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方式”救不了法轮功媒体

     李洪志自今年6月以来,出来“讲法”频率之高,前所未有。透过李洪志这些“讲法”,给人这样一种感觉,除了《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在履行“公事”之外,什么《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全都是在讲如何用“常人方式”解决法轮功媒体及法轮功组织内部当前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那么,目前法轮功媒体遇到了哪些问题呢?笔者从李洪志的上述“讲法”中简要地整理如下:

  一、法轮功媒体记者夸大事实进行宣传报道

  ——“作为记者需要报道准确,但有时候我们为了讲真相把事情说大了。”(《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市场部为了拉广告,有些广告很难拉,就让记者无偿去拍很多新闻,有时候拍的有些过了,不知道这种做法对不对?”(同上)

  二、法轮功媒体人之间相互不买账

  ——“新唐人作为电视媒体如何做好经营?在我们地区,学员参加销售,说要先做好大纪元再做新唐人。”(《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三、法轮功媒体不受欢迎

  ——“新唐人从零八年落地加拿大到现在已经有几个月了。但是在推广订阅的过程中,发现社区对新唐人的认可成度还很有限。”(《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新唐人从去年九月份在多伦多落地,到现在大半年过去了,我们的用户量达不到。”(同上)

  ——“欧洲新唐人固定的节目是每两周一次的‘欧洲纵横’,一刻钟都有一定的难度。”(同上)

  四、法轮功媒体内部管理问题严重

  ——“如果大家都很有才能、很有见解,那么我作为协调人如果管他或者怎么样协调不同的意见,他就说你要向内找。”(《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再有就是你们办媒体中,在管理上也存在着另外一个问题。大家都觉的我想干就干了,但是谁要管我不行。”(《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五、法轮功媒体缺人手、技能(水平)差

  ——“因为做媒体的学员很多人也是身兼数职,那特别是在做神韵晚会的时候,做销售的拉来广告没有人做,或者做销售的都去卖票了。怎么平衡这个关系?”(《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新唐人成立七、八年了,但许多学员在技能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提高,这是学员自己的想法。”(同上)

  ——“明慧全职人员的问题。因十来年全职做、没有收入和常人职业,渐渐都去找工作了。”(《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

  ——“中文网站的文字水平一直提高不上去,造成在常人(特别是知识份子)中的可读性不够好。”(同上)

  ——“由于目前翻译人手的限制,法文圆明网和法文明慧网共享翻译文章,所以两个网站的内容非常类似。”(同上)

  六、法轮功媒体经营因难

  ——“新唐人很缺钱……”(《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经营时碰到一些困难,一个是在学员中做销售的本身就不多,二来他们说做大纪元的销售比较容易,对新唐人就觉的比较困难,没有信心。”(同上)

  ——“大家目前做的一些项目都很辛苦……大法弟子都有一个想法,反正是冲到第一线去,再苦、再累、熬夜、不睡觉,什么我们都干、都能干,可是一说到经营就不行了。”(《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面对这个长期困扰大家的问题上,不是知难而進,是知难而退了,就不想去做。”(同上)

  七、法轮功媒体从业人员(弟子)素质差

  ——“我们做媒体有很多年轻的弟子,因为对男女关系的度掌握的不好,给自己修炼和周围的环境带来很大波动。”(《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八、法轮功媒体安全问题严重

  ——“明慧工作要求安全、低调,海外学员因此常常感到环境的压力,有的感觉难以施展和协调。”(《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九、法轮功媒体救人没有效果

  ——“我们觉的每天很累,工作也做了不少,但在救人效果方面却得不到明显改善,好象被什么东西挡住了。”(《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只不过,李洪志面对法轮功媒体诸多问题,也没有拿出什么高招,诸如以法轮大法的“功能”、“法理”,或者说组织法轮功的媒体人集体“发正念”来解决,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用“常人方式”。[Page]

  那么,李洪志是如何要求弟子们用“常人方式”解决法轮功媒体存在的问题的呢?

  李洪志《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中在讲到新唐人电视台的经营和质量问题时,就要求向常人学习:“既然立足于常人社会,和常人社会电视台一样,那你们在管理上就要按照人类社会正常办法做。这方面常人社会的企业有许多经验。经营体制的本身是符合常人社会形式的,所以它才能够在常人社会中立足,才能在常人社会中形成。也就是说,人的这种行为符合了这一层的理,那你们也应该尽量的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这种形式来办自己的电视台。要想办好,那你们还真得想想办法正规管理,走上良性循环,考虑考虑经营的问题。”“电视台要办好,那就要有水平,要专业,不会的还得再学。”李洪志虽然是个万能的“宇宙主佛”,但他却没有管理、经营电视台的“经验”,没有办好电视台的水平,都得向常人学,因为“这方面常人社会的企业有许多经验”。

  又如法轮功媒体及人员的管理上已经问题不少,到了非得由李洪志出面解决不可的程度了。然而,李洪志也只能用常人的办法:“可是一说管理,要走上正规,谁要管管谁,制定个制度,大家就不干了。可是你们没有想过啊,那样才更有力、更正规,才能立足于常人社会,起的作用才更大啊。”(《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在《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又说:“既然想立足于常人社会使这个媒体能够更有力的发挥作用,那大家就要按照常人的方式来管理。”李洪志的弟子既然都是“真、善、忍”的好人了,怎么就还要有人来管呢,而且还要“制定个制度”——这“制度”是“常人”社会特有的管理方式。李洪志的《转法轮》都管不了弟子,还需要用常人管理的方工“制定制度”来管理,的确是个大笑话。这一点不是可以证明,李洪志的《转法轮》是比不上常人的管理方式的!

  再如李洪志要在法轮功媒体中建立“实体公司”的常人经营模式,解决当前法轮功的“经济危机”。在《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要求:“实践证明,人的经营方式是很有效的,那为什么大家不做呢?解决这方面的困难。”“想使媒体……能够真正的发挥媒体的优势,你们就得立足于常人社会。立足于常人社会不能是说说而已,要真的切实这样去做才行。要想立足常人社会,那你们就得把它经营好……最大限度的符合社会上的经营方式……经营中人们都用这样的方式,就说明它是符合人们需要的,说明神也许可这种社会方式的。特别是近一两百年来,这种公司形式在运转中证实它是可行的,这也算是常人的经验,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按照那样去做呢?”“常人怎么做的、公司怎么经营的,你们就怎么经营。”“我把这个事说清楚,你们办的媒体非常好……你们把它立足于常人社会,办成一个良性循环的、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在救度众生中起更大作用的实体公司。”李洪志为了让法轮功媒体接受他的“常人的公司经营方式”,不惜用相当长的文字进行了一番说明、解释和要求,可见李洪志这位“大师”在“经济危机”的状态下,在法轮功媒体每况愈下的时候,也只能放下身段,向常人学习了。

  李洪志曾说过,地球是垃圾站,常人是垃圾。可他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违背自己告诫弟子遇事“向内找”的“原则”,而是“大力提倡”向常人学,借鉴常人的做法,采用“常人方式”,这不是非常滑稽可笑的事吗?!

  但我以为,李洪志即使是要他的媒体采用“常人方式”,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的结果。因为:

  其一,法轮功媒体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其本要求和基本准则。新闻的生命力在于它的真实性。而法轮功媒体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所谓的“迫害个案”,都无真实性可言。法轮功媒体的记者一句“把事情说大了”就是“真情告白”。如所谓的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完全是捏造和诬蔑。[Page]

  其二,法轮功媒体以宣传歪理邪说为能事,公然挑衅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轮功媒体的目的就是宣传李洪志,就是宣传法轮功歪理邪说。这种利用大量的媒体,来鼓吹、神化一个邪教的做法,在历史上只有法轮功在做,显然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如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法轮功媒体还在大肆宣扬所谓的念“九字真言”救人保命的那些东西,无不激起众怒!

  其三,法轮功媒体“不受欢迎”。时下看来,法轮功媒体不少,但效果并不好,读者群仅限于这样四种人:法轮功人员、西方反华势力的少数人、依赖法轮功媒体生存的少数反华分子、对法轮功的好奇者。而这些人多集中在中国大陆境外。且在境外,也不受欢迎。如新唐人电视台落地加拿大一年了,订户“认可成度还很有限”;每两周一次的“欧洲纵横”,一刻钟都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去年欧洲卫星公司停播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无疑是法轮功媒体“不受欢迎”的有力回应!

  李洪志的上述几次“讲法”,从表面上看是“讲法”,其实质是法轮功媒体经营策略培训班。但从这几次李洪志的培训来看,仅以“常人方式”四个字,就以为可以指点迷津,只能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