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云:法轮功给我带来了什么
我叫杨素云,44岁,是内蒙古赤峰市人,从1997年1月开始习练法轮功到2007年7月转化,十年的时间,为了法轮大法,我不惜抛弃事业、家庭甚至最宝贵的生命,可到头来法轮功到底给我带来了什么呢?下面,我就把自己的痛苦经历如实地写出来,给世人以警示。
一、痴迷法轮功误了我的学业
我从小就好学上进,高中毕业后当过民办教师,1994年进赤峰卫校自费学医。我虽然是自费生,但学习成绩是优秀的,各科成绩都名列前茅。那时,我对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充满了信心,憧憬着当一个医生的美好未来。
可是,自从遇上了法轮功,逐渐被其邪说所迷惑,觉得法轮功太神奇了、太好了,是千年不遇、万年找不到的好功法,认为只有修炼好法轮大法,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尤其是当时正在学习医学的我,被其反科学的歪理(如“……人有病是业力所致,只有修炼才能消去你生生世世所欠下的业力……”,“……人做了手术,也只有摘掉表面的东西,另外空间的那个黑色灵体还在那里卧着……”)蒙骗下,开始对现代医学产生了怀疑,并失去了学习兴趣,而是把主要精力由现代医学转向了法轮功,每天沉醉于学法练功中,梦想功成圆满后一样会更好地救度世人。
从此,我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到1997年9月,还差一年就毕业了,我不顾老师和亲人的反对,中途辍学。就这样,我向往、追求的美好事业因法轮功而轻易的放弃了。
二、放下“名利情”使我至今仍享受不到天伦之乐
我1996年底刚刚结婚,就走入法轮功并迷上了法轮功。我看到《转法轮》里说:“人之所以能够当人是因为人中有情,父母情、儿女情、亲情、友情,人就为这个情活着,情是修炼路上的最大障碍,修去名利情,得法上苍穹”,“李洪志说他要让我们尽快圆满,还说圆满一个他接送一个”。
我真的怕因放不下“名利情”,在圆满的路上落在别人后头,所以我和我丈夫(也是法轮功痴迷者)想把养育孩子的时间都用在修炼上,把对孩子的情用在法轮功上,脚踏实地的走在奔向圆满的路上,毅然决定放下儿女情,把已经怀孕三个多月的孩子做掉。亲朋好友知道后都对我这不合情理的做法表示不解,而且非常生气,并且不止一次地劝我再要一个孩子,却都被我用法轮功的歪理“说服”了。现在想来,如果我按照常理正常生育,我的孩子该有10岁了,此时此刻和孩子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应该是多么幸福啊!看到相同年龄的孩子,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的孩子,并为此感到内疚。
三、为了“上层次”、“圆满”使我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我和我丈夫当时都认为是国家搞错了。在李洪志“经文”的蛊惑下,为了达到给法轮功平反和对法轮功虔诚的目的,我和丈夫奔走相告,日日夜夜忙于“护法”、“弘法”、“正法”,以此作为“上层次”的捷径,以便能够更快地“圆满”。1999年7月,我同丈夫先后到我所在的市政府和北京进行“护法”,在去北京时中途被截回。
2001年10月还省吃俭用与7个功友合资购置了电脑、复印机、刻录机、摩托车等设备,用于下载、制作、运输、散发“法轮功”资料和反动宣传。由于我们频繁的地下组织活动,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终于在2002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当被抓上警车上的时候,我当时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当时“师父”的经文中说:“大觉不畏苦,意志金刚铸,生死无执著,坦荡正法路”,“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这些似乎给了我“勇气”。我俨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觉者”,是“师父”要的合格弟子,是快要达到标准的“佛道神”。后来法院根据我的犯罪事实,分别给我们夫妻俩判了刑,我因身体有病监外执行。
四、相信“消业”,法轮功险些要了我的命
1999年4月份,我早晨起来上厕所,小便怎么也便不出来,我没有着急,我认为这是“师父”在给我“消业”,在“净化身体”,是好事,就这样憋着尿还去练功点练了一个小时的功,回家后,勉强尿出来。到了7月23日,又出现了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还是认为“师父”为我“消业”,没在意,到了8月30日,情况严重了,从早晨五点钟左右小便排不出来,近十点左右,肚子涨得很大,路都走不了,我不断地求“师父”帮我,但无济于事,可我还是认为“师父”在给我“消业”,在“考验”我,根本没有去就医的想法。我的姐姐得知了我的情况后,便强迫我去了医院。当时,我的内心很矛盾,“师父”说:“如果你把自己当成真正的炼功人,你就不会有病”。我是1997年1月“得法”的,我从“得法”的那一刻起,对大法就没怀疑过,看淡并放下了“名利情”,每天坚持学法、练功、背经文。作为一个修炼人,有“师父”管,不应该有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还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好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就是这样,对“师父”,对大法还是没有任何怀疑,总认为自己的病是因修得不好造成的。[Page]
到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子宫肌瘤”、“双肾水肿”,建议住院做手术。当护士用导尿管把尿排出来,我不难受了,认为可能是‘师父’在考验我,觉得无大碍,便不顾医生和姐姐的反对,坚持不住院不治疗也不吃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常就有排便不畅的情况,但我根本没把自己的病放在心上,更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
2003年初,从看守所因病取保候审后,我不但不感恩政府对我的宽大,反而认为走出看守所是在“师父”的“正念加持”下闯出来的,而且我的病态也不是偶然的,一定是“师父”给我安排的,要不然怎么练着功会有这个症状呢?有病的人练功以后都好了,“师父”就是让我现在用这种有病的形式出去。因此出来后,对法轮功更坚定了,一点也听不进去帮教人员对我的教育和亲人们让我治病的劝说。几次以假转化蒙骗过关,也没有再去医院看病吃药。可是我的病情由于不能及时治疗而在不断地加重,到2007年,虽然没有排便不畅的情况,但是肚子却越来越大了,像即将临产的孕妇,已到了更加危险的地步。
我的情况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要想保住我的性命,必须在我的配合下马上做手术,为此首先解决我的思想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政府部门想方设法,多次组织志愿者到我家里做我的转化工作,直到2007年7月7日我彻底实现了转化后才安排我做了手术。因为我这个“瘤子”长得太大了(十五斤三两),而且由于长得时间太长,形成了许多静脉和静脉丛,这样就给手术造成了难度,大概用了六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从手术室被抬了出来后又出现了术后出血,医院又为我做了第二次手术。据医生说,造成出血的原因,就是这个瘤长得时间太长了,瘤体下面的血管太多,好像有点“糟”子,这边缝上那边开,缝都缝不住了,只好把胶质海棉贴在上面才止住了血。如果我这个手术再不做的话,说不上什么时候,哪条血管破了,就得造成大出血,那时,再手术都来不及了。这就是我为了“圆满”,坚持法轮功的“消业”、“过关”、“经受考验”所造成的后果。想起来真是后怕呀!要不是政府的帮助,那我就是死路一条。
以上就是法轮功带给我的“种种好处”,一桩桩一件件荒唐的往事至今历历在目,已无法在我心中抹掉,它带给我的是终生难忘的悔恨!
一、痴迷法轮功误了我的学业
我从小就好学上进,高中毕业后当过民办教师,1994年进赤峰卫校自费学医。我虽然是自费生,但学习成绩是优秀的,各科成绩都名列前茅。那时,我对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充满了信心,憧憬着当一个医生的美好未来。
可是,自从遇上了法轮功,逐渐被其邪说所迷惑,觉得法轮功太神奇了、太好了,是千年不遇、万年找不到的好功法,认为只有修炼好法轮大法,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尤其是当时正在学习医学的我,被其反科学的歪理(如“……人有病是业力所致,只有修炼才能消去你生生世世所欠下的业力……”,“……人做了手术,也只有摘掉表面的东西,另外空间的那个黑色灵体还在那里卧着……”)蒙骗下,开始对现代医学产生了怀疑,并失去了学习兴趣,而是把主要精力由现代医学转向了法轮功,每天沉醉于学法练功中,梦想功成圆满后一样会更好地救度世人。
从此,我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到1997年9月,还差一年就毕业了,我不顾老师和亲人的反对,中途辍学。就这样,我向往、追求的美好事业因法轮功而轻易的放弃了。
二、放下“名利情”使我至今仍享受不到天伦之乐
我1996年底刚刚结婚,就走入法轮功并迷上了法轮功。我看到《转法轮》里说:“人之所以能够当人是因为人中有情,父母情、儿女情、亲情、友情,人就为这个情活着,情是修炼路上的最大障碍,修去名利情,得法上苍穹”,“李洪志说他要让我们尽快圆满,还说圆满一个他接送一个”。
我真的怕因放不下“名利情”,在圆满的路上落在别人后头,所以我和我丈夫(也是法轮功痴迷者)想把养育孩子的时间都用在修炼上,把对孩子的情用在法轮功上,脚踏实地的走在奔向圆满的路上,毅然决定放下儿女情,把已经怀孕三个多月的孩子做掉。亲朋好友知道后都对我这不合情理的做法表示不解,而且非常生气,并且不止一次地劝我再要一个孩子,却都被我用法轮功的歪理“说服”了。现在想来,如果我按照常理正常生育,我的孩子该有10岁了,此时此刻和孩子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应该是多么幸福啊!看到相同年龄的孩子,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的孩子,并为此感到内疚。
三、为了“上层次”、“圆满”使我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我和我丈夫当时都认为是国家搞错了。在李洪志“经文”的蛊惑下,为了达到给法轮功平反和对法轮功虔诚的目的,我和丈夫奔走相告,日日夜夜忙于“护法”、“弘法”、“正法”,以此作为“上层次”的捷径,以便能够更快地“圆满”。1999年7月,我同丈夫先后到我所在的市政府和北京进行“护法”,在去北京时中途被截回。
2001年10月还省吃俭用与7个功友合资购置了电脑、复印机、刻录机、摩托车等设备,用于下载、制作、运输、散发“法轮功”资料和反动宣传。由于我们频繁的地下组织活动,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终于在2002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当被抓上警车上的时候,我当时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当时“师父”的经文中说:“大觉不畏苦,意志金刚铸,生死无执著,坦荡正法路”,“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这些似乎给了我“勇气”。我俨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觉者”,是“师父”要的合格弟子,是快要达到标准的“佛道神”。后来法院根据我的犯罪事实,分别给我们夫妻俩判了刑,我因身体有病监外执行。
四、相信“消业”,法轮功险些要了我的命
1999年4月份,我早晨起来上厕所,小便怎么也便不出来,我没有着急,我认为这是“师父”在给我“消业”,在“净化身体”,是好事,就这样憋着尿还去练功点练了一个小时的功,回家后,勉强尿出来。到了7月23日,又出现了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还是认为“师父”为我“消业”,没在意,到了8月30日,情况严重了,从早晨五点钟左右小便排不出来,近十点左右,肚子涨得很大,路都走不了,我不断地求“师父”帮我,但无济于事,可我还是认为“师父”在给我“消业”,在“考验”我,根本没有去就医的想法。我的姐姐得知了我的情况后,便强迫我去了医院。当时,我的内心很矛盾,“师父”说:“如果你把自己当成真正的炼功人,你就不会有病”。我是1997年1月“得法”的,我从“得法”的那一刻起,对大法就没怀疑过,看淡并放下了“名利情”,每天坚持学法、练功、背经文。作为一个修炼人,有“师父”管,不应该有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还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好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就是这样,对“师父”,对大法还是没有任何怀疑,总认为自己的病是因修得不好造成的。[Page]
到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子宫肌瘤”、“双肾水肿”,建议住院做手术。当护士用导尿管把尿排出来,我不难受了,认为可能是‘师父’在考验我,觉得无大碍,便不顾医生和姐姐的反对,坚持不住院不治疗也不吃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常就有排便不畅的情况,但我根本没把自己的病放在心上,更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
2003年初,从看守所因病取保候审后,我不但不感恩政府对我的宽大,反而认为走出看守所是在“师父”的“正念加持”下闯出来的,而且我的病态也不是偶然的,一定是“师父”给我安排的,要不然怎么练着功会有这个症状呢?有病的人练功以后都好了,“师父”就是让我现在用这种有病的形式出去。因此出来后,对法轮功更坚定了,一点也听不进去帮教人员对我的教育和亲人们让我治病的劝说。几次以假转化蒙骗过关,也没有再去医院看病吃药。可是我的病情由于不能及时治疗而在不断地加重,到2007年,虽然没有排便不畅的情况,但是肚子却越来越大了,像即将临产的孕妇,已到了更加危险的地步。
我的情况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要想保住我的性命,必须在我的配合下马上做手术,为此首先解决我的思想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政府部门想方设法,多次组织志愿者到我家里做我的转化工作,直到2007年7月7日我彻底实现了转化后才安排我做了手术。因为我这个“瘤子”长得太大了(十五斤三两),而且由于长得时间太长,形成了许多静脉和静脉丛,这样就给手术造成了难度,大概用了六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从手术室被抬了出来后又出现了术后出血,医院又为我做了第二次手术。据医生说,造成出血的原因,就是这个瘤长得时间太长了,瘤体下面的血管太多,好像有点“糟”子,这边缝上那边开,缝都缝不住了,只好把胶质海棉贴在上面才止住了血。如果我这个手术再不做的话,说不上什么时候,哪条血管破了,就得造成大出血,那时,再手术都来不及了。这就是我为了“圆满”,坚持法轮功的“消业”、“过关”、“经受考验”所造成的后果。想起来真是后怕呀!要不是政府的帮助,那我就是死路一条。
以上就是法轮功带给我的“种种好处”,一桩桩一件件荒唐的往事至今历历在目,已无法在我心中抹掉,它带给我的是终生难忘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