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清:法轮功给我的伤害太深了
我叫刘俊清,现居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今年54岁。20世纪80年代,我的个人命运遭遇了很多不幸和坎坷。1980年,我到医院看病人,在路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左腿骨折,牙床撞裂,头部缝了13针,至今腿部还留有后遗症。1982年怀孕临产住院时,又险遭意外,因药物过敏导致胎儿心跳过快,幸好剖腹及时才保住孩子的性命。1986年,我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因无能力抚养孩子,只身扔下5岁的儿子回到娘家住。那期间我整天以泪洗面,身体每况愈下,精神都要崩溃了。改革开放打破了铁饭碗,1996年末,我工作单位又面临停产转制。闻听工人要放假回家的消息,我和许多姐妹就像丢了魂儿,整天吃不好、睡不好的。
遇上法轮功,我开始以为是上天赐给我的福份,可这么多年来的遭遇告诉我,原来又是一次更大的伤害。
1997年10月的一天,我哥哥的司机给父亲送来一本李洪志的《转法轮》,当时父亲没在家,这位司机就让我先看,说李洪志讲的“真善忍”能“提升社会道德,对个人、对社会都好”。下班后我看了这本书,一直看到下半夜2点多钟,直到母亲劝我后才睡觉。看了这本书,我就被李洪志的“内旋度己、外旋度人,全家人都受益”这些话吸引住了。李洪志说自己是“主佛”,他和很多神一样,是“下来正法、普度众生”的。他说,正法就是度人,从你练法轮功之日起,就在“你的小腹部内下了法轮,法轮24小时不停地转,练功时它练你,不练功时法练人”,同时“法轮能给身边的人不停地调整身体,因为你的身边有磁场,于是你身边的人都受益,久而久之,你就提高了层次,脱离六道,最后获得了圆满”。这就叫“内旋度己,外旋度人,全家人都受益”。当时我认为李洪志的话很解渴,好似找到了精神寄托。
同年11月5日,一位“同修”送我一张到某俱乐部听李洪志讲法(看光碟)的门票,看完后,我就下决心练法轮功。1998年5月1日,我开始在练功点练法轮功,并到“同修”家去学法。因车祸,我的左腿僵直,练打坐时钻心地痛,腿都紫了,但我仍然咬牙坚持练,直到腿能盘住了。由于我坚持练功学法,一时间感觉确实应了李洪志“只要天天练功,就能达到祛病健身”这句话。
1999年7月,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对于国家这些做法我一时想不开。记得当时“练功点”负责人号召去市政府“上访”,我和父亲都去了。父亲到市政府广场看到那里围了许多像我这样的人,就对我说,这不是闹事吗?告诉我回家别跟他们胡闹,我说不,这是考验,仍然留在那里讲“真相”。
不久,“同修”们又找我去北京“弘法”,说不仅可以“上层次”,去了就可能“圆满”,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我当即回家取身份证,我哥问我要身份证干什么?我说去北京“弘法”。家人没给我身份证,还把我看起来不让我去。我当时后悔极了,生怕自己的“层次”跟不上同修的“层次”了,生怕自己赶不上“最后圆满”的机会。
2001年的冬天,一名“同修”问我,我们去“弘法”,你去不去?我点头说去。“同修”们打了三罐头瓶酱糊,天蒙蒙黑还下着雪,我们就出去贴标语了。什么“法轮大法好”、什么“法轮大法是正法”等等,就这样偷偷摸摸地一直贴到下半夜两点多钟。贴完后我心情非常高兴,认为自己做了一件“使众生能得救,消灾免难”的大好事。没想到事隔20天,我被“同修”告发,被公安机关处罚。
为了做我的挽救工作,反邪教志愿者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具体细节我不展开说,只知道当听了他们苦口婆心的讲述后,我一连几天我都吃不好、睡不好。我想,我的儿子因我练法轮功而失去母爱,为了生活,到外打工时,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动手伤人现在还被关着;父亲因为我练法轮功跟我上火得了肝病(后由于病情恶化,于2006年病逝);我的家人为此经常跟我争吵,闹得全家不和睦;而我呢,做“好人”竟然做到监所里来了,难道这就是“全家人都受益”吗?我思想有所触动。
可是,由于“圆满”的情结还占据着我的大脑,我当时还没完全抛弃这种幻想。
一段时间,有几名“同修”听到我转化的消息,便陆续轮流做我的反转化工作,说我转化错了,会遭恶报的。
我又疑惑了。由于心情紧张,整天郁闷,我的心脏病犯了。他们便趁机说,身体坏了,“师父”就不管你了,你得赶紧弥补你的过错,只有“弘法”才能弥补你的罪过。眼看自己病情日益加重,又没钱看医生,心想,只能靠“师父”治病了,再加上当时没有认清李洪志的本质,于是我又走上了“弘法”之路。我到一位“同修”家取来法轮功的宣传资料进行散发、投递;还去商店买来彩纸,折成纸条写标语,不分白天和黑天,抽时间就出去粘贴。记得一次我一连粘了三天,晚上回家时连路都找不到了。为了表示“悔过”之意,我还将自己准备做衣服用,我再一次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现在想想,那真叫一个傻啊,自己在别人的教唆下干着违法的事,还自认为在“做好事”、“做好人”。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和亲人的帮助下,我经历过一个心理的挣扎过程,最终通过自己的理性思维回归,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彻底与法轮功决裂了。[Page]
如今,我虽然醒悟,但法轮功给我的伤害太深了。
遇上法轮功,我开始以为是上天赐给我的福份,可这么多年来的遭遇告诉我,原来又是一次更大的伤害。
1997年10月的一天,我哥哥的司机给父亲送来一本李洪志的《转法轮》,当时父亲没在家,这位司机就让我先看,说李洪志讲的“真善忍”能“提升社会道德,对个人、对社会都好”。下班后我看了这本书,一直看到下半夜2点多钟,直到母亲劝我后才睡觉。看了这本书,我就被李洪志的“内旋度己、外旋度人,全家人都受益”这些话吸引住了。李洪志说自己是“主佛”,他和很多神一样,是“下来正法、普度众生”的。他说,正法就是度人,从你练法轮功之日起,就在“你的小腹部内下了法轮,法轮24小时不停地转,练功时它练你,不练功时法练人”,同时“法轮能给身边的人不停地调整身体,因为你的身边有磁场,于是你身边的人都受益,久而久之,你就提高了层次,脱离六道,最后获得了圆满”。这就叫“内旋度己,外旋度人,全家人都受益”。当时我认为李洪志的话很解渴,好似找到了精神寄托。
同年11月5日,一位“同修”送我一张到某俱乐部听李洪志讲法(看光碟)的门票,看完后,我就下决心练法轮功。1998年5月1日,我开始在练功点练法轮功,并到“同修”家去学法。因车祸,我的左腿僵直,练打坐时钻心地痛,腿都紫了,但我仍然咬牙坚持练,直到腿能盘住了。由于我坚持练功学法,一时间感觉确实应了李洪志“只要天天练功,就能达到祛病健身”这句话。
1999年7月,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对于国家这些做法我一时想不开。记得当时“练功点”负责人号召去市政府“上访”,我和父亲都去了。父亲到市政府广场看到那里围了许多像我这样的人,就对我说,这不是闹事吗?告诉我回家别跟他们胡闹,我说不,这是考验,仍然留在那里讲“真相”。
不久,“同修”们又找我去北京“弘法”,说不仅可以“上层次”,去了就可能“圆满”,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我当即回家取身份证,我哥问我要身份证干什么?我说去北京“弘法”。家人没给我身份证,还把我看起来不让我去。我当时后悔极了,生怕自己的“层次”跟不上同修的“层次”了,生怕自己赶不上“最后圆满”的机会。
2001年的冬天,一名“同修”问我,我们去“弘法”,你去不去?我点头说去。“同修”们打了三罐头瓶酱糊,天蒙蒙黑还下着雪,我们就出去贴标语了。什么“法轮大法好”、什么“法轮大法是正法”等等,就这样偷偷摸摸地一直贴到下半夜两点多钟。贴完后我心情非常高兴,认为自己做了一件“使众生能得救,消灾免难”的大好事。没想到事隔20天,我被“同修”告发,被公安机关处罚。
为了做我的挽救工作,反邪教志愿者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具体细节我不展开说,只知道当听了他们苦口婆心的讲述后,我一连几天我都吃不好、睡不好。我想,我的儿子因我练法轮功而失去母爱,为了生活,到外打工时,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动手伤人现在还被关着;父亲因为我练法轮功跟我上火得了肝病(后由于病情恶化,于2006年病逝);我的家人为此经常跟我争吵,闹得全家不和睦;而我呢,做“好人”竟然做到监所里来了,难道这就是“全家人都受益”吗?我思想有所触动。
可是,由于“圆满”的情结还占据着我的大脑,我当时还没完全抛弃这种幻想。
一段时间,有几名“同修”听到我转化的消息,便陆续轮流做我的反转化工作,说我转化错了,会遭恶报的。
我又疑惑了。由于心情紧张,整天郁闷,我的心脏病犯了。他们便趁机说,身体坏了,“师父”就不管你了,你得赶紧弥补你的过错,只有“弘法”才能弥补你的罪过。眼看自己病情日益加重,又没钱看医生,心想,只能靠“师父”治病了,再加上当时没有认清李洪志的本质,于是我又走上了“弘法”之路。我到一位“同修”家取来法轮功的宣传资料进行散发、投递;还去商店买来彩纸,折成纸条写标语,不分白天和黑天,抽时间就出去粘贴。记得一次我一连粘了三天,晚上回家时连路都找不到了。为了表示“悔过”之意,我还将自己准备做衣服用,我再一次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现在想想,那真叫一个傻啊,自己在别人的教唆下干着违法的事,还自认为在“做好事”、“做好人”。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和亲人的帮助下,我经历过一个心理的挣扎过程,最终通过自己的理性思维回归,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彻底与法轮功决裂了。[Page]
如今,我虽然醒悟,但法轮功给我的伤害太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