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善的“法轮功”

   “真、善、忍”,是李洪志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精神控制的核心歪理邪说之一。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就是“真、善、忍”。“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它来衡量的。”“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

    李洪志的“真、善、忍”以伪善面目出现,为的是神化自己,掩盖着极为险恶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时至今日,我们必须有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清醒的认识。

     一、“真、善、忍”是“真、善、美”的偷梁换柱

    “真、善、美”作为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结晶,历来被人们所传承,成为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准则。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国家就全社会大力提倡“真、善、美”,在全民中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而李洪志为了传播“法轮功”,偷梁换柱,把“真、善、美”偷换成“真、善、忍”,为他散布“法轮功”歪理邪说所用。从字面上看,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就彻彻底底地变成了邪说和谎言。虽然看似不经意的篡改,其欺骗性就隐藏其中,使得一些辨别力不强,盲目跟风的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

     李洪志歪曲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把他的“真、善、忍”吹嘘成物质的东西,还神化成“宇宙特性”,并声称:“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宇宙的一切物质都是真、善、忍宇宙的法理所造就的。”他在《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中进一步说:“一切物质都是由真、善、忍组成的,所以任何物体,石头呀、钢铁呀、空气呀,人类造出的任何产品、物质,构成的微观都是由真、善、忍这种特性组成的物质。”这显然是违反辩证唯物主义的凭空捏造和胡说八道,在逻辑上更是前后矛盾,是典型的诡辩论。

    单从科学研究来讲,李洪志把“真、善、忍”称之为“宇宙特性”以来,世界上还没有哪位科学家进行过实证研究,证明这种“宇宙特性”的存在或未知;显然,任何科学家也无法对这种信口开河的歪理邪说进行实证研究。李洪志在这里玩的是以“伪科学”反科学的勾当,是不得人心的!

     就价值取向而言,“真、善、美”既表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同时又代表着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种美好的精神追求,是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而李洪志的“真、善、忍”则教弟子追求的是一种盲目的、厌世的、极端的,仇视人类、仇视科学的价值取向,在这种价值取向下隐藏着一种极为险恶的“人生追求”,那就是追求现实生活以外的——“另外空间”的“佛、道、神”生活。李洪志为“法轮功”修炼者抛出的是天国世界、是上层次、是佛道神、是圆满后的永生状态——永享幸福。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的追求,一个个“法轮功”痴迷者放弃现实社会中的一切以至于自己的生命。这是何等的愚昧和邪恶!

     二、“真、善、忍”是“法轮功”的核心骗术

    社会上的骗子骗人都有一套骗术。而李洪志的“法轮功”骗术很多,最为核心的骗术就是“真、善、忍”。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中称:“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真、善、忍,它就是佛法,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并吹嘘修炼“法轮功”就是修“真、善、忍”,就是让“宇宙回归”、“人类道德回归”。

    在李洪志看来,现在人类生存的宇宙已经险恶丛生,而人类生存的地球是个“垃圾站”,人类是“垃圾”。李洪志把这个能使人类道德“回升”的“宇宙大法”拿出来让大家修炼,为的是挽救“宇宙”、挽救“人类”;人们通过修炼“真、善、忍”,就可以“上层次”、“开天目”,“圆满”到天国世界去做“佛、道、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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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志还说:“真、善、忍是所有一切一切宇宙的特性,宇宙的法就是从真、善、忍中出来的。”(《澳大利亚法会讲法》)宇宙和宇宙大法的源头就是“真、善、忍”,“真、善、忍”就是宇宙和宇宙大法的源头。

    ——这是何等荒谬可笑的胡说八道!

    以此为基础,李洪志把“真、善、忍”作为衡量好人与坏人的“唯一标准”,从而把“真、善、忍”吹嘘为“极端真理”、“绝对真理”。李洪志说:“衡量好坏的标准不是以个人、或以一个集体为标准的。人类衡量好坏都是根据自己的观念。道德标准不是根据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共同认识和利益来确定,而是根据个人的观念。”否定不同的时代、民族、社会、国家道德标准存在的差异性。李洪志如此这般,把他的“真、善、忍”作为“唯我独尊”的标准,扰乱和否定人类社会日益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

    李洪志于是把“真、善、忍”与“法轮功”统一起来,误导“法轮功”修炼者修“真、善、忍”就是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就是修“真、善、忍”,就是“做好人”。正是在李洪志这种极具欺骗性的“理论”误导下,一些“法轮功”分子“唯我独尊”,藐视法律、摒弃道德、践踏伦理,做出大量违法违纪,危害社会、家庭的事来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是极为可悲、可恶的!

    三、“真、善、忍”是“法轮功”扰乱社会、践踏法律的遮羞布

   “法轮功”的危害不在于修炼什么?而在于它的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在于他的扰乱社会秩序、践踏法律制度、否定伦理道德。正是基于此,我国政府1999年7月做出了坚决取缔“法轮功”的正确决策。

   “法轮功”被我国政府取缔前,为了对抗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的抵制,对抗社会舆论对“法轮功”的谴责,对抗政府主管部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活动的查处,先后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非法事件,其中300人以上的就有78起。1999年4月25日,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1万多人到中南海非法聚集,参与这起非法事件的“法轮功”人员事先都接到了“只有听师父的话,到中南海练功才能消业”的秘密通知。此后,“法轮功”组织不断挑动一些痴迷者多次到北京和各地党政机关“护法”、“弘法”,掀起了围攻党政机关的狂潮。

    我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予以取缔后,李洪志指挥、操纵、策划海内外“法轮功”扰乱社会秩序、践踏法律的活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7.22”后,在国内,李洪志操纵海内外顽固不化的“法轮功”分子到北京以上访为名“闹事”;在国外,李洪志指挥“法轮功”分子围攻我驻外使领馆等办事机构,并在近年的联合国大会、国际人权大会、APCE会议期间调集一些“法轮功”分子进行闹事;“法轮功”还一以贯之地在海外对质疑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媒体或机构进行“人员围攻”和“舆论围攻”。更为恶劣的是,在我国家领导人出访期间,“法轮功”进行所谓的“抗议”、“讲真相”活动……总之,“法轮功”“逢事必闹”、“逢喜必闹”、“逢中必闹”的邪恶特性已经彻底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就“法轮功”的危害来看,它危害的不再只是我们国家的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而越来越多的危害着整个世界的社会和法律秩序。“法轮功”近年来的所作所为,彻底地撕下了李洪志“真、善、忍”这块伪善的遮羞布。因此,世界上很多专家认为,“法轮功”是目前世界上危害最大的邪教组织。这就充明说明,我国政府当年取缔“法轮功”是极有政治远见的!

    四、“真、善、忍”是“法轮功”残害生命的“刽子手”

    李洪志一方面鼓吹“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忽悠社会和民众称“法轮功”修炼是为了“做好人”;一方面李洪志把自己标榜成大慈大悲的“宇宙主佛”,自称只要是你修炼了“法轮功”,他就会为你“下法轮”,用“法身”保护你,以显示李洪志这位欺世盗名大师的“真、善、忍”和“大慈大悲”的伪善。[Page]

    而现实又是怎样呢?无数事实告诉我们,“真、善、忍”是“法轮功”残害生命的“刽子手”,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是“不真、不善、不忍”(“真残忍”)的代名词。

    据统计,“法轮功”在我国政府取缔之前的7年间(至1999年8月底),在全国各地就有14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或因练功走火入魔自残、自杀身亡,或因贻误医疗时间病情恶化而死。而在我国政府取缔之后,“法轮功”人员自杀(自焚)、自残、杀人的事例也时有发生。

    2001年1月23日,王进东、刘云芳等人痴迷于李洪志的“真、善、忍”,为求“圆满”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二死三重伤震惊世界的自焚惨剧。

    同年的11月25日,受“法轮功”邪教毒害的痴迷者傅怡彬在北京西城区家中用菜刀将其父和妻子杀害,将其母砍成重伤,制造了“弑父杀妻”惨案。

    2002年4月22日,关淑云受邪教“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为了实施所谓的“除魔”,竟能当着几十人的面,亲手将自己的女儿、不满9岁的戴楠活活掐死!

    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连续发生罕见的投毒杀人案,导致17人死亡:16名拾荒乞讨人员均猝死街头;1名佛教信徒因抢救无效,于7月9日死于医院,而制造这起惨案的罪魁祸首就是“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

    2008年4月,吉林省长春市的四名“法轮功”习练者,采用极端手段帮助“功友”肖某驱除体内所谓的“狐狸精”,或用拖鞋击打肖某头面部,或用缝衣针扎肖某上唇的人中部位,或将肖某的手脚用床单捆绑住,用脚踢、踹肖某的头部、胸部、腹部及背部,致使肖某不治身亡。

    李洪志一面大讲“真、善、忍”“做好人”,一面极力否认王进东、刘云芳、傅怡彬等这些因修炼“法轮功”,深受其精神控制而最后自焚、杀人者为自己的弟子,为“真、善、忍”的伪善开脱罪责,推卸责任,这不正是李洪志“不真、不善、不忍”的最好表现么?!这不正是“法轮功”“真、善、忍”的伪善么?!这不正是李洪志“真残忍”的最好注解么?!

    打着“真、善、忍”伪善旗号的邪教“法轮功”虽然有一定的欺骗性,但人们只要擦亮眼睛,不盲目、不逐利,多学习、信科学,就一定能识破“法轮功”的真面目,从而享受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