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会同意“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吗?
明慧网2009九年8月2日登出了由署名为清风的文章《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文章说:“人来世间,何时出生,何时入土,看来早有定数,前世的因,今世的果,行善积德,做恶造业,没有不偿还的。”“看来人生除了生死是命中注定的,官职、富贵也是注定的”,这是典型的宿命论,殊不知这样的观点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不相符的,文者清风看来没有先请示李大师就把文章登了出来。
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否定了李洪志的作用
李洪志自吹为“万能佛主”,他的作用是无限大的。
他能“度人”。“我是来度你的”,“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
他能“管毁灭”。“人类社会已经败坏到极点了,人家就等着毁灭不管了,只有我在管。”
他能用“法身”保护弟子。“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转法轮》) “我的法身会一直保护着你,一直到你修成。中途你不修了,法身自己就走了。”(《中国法轮功》)
他能掌控时间。“这次大爆炸本来定在1999年,但现在说可能提前,可能提前到1997年。如果……找我要求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我李洪志稍微使点力,就能至少推迟30年”。
“亿万年的安排,现在是最后的时刻”。(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创世以来已经经过了两个地球,这亿万年的历史,就等待着最后今天这一刻。”(《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如此之“神能”,自己肯定不会屈服于“命”和“ 天”,试想之,如果“命”和“天”比李洪志更有用,生死是“命”中注定的,富贵也是“天”定好的,那李洪志“度人”、“管毁灭”、“法身”保护弟子、掌控时间的本领不就是成为了空话吗?李洪志还能干什么,大法弟子还要这个“万能佛主”来做什么,“命”和“天”都把一切安排好了,李洪志还混个屁呀。所以清风这个“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观点,是有悖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李洪志不能同意的。
二、李洪志害怕“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一是李洪志怕“报偿”。《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说:“宗子问什么缘故,冥官把生死簿给他看,因为你前世杀了人,现在要报偿。”李洪志及法轮功害人无数,不知多少家庭被搞得支离破碎、妻离子散,不知有多少人为修炼法轮功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到2001年2月,被“法轮功”害死的练习者和无辜人员达1660人。如果真有冥官,真有生死簿,那么血债累累的李洪志,如果今世欠下的债,下一世肯定报偿不了,不知道需要经过多少世才能偿还。
二是李洪志遭恐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说:“看来人生……生死是命中注定的”。李洪志从一个壮年小伙子开始出山“传法”,到今天成了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从最近明慧网公布的照片来看,他这个主管宇宙众生的法轮大法创始人,也是脸部肌肉松散,眼角皱纹深深,这个“神”看来也抵不过生老病死这一“常人”关,他老了。其实,最想青春常在、“法身常在”的应当算是李洪志了,可是现在清风告诉他“生死是命中注定的”,暗中也就是告诉他,你李洪志的修炼也是不见效的,你也是肉眼凡胎肉,在生老病死面前他也是无能为力的。这难道不是清风赤裸裸地对李洪志进行恐吓和威胁吗?
三是李洪志怕失去“强求”的东西。《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说:“官职、富贵也是注定的,难怪古人常说: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李洪志创立法轮功邪教之初目的就是敛财,通过哄骗、威逼法轮功弟子,先后销售了书籍、录像、录音带、李洪志书香像,收入达到了上亿元人民币。逃到国外后,又通过搞九大赛、欧洲合唱团、天梯书店及神韵、神韵演出等,大肆捞钱,聚合了无数的财富。可是这些财富是李洪志哄骗来的,是“强求”来的,也就是李洪志命中没有注定的,按照“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的观点,李洪志是守不住。今天的李洪志及法轮功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岂不是开始印证了? [Page]
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还少了一些情节
清风在写《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文章时,还犯了一个大忌,少写了一些情节。李洪志说过:不说邪点没人信。在明慧网上发表的文章向来都主张大肆吹捧李洪志,为法轮功拉大旗作虎皮。所以清风撰文应该谨记这样一个原则,事故要编得更玄乎一点,情节要编得更悬一些,这样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吗,才能讨好师父李洪志呀。既然李洪志吹嘘自己是“可以往来于宇宙各个不同空间的最大佛”,那么在《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就应该写出李洪志在唐朝的活动情况,像清风这个一个专业笔手,一定能从王儦、宗子、冥官、张宝藏、和尚、太宗、魏征等人身上或者身边找一个适应李洪志出场的位置,让李大师在离我们1300多年前的朝代也活动活动,这样既可以讨师父欢心,又可以延长法轮功邪说的历史,还可以进一步“神化”教主李洪志。
以上文,有揭露、有调侃、有笑谈,也有正告,希望李洪志及法轮功之流明白,尔等生已为千夫所指,死亦是遗臭万年了,一切早已注定。
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否定了李洪志的作用
李洪志自吹为“万能佛主”,他的作用是无限大的。
他能“度人”。“我是来度你的”,“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
他能“管毁灭”。“人类社会已经败坏到极点了,人家就等着毁灭不管了,只有我在管。”
他能用“法身”保护弟子。“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转法轮》) “我的法身会一直保护着你,一直到你修成。中途你不修了,法身自己就走了。”(《中国法轮功》)
他能掌控时间。“这次大爆炸本来定在1999年,但现在说可能提前,可能提前到1997年。如果……找我要求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我李洪志稍微使点力,就能至少推迟30年”。
“亿万年的安排,现在是最后的时刻”。(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创世以来已经经过了两个地球,这亿万年的历史,就等待着最后今天这一刻。”(《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如此之“神能”,自己肯定不会屈服于“命”和“ 天”,试想之,如果“命”和“天”比李洪志更有用,生死是“命”中注定的,富贵也是“天”定好的,那李洪志“度人”、“管毁灭”、“法身”保护弟子、掌控时间的本领不就是成为了空话吗?李洪志还能干什么,大法弟子还要这个“万能佛主”来做什么,“命”和“天”都把一切安排好了,李洪志还混个屁呀。所以清风这个“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观点,是有悖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李洪志不能同意的。
二、李洪志害怕“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一是李洪志怕“报偿”。《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说:“宗子问什么缘故,冥官把生死簿给他看,因为你前世杀了人,现在要报偿。”李洪志及法轮功害人无数,不知多少家庭被搞得支离破碎、妻离子散,不知有多少人为修炼法轮功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到2001年2月,被“法轮功”害死的练习者和无辜人员达1660人。如果真有冥官,真有生死簿,那么血债累累的李洪志,如果今世欠下的债,下一世肯定报偿不了,不知道需要经过多少世才能偿还。
二是李洪志遭恐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说:“看来人生……生死是命中注定的”。李洪志从一个壮年小伙子开始出山“传法”,到今天成了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从最近明慧网公布的照片来看,他这个主管宇宙众生的法轮大法创始人,也是脸部肌肉松散,眼角皱纹深深,这个“神”看来也抵不过生老病死这一“常人”关,他老了。其实,最想青春常在、“法身常在”的应当算是李洪志了,可是现在清风告诉他“生死是命中注定的”,暗中也就是告诉他,你李洪志的修炼也是不见效的,你也是肉眼凡胎肉,在生老病死面前他也是无能为力的。这难道不是清风赤裸裸地对李洪志进行恐吓和威胁吗?
三是李洪志怕失去“强求”的东西。《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说:“官职、富贵也是注定的,难怪古人常说: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李洪志创立法轮功邪教之初目的就是敛财,通过哄骗、威逼法轮功弟子,先后销售了书籍、录像、录音带、李洪志书香像,收入达到了上亿元人民币。逃到国外后,又通过搞九大赛、欧洲合唱团、天梯书店及神韵、神韵演出等,大肆捞钱,聚合了无数的财富。可是这些财富是李洪志哄骗来的,是“强求”来的,也就是李洪志命中没有注定的,按照“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的观点,李洪志是守不住。今天的李洪志及法轮功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岂不是开始印证了? [Page]
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还少了一些情节
清风在写《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文章时,还犯了一个大忌,少写了一些情节。李洪志说过:不说邪点没人信。在明慧网上发表的文章向来都主张大肆吹捧李洪志,为法轮功拉大旗作虎皮。所以清风撰文应该谨记这样一个原则,事故要编得更玄乎一点,情节要编得更悬一些,这样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吗,才能讨好师父李洪志呀。既然李洪志吹嘘自己是“可以往来于宇宙各个不同空间的最大佛”,那么在《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文,就应该写出李洪志在唐朝的活动情况,像清风这个一个专业笔手,一定能从王儦、宗子、冥官、张宝藏、和尚、太宗、魏征等人身上或者身边找一个适应李洪志出场的位置,让李大师在离我们1300多年前的朝代也活动活动,这样既可以讨师父欢心,又可以延长法轮功邪说的历史,还可以进一步“神化”教主李洪志。
以上文,有揭露、有调侃、有笑谈,也有正告,希望李洪志及法轮功之流明白,尔等生已为千夫所指,死亦是遗臭万年了,一切早已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