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间优势 调动社会力量

    编者按:12月4日,四川省反邪教协会2009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在成都召开。全省21个市、州科协主席及部分防邪办主任、县科协主席、论文作者共70余人参加大会。大会收集论文60余篇,收入论文集47篇,评出优秀论文16篇。
会议回顾了四川省反邪教协会十年来的主要工作,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来自市、州、县的部分优秀论文在大会作了发言。为使读者学习了解年会的有关文章,现作以刊发:

 

    近年来,在四川省反邪教协会的指导下,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利用自身教转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反邪教事业,在教育转化和回归巩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社会面宣传,大力营造反邪教氛围
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反邪教宣传活动,通过送知识、搞文艺等形式有效扩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筑牢群众基础,营造起了“珍爱生命、远离邪教”的浓厚氛围。 
   (一)科普书籍到村到组,提高群众识邪辨邪能力
    我们编印了《“法轮功”邪教本质》、《“法轮功”欺骗性和危害性》、《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读本》等简明读本。结合科技“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我们深入到村组、社区,发放反邪教手册、画册上万份。每年春节前夕,我们还发放反邪教年画、挂历数十万份。在火车站、汽车站、社区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推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大型专题展板。每逢“4.25”、“7.22”等敏感日来临之前,我们还要组织专门力量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以上努力,使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对邪教的形成原因、危害性和违法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法轮功”等邪教的基本特征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广大群众纷纷表示反邪教宣传让他们增长了不少见识,学到了不少知识,对邪教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二)文艺节目进村入户,增强群众拒邪反邪能力
    从2003年开始,我们每年都组织文艺界人士根据我市一些典型的事例,编导舞台剧,并深入街道和乡镇公开巡演。《天国梦》讲述了一名痴迷人员因习练“法轮功”导致家庭破裂的悲剧,进行社会面警示教育。《新生》以一名痴迷人员在学习班接受教育后幡然省悟为例子,引起了一些“法轮功”人员的共鸣,其中还有人主动向基层干部交流思想。《阳光社区》宣传了某社区在“创无”活动中,面对辖区唯一一名“法轮功”人员,社区干部不离不弃,最终将其彻底转化的故事。《回家》介绍了一名“法轮功”人员泥足深陷导致家庭步履维艰,后来在家人、基层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决定远离邪教选择回家的故事。这些专题舞台剧以鲜活、生动、真实的事例,既赢得了群众对反邪教事业的理解和认可,又获得了练功人员家属的支持和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发挥社会性优势,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中心与教育界、宗教界、文化界人士保持着密切联系。我们通过挖掘这些有利资源,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开展结对帮教,推动教转工作有效开展。
  (一)办讲座:辅导讲座解疑答惑,推动帮教工作
    中心拥有一支由各界精英组成的智囊团队。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做出了骄人的业绩,在社会上也享有一定的声望。我们借助于专家们的不同特长和社会影响力,开展对“法轮功”等邪教歪理邪说的批研活动,形成了很多书面成果,还编印了多套反邪教书籍。2004年开始,为进一步提升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人员帮教工作的理论水平,中心邀请了多名来自四川大学、成都体育学院、成都社科院的教授,以及来自民宗局、法制办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讲师团,多次组织相关培训。通过培训,专家们深入浅出地阐明正教与邪教的区别,揭露“法轮功”附佛外道的邪教本质,   针对教育转化工作的难点,帮助基层出思路、解难题,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帮教水平。 [Page]
   (二)结对子:与痴迷人员结对子,开展帮教活动
    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既与监狱、劳教所、各级学习班等有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又与痴迷人员及家属进行接触和沟通,积极争取练功人员的理解和家属的支持与配合。及时组织专家教授、帮教能手组成帮教小组,与练功人员结成对子,提供帮教服务。在充分了解他们的练功原因和经历、思想状况及家庭生活困难等具体情况后,分析症结,对症下药。从历史、人文、心理、医学、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多角度,解答练功人员提出的问题,点明其迷惑之处,思想沟通既做到和谐融洽春风化雨,剖析歪理邪说又做到深入浅出一针见血。如双流县练功人员蒋某,原为部队老团长退役,我们组织力量上门进行思想交流,取得良好效果。我们在不断总结“结对帮教”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并积极向各区(市)县推广,对全市基层帮教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开展跟踪性帮教,深入推进回归社会工程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邪教习练人员在放弃练功以后,仍有重陷邪教泥潭的可能性。就“法轮功”而言,一些转化人员,因为某些原因,一段时间以后又开始重操旧业,也有一部分人虽然不再习练“法轮功”,却陷入诸如“法轮圣王”、“中华昆仑女神功”等其他邪教或有害气功。为此,我们立足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后续帮教工作。
    一是协调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工作中,我们发现“法轮功”习练人员由于长期练功,思想状况严重脱离社会实际,职业技能落伍甚至荒废,还有一部分因为曾经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甚至失去了工作,生活相当困难。为此,我们首先从转化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入手,开展巩固工作。如攀成钢公司刘某,因为练功并参与违法活动,被单位开除,彻底转化以后,我们及时与所在单位协调,最终所在单位经党委会研究同意,恢复了其原工作岗位。
    二是化解家庭危机帮助融入家庭。部分“法轮功”习练人员,因长期练功导致性格越来越孤僻,与家人长期缺乏沟通,家庭关系变得非常紧张。转化后,我们从争取家属谅解入手,向家属阐述“法轮功”邪教的迷惑性和欺骗性,指出练功人员心理、性格变化是长期练功导致的心理障碍,从而争取家属对转化人员的理解和对后续帮教工作的支持,为我们帮助转化人员顺利融入家庭奠定良好的基础。如高新区颜某,因长期练功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家属对其非常不理解,转化后仍然经常埋怨她。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们及时上门与家属交流沟通,指出颜某性格异变的原因所在,赢得了其丈夫和子女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在其丈夫和子女的共同配合下,颜的性格变得越来越乐观,巩固效果良好。
    三是给予关心关爱帮助融入社会。“法轮功”习练人员绝大多数都存在一定的心理缺陷,转化后如果这些心理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引导,仍然有反复的可能。为此,我们围绕重塑健康心理,顺利回归社会的总体目标,通过老年文艺队、骑游队等团体活动或者一对一专家心理辅导等多种方式,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引导其融入社会。如都江堰市转化人员刘某,退休后因孤独而误入“法轮功”,转化后,我们积极与当地社区联系。社区老年协会决定将其吸纳为骑游队成员,在各种集体活动中,刘从生疏到活跃,性格变得开朗起来,找到了自己老年生活的乐趣。
我市反邪教工作虽然在近年来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法轮功”等邪教的不断发展变化,斗争不断深入,我们还需要不断创新思路、研究对策、更新方法,进一步促进反邪教事业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