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
自1997年7月党中央决定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我们党同“法轮功”的斗争已历时10年。10年来,我市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受国际、国内的大环境的影响,我们面临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当前“法轮功”已完全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图谋的政治工具和“台独”分裂的帮凶,危害极其严重。对我市来讲,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尤其是近五年来,我市发生的“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案件同上五年相比有所减少。但从作案性质来看,斗争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反宣活动从未停止。个别“法轮功”顽固分子不思悔改,仍在进行地下活动,秘密串联,从事非法活动。二是“门徒会”等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凸现,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不可小视。三是网上非法宣传活动持续上升。个别“法轮功”顽固人员为躲避我公安机关视线,将串联活动从地面转移到网上,通过QQ、UC等网络手段进行交流。同时将反动宣传资料捆绑于下载电影中,利用网民下载电影之际达到宣传目的。四是有个别“法轮功”顽固人员将非法宣传语言打印或书写到人民币上,通过人民币的流通达到宣传目的。五是一些党政机关的传真机、电话时常遭受“法轮功”反动宣传的骚扰。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刻认识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着眼,认真做好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长期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综合管理力度,从而使防邪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
一、完善专门工作机制
各级党政组织要建立防邪反邪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负总责、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完善落实防范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的工作预案,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防邪工作的领导水平和整体战斗力。
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要注重信息沟通,积极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本辖区内“法轮功”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是完善奖惩制度。为了有效地促进工作,自治区、市以上有关部门要实行工作奖惩制。对基层县区防邪工作成绩突出的,年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破获“法轮功”重大案件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自治区以上单位到基层检查工作给予肯定的,要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对于在防邪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将向有关部门请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应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二、建立信息会商机制
信息工作是我们防邪反邪工作的基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力求做到情报信息快、灵、准、深。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加强协作与交流,共享情报信息资源,控制深挖打击局面,联手打击和深挖“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地下活动。其具体措施:
(一)依靠基层党政组织。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委会治安员、辖区老干部为主要力量的群众性工作机制。建立群众性的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方面的信息,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无活动场所。
(二)依靠专门力量。要充分发挥维护国家内部安全工作的职能作用,调动、指挥各基层派出所,企业厂矿、社区保卫人员,联防队、安防大队等社会治安力量,利用多渠道、多角度地搜集境内外的涉“法轮功”情报信息,提高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灵活掌握战略战术,强化现行案件的侦破,加大深挖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密切配合。要在防范控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上达成一致,做到互通信息,共享信息,齐心合力做好工作,并依靠基层党组织,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治安防范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以形成上下联动、部到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安全防范网络。
三、完善帮教工作机制
(一)在继续推进“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落实“教、转、控”措施,调整工作思路,寻求更有效的教育转化方式。一是要层层签订教育转化目标责任书,量化分解指标。二是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清自己的人”的政治责任制,把教育转化工作纳入平安创建的一项主要内容,对“法轮功”人员实行一包一,几包一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配合抓,公安干警重点抓的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工作新机制。三是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各县区要分别对沉淀下来的“法轮功”人员进行了个案分析,力求找出教育的突破点,在继续推行“四位一体”、“四定四包”的责任制的基础上,采取一人一案,个案击破的方法对其进行转化。对年龄大,体弱多病,思想上左右摇摆,不能形成气候的“法轮功”一般人员,要通过帮教小组及家属主要进行思想教育;对个别思想顽固,经反复教育仍不思悔改的“法轮功”人员,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警惕,帮教小组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谈话,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在强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重点监控,对发现有可疑迹象的,及时采取措施,该重新列管的进行重新列管,决不让任其蔓延,形成“气候”。 [Page]
(二)巩固教转成果。特别是做好“法轮功”反复人员的帮教工作,重新建立帮助小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其彻底转化。
(三)切实解决已转化人员的实际困难。各级基层党政组织应保证在“法轮功”教育转化经费的前提下,协同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从安置、解困、扶持等方面给“法轮功”人员兑现“给出路”政策,使他们重新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上来。
四、完善宣传教育机制
(一)要强化正面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四个纳入”的内涵。一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党校的教学安排中;二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机关常规政治学习中;三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中;四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政治思品教育中;五要把反邪教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之中。
(二)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一要筹建老年人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向群众开设科技阅览室、健身房等,利用广场文艺、农村三下乡等基层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使居民在健康快乐的文化生活中享受生活、接受科学,从而避免邪教趁虚而入。二要构建社区反邪教科普教育体系。各基层党政组织要在各居(村)委会建立科普画廊和宣传橱窗,向社的广大群众传播和宣传与实际生活相关的科学知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反邪教协会的领导和专家要为社区群众作报告,有针对性地这社区群众讲解科学知识,同时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进行剖析,解疑释惑,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本质有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从而提高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侵蚀能力,自觉构筑远离邪教的思想防线。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刻认识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着眼,认真做好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长期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综合管理力度,从而使防邪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
一、完善专门工作机制
各级党政组织要建立防邪反邪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负总责、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完善落实防范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的工作预案,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防邪工作的领导水平和整体战斗力。
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要注重信息沟通,积极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本辖区内“法轮功”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是完善奖惩制度。为了有效地促进工作,自治区、市以上有关部门要实行工作奖惩制。对基层县区防邪工作成绩突出的,年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破获“法轮功”重大案件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自治区以上单位到基层检查工作给予肯定的,要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对于在防邪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将向有关部门请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应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二、建立信息会商机制
信息工作是我们防邪反邪工作的基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力求做到情报信息快、灵、准、深。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加强协作与交流,共享情报信息资源,控制深挖打击局面,联手打击和深挖“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地下活动。其具体措施:
(一)依靠基层党政组织。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委会治安员、辖区老干部为主要力量的群众性工作机制。建立群众性的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方面的信息,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无活动场所。
(二)依靠专门力量。要充分发挥维护国家内部安全工作的职能作用,调动、指挥各基层派出所,企业厂矿、社区保卫人员,联防队、安防大队等社会治安力量,利用多渠道、多角度地搜集境内外的涉“法轮功”情报信息,提高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灵活掌握战略战术,强化现行案件的侦破,加大深挖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密切配合。要在防范控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上达成一致,做到互通信息,共享信息,齐心合力做好工作,并依靠基层党组织,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治安防范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以形成上下联动、部到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安全防范网络。
三、完善帮教工作机制
(一)在继续推进“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落实“教、转、控”措施,调整工作思路,寻求更有效的教育转化方式。一是要层层签订教育转化目标责任书,量化分解指标。二是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清自己的人”的政治责任制,把教育转化工作纳入平安创建的一项主要内容,对“法轮功”人员实行一包一,几包一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配合抓,公安干警重点抓的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工作新机制。三是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各县区要分别对沉淀下来的“法轮功”人员进行了个案分析,力求找出教育的突破点,在继续推行“四位一体”、“四定四包”的责任制的基础上,采取一人一案,个案击破的方法对其进行转化。对年龄大,体弱多病,思想上左右摇摆,不能形成气候的“法轮功”一般人员,要通过帮教小组及家属主要进行思想教育;对个别思想顽固,经反复教育仍不思悔改的“法轮功”人员,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警惕,帮教小组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谈话,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在强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重点监控,对发现有可疑迹象的,及时采取措施,该重新列管的进行重新列管,决不让任其蔓延,形成“气候”。 [Page]
(二)巩固教转成果。特别是做好“法轮功”反复人员的帮教工作,重新建立帮助小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其彻底转化。
(三)切实解决已转化人员的实际困难。各级基层党政组织应保证在“法轮功”教育转化经费的前提下,协同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从安置、解困、扶持等方面给“法轮功”人员兑现“给出路”政策,使他们重新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上来。
四、完善宣传教育机制
(一)要强化正面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四个纳入”的内涵。一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党校的教学安排中;二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机关常规政治学习中;三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中;四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政治思品教育中;五要把反邪教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之中。
(二)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一要筹建老年人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向群众开设科技阅览室、健身房等,利用广场文艺、农村三下乡等基层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使居民在健康快乐的文化生活中享受生活、接受科学,从而避免邪教趁虚而入。二要构建社区反邪教科普教育体系。各基层党政组织要在各居(村)委会建立科普画廊和宣传橱窗,向社的广大群众传播和宣传与实际生活相关的科学知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反邪教协会的领导和专家要为社区群众作报告,有针对性地这社区群众讲解科学知识,同时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进行剖析,解疑释惑,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本质有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从而提高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侵蚀能力,自觉构筑远离邪教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