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李洪志“持己矛戳己盾”

     李洪志总是责怪弟子学法、修炼、做项目“有漏”,殊不知,“宇宙主佛”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就“有漏”,而且还是一个接一个的“漏”下去。读最近出笼的《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发表于明慧网7月4日,以下简称《纽约讲法》),这一感受会更深。李洪志在这篇新经文中自曝了多少家丑,网友们已经揭出(可参见凯风网7月5日以来的相关文章),本文想专门谈谈李洪志是如何“持己矛戳己盾”的。

  矛盾之一:多讲少讲皆非,讲与不讲皆漏

  《纽约讲法》开篇即表示不想多讲:“我也是有意不想过多的讲,因为我非常清楚,我讲的越透,给你们修炼中带来的难度就越大,旧势力的因素就会捣乱的更凶。法已经传出来了,师父告诉你们说,这部法啊,只要守住他去修,什么都能得,那是一定的,所以大家只要认真去学,和我讲是一样的。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少讲的好,这样给大家更多自己提高、更多悟的机会,更多走自己路的机会。但是我不经常讲法,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修炼中啊,大家都知道吃苦很难,实际上吃苦还不是最难的。苦嘛,再苦哪,过后也明白过来了,可是在无望的寂寞中默默的修,看不到希望,那是最难的。”这段话实在是漏洞百出,无法自圆。

  第一,既然李洪志“讲的越透”,给学员修炼“带来的难度就越大,旧势力的因素就会捣乱的更凶”,那只有李洪志闭嘴效果最佳。换言之,那就应该干脆“不讲”,而不是“少讲”。因为即便“少讲”,也会给弟子修炼带来一定的难度,激起“旧势力”一定程度的捣乱。可李洪志还是讲了,而且一讲两个多小时,整理出来有两万多字(想来李洪志决不会承认他讲得不“透”吧),这岂不是故意给弟子修炼“造难度”、故意使“旧势力的因素”“捣乱的更凶”呢?

  第二,既然只要大家“认真去学”《转法轮》“这部法”,就与李洪志亲口讲是一样的,那李洪志还有必要“讲”吗?还不如让弟子们捧着《转法轮》,读着上面每个字都发着金光的“妙文”呢。常识告诉我们,如果甲先于乙而存在,乙的效能与甲是一样的,那么乙的价值就值得怀疑。若《转法轮》真有李洪志说的那么“神”,那么管用,则《纽约讲法》就是废话一堆。

  第三,如果承认李洪志不经常讲法,弟子就会陷于“无望的寂寞”,就会“看不到希望”,那就说明所谓的只要守住“这部法”去修“什么都能得”是谎话——因为“什么”中自应包含信念和希望。

  矛盾之二:“人时”“神时”飘忽,有期无期模糊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害怕“时间的考试”,无论长与短,都对他们不利。骗子可骗得一时,却骗不了一世。时间一长便狐尾尽露,正与邪自有时间作出公正的裁判(法轮功在国际上越来越臭就是明证)。另一方面,弟子急于圆满,不愿久拖,他们害怕无时不在的精神恐吓,害怕三件事的长时煎熬。李洪志则希望能拖则拖,怕弟子追究他在时间承诺上食言之责。这次《纽约讲法》中的一段话恰恰反映了这一矛盾:“好多学员在看不到我的这一段时间,我发现就变的比较放松一些,对自己要求的不是太严格。修炼真的是很严肃。创世以来已经经过了两个地球,这亿万年的历史,就等待着最后今天这一刻。这一刻实际上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在神来看挥手之间的事,可是在人类这个空间就得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人的这个空间的时间再长,在神看只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在人这里要过好多年,时间一长就容易使一些学员不精進、放松自己。”

  这段话矛盾重重。

  第一,李洪志一会儿说需要等待的时间很短——“最后今天这一刻”,只不过是“转眼之间”、“挥手之间”的事。一会儿又说“在人类这个空间就得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要过好多年”。到底想说什么?

  第二,也许李洪志会辩解说:我的话并不矛盾,说时间短是“在神看来”,说时间长是“在人这里”。那我们就要问一声了:你最终的时间标准是依“人时”还是依“神时”?如果只有你“主佛”用的是“神时”,可弟子们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只是“人时”,那该依谁?你们师徒之间的时间标尺如果不能接轨,不能统一,又如何能够传法传功和学法练功?

  第三,你口口声声说要让学员最大限度地适应常人状态修炼,“常人状态”当然包括常人的时间标准和时间感,时间(“人时”)一长就容易“放松自己”。怪只怪你的弟子们永远无法“神起来”,只能用“人心”来消极对抗你的“神意”。你说等待“最后一刻”的到来“在人类这个空间就得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在人这里要过好多年”,那么请问:这个“时间过程”是多长,这个“好多年”是多少年?其实,你李洪志和有脑子的弟子都知道,这个“过程”就是“遥遥无期”,这个“好多年”就是“永无盼头”。[Page]

  李洪志总是要求弟子放弃“时间的执著”,明慧网上也连篇累牍地刊发主张“莫执著于时间”的修炼体会。其实,轮民们对时间的执著,根子就在李洪志。李洪志吹牛吹油了嘴,支票满天飞,承诺如放屁,什么“十年圆满”、“十年正法”什么的,没有一个能够兑现的。这当然会遭到弟子的质疑,动摇其信仰。宇宙主佛只能狡辩:“也有人说师父有句话说的好像是那么回事,到时怎么没那样啊?其实你都是在猜测。对时间的执著是不是执著啊?”(《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2005年11月5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这同一次法会上,弟子问及“奥运之后X党就垮了。怎么讲?”时,李洪志说:“奥运好像还得几年,X党能不能挺到那个时候还难说,给不给它露脸的机会不是人说了算的。”后来北京奥运会的极大成功让李洪志丢了大丑,形成新一轮“时间执著”。此次《纽约讲法》中,李洪志竟然好意思责问弟子:“那么多年都走过来了,为什么不能够在最后的路上走好哪?”倒是弟子们该问问你:你说过多少次“最后”了,到底哪次才是“最后的‘最后’”?

  矛盾之三:“邪灵”销毁仍“猖獗”,“邪恶”“完”后“主佛”难

  “邪恶”或“邪恶因素”早成了李洪志忽悠弟子的工具,成了“主佛”遮羞盖丑的花花布。请听《纽约讲法》中的高论:“实质上啊,从当前的形势看,大家也看到了,邪恶的因素完了,那个中共X党的邪灵已经给销毁掉了。只是还存在着一些信息,比如说过去它们那些个书啊、那些个画,还有些邪恶的因素,而多数这些邪恶的因素它的本身也被销毁了。……而在中国,那个中共邪灵早就完蛋了。”“大家知道,我们救一个人不难,难在邪恶的干扰与压力。”“当然啦,在中国大陆这个环境中邪恶的因素在局部还很猖獗。虽然多数不好的因素被清理掉了,但是在局部地区和局部环境中它能操控那些坏人,表现的还很邪恶,所以有一部份学员真的去做事的时候就会感到压力很大。在国际上也是一样,真正的走在前面做事的也会感到这个压力。”

  相信在场“聆法”的弟子听到这些话,一定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用不着多深奥的理论,谁都能看出这里的问题。

  第一,一个早就“完了”“已经给销毁掉了”的邪恶因素,怎么可能“还很猖獗”呢?

  第二,说中国大陆这个“局部地区”和“局部环境”邪恶因素仍然“猖獗”,弟子们尚可理解;可说“在国际上也是一样”,岂不是公开承认国际反邪教的正义之声使法轮功如同过街老鼠吗?

  第三,既然“邪恶”或“邪灵”“早就完蛋了”,给销毁掉了,宇宙主佛为什么会感到大法救人时“难在邪恶的干扰与压力”?按理说,“邪恶因素”只不过是“还存在着一些信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怎么能让神通广大的“主佛”感到为难呢?

  矛盾之四:“审判”含“评优”,“见证”成“执着”

  《纽约讲法》中,李洪志自称首次公开提出“大审判”这一概念,并且大加发挥:“过去在历史上,正法中,因为每一层神都安排了正法后人类将怎么样面对的问题,有一层的神他们安排的是最后要大审判。这个在西方的传说中也都有,人类将面对大审判。不只是人类,整个三界内的众生都将面临这个问题,连死去的人都得活过来,都得面对审判。……过去讲法中我没有说它,是因为那一层的安排都不算了,最后是我来决定怎么办。但是他们安排的最后审判不只是审判那些个起反面作用、负面作用的和做了坏事的,起正面作用的也将面对这个问题。怎么面对?比如正法中你在正面起作用中尽职尽责了吗?再如有来当大法弟子的,你发的愿是什么?你兑现了自己的愿没有?创世主要求的是什么?你按照创世主要求的做了没有?你当初发的愿没有兑现,你没有按照创世主要求的去做,你就没有完成你应该做的,你欺骗了主,因为你使当时的局部环境、使正法的進程与没得救的众生造成的损失、使宇宙的不同层次的损毁,这得负责任的。……不管最后怎么面对正法、面对自己,做不好真的是有责任哪。”当弟子问他“我们会见证最后的大审判吗?”之时,李洪志马上紧张起来:“不要师父说什么,就执着什么。别管它,做好自己该做的。”[Page]

  读了上述“讲法”,除了佩服“李洪志真能吹”,就只能说李洪志水平太臭。

  第一,“审判”本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审理判决(案件)”之意,其结果涉及“罪”与“非罪”。引申到精神文化领域,涉及的是对善恶的判决。只有涉嫌犯罪或涉嫌有恶德之人才会面临审判。可李洪志却臆造什么“起正面作用的也将面对”“审判”的问题。“起正面作用”的有什么可审判的呢?莫非是想为其“评优”吗?如果是这样,“审判”含“评优”,这还是“审判”吗?凭他李洪志,就想颠覆“审判”这个词的意义,可能吗?

  第二,李洪志将大法弟子在所谓正法中是否“尽职尽责”、发愿内容以及有没有兑现也当作“大审判”的内容,并具体说到若“欺骗了主”造成损失就得负责任。然而,这样说的前提是这些都属于“起正面作用的”。这就怪了,难道“欺骗了主”等等也是正面的?

  第三,既然原先“那一层的安排都不算了,最后是我来决定怎么办”,说明李洪志对“大审判”的时间、内容、步骤等都有决定权,那就应该知道何时进行“大审判”,也就必然能推出弟子能否见证“最后的大审判”。然而,当弟子提出自己会不会见证它时(实际上就是问自己能否活到见证“大审判”的那天),李洪志根本不敢直接回答,却莫名其妙地斥其为“执着”。李洪志在到底能不能决定“最后的大审判”这一问题上,已经自相矛盾了。可以想见,提问的弟子心里决不服气,肯定会想:就准你为师的信口胡说,弟子顺着你的话问一句,怎么就是执着呢?李洪志可能早就忘记了自己曾说过如下的话:“弟子们,精進吧!最伟大、最美好的一切都在你们证实大法的進程中产生。你们的誓约将成为你们将来的见证。”(《正法时期大法弟子》,2001年8月15日)为什么就是不敢面对弟子见证“最后的大审判”的渴求呢?

  《纽约讲法》中“持己矛戳己盾”的内容远不止上面四种,还有“神韵”“第一秀”和“观众不如记者多”的尴尬等等。这方面网友们已有揭示,笔者就不再唠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