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迷到深批
编者按:黄学贵是江苏省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的一名教师,今年59岁,他于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2003年经帮教彻底转化。修炼期间,黄学贵因参与进京“护法”等违法活动,先后两次受到治安处罚。转化后,黄学贵在工作之余,潜心钻研佛教,通过正邪对比,充分认清了法轮功扰乱人心、破坏正教、危害社会的邪教本质,并于2009年12月专门给李洪志写了一封告诫信。2010年春节前夕,黄学贵再次结合自身感受,撰写了一篇题为“从深迷到深批”的致原法轮功人员的一封公开信。全文如下:
曾经为“法轮功”迷惑的功友们。
大家好!
我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真正的佛法、大法是彻底的无神论,而不是李洪志讲的那些神乎其神的天花乱坠!
那么,我们身上曾出现过的所谓“清理身体”、“开天目”、“法身保护”等科学不能解释的自我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呢?
是的,我就是因为有过练习“法轮功”后的特异感觉而迷上它,就认为国家取缔它是一个错误,是没有实践、未得真知的一个错误决定。于是在它被取缔后的第十一个月——二○○○年的六月二十三日,为了“法轮功”而进京上访。
其实我不说大家也知道,大家当初的感觉,这种所谓的“功”,只是一个“短期效应”,早就不存在了。可既然不存在了,为什么还有人深信呢?因为“师父”说过,当有一天觉得这个功不存在了,就是“师父”在考验你。这难道不是李洪志知道这张底牌,又为了永远控制“弟子”而杜撰的“考验”吗?
记得有一位佛门大德劝导我们:你要这些“功”,那就去做动物好了。是的,很多动物天生具有我们人所没有的特异的敏感,但我们不必羡慕,因为人的智慧远远胜过它们,动物为了“适者生存”而具有这些“功能”,但生活质量永远无法和人类相比较。所以说,当我们做了一些如同动物的肢体动作,也就是所谓的“练功”后,产生了一些动物的敏感或幻觉,这有什么值得留恋和不舍的呢?
李洪志说,他的“大法”是翻遍古今中外的书都找不到的。是的,歪理邪说,哪能从古今中外的圣贤书里找到!李洪志是打着“佛”的旗号传“功”的。那么,我们就看看“佛”的命名第一人是怎么说的。
佛经云:佛所行处,国邑丘聚,靡不蒙化。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疠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冤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这段经文很明白地告诉大家,应该让这个现实世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美好起来。什么是“佛所行处”呢?“佛法即世法,世法即佛法”,国家倡导的“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既是世法也是佛法。“八荣八耻”中教人节俭别奢侈,大家实行了,“温室效应”就没了,自然环境不是好了吗?还有大家都以“服务人民”为荣,社会环境也一定没问题了。所以佛教的创始人讲的一点也不神秘。
可是李洪志却直言不讳地说,他不是为了这个社会的精神文明传“大法”的。在他看来这个现实世界是可以不必管的,要紧的是要到他的“法轮世界”里去,在那里,杀了头,身子照常打坐,更不用说坐牢了,为了“大法”,就得吃苦中苦。
我们假设就算真有“法轮世界”这个好去处,难道在现实世界里就不需要好好地生活了吗?每个人哪怕是睡梦也希望怡适安然,谁希望做噩梦?何况现实中,谁不想平平安安?你甘愿坐牢,自己吃苦不算,还给这个社会添麻烦、增负担啊,让别人也活得不那么踏实了啊!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为了破坏这个人人希望它美好的现实世界的。
佛教告诉人们,只有“积功累德”,也就是为这个现实世界的美好做出功德的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才会引接到极乐世界去。这话就算是迷信,也能让真信而奉行的人为现实世界的美好去努力。与李洪志“大法”的社会效果正好相反。 [Page]
李洪志还特别强调过政教合一的一定是邪教。那么,像他与达赖那样的与政府对着干的才是正教喽。我看这句话连三岁小孩都听得出,一点也不高明,简直是不打自招,这样的正邪标准只有宣扬邪教的人才想得出来。可是被“练功”产生的“短期效应”所迷住的时候,受到精神控制无法自拔的时候,是听不出来的!当初,被他这么一“提醒”,我还以为在政治协商会议中与国家领导人共商国事的高僧与居士大德是“末法时期的魔”呢。现在才知道这是“魔喊捉魔”了。佛门人士爱国何罪之有!一位公民怎可以不爱国。听我的父辈们讲,解放前夕有一段时期,我们的家乡处于无政府状况,百姓天天惊恐,像动物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捕杀一样的不安,“东洋人上岸”时,更是惶惶不可终日。有父有母的孩子不知孤儿的苦,生在和平年代的李洪志不懂得感知国家的恩。要知道,即使是犯了法坐了牢的人,都得谢国家的恩,因为他没有失去国家的惊恐。所以佛教教人的“四重恩”的第一恩,就是国家的恩。这种与政府保持一致的教育,怎么反倒是邪教了?真是既可气又可笑!这样的话只有出卖国家、忤逆父母的人才讲得出来,我们可不能再信以为真了,这样是最愚昧、最邪恶不过的了。
李洪志还讲过,在我们中国是“谈佛色变”的,他说共产党破坏了传统文化,这其实是他在勾结国际上的一些利用宗教自由、人权问题的反华势力来破坏国家啊,是逆子打骂父母啊!其实我们中国政府历来是提倡宗教自由的,但那些以“佛”的名义搞迷信搞邪教、谋财又害命的假佛,怎能让他任意自由?对真正的宗教、佛教,我们国家从来都是给予尊重和重视的,怎说是“谈佛色变”呢?
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看上去与“真善美”这个佛法、世法共认的“大法”差不多,“美”字改成“忍”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容忍别人也没什么不好。但是需要知道,人类社会,人人都是真善美的,而不是忍不忍的。佛教,一切的圣贤都告诉我们,人之初、性本善,这个本来的善是永远不会失去的,最多是像镜面蒙尘那样,暂时不起作用了,但是只要擦去了灰尘,还是明镜,又可以互相映照了。所以说,人类社会的本质是真善美而永恒不变的。但是,每个人心灵上的尘埃是必须自扫的,别人只能授之以渔,而不能授之于鱼。
李洪志从打出“真善忍”的幌子开始,就不停诱导世人,只有得了这个“真善忍”的“大法”,才是好人,不肯读“大法书”的人都与“大法”无缘,成不了好人。读了这个“大法”而认为它不好的,更是“有眼无珠”的“恶人”了,会被“大法”淘汰、销毁。
接受了他的这个教育,还不如什么教育都没有!因为常言道:撞了南墙自回头。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什么都不懂,没有方向,做错了,就知错而改,而有邪教在心呢,只能是一错再错。
“法轮功”被取缔的当初,我在电视上看到 “法轮功”的书啊、磁带啊,被大量销毁时,心里好不是滋味,而现在回想起这个镜头,却是觉得太爽了,太大快人心了。
在我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后,再来看这个实际上是假恶丑的“真善忍”。它就如同童话故事中,“小羊儿乖乖”与“小羊子乖乖”,虽然字面上很接近,但一个是慈母的呼唤,另一个却是恶狼的叫喊。而“佛”忆我们,“甚于父母念子”,我们怎能听着“真善忍”的叫喊,开门迎狼呢?一定要听“真善美”的呼唤待母哺乳!
那么,周围的人、天天相见的人,我知道他们都是真善美的,就没有什么需要忍的了。作为一名中学教师,我迷恋“真善忍”的时候,总觉得领导与同事都不好,但如今为什么感到他们非常好?是不是他们变好了?不是!而是他们本来就好。如同黑夜里的屋中物,不打开灯就看不见,而不代表它们不存在,亮灯以后就尽在眼中了。李洪志的所谓“真善忍”的“大法”关闭了我的心灯,看不见他人的“真善美”,看不到别人好,而不是别人真的不好。如今回到世法、佛法共同倡导的“真善美”,心灯就打开了,见到了“真善美”的真相真容。 [Page]
毛主席教导人民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里的“毫不利己”并不是什么都给别人,自己什么也不剩下,而是说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利人者必自利。“利人”如同老师教学生,把智慧给了学生,自己并没有少,反而会变多。圣者云“教学相长”嘛!那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者一定是“己人相长”!佛教中讲:“法(智慧)布施得智慧,财布施得财富”,也是这个意思。可李洪志怎么讲的?别人打我了、骂我了、抢我了、骗我了,别人身上的“白色物质——德”这个东西就飞到我身上了,我就有了“德”,就要什么有什么了,而他没了这个“德”,就面临被销毁了。这不是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了吗?所以这种既反世法又反佛法的奇谈怪论只会扰乱社会、害人害已。
佛教是与世法圆融的,李洪志的邪法竭力否定世法,以显出自己的高层次。以前有位深信“法轮功”的功友,她母亲去世了,也不去参加丧事的料理,躲在家里不见人。为什么呢?因为李洪志说过,“大法弟子”是不能给死者磕头的。我们的祖先造字十分的智慧。例如“命”字,是人、一、叩三字组成,所会的意思是:人一叩头命就好,因为叩头的动作能去人的傲慢心。富兰克林说,骄傲是人最难克服的缺点,这也与我们的中华祖先“英雄所见略同”。傲慢心是十分害人害己的,李洪志不准给祖宗磕头,难怪他的“大法弟子们”总是那么傲慢,看不起一切世人,这于人于己有什么好处呢?
李洪志的所谓最高层次的法,都是经不起稍稍推敲的,他自己却糊弄我们说是最最正的,正因为最最正的,反对的人才多,最最多。他是教导我们反对的人再多,都要拥护他。如今我们要想一想,他到底是最正还是最邪。我看再听他的话,只会越来越愚昧,连最起码的道理都不懂了!
有事必有理,我们不能责怪上苍允许“法轮功”出世,苍天是最好的出卷人,谁被“法轮功”迷惑了,要怪自己学做人没学好!李洪志不是教弟子要“融于法中”吗?那好,把他这个邪法看破,就“融于法中”了,否则就溺于邪法了。
曾经的功友们,我虽没有什么水平,但也绝不是“卖法求荣”者,以上的话,都是在我走出邪教束缚后的内心感知,希望能与大家共勉。
黄学贵 [Page]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