命运都是自己造成的。
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佛教的“福报”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认知基本上趋同,总体上看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
而李的“福报”说则仅仅借用了佛教“福报”的一个空壳,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彻底的歪曲,甚至与正统佛教思想绝然对立。如李的“福报”违背佛教“福慧双修”的个人修身原则,不讲个人的真“修”、苦“修”实践,只强调“认同则有报”的虚无主义;强调“福报”的主宰是李本人,或者天上的“神”,而不是佛教讲的“本我”的努力过程。特别是,李的“福报”强调一种“必然性”和“绝对存在”,即只要不反对“大法”,福报必然会有,绝对存在,称“这一点是肯定的”,而佛家思想则强调一种可能性:即使按照教义进行了修身实践,只是具备了得“福报”的可能性,强调相对性。
三、“福报说”的邪性:价值取向上的自私自利
“福报说”的邪恶之处在于价值取向的极端自私自利性。也就是说,能不能得“福报”,只有一个衡量条件,即是否认同法轮功。认同法轮功,必有福报;不认同法轮功,则不仅得不到“福报”,且要下地狱。按李的说法,是三个层次:是否习练法轮功、是否相信法轮功、是否同情法轮功。痴迷者,不用说,“圆满”是最终和最高目的,当然也可以得“福报”这种层次稍低的“报应”;常人认同大法,做了大法的事,他可以得“福报”或“大福报”;常人只是同情大法,但不破坏大法,而周围有习练者,也可以“借光”有“福报”。与此鲜明对照的是,“那些迫害大法弟子、干扰正法的人,因为他,祖宗都会有罪因此会下地狱”。
还有令人发指的是,李用“福报补偿”来为痴迷者的无情无义、自私自利,对亲人、周围人的伤害作法理上的“开脱”,承诺“善解”;并直接鼓励和唆使痴迷者为了“圆满”可以违法报复社会,可以不择手段伤害亲人和他人。
这种“福祸”报应本质上是李“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极端利己价值观的大暴露,只强调是否认同大法,与人类宽容、诚信、无私、守法的基本价值观格格不入。
台湾的星云大师讲,“我们修福报的动机是什么?这一点就决定‘福’的性质,如果为自己贪图享乐,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或是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样的‘福’,就是祸,不会成为福德资粮的;如果念念为众生着想,预办往生资粮,这样的‘福’就是无私的,就可以成为福田、福德的。”
由是观之,李的福报说以自私自利为价值取向,邪性凸显,纯粹是与人类基本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无稽之谈。
四、“福报说”的荒唐性:大肆宣扬懒惰思想和急功近利
为了迎合痴迷者的心理诉求,吸引同情者,除了价值取向上设置“门槛”外,对于人能否得“福报”,李不设“任何条件”,目的就是让人“相信”,只要跨过“同情”大法这一门槛,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神报”,都有盼头。特别是,为了更有效率地诱骗痴迷者和不明真相者,李还放大人的劣根性,宣扬不需要辛勤劳动,不要勤奋努力的懒惰思想,宣扬急功近利和“立竿见影”。
李讲,“人家就做啦,我就喊大法好、我也去发传单了。大法弟子做的事情常人做了,可是他又不修炼,他能和大法弟子一样圆满吗?不能。但是做了这么大的事情,又是在这个历史关头,这个生命怎么看?那真的是要福报、大福报”。一言以蔽之,只要不反对法轮功,你不需要耕耘就会有福报的“收获”;你不需要“修身”,就可以随时随地,忽略机遇和运气,无条件、立竿见影得到“福报”。竟然宣扬没落、腐朽的东西!荒唐性可见一斑。[Page]
事实上,佛教真正意义上的“福报”,强调靠个人“改变自己的命运”。星云大师讲,“福报有福报的来处!福报不是偷来的,福报不是抢来的,福报不是妄想就有,福报更不是怨恨就可以获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福报从那里来?由此也就可想而知了。你有播撒福报的种子吗?田地里如果没有播种,如何能开花结果呢?你对有利大众的公益善事,都积极参与了吗?如果你没有参与,怎么会有你的一份福报呢?”
这是对李“福报说”的绝妙讽刺。
五、“神报说”的欺骗性:廉价、子虚乌有的精神兴奋剂和诱饵
大家都知道望梅止渴的故事,曹操率部讨伐张绣途中,天气热得出奇,为了解决士兵口渴难忍的问题,想出一招,声称,“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士兵们一听,仿佛已经吃到嘴里,遂精神大振。而事实上,这“梅”不过是精神兴奋剂。
与“圆满”、“上层次”等五颜六色的肥皂泡类似,李念念不忘的“福报”,就是曹操口中的“梅”,完全是抽象、不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是李为了精神上诱导和欺骗弟子及弟子周围人而杜撰和“定制”出来的精神兴奋剂和诱饵。而且,擅长空口讲白话的李洪志,虽然称所有的“福报”都由他或其他神“赐予”,但他甚至不想也根本不可能对弟子和“不反对”大法的常人付出一点点,所以,“福报”还是一种“廉价”的许诺和空洞无物的“高帽”。而且,他不描述也描述不出“福报”的具体内涵,也包含祸心,那就是给人留下无穷的想象空间。明慧网的“报道”也说明了这一点,在李的兴奋剂的刺激下,病愈、车祸化险为夷、落水获救、返老还童、生意转好,一切的一切,不管是真还是假,都被弟子归结为“福报”。
而福报到底有没有,我想大家会有一个客观、明确的结论。在这里,笔者只举出河南省淇县庙口乡下曹村张爱香的例子,《三问李洪志:我的福报在哪里》(凯风网2010年3月29日),张质问,“我精于学法练功,儿子为什么没有考上大学?我忙于‘讲真相’,为什么家里没有致富?我儿子佩戴了护身符,为什么还会丧命”,不知“宇宙主佛”李洪志何感想?
“福报”则是一个佛教用语,即“福利之果报”之意,也就是种下的善业种子因缘成熟后,现出好的善果。
从朴素、良好的愿望来看,每个人内心都希望自己是有福之人、而远离祸事;每个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有“福报”。
李洪志正是抓住了人们对“福”的憧憬向往,别有用心地设计出一套“福报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从精神上诱导、欺骗痴迷者和不明真相的世人。以下,笔者作简要剖析。
一、李洪志“福报说”的主要内容
李洪志的福报邪说散见于《转法轮》及在各地的讲法中,主要包括“福报普遍惠及”、“福报补偿”两方面内容。
关于“福报普遍惠及”,李的论点有:
——“一人练功,别人都受益”。
在《转法轮》中,李讲,“因为你是炼正法的,一人练功,别人要受益的”。这里的“受益”,就是得到好处、得到利益,后来逐渐演变成得到“福报”。此话成了“福报说”的总根源。在明慧网众多荒诞不经的“福报”网文,痴迷者都拿“一人炼功,别人都受益”,“一人炼功,全家受益”作为“圣旨”和“依据”,并在一定场合吹嘘宣讲。
——常人信法得“福报”,弟子练功为“圆满”。
在二零零六年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时,李称,“常人想做大法的事能不能做啊?人家就做啦,我就喊大法好、我也去发传单了。大法弟子做的事情常人做了,可是他又不修炼,他能和大法弟子一样圆满吗?不能。但是做了这么大的事情,又是在这个历史关头,这个生命怎么看?那真的是要福报、大福报。”“修炼人最根本的、也是最应该去掉的东西,也是必须去掉的东西,不去你就走不向圆满。……要圆满,不是为了福报。”
在二零零六年曼哈顿讲法时,李又讲,“亲人会因为你的修成而得福报,决不会不修炼的亲戚、朋友、父母子女都跟着圆满……如果他不破坏法,他又不修炼,因为你的圆满他们会有福报,有的甚至可能去你的世界作为你世界中的众生,也可能在世上将来得福报……因为你在这个环境中修炼出来的,亲戚啊甚至于祖辈上都会受益的。相反,那些迫害大法弟子、干扰正法的人,因为他,祖宗都会有罪因此会下地狱。家里人……最起码做一个好人,他才能够得福报。”
——人的“福报”由大法因素、“师父”及正神赐予。
在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时,李明确称,“一个生命只要起正的作用,大法的因素就会给予力量,这个生命从现在开始就会有福报了。也就是说一个新学员在讲真相中,大法的因素、师父的法身,还有那些完全协同的正神,都会帮助,都会起正面作用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关于“福报补偿”,李的论点有:
——弟子“可以在圆满后用福报于被伤害的人”。
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李说,“这个宇宙的法有一个道理,给你消业的时候你必须在这件事承受痛苦,自己得同样承受。……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圆满后用福报于伤害的生命,但你得承受精神上的痛苦的那一部分。承受欠人家的这部分的就是你还了这个业,因为你痛苦了嘛。”
——弟子的福报“补偿”和了怨由“师父”安排好。
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时,李吹嘘,“我告诉大家,师父什么都能给善解了,学员欠他什么,我都帮助学员给他最好的。学员没有,我这个师父给,我让你得福报。因为你的死,因此而得到上天的福报,这不是转化成了一件更好的好事吗?”
在二零零六年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时,李又吹,“以大法弟子走向圆满的修炼为第一性,而大法弟子在历史上结下的冤和怨,作为修炼圆满过程中提高的因素和福报了怨为补偿……也就是说欠下的债与怨恨在修圆满的过程中要给予福报与救度,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师父在给每个大法弟子安排修炼的路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安排了怨这些东西……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们所有过去欠下的东西都会在给众生的福报中偿还了结。”[Page]
二、“福报说”肆意歪曲佛教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
李对佛家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亵渎、破坏,前面零星地谈及过。这里再系统归纳:佛教固有业报之说,认为人的一切思想、言论和行为都必然产生相应的后果,强调个人对自己的一切负责,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自己,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神”。佛教讲业力,讲因果报应,那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就像我们在土地上播下一粒种子,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自然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佛法否定外在的主宰力量,认为人类的命运都是自己造成的。
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佛教的“福报”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认知基本上趋同,总体上看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
而李的“福报”说则仅仅借用了佛教“福报”的一个空壳,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彻底的歪曲,甚至与正统佛教思想绝然对立。如李的“福报”违背佛教“福慧双修”的个人修身原则,不讲个人的真“修”、苦“修”实践,只强调“认同则有报”的虚无主义;强调“福报”的主宰是李本人,或者天上的“神”,而不是佛教讲的“本我”的努力过程。特别是,李的“福报”强调一种“必然性”和“绝对存在”,即只要不反对“大法”,福报必然会有,绝对存在,称“这一点是肯定的”,而佛家思想则强调一种可能性:即使按照教义进行了修身实践,只是具备了得“福报”的可能性,强调相对性。
三、“福报说”的邪性:价值取向上的自私自利
“福报说”的邪恶之处在于价值取向的极端自私自利性。也就是说,能不能得“福报”,只有一个衡量条件,即是否认同法轮功。认同法轮功,必有福报;不认同法轮功,则不仅得不到“福报”,且要下地狱。按李的说法,是三个层次:是否习练法轮功、是否相信法轮功、是否同情法轮功。痴迷者,不用说,“圆满”是最终和最高目的,当然也可以得“福报”这种层次稍低的“报应”;常人认同大法,做了大法的事,他可以得“福报”或“大福报”;常人只是同情大法,但不破坏大法,而周围有习练者,也可以“借光”有“福报”。与此鲜明对照的是,“那些迫害大法弟子、干扰正法的人,因为他,祖宗都会有罪因此会下地狱”。
还有令人发指的是,李用“福报补偿”来为痴迷者的无情无义、自私自利,对亲人、周围人的伤害作法理上的“开脱”,承诺“善解”;并直接鼓励和唆使痴迷者为了“圆满”可以违法报复社会,可以不择手段伤害亲人和他人。
这种“福祸”报应本质上是李“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极端利己价值观的大暴露,只强调是否认同大法,与人类宽容、诚信、无私、守法的基本价值观格格不入。
台湾的星云大师讲,“我们修福报的动机是什么?这一点就决定‘福’的性质,如果为自己贪图享乐,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或是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样的‘福’,就是祸,不会成为福德资粮的;如果念念为众生着想,预办往生资粮,这样的‘福’就是无私的,就可以成为福田、福德的。”
由是观之,李的福报说以自私自利为价值取向,邪性凸显,纯粹是与人类基本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无稽之谈。
四、“福报说”的荒唐性:大肆宣扬懒惰思想和急功近利
为了迎合痴迷者的心理诉求,吸引同情者,除了价值取向上设置“门槛”外,对于人能否得“福报”,李不设“任何条件”,目的就是让人“相信”,只要跨过“同情”大法这一门槛,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神报”,都有盼头。特别是,为了更有效率地诱骗痴迷者和不明真相者,李还放大人的劣根性,宣扬不需要辛勤劳动,不要勤奋努力的懒惰思想,宣扬急功近利和“立竿见影”。
李讲,“人家就做啦,我就喊大法好、我也去发传单了。大法弟子做的事情常人做了,可是他又不修炼,他能和大法弟子一样圆满吗?不能。但是做了这么大的事情,又是在这个历史关头,这个生命怎么看?那真的是要福报、大福报”。一言以蔽之,只要不反对法轮功,你不需要耕耘就会有福报的“收获”;你不需要“修身”,就可以随时随地,忽略机遇和运气,无条件、立竿见影得到“福报”。竟然宣扬没落、腐朽的东西!荒唐性可见一斑。[Page]
事实上,佛教真正意义上的“福报”,强调靠个人“改变自己的命运”。星云大师讲,“福报有福报的来处!福报不是偷来的,福报不是抢来的,福报不是妄想就有,福报更不是怨恨就可以获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福报从那里来?由此也就可想而知了。你有播撒福报的种子吗?田地里如果没有播种,如何能开花结果呢?你对有利大众的公益善事,都积极参与了吗?如果你没有参与,怎么会有你的一份福报呢?”
这是对李“福报说”的绝妙讽刺。
五、“神报说”的欺骗性:廉价、子虚乌有的精神兴奋剂和诱饵
大家都知道望梅止渴的故事,曹操率部讨伐张绣途中,天气热得出奇,为了解决士兵口渴难忍的问题,想出一招,声称,“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士兵们一听,仿佛已经吃到嘴里,遂精神大振。而事实上,这“梅”不过是精神兴奋剂。
与“圆满”、“上层次”等五颜六色的肥皂泡类似,李念念不忘的“福报”,就是曹操口中的“梅”,完全是抽象、不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是李为了精神上诱导和欺骗弟子及弟子周围人而杜撰和“定制”出来的精神兴奋剂和诱饵。而且,擅长空口讲白话的李洪志,虽然称所有的“福报”都由他或其他神“赐予”,但他甚至不想也根本不可能对弟子和“不反对”大法的常人付出一点点,所以,“福报”还是一种“廉价”的许诺和空洞无物的“高帽”。而且,他不描述也描述不出“福报”的具体内涵,也包含祸心,那就是给人留下无穷的想象空间。明慧网的“报道”也说明了这一点,在李的兴奋剂的刺激下,病愈、车祸化险为夷、落水获救、返老还童、生意转好,一切的一切,不管是真还是假,都被弟子归结为“福报”。
而福报到底有没有,我想大家会有一个客观、明确的结论。在这里,笔者只举出河南省淇县庙口乡下曹村张爱香的例子,《三问李洪志:我的福报在哪里》(凯风网2010年3月29日),张质问,“我精于学法练功,儿子为什么没有考上大学?我忙于‘讲真相’,为什么家里没有致富?我儿子佩戴了护身符,为什么还会丧命”,不知“宇宙主佛”李洪志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