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自证没有“宗教迫害”

   “宗教中现在还没有公开那么迫害嘛,宗教也开始迫害了看他还去哪儿。”李洪志《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公开承认现在还没有发生“宗教迫害”。不经意间,这位反华势力的走狗又狠狠地抽了主子一记响亮的耳光。
自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西方反华势力就以“宗教迫害”为由,不时干涉我内政。
据新华网2003年12月24日消息,美国国务院发表《2003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无端把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称为“宗教迫害”。(新华网《首教宗教界人士批驳美2003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据凯风网2009年9月7日发表的《法轮功,美国中情局反对红色巨龙的武器》一文介绍,“自1999年始,美国全球宗教自由委员会(美国务院咨询机构)从未停止宣扬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在其全球宗教自由年度报告中,美国务院将中国标注成一个“令人十分担忧”的国家。2006年4月,81名国会议员联名要求布什总统采取强制性措施,反对中国对法轮功追随者的迫害。同年6月12日,美国会公开谴责中国实施‘宗教迫害’。”但事实上,“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不仅不承认“法轮功”是宗教组织,也自证至今没有发生“宗教迫害”。
    一、李洪志自吹“法轮大法”是“佛法”、“宇宙大法”,但否定是宗教为了迷惑世人,李洪志谎称“法轮大法”是“佛法”。“‘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超常的科学。”“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佛家所说的‘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转法轮•论语》) “我们法轮大法也是8万4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也没有关系。” (《转法轮•佛教功与佛教》)
    二、李洪志极力否定宗教的作用
   2003年5月18日《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大家看到了,宗教在当人类道德走向没落的时候,在社会上引起的作用是什么。它度不了人还败坏着人的正信。作为一个神职人员哪、出家人哪、修炼人来讲,常人把他们对神的寄托、信仰、他们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些人身上。而这些人做不好,就不只是他个人做不好;修炼团体、宗教走不正,就不是它本身走不正的问题,它会使着整个社会败坏的,会使很大的人群发生问题。同时,他们的不信神,对众生,对信神的众生来讲,那是最可怜的,也是最可悲的。所以未来很可能没有这种宗教形式的。人类将来学的课本可能就贯穿着法的因素在里边。在社会活动中能够做的好的、能够做的更好的,那可能就是修炼了。”
    三、李洪志要求全面“解体”“清除”一切宗教2007年2月28日,李洪志《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一文,不仅划清了“法轮功”与宗教的界线,而且将世界上一切宗教列为“解体”“清除”对象,无异于是对宗教下的宣战书:“长期以来,旧势力及三界内一切起负作用的乱神,一直在起着很坏的作用。在大法弟子得法的初期,严重的干扰了正法与大法弟子、众生得法修炼。一九九九年前后,又不同成度的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加剧了邪恶形势的恐怖,助恶为虐,严重干扰了正法。特别是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讲真相救度世人与众生的关键时刻,它们又参与了阻挡世人与众生的得救,这是直接在迫害世人与众生。其中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在我传法的初期为了均等的对待世人能否成为大法弟子,就叫它们离开三界过。有一部份离开了。而有一部份坚持宗教中人不参与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之事为由不离开,也不叫各宗教中的人接触大法,这已经违背了传法中‘全面敞开、只见人心’的传法宗旨,违背适应正法中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当前它们又极力的阻止信教人了解真相,使宗教中的几十亿人失去这千万年等待的机会,把众生推向淘汰的危险境地,甚至直接干扰正法。因此大法弟子为了世人的被救度,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像,都全面解体、清除。清除中对正法与大法弟子或众生犯罪的,它们自然都得偿还。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 [Page]
    四、李洪志自证至今没有发生“宗教迫害” 2009年9月3日《明慧网》发表的李洪志《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弟子:目前脱离大法走入宗教的人还不少,他们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还承认自己是师父的弟子,但处于邪悟状态。对这些人我们也花了不少精力,有的回来了,有的还固守着宗教那点西。我知道师父一直在管着他们,我们还应该怎么办? 师:把真相讲到位,捅破他那个误区,他就明白了。这些人多数是怕心造成的。宗教中现在还没有公开那么迫害嘛,宗教也开始被迫害了看他还去哪儿。就是怕。” 由此可见,“宗教迫害”之说毫无根据。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纯属中国内政。中国政府依法行使司法权,打击处理极少数“法轮功”分子刑事犯罪活动,不仅不是“宗教迫害”,而且有力地保护了我国一亿多宗教信徒的宗教信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