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哪一种是李洪志的“原声”

    明慧网于2009年11月14日刊发《大法经文只能用原文原声,绝对不能用其它录音》一文,并附有“师父加注”。说什么“师父的讲法录音必须是师父的原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其中,还引用李大师“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万世永远都不能出一点偏差”的话语。笔者细读此文,觉得十分可笑。因为“大师”经常前后说的与做的不一致,让大法弟子无所适从。

  什么叫“原文原声”?《现代汉语词典》对“原”字的解释是:最初的;开始的;本来的;没有加工过的。对“原文”的解释是:指翻译或征引时所根据的词句或文章。对“原声”的解释是:指乐队或演员直接在录音棚录制的磁带(用以区别转录的磁带)。

  依据词典对“原文”、“原声”的定义,那么,就法轮功而言,根据李大师强调弟子们所做“三件事”中的“学法”所指,其“原文”应是《转法轮》。其“原声”则应是李大师每次“讲法”的现场录音。

  一、从《转法轮》的成书过程看,它无“原声”可言

  依据“最初的”、“开始的”、“原来的”、“未改动的”等特征,来看看《转法轮》究竟是不是李洪志“原声”——

  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在长春市第五中学阶梯教室举办第一期法轮功培训班,当时对学员所发的培训资料是一本15页仅6000余字名叫《法轮功》的小册子。如果说法轮功有“原文”的话,那这本小册子就是“原声”。但是,根据原文是“未改动”的特征来看,此小册子后来由刘凤才改动了70多处,那它又不能说是“原声”。尤其是后来《中国法轮功》的出现,那这本小册子《法轮功》就更不能算是“原声”了。

  1992年9月,李洪志等人在内容仅三章(即“法轮功简介”、“基本功法”、和“心性的修炼”)的《法轮功》小册子的基础上增加了“概论”和“答疑”两章,并附《介绍李洪志先生和他所创立的法轮功》。字数也增至7万8千字(171页),字数已经是原《法轮功》的12倍多,可见其内容较原版小册子《法轮功》已经是面目全非了。这本书取名叫《中国法轮功》,于1993年4月由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但此书仍不能算是法轮功的“原声”,因为,此后不久又出台了《转法轮》。

  1993年至1994年,原法轮功习练者李昌以李洪志在长春、济南等地的“讲法”录音为基础,删去李洪志的东北口语后整理成书(即后来的《转法轮》)。李昌又推荐于长新将自己整理的材料编成章节,然后再由李昌定稿,由李志恒任总编。全书共分为九讲,字数也增加至17万4千多,字数是原《中国法轮功》的2.2倍多,可见其内容也增加了两倍多。该书于1994年12月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但此书仍不能算是法轮功的“原文”,因为,后来又出台了《转法轮》(卷二)、《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一)(二)、《法轮大法义解》、《转法轮法解》等诸多版本,且内容迂异的所谓“经书”。这些“经书”在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目中与《转法轮》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

  再说,《转法轮》于1996年搬至网上,其电子版的《转法轮》仍处在不停的改动之中。经笔者盘点,仅李大师自己就先后3次发出“改字通知”:即2000/6/28/的《随意所用》、2004/3/26/的《修改》和2005/12/18/的《改字原则》。明慧网则先后刊发22次“改字通知”。据统计,1994年版的《转法轮》共计改动1864处。如所有的“目的”都改成“目地”,还有“决”、“绝”不分,“成”、“程”混用,“的、地、得”随心所欲等,改动如此之大的《转法轮》还能说是李洪志的“原声”吗?

  经过多人多次删改,且前后内容大相径庭的《转法轮》,究竟哪一个版本的是“大师”的“原声”?

  二、从法轮功功法组成看,也无“原形”可言

  据李洪志早期弟子兼合作伙伴宋念源介绍,1988年1月,李洪志跟随吉林省气功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卫东师父学习禅密功。此后又跟随长春地质学院工作人员于光生学习九宫八卦功。后独自在长春市胜利公园猴山传授九宫八卦圈。

  1989年李洪志到北京,招徒传授的仍然是九宫八卦圈,后在九宫八卦圈的外圈加上莲花步,并取名叫法轮功。这就是法轮功的最初原型,但追根究底还是九宫八卦功,法轮功自己没有原型。

  1990年,李洪志到泰国探亲,期间,接触了泰国舞蹈和涉外邪教“灵仙真佛宗”(台湾人卢胜彦所创)。此后,李洪志将禅密功、九宫八卦功、泰国舞蹈和邪教“灵仙真佛宗”的功法动作揉合在一起,拼凑成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动作。由此可见,法轮功功法动作的原型脱胎于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和泰国舞蹈等,即剽窃他人气功动作。由此可见,法轮功的功法动作也没有自己的原型。[Page]

  三、李洪志在“原声”上自互相矛盾例举

  例举一:就法轮功“祛病”而言,前后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

  “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从我这个班上下去的人,咱们今天百分之八、九十的人下去你不但病好了,你还得出功,真正的功。”“当然,首先得去你身体不好的东西,包括疾病。但是,这里可不治病,我们是清理身体,名词也不叫治病,我们就叫清理身体。”(《转法轮》)

  从李洪志的上述话语可以看出,只要是真修弟子,李洪志及其“法身”就会给祛病,只要参加一期学习班就可以给百分之八、九十的弟子治好病。

  事实上,李洪志及其所谓的“法身”并没有给真修的弟子祛病(或叫“清理身体”)。然而,李洪志对患病的弟子却有另一种说法,即说成是“消业”是“还业债”。

  “为什么会在修炼中出现身体不舒服,像得重病一样哪?……我在讲法中告诉你们那是在消业,消去你生生世世所欠下的业力。”(《法轮佛法·精进要旨》)“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依我看,……真正除去这一难,就得消除业力。”(《转法轮》)

  这正如网友剖析的,弟子没患病,就说是“师父”及其“法身”给弟子祛病了。如果弟子患病了,就说弟子不是患病,而是在“消业”、是在“还业债”,只要挺一挺就过去了。如果弟子连性命都挺没了,李大师就说“他们已经圆满在各自不同的天国里去了”。在这种诡辩学中,“有病”“没病”理都在“师父”。只有理智不清的弟子还在相信,自己生病了是“师父”在为自己“消业”,或者说是自己在“还业债”。

  上述有关“祛病”的两种相反的说法,哪一种是李大师的“原声”?

  例举二:就“法身保护”而言,前后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

  “你真正做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我的法身已经多得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得了。”“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真修没有我的法身保护,你根本就修不成,你一出门就可能牵扯到生命问题。”(《转法轮》)

  事实上,不管是“法轮”还是“法身”,既不能给弟子祛病,也不能为弟子提供保护。那么多的弟子因意外车祸丧命了、从高楼跌下摔死了、因有病不医而病亡了,等等,都没有看到李大师的所谓“法轮”、“法身”保护的影儿。就连“大法弟子”在国内外因触犯法律而受到各国法律制裁时,也没有见到“法轮”、“法身”出来援手相救。但是,李大师对亡命的弟子却有另一种说法,即说成是他们自己“选择了这种圆满的方式”、是他们自己“与旧势力有个约定”。还将为了法轮功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弟子说成是“他们的业力太大,应该以这种方式消业”。

  上述有关“法身”保护的两种相反的说法,哪一种是李大师的“原声”?

  例举三:就参与“政治”而言,前后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

  “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更不要参与政治斗争。……一个修炼者,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不会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否则绝不是我的弟子。”(1996年9月3日《修炼不是政治》)“……在历史的将来,任何时期都不能为任何政治所利用。……弟子们切记,无论将来有多大政治权势的压力,也不可以为政治权势所利用。”“永远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1996年9月7日《大法金刚永存》)“我一再强调我们绝对不涉入政治,绝对不干涉政治,绝对不参与政治。”(1996年11月2日《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法轮大法学员,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得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争端及活动,违者既不是法轮大法弟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1996年11月3日《法轮大法大圆满法》)[Page]

  以上话语都是李大师在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之前的骗人之语,如此一来,其“不政治”的谎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然而,当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之后,李洪志的“不政治”话语就变成了另一种说法。

  “这政府(指中国——笔者注)不可怕吗?……多邪恶啊!这个政权还能够存在吗?”(2003年6月22日《在美中法会的讲法》)

  2004年11月18日,法轮功媒体“大纪元”发表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此后的两天,李大师又开言了:“到目前,新的中共班子已经上来两年了,迫害还在继续,……那为什么不把其党的邪恶本质告知天下呢?”(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此后,“九评”、“三退”成了李大师强加在弟子们头上的政治紧箍咒。

  “为了叫世人了解恶党的本性和其为什么迫害大法弟子,叫世人了解‘九评’就成了必要的。”(2005年1月26日《不是搞政治》)“特别是成千上万的人退党,使恶党邪灵与坏人非常恐惧,邪恶在解体前又在煽动中、蛊惑中、造谣中,在说我们搞政治。”(2005年4月24日《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

  “什么叫政治?假如我李洪志真的领着大家在政治中修炼能不能修成?(鼓掌)一定能。”(2006年2月25日《洛杉矶讲法》)“如果‘政治’能够揭露迫害,‘政治’能够制止迫害,‘政治’能够帮助讲清真相,‘政治’能够救度众生,那这所谓的‘政治’有如此的好处,何乐而不为之呢?如果在各国媒体被中共利益封口时,大法弟子自办媒体反迫害救度世人是搞‘政治’,那就堂堂正正的利用这‘政治’揭露迫害、救度众生吧!”(2007年2月21日《再论政治》)

  上述李大师涉“政治”方面这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哪一种是李大师的“原声”呢?

  例举四:就“圆满”的条件而言,前后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

  “我出山的首要目的,就是往高层次上带人,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有一点我也跟你讲:目前我这样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的,没有第二个人做。”“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目的就是往高层次上带人。”(《转法轮》)

  上述话语是李大师自我表述其出山目的是“往高层次上带人”。

  “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人修成圆满,这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1996年8月《大曝光》)“希望大家安下心来,不断精进,持之以恒。圆满一个,我接送一个。”(《法轮大法·精进要旨》)“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

  上述话语都是李大师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说的,其“圆满”的条件是只要弟子们真心修炼就能“圆满”。并且说,有一大批学员“已经圆满”和“将要圆满”。可是,在法轮功被取缔之后,李大师对“圆满”的条件就说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话语。

  “我以前讲,个人修炼圆满对大法弟子来讲不算什么,……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个人简简单单的问题,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对你们寄托无限希望的与你们对应的天体无数众生,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每一个庞大的天体大穹中的众生。”(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从大法弟子的责任来看,有许多事情还需要更深入的去做,特别是讲清真相。更深入的把讲真相的这件事情做得更好,关系到未来的人得法,关系到众生的得救,关系到旧势力的否定,关系到消除邪恶与这场迫害,也关系到个人的圆满。”(《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从上述话语可以看出,李大师已经将弟子的个人“圆满”与“证实大法”、“揭露迫害”、“救度众生”、做好“三件事”和整体“圆满”捆绑在一起。这无疑是“附条件”的“圆满”,是一种政治捆绑。试问:这些话语还是“只要真心修炼就能圆满”的“原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