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新的胜利
一、七月流火,斗转星移。十年前的七月二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通告,明确提出六条禁令。通告指出:“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七月二十九日,李洪志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部发出通缉令。
从此,展开了一场举世瞩目的正与邪的公开较量。
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取得了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而自称有天助神祐的法轮功却日趋衰微破败,几个逃到境外的头头,只能在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庇护下,苟留残息。
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改革开放不断取得重大突破,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提升,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步,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展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显著改善,全方位外交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所有这些成就,是在一个具有决定性前提条件下取得的,那就是社会稳定,没有社会稳定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一切无从谈起。稳定是国民之福,稳定才能发展,稳定才能进步。国泰方能民安。如果任凭法轮功肆虐,必将是乱世凶年,何言社会稳定、国泰民安!完全可以说,社会稳定、国泰民安是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十年反法轮功斗争的成果,也主要体现在今天的社会稳定、国泰民安上。十年来,所有为反邪教斗争付出努力的各界人士,完全可以无比自豪地说:社会稳定、国泰民安,有你的奉献也有我的奉献!
从最根本上说,法轮功组织的被取缔,怪不得别人,政府也很无奈,是它一系列倒行逆施、违法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咎由自取。借用一句古话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借用一句老百姓的话说是:“活该!”
“活该”二字,简洁有力,掷地有声,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的厌恶与愤慨,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拥护与支持。
二、中国解决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问题,是在法制和政策的框架内进行的。
判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依据的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其实,法轮功不仅组织形式上是非法的――法轮大法研究会成立时,未予依法进行社团登记,而且组织实质上也是非法的,组织实质上的非法主要指该组织活动内容上的违法性质――宣传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等。
1999年10月,面对法轮功组织疯狂违法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保证了斗争的顺利推进。当然,法轮功的违法性是极其复杂的,还涉及诸多法律法规条文。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两高为“邪教组织”作出的法律界定:“刑法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个界定,全面准确,严密完整,不仅指明了邪教行为的违法性和非法性,而且描述了邪教行为的欺骗性;不仅为打击邪教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对社会公众识别邪教也是一个警示和教育。这个科学的界定,对世界反邪教斗争也是一个贡献。
毛泽东主席曾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中国的反邪教斗争之所以进展顺利,还在于有一条指导斗争的正确政策。这项政策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9年10月的决定中提出的,其内容是:“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这项政策,是关于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说在反邪教斗争中的具体运用,是建立在对邪教组织实事求是科学分析基础上的,其中也包括对邪教欺骗性的认识。这项政策,在世界反邪教史上是独具特色的创新。极少数犯罪分子,起的是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属敌我矛盾,当然要依法严惩;而绝大多数是被蒙骗的群众,自然要靠教育。“被蒙骗”,除了个人素质问题之外,主要在于邪教的欺骗性。因此,中国的反邪教斗争,把功夫主要下在了揭批邪教的欺骗性与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上,这是有战略眼光的。
[Page]有一出三国戏文,说的是曹操战败遭遇强敌追杀,为了掩敌耳目,他剃了胡子刮了眉,乔装改扮。但是,曹操的乔装改扮被强敌一眼看穿,大呼:“剃了胡子刮了眉,不是曹操你是谁!”曹操只得再度落荒而逃。今天,面对不断乔装改扮的邪教,社会公众应该提高识别能力,练就一付火眼金睛,一眼看穿其骗人伎俩,大喝一声:“剃了胡子刮了眉,不是邪教你是谁!”
三、该出手时就出手,依法取缔邪教,并非中国政府一家独创,一些国家已出手在先。
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邪教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管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也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其他社会制度的国家,都有大大小小的、形形色色的邪教活动的踪影。邪教在世界各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自杀、自焚、杀人、投毒事件,有的已经成为超级恐怖主义组织。邪教在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滋生与驻足,都会带来一场社会灾难。人们在经历了邪教带来的痛苦后,豁然警醒:邪教是人类社会的“毒瘤”。
邪教蛊惑人心,制造事端,倒行逆施,危害他人身心及道德、法制规范,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能置之不理。对邪教的宽容,便是对人权的漠视,对邪教的容忍,便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麻木不仁。于是,依法治邪教成为首选,乌克兰、日本等国家先后向邪教挥起了法律的铁拳。一向把信仰自由绝对化的美国,1993年在对付大卫教派时竟用上了坦克、火炮和战斗机,打你没商量。
在政府的引领和支持下,抑制邪教的民间社团在一些国家纷纷建立起来。这些民间社团,宣传邪教的危害,教育和挽救受邪教毒害的信徒,为他们进行筹款和免费心理治疗,向他们提供各种帮助。
这样一来,邪教走上与政府和民间社团对抗的道路,陷入群起而攻之的危局。
邪教的日子也不好过了。
四、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对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滋生蔓延,对于封建迷信、伪科学的泛滥,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是早有察觉的,并且先后发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重要文件和指示。是有言在先,而不是言之不予。这与西文国家对邪教不定性、不立法、不取缔,犯法就打击的做法不同,我们是警告在先,取缔在后,对人民负责。
199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尖锐地指出:“一些迷信、愚昧活动日渐泛滥,反科学、伪科学活动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与现代文明想悖的现象,日益侵蚀人们的思想,愚弄广大群众,腐蚀青少年一代,严重阻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科普工作,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同时指出:“对利用封建迷信搞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反动会道门组织要依法取缔。”当时说的封建迷信、伪科学、反动会道门,主要指的就是邪教之类。
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6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讲话时强调,要“用科学战胜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
1996年2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代表时特别指出:“对迷信活动以及打着科学的幌子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依法加以处理。”
1996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说明这些问题已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把“消除愚昧、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列入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范畴。[Page]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点了邪教的名,《决议》说:“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的非法活动”。
至此,“依法打击邪教”,在中共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
毋庸再旁征博引。以上文件和指示,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精神信仰的有力引导,也是对宣传迷信、伪科学的邪教的严厉警告。至于法轮功组织,由其邪教本质所决定,不仅毫无收敛,反而日益嚣张起来。“4·25”事件是其迫不及待地妄图实现政治野心的一次大表演,是一次对执政党和政府赤裸裸的挑战和示威。
树欲静而风不止,与法轮功这股邪恶势力的较量,在当时已势所难免。
五、中国当代社会产生邪教,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更没有什么不可启齿之处;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美国,照样成为邪教的大本营。
当代中国邪教的产生,是社会转型的消极、负面产物。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以后,国家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各方面都出现了举世瞩目的进步。但是,历史转折、社会转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消极现象。正如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动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正是这些社会变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一部分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受到冲击,为具有极大欺骗性的邪教侵蚀打开了心灵之门;正是由于社会变革中产生的贫富差距的拉大,一定数量的弱势群体的出现,为邪教提供了基本招募对象;正是由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社会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为邪教的泛滥提供了空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改革与进步,产生邪教的社会条件必然会大大削弱,这是对邪教这锅祸水的釜底抽薪。
我们还应看到,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政治思想领域非常宽松,各种文化思想异常活跃,封建迷信等腐朽文化也乘机沉渣泛起,法轮功就是腐朽文化的集大成者。经过反邪教斗争的涤荡,必然会大大净化中华大地的文化土壤。
唯物史观认为,任何一类社会问题的产生,都有其产生的社会土壤条件。邪教问题也是如此。人类社会的问题是十分庞杂的,是千头万绪的。邪教是产生在社会阴暗面上的,它扭曲地反映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族、国家的某些问题,当然邪教不可能、也根本不会想解决这些问题,只想利用这些问题达到自己的邪恶目的。因此,在邪教产生的社会条件完全消失以前,邪教的产生难以完全避免;严密监控,防止其坐大成势是有可能的。从这种意义上说,反邪教斗争将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
六、还是在刚刚取缔法轮功的时候,有位学者撰文说:“天下邪教一般黑。”他指的是世界上五花八门的邪教,都具有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道德的共同本质,说的是邪教的一般特征。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邪教也不是用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滋生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邪教,又各有特点。
文化对邪教有塑性的作用。也就是说,邪教的不同特点,可从其传统文化中找到根据。
中国当代邪教的特征可概括为三点:
首先,教义文化特征——封建迷信文化的沉渣泛起。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持续两千多年,文化积淀甚厚,其中既有精华,又有封建迷信糟粕。中国当代邪教以文化糟粕为思想基础,拼凑教义,发展、控制成员,诱导信众在“神圣”的旗帜下走向邪恶的深渊。邪教宣传的纯粹是腐朽文化垃圾。科学是近代从西方传入的,恰恰是中国五千年文化传统中所缺少的。科学教人聪明,与教人愚昧的封建迷信思想水火不容。于是乎,科学成为宣传迷信邪说的邪教的天敌。法轮功组织极端仇视科学,疯狂煽动对科学的仇恨,诬蔑科学是外星人强加给人类的,已经发展到尽头,造成最大灾害,导致社会道德败坏;扬言要“复兴中华传统神传文化”,表现出极其强烈的反科学性。[Page]
其次,组织要素特征——封建专制主义的死灰复燃。
在中国,皇帝已经灭亡了半个多世纪,但封建专制的制度垃圾仍残存在中华文化土壤中。当代中国邪教正是以封建专制制度为蓝本,建立起以被神化的活人教主为核心的高度集权的组织。邪教是一个“王国”,在邪教那里,教主=活神+皇帝。法轮功是封建基因复制出来的,极具封建性、腐朽性和落后性,反对任何社会进步,主张倒退到教权(邪教)加皇权的统治。逆社会潮流而动,是当代中国邪教的共同特征。
第三,行为特征——觊觎政权的政治色彩鲜明。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民间教门开始向反动会道门转化。当代邪教继承了反动会道门的衣钵,一方面打着宗教的旗帜,一方面对世俗政权垂涎三尺。中国当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有极强的政治野心。他们建立的邪教组织,有着夺取政权的浓重的政治色彩。有的在建立之初就有这种政治图谋,有的在发展过程中滋长了权欲,或者是别有政治背景的人介入把它引向对抗现存政权的道路。法轮功是从敛财开始的,发展中滋长了政治野心,叶浩等别有政治背景的人介入则起了“军师”推动的作用。
中国当代邪教由这些特点所决定,具有极强的破坏性。
七、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只有在宗教的范畴之内才有正邪之分。正与邪情同水火,势不两立。清代有人对这种对立作了最为经典的表述:“有佛有道,无佛无道,附佛反佛,附道反道”。
当代中国一些邪教,冒用宗教名义建立,披上宗教的外衣;歪曲滥用宗教名词,编造其歪理邪说的教义;反过来诋毁宗教,损害宗教的社会形象;进而钻进宗教腐蚀拉拢成员,瓦解宗教壮大自己。宗教与邪教的斗争是尖锐复杂的。
在十年反对法轮功组织的斗争中,宗教界是一支重要力量,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宗教界见事早、行动快、态度坚决。早在取缔法轮功组织之前,中国佛教协会对法轮功就已经给予了关注。从1996年11月16日到12月7日的21天内,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就法轮功问题连续写了一次批示和五封信件。也是在他的支持下,陈星桥居士批判法轮功的文章《还“法轮功”的本来面目》于1997年公开发表。国家取缔法轮功的决定下达后,赵朴初先生立即发表谈话说:“这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灭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清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思想政治战线上的一个伟大胜利。”喜悦心情溢于言表。
尊重、团结宗教界,共同开展反邪教斗争,是中国十年来反对法轮功组织斗争的一条重要经验。
八、解决法轮功组织的问题、教育转化绝大多数受蒙骗者被认为是治本之策,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这是相对法律行政硬措施而言的,教育转化是解决练习者的思想认识问题,带有根本性意义。
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思想认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而是从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的。邪教思想也并非凭空而来,是邪教对社会问题的扭曲反映,思想是扭曲的、邪恶的,社会问题却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的。解决邪教赖以滋生蔓延的社会现实问题,是反邪教斗争的深入。
同马克思里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为我们认识邪教现象、解决邪教问题提供了一个根本指针,邪教扭曲反映的,可以说正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反邪教斗争最具根本意义的治本之策。[Page]
《尚书•泰誓》有一句话叫“除恶务本”,意思是说要从根本上消除邪恶,连根拔起。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从根本上解决邪教问题,就是“除恶务本”。
根据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观察,部分公众信仰缺失、一定数量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是邪教滋生蔓延的主要社会条件。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除恶务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一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要求的那样,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要求。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注重差异,包容多样,有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
二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弱势群体,釜底抽薪,使邪教无兵可招。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进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减少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挤压邪教滋生的空间。
九、有句老话说“安不忘危,理不忘乱。”意思是说,国家在平安治理的时候,不要忘记混乱的时候。这句话有很强的哲理性、启迪性和警示性,人们往往会在胜利、和平的环境中丧失警惕性。在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今天,我们绝不应松懈自己的斗志。
此时此刻,我们站在反邪教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空节点上,回望十年反邪教斗争的风雨历程,可谓辛苦多多,成绩卓著,战果辉煌,我们有理由为胜利而自豪;展望未来,斗争远未结束,同志仍需努力。法轮功邪教组织为其邪恶本性所决定,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斗争仍将是尖锐复杂的。一切有志于反邪教斗争的人士,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继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投入这场事关大局的斗争,夺取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