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斗争任重而道远

    本文通过对邪教本质的概念分析,进一步揭示邪教对国家政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危害,梳理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以及反邪教的重要社会意义和价值,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及反邪教斗争的需要,提出建立民间信仰引导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邪教概念分析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世界上出现了所谓第三次“新宗教”热。其中一部分奉行神秘主义和反社会的教义和反传统的伦理道德,打着“消灾驱魔”的旗号,人为制造灾害。大多数国家都已把走向极端的宗教称为邪教。并认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歪曲宗教的教旨、教义、教规,是非法建立的不为国家法律所承认的所谓宗教组织。而中西方对邪教的认识却不很一致。概括说来,西方理论界对邪教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两种代表性观点:一是大多数学者认为邪教是新宗教运动的衍生物或极端产物,仍属于宗教范畴。比如,乔登·麦尔顿——美国研究新宗教的先驱历史学家之一——把“邪教”视为新宗教意识的可见表达 ,美国著名的宗教社会学家斯达克和本恩布里奇则把“邪教”定义为社会传统宗教文化之外的宗教组织,并把宗教组织划分为教会、教派和邪教三类 。二是少数学者认为邪教是披着宗教外衣的非宗教组织。他们把邪教看作阶级组织抗议的表现,或者看作社会骚动的产物,或者看作吸引人并把他(她)们变成宗教机器人的新心理学技术,是对传统宗教的反动,是一种伪神秘主义。这是早期研究新宗教运动的一些学者的观点,现在持这一观点的西方学者已越来越少。

    目前,中国对邪教组织的定义在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1条对邪教组织做出了定义性规定,即“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这一“法律定义”为许多学者引用而成为学界的主流观点。尽管这样,但学理上对邪教的定义仍有几种不同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邪教就是那些教义颓废、恐怖绝望的极端教派;一种观点认为邪教就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或者教旨而建立不为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谓的宗教组织;一种观点认为,邪教一词由“邪”和“教”组成,“邪”即邪恶,“教”即说教,所以,邪教就是一种邪恶的说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邪教是一种以破坏现存社会秩序为目的的集宗教性、组织性、贪欲性为一体的犯罪组织等等。

    笔者认为,实质上邪教并不是文化学、社会学意义上所说的宗教,而是伪宗教组织的泛称。其以异端邪说的鼓吹传播制造精神奴隶群体,而当邪教的信奉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便拼命强调其代表民意,诱骗、裹胁、煽动处于迷信状态的群众与政府相抗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可能出现暴力倾向,甚至恐怖活动。就实质而言,邪教组织的形成与恐怖活动的出现是同一问题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表现。

    邪教组织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划分为“邪叫→邪教→邪校”三大阶段。“邪叫”指其在形成之初主要是大造舆论,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以欺骗的方式发展队伍。“邪教”是指组织的形成和扩大,教义、教规等精神毒品开始具有文字、音像形式,传播手段现代化,资金渠道稳定化。“邪校”(“校”取其校场比武的原意引申使用)是指暴力活动出现,如果控制不力,就会引发社会动乱。针对政府对社会控制的加强,邪教组织便会以恐怖活动相报复。

    二、邪教的危害与反邪教斗争

    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幌子,秘密结社,疯狂地宣扬“末世论”、“宿命论”,聚敛钱财、草菅人命,对抗社会,制造耸人听闻的事件,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世界各国都对邪教严加控制,严厉打击。据统计,目前全球有邪教组织3000多个,信徒上千万人。单是美国,就有邪教组织700多个,有信徒几万人。并发生多起震撼世界的邪教事件。1978年,美国“人民圣殿教”914名教徒,在教主吉姆·琼斯的带领下,在南美圭亚那的热带丛林中集体自杀。在日本,1995年,“奥姆真理教”在教主麻原彰晃的策划指挥下,蓄意制造了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事件,致使12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在瑞士、法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发生过“太阳圣殿教”教徒的集体自杀事件。

 

参考文献

[1]罗伟虹.世界邪教与反邪教研究[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2002.

[2]赵康太.“法轮功”邪教现象析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列宁全集.第35卷[M].181.

[4]孙立平.断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5]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6]徐震,林万亿.当代社会工作[M].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9.

[7]孔庆峒.人类文明的黑洞——透析邪教[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1.

[8]孔祥涛.世界邪教问题与反邪教斗争[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1.

[9]何秉松.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M].北京:群众出版社, 2001.

 

[Page]

    在我国,解放以后,不论是解放前遗传的,还是境外渗透的,或是本土滋生的,邪教的阴魂始终不散。从“一贯道”到陕西的“门徒会”、湖南湘潭的“主神教”、云南楚雄的“先天大道”等都对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改革开放以后,发生在中国大地上最令人震撼的邪教事件就是“法轮功”。包藏祸心的李洪志祭起“转法轮”,宣扬“真、善、忍”,以“强身健体”为名,组织起百万名“法轮功”信徒,他们冲击党政机关,围攻新闻媒体,聚众上访闹事,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同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特别是当他的真面目被揭穿以后,李洪志逃往国外,彻头彻尾沦为国际反华势力的马前卒,成为我国公众心态不稳,轻信甚至痴迷邪教的心理条件存在。

    目前,邪教已经成为世界公害,世界各国政府都对其采取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的态度,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都依法予以坚决打击。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段和措施依法惩治“法轮功”之类的邪教组织,有效防范邪教的滋生和蔓延。

    (一)反邪教既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更是我国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邪教的出现与泛滥是世界性的难题。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有的国家对宗教的政策极为宽松,有的甚至对邪教亦采取放任的态度,但无论如何,邪教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作为人民的政府必须承担起反邪教斗争的重任。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将会面临外有各种复杂势力渗透,内有形形色色邪教生成的局面,反邪教将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根据我国的国情,当前尤其要警惕国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遥相呼应,与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互相勾结的苗头。

    (二)铲除邪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势力,本质是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他们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指向人民政权。他们本身是邪教,却反诬马克思主义是“邪灵”,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是“邪灵附体”。污蔑党的领导是“暴政”、“没有人性”。他们这样做,目的就是要共产党下台,要人民政权垮台,用心十分险恶。可以说,邪教“法轮功”对党的执政地位造成直接威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上的一个创新,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的升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但更重要的是要维护社会稳定。没有稳定,就称不上和谐;不铲除邪教,就得不到稳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一定要坚持反邪教。在当前,就是要在继续做好“法轮功”人员的转化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那些仍然从事违法活动的“法轮功”顽固分子。

    (三)建立民间信仰引导机制。

    英国历史学家汤恩比在对人类文明史作了审视之后,预言未来社会的生机源泉仍将来自宗教,但这个宗教必须能满足人类的新需要——满足人们的科学精神、哲学精神,既能挽救西方的危机,又能挽救东方的困境,能赋予人们明辨和克服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以贪欲为首的各种罪恶的力量,有利于把全人类团结为一体,去解决从现在到将来的一切问题。许多事实也表明,具有全新生活方式的21世纪人类,较20世纪人类有更大的宗教需要。为使人们的这种宗教需求不致陷入邪教的泥潭,我们必须建立民间信仰引导机制。

    我国现在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贫富差距扩大、暴富阶层的行为导向等诸多因素,使得相当一部分人产生失落感和信仰危机。客观上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和已经在群众中蔓延的对未来生活的忧虑,极易使其接受神秘主义的邪说,加之我国本身具有深厚的封建迷信基础,轻信甚至痴迷邪教的心理条件客观存在。所以,对目前已经宣布脱离“法轮功”的人,也决不可低估对其进行思想肃毒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警惕其他形式或“品牌”的邪教变换手段重新出现,甚至形成一定规模,出现全体性极端行为的可能性。对此,我们既要克服其消极荒谬的东西,又要充分发挥其合理性,必须把批判与引导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引导机制。当前要在我国建立民间信仰引导机制,必须坚持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原则,把引导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适应作为建立民间信仰引导机制的基本目标。[Page]

    综上所述,邪教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当代中国的反邪教斗争,必将是一场长期的、坚忍不拔的持久战。当然,这并不是,邪教将成为无法治愈的顽疾。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有决心、有能力彻底根除邪教这一“毒瘤”。我们坚信:任何一种邪教,不论其名称如何冠冕堂皇,外衣如何华美绚丽,但其反人类、反科学的行径迟早都会暴露出邪恶的真面目。邪不能压正,人类最终必能战胜邪恶,迎来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