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轮功“修炼”活动内容的变化看其邪教本质
自李洪志用两种气功法拼凑的法轮功传入社会至今,已17年,目前,在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活动内容上,除当初拼凑的五套功法没有什么变化外,其它所谓的“修炼”活动内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了解法轮功“修炼”内容的演化,有助人们了解法轮功的发展过程,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根据法轮功活动“修炼”内容的变化情况,笔者将其划分为以下八个时期:
一、“练功”时期(1992年初至1993年初)
这个时期,李洪志主要用刚刚拼凑好的法轮功,向人们传授练功动作,并给人治病。
据李洪志的早期弟子兼合作者李晶超反映,1992年初,李洪志与其到长春胜利公园猴山,李洪志对一些练功人讲: “你们刻苦练功,认真,但身上还有病气,有黑色物质,自身都没调节好怎样出功能?我有套功法,可以提高你们一个层次,并送你们一程。”。
当有人愿意学功时,李洪志与弟子李晶超师徒二人共同操作,李晶超做五套功法(佛展千手法、法轮桩法、贯通两极法、法轮周天法、神通加持法)动作,李洪志负责讲解各动作要领。期间,李洪志主要是鼓吹法轮功是高级功法,比别的功法好,易学易练,长功快。弟子们要做的就是思想上要相信法轮功是高级功法,行为上把五套功法做标准。最初,李洪志只是用嘴巴讲,弟子们用耳朵听,并跟着李晶超学习练功动作。后期,印制了法轮功小册子,内容是法轮功的动作图解、功法介绍等一些简单内容。
在这一段时间里,法轮功练习者的活动内容就是按照李洪志的要求,练习五套法轮功功法。
二、练功、学“法”阶段(1993年初至1994年)
随着学习法轮功人数的增加,李洪志于1993年初,把在几个地方办传授法轮功班上的讲话内容,找别人加工整理,与法轮功的五套功法一起汇编为《中国法轮功》。该书内容粗糙,漏洞百出,但却是李洪志把法轮功由动作上升到理论的第一部作品,李洪志将该书的定位,只是为自己的法轮功能够在社会上普及起到宣传作用。从该书的面世之日起,法轮功的练习者与当时国内的其他功法练习者有了区别,就是要学习“功法理论”。
1993年底,李洪志根据法轮功练习者的反应,对《中国法轮功》进行了修订,将明显带有组织色彩的《章程》删除,增加了“答疑”内容。
在这一段时间里,法轮功练习者还是以练习五套功法为主,同时开始学习法轮功的理论内容。此时,李洪志只是将法轮功的理论部分作为向社会普及宣传的手段,还没有将其当作控制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工具。
此时的李洪志,虽然在法轮功练习者面前开始自我吹捧,但他深知,自己的法轮功要在国内扩大发展规模,离开当时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是不行的,因此,他不得不在书中表白“如果说法轮功在社会上普及有这样好的效果并能顺利的发展,它是与国家机关领导和气功界领导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趁《中国法轮功》修订出版之际,特此致谢!”。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法轮功练习者的活动内容主要是:继续练习五套功法和阅读《中国法轮功》等相关法轮功资料。
三、学“法”、练功、弘“法”阶段(1995年至1996年6月)
1995年初,当李洪志第三本书《转法轮》问世后,法轮功的修炼活动内容发生了第一次本质上的变化,“学法”成了法轮功修炼的主要内容,李洪志在一些场合公开宣称,只有学好法,才能修炼“圆满”,练功只是起到“加持”作用。
1995年1月2日,李洪志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声称,“我的第三本书——《转法轮》就要出版了,包括我讲课的整个内容,是比较全面的,马上就出来了”,并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掀起一个学法的高潮来,一定要掀起一个学法热。把法领会好”。 [Page]
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声称,“我告诉你,读我的书,看我的录像,或听我的录音去学法学功,真正把自己视为炼功人,也同样会得到该得到的这些东西。”“你炼功是加持法轮,加持我给你下的所有这些机能和气机。”在该书的结尾,还以“法轮功研究会”的名义强调:“李老师的大法在不同层次中都起着指导作用,就是说,从人类社会这个最低层次一直到宇宙的最高层次都起着指导作用,因此,李老师的大法,可以称之为宇宙大法。”。
同样,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对“法”进行了“定义”: 我有几本书,还有录音带,录像带,你从中会发现,你看过、听过一遍以后,隔一段时间再看、再听,保证对你还有指导作用。你也在不断的提高着自己,不断的对你有指导作用,这就是法。到了后来,他更加露骨地宣称: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为了让弟子们学好“法”,李洪志根据弟子们在学“法”中反应出来的问题,又相继出版了“法轮大法法解”、“法轮大法义解”、“精进要旨”等所谓的“经文”(李洪志对“经文”的解释: 什么叫经文哪?就是经常看的文——《清醒》)。
从1995年开始,李洪志的法轮功开始向境外发展,此后,李洪志亦将在国外的“讲法”整理成文,向境内外的法轮功练习者兜售,如《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法轮佛法在新加坡讲法》、《法轮佛法在瑞士讲法》等。
在“法轮大法研究会”特别是于长新等骨干人员的帮助下,李洪志的法轮功功法理论由最初的练功方法介绍,成功地演变为能够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的“精神鸦片”,并经过不断地强化,法轮功练习者逐渐从练功学法的“锻炼模式”,转变为学法练功的“修炼模式”。
为了让法轮功练习者也参与到发展壮大法轮功组织这项活动中来,李洪志又抛出了“弘法”说。
所谓“弘法”,就是要求法轮功练习者在修炼法轮功的同时,也要传播法轮功,介绍招揽别人入法轮功的修炼之门。而法轮功练习者受到李洪志的蛊惑后,首先就会把这样的“好处”与亲朋好友们分享,从心理学、市场营销学角度来看,向亲朋好友推荐一种事物,成功率较高,因此,在法轮功组织中,家庭、家族式修炼开始增多,以亲朋好友进行“弘法”的发展方式,成了法轮功快速发展壮大组织的主要手段。
法轮功修炼活动内容由练功到学法的转变,并形成学法、练功、弘法的“修炼模式”,也使得李洪志通过在“经文”中,不断对自己自吹自擂并自我神化,实现了从一个气功师到“神佛”化身的飞跃。
在此时期的法轮功练习者活动内容:重点是放在学“法”上,个人或集体读法轮功的书,是当时法轮功练习者们的普遍做法。在坚持练习五套功法的同时,也要参加宣传法轮功,介绍别人参加修炼法轮功。
四、学法、弘法、护法、练功阶段(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
李洪志在传授法轮功初期,由于当时还没有形成势力,他对社会的揭露与指责只好采取忍气吞声的方式,不但自己尽量克制,还要求弟子们也不要去理会社会的反应,如在延吉讲法和广州讲法中,有弟子提出“有人说法轮大法的坏话怎么对待?”、“社会上有人当着法轮大法学员的面攻击法轮大法,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法轮大法?”这样的问题时,李洪志就明确要求弟子,“不理他。如果他就硬说,横不讲理的,你能跟他一样去对待吗?不要理他,没有市场就完了,其实这也是考验人心性出现的”,“不理他就完了,也不用跟他去争去斗,他爱说什么说什么,不要理他就完了。不给他市场,不去听就完了”。
随着法轮功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李洪志一家出国定居后,李洪志开始除去伪装,露出本来面目。 [Page]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一文后,引起了李洪志的不满,随后,李洪志写了“大曝光”,开始煽动法轮功练习者以“护法”为名,与社会进行公开对抗。
所谓“护法”,就是李洪志教唆法轮功练习者,对那些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提出不同观点和看法或者是揭露法轮功问题的单位与个人,直接上门或以信件等方式,进行围攻,强行要那些单位与个人承认法轮功没有问题,并向法轮功组织道歉。
期间,由于李洪志利用气功的旗号,开始宣传并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背离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章程,1996年11月6日,法轮功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注销,其后,李洪志走上了非法传授法轮功活动的道路。
开始,弟子们受到李洪志早期“经文”的影响,走出来与社会进行对抗的人只是少数,一些人则采取写信或电话的方式,对揭露法轮功的媒体进行骚扰,随着李洪志在“经文”中要求弟子们“护法”的指示越来越露骨。自1998年起,法轮功练习者与社会对抗加剧,笔者从当时的一些媒体报道中查知,仅在当年就发生20余起影响较大的围攻媒体事件。在李洪志不断地用“经文”煽动与直接指挥下,最终发生了1999年的“4.25”围攻中南海事件。
在此期间,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活动内容,已演化为“学法、弘法、护法、练功”,练功仅仅沦落为法轮功的一种外在形式而已,“学法、弘法、护法”成了弟子们的修炼活动重点。由于法轮功于1996年11月6日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注销,从1997年起,公安、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开始调查和收缴查禁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因此,法轮功练习者的“学法、弘法、练功”修炼活动内容,从注销后,应该属于非法活动范畴,而“护法”活动,应该属于扰乱社会治安、侵犯别人权利方面的违法行为。这说明,法轮功的所谓修炼活动内容,在短短的几年中,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五、讲真相、学法、练功阶段(1999年8月至2001年)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并将其定为邪教,李洪志在国外一方面寻求西方反华势力的庇护,一方面用“经文”的形式煽动法轮功痴迷者走出来,去政府部门讲“真相”。
取缔初期的讲“真相”,主要是讲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决策是“错误”的,是“个别人”的意见。为此,李洪志还以“经文”的形式对弟子们讲“真相”进行了肯定,“用和平方式向中国政府申诉我们的真实情况,这绝对没有错、但是作为修炼的人我们也绝不采取任何过激的行为与言论,一年来大家本着善心,在向世人、向政府讲明真相与善意申诉中,做得都很正(精进要旨二)。”“所有今天为证实大法讲清真相的学员做得非常好,我对这个是做了充分肯定的,他们做的是绝对得对(精进要旨二)”。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洪志及其在境外重新建立的法轮功组织,看到法轮功“翻案”无望,讲“真相”的内容就变成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迫害”的内容,李洪志称,“讲真相的目的大家已经清楚了,就是要揭露这场邪恶的迫害,叫世人知道,叫宇宙众生知道(精进要旨二)。”,并成了一段时间里法轮功练习者必做的“三件事”之一。在这段时间里,另一个重要修炼内容依然是学“法”,李洪志深知,只有让弟子们坚持学“法”,才能牢牢地控制住他们的思想,实现对弟子们的操控目的。
除了原来的“法”外,李洪志通过明慧网等境外法轮功组织网络系统,将新的“法”传入国内,而这些“法”都具有极强的煽动性和教唆性。如《走向圆满》、《去掉最后的执着》、《窒息邪恶》等。正是受到这些新“法”的影响,一部分痴迷法轮功练习者公开出来进行违法活动,并发生了震惊中外的2001年“1•23天安门自焚事件”。 [Page]
关于练功方面,法轮功组织在国内被取缔后,国内依然还相信法轮功的练习者,失去了公开的练功场地,从取缔的那天起,只能偷偷地学法、练功。
当公开的讲“真相”活动也受到政府依法限制后,国内的讲“真相”活动,方式上由公开转入地下,对象上由面向政府转变为面向社会。
从这个阶段的活动内容来看,不论是学法、练功,还是公开到政府部门去所谓的讲“真相”,都已经是属于违法活动。
六、“三件事”、练功阶段(2002年至2004年)
2001年12月29日,李洪志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上首次提出弟子们要做好“三件事”,“就讲这么三件事。一个是大家学法的问题,一个是发正念的事,再有呢就是讲清真相这件事情是极其重要的”。 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上,李洪志又一次提出,“第一个是大家要重视学法。第二件事情,就是我们要重视讲清真相。第三件事,就是你们发正念的问题。”
这一期间,法轮功修炼的活动内容就成了学“法”、发“正念”、讲“真相”与练功。关于发“正念”,李洪志解释为“定点清除邪恶,也就是说发正念”,说白了就是李洪志允许弟子们使用所谓“神通、功能的魔法”,反对法轮功的社会公众,李洪志称“现在你们发正念时,一立掌,邪恶的生命马上就逃走了,发出的功都得到处去找那些邪恶,天上地下到处去找它,哪儿有,就清除它,邪恶已经不敢轻易露面、已经没有能力再组织大面积邪恶生命向大法弟子进攻了,是大法弟子已经占据主动了,发正念时在到处清除它们,直至全部除尽(精进要旨二)。”。
为了控制与指挥弟子们的言行,这期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召开了多次“法会”,并发布了多篇“经文”。如:《用正念看问题》、《在波士顿法会上讲法》、《在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正念》等。
从这一个阶段来看,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活动内容,不但违法,还增加了用巫术施暴的内容,李洪志用“法”来教唆弟子们用巫术实施“杀生”,标明了法轮功的活动内容由追求虚幻的“法轮世界”,向公开对抗社会与反对中国政府方面发展。
七、“三件事”、“劝三退”、“传九评”、练功阶段(2004年底至2005年)
自2004年12月开始,法轮功组织在境外大纪元网,开始旨在以推翻中国现政府为目的的“三退”活动(退出共产党组织、退出共青团组织、退出少先队组织),时年52岁的李洪志,以大法名义,率先发表退团声明,从此,弟子们在修炼的活动内容中,除了之前依然要做的“三件事”外,又增添了劝“三退”的内容,当然,在劝别人“三退”之前,自己也必须先要“三退”。
不久,境外大纪元网又抛出“九评中国共产党”文章,向社会宣传“九评”也成了弟子们的修炼内容。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不仅不断地抛出新的活动内容,还对过去的修炼内容进行修改,企图通过修改,掩盖或减少“法”中的错误与矛盾。如,被李洪志吹嘘为一部“上天的梯子”的《转法轮》,就修改过多次。
至此,法轮功的修炼活动内容发生了第二次质变。法轮功的修炼活动内容,由过去的学法练功,追求个人“圆满”,演变为“三件事”、“劝三退”、“传九评”为主要内容的对抗中国政府活动,法轮功组织完全成为与社会与政府进行公开对抗的政治性组织。
八、“救度众生”、“劝三退”、“三件事”、练功阶段(2006年至今)
2002年李洪志在华盛顿DC讲法中就曾经提到过“救度众生”,以后,李洪志在其他“讲法”中也经常提到过,只是在2006年之前,“救度众生”还不是法轮功修炼活动的主要内容,2006年李洪志的“洛杉矶讲法”以后,“救度众生”问题,上升为法轮功修炼活动的主要内容,特别从2007年起,“救度众生”被李洪志鼓吹为“大法弟子圆满过程中要完成的。这是大法弟子的使命(纽约法会讲法)”。 [Page]
至于“救度众生”的内涵,李洪志这样认为,“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这一切,不管你是参与了什么项目,还是你自己走上街头去讲真相、发资料,还是坐在领馆前揭露邪恶,你都是在修炼自己、证实法,同时在救世人。这就是大法弟子所做的(纽约法会讲法)。”。
当前,法轮功修炼的活动内容,包括了“救度众生”、“劝三退”、“三件事”和练功。除了练功外,其它内容的目的就是与社会对抗,与政府对抗。为了让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听从指挥,李洪志在2009年6月份美国纽约“法会”上又抛出了“大审判”说教,鼓吹包括弟子们在内的所有的人都要接受“大审判”,而审判的执法权在他李洪志手上——“最后是我来决定怎么办”,逼迫法轮功痴迷者们为了实现“圆满”,不得不去做那些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要求做的违法犯罪的事情。
从上述法轮功修炼活动内容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李洪志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断地更改法轮功的所谓修炼活动内容,将一个只具有普通健身功能的气功,演变成了邪教,在遭到政府依法取缔后,最终,将法轮功邪教打造成一支公开对抗政府与社会的具有邪教性质的政治性组织。而那些上当受骗的法轮功练习者,经过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洗脑与蛊惑,由受害者沦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高层手中用来干扰社会的工具。
笔者相信,法轮功所谓的修炼内容还会有所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都将逐渐衰败,因为,法轮功的修炼活动,是李洪志建立在“圆满”的谎言之上,李洪志结束生命之日,也就是他鼓吹的“白日飞升”“圆满”谎言破灭之时。(作者系南京市反邪教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