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反邪教协会教育转化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召开

 

    2009年9月2日至3日,由中国反邪教协会主办、湖北省反邪教协会承办的“全国反邪教协会教育转化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反邪教协会的领导同志;以及热心反邪教教育转化理论研究的专家计160多人参加了会议,收到论文93篇。
会议通过研讨交流,进一步认清了当前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了新一轮教育转化工作和“回归社会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探索新形势下教育转化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教育转化攻坚和“回归社会工程”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保障。对“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成因、表现方式及治理对策,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的经验和做法,对已转化“法轮功”涉案人员司法处理的调查与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在教育转化攻坚工作中的运用,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办班模式、规范程序研究,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主要经验、对策和建议等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
    通过交流和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各级反邪教协会开展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任务: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教育转化和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团结教育绝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的方针,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各级反邪教协会要继续围绕党和国家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大局,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教育转化工作,积极有效地促进党的“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等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教育转化质量和效果,最大限度地挽救受“法轮功”毒害的群众,为顺利完成四年规划任务做出贡献。
    二是要充分认识教育转化工作在反邪教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同“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从实质上讲,既是一场争夺群众基础、争夺思想阵地的政治斗争,又是一场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的政治斗争。在反邪教斗争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依法打击,一手抓教育转化,这是夺取反邪教斗争全面胜利的基础性工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处理原则,对那些迷途知返的“法轮功”痴迷者、受害者进行帮教和挽救工作的延伸,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是教育转化政策的组成部分,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同时,对经教育确已转化的人员,要真正做到“三个不歧视”,即社会不歧视、单位不歧视、家庭不歧视。只有做到了不歧视,才能有效解决“拉一把”与“推一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削弱邪教组织的群众基础。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常抓不懈。
    三是要充分发挥反邪教协会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各级反邪教协会是各界有志于反邪教斗争的有识之士组成的社会团体,根据当前反邪教斗争的形势和特点,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围绕教育转化工作主题,开展理论研究,用于指导实践;要将教育工作转化当学问来研究;要将教育转化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研究;各级反邪教协会在参与和从事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中,要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研究,不但要对教育转化工作的规律进行探索研究,而且要对出现法轮功问题的社会原因和文化原因进行探索研究,将理论成果及时运用了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之中,真正达到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深化理论之目的。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各地都有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劳教和监狱系统表现得尤为突出,各地应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四是做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这是今后各级反邪教协会参与反邪教斗争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回归社会工程的各项工作是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各级反邪教协会要与当地法制教育中心、劳教所、监狱等加强联系和交流,共同做好对“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并将教育转化与回归社会工程的各项落得更好,为夺取反邪教斗争的全面胜利,为实现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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