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是如何肆意贬损和诋毁佛教的

   且看李洪志是如何肆意贬损和诋毁佛教的——

  一、胡说佛教所传之法很小,只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分”

  (1)“佛教中的法不能概括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中的小小一部分。……释迦牟尼本人也没有把他法的全部传出来,只是针对当时人的接受能力传了它的一部份。”(《转法轮·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

  (2)“佛教的论述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分”(《转法轮(二)》)

  (3)“你们不知道我为什么走了这么样一个无形的路,是因为我们这个法就这么大,我们必须得走大道无形的路才真配这个法在世间上流传的形式。……释迦牟尼叫弟子都剃了头,穿上袈裟;耶稣的弟子進了修道院。我告诉大家是因为他们传的法小,他不这样要求就度不了他。而我们今天有这么庞大的法,我们当然敢放开……全都敞开了,就看人心!”(《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4)“大家看到了,有很多人都来学这个法,将来会更多。那么你们知道要修炼,这些事情都得当师父的来做。可是我跟他们又不同,因为耶稣也好,释迦牟尼也好,他们毕竟是在小的范围的觉者。我不在宇宙之中,所以我能够解决不同层次、不同天体宇宙中的不同生命的事。……我能够解脱这件事情,是因为我不在其中。我不会象他们那样解脱不了,我能解脱得了……”(《瑞士法会讲法》,1998年9月4-5日于日内瓦)

  李洪志所说的“佛法”特指“法轮佛法”(后改称“法轮大法”),所以他才说“‘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转法轮·论语》)正是基于这样的概念定位,李洪志才反复强调“佛教中的法”要比“法轮佛法”小得多的。

  归总起来,李洪志从三个方面来“小化”佛教:(一)佛教中的法或佛教的论述,只占“佛法”的一小部分且是最弱小的部分;(二)正因为佛教所传之法太小,度人的形式就受到局限,就不敢向所有人放开(法轮大法则能够);(三)释迦牟尼与耶稣一样,都是解脱不了的“小的范围的觉者”,远不可与“不在宇宙之中”的李洪志相比。“宇宙主佛”如此轻薄狂妄,哪里还知道世上有“羞耻”二字!

  二、妄言佛教不纯不正,不能度人圆满

  (1)“我用最粗俗的语言举个例子,比如那些佛的世界,神的世界是用金子构成的世界。可是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变的不纯的时候,它就不是足金、赤金了,还是金子构成的。可是它却是十八K金、十六K金,那么今天法正过来了,就是纯金、足金、赤金、二十四K金。可是他们留下来的宗教或者修炼方法,都是在十八K金、十六K金那个时候留下的达不到新的神佛世界的标准,他还能回到二十四K纯金的世界里去吗?回去一个分子它那里头就不纯了,也不能叫你污染,是不是这样一个道理?所以我顺便告诉大家,世界上现在所有的宗教,包括所有的正教,我不能说它是邪教,它是佛传的,但都不能再使人圆满了。”(《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2)“你不管在哪一门宗教中修的再好,你绝对是按照当年佛陀或者是耶稣所教给你的去修的,修的再高也只能达到当年释迦和耶稣传的那个最高的理,但却是十六K金,十八K金,他还能回到这个足金的世界里去吗?”(《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3)“宗教是人承认的,是人搞出来的,神却不承认宗教,只承认人心的。你虽然目的是要去佛的世界,去耶稣的世界,可是,你做的事却不是,整个宗教都这样做了,你说它的教是正的吗?就很难说。我要对大家负责任,我告诉你是怕你耽误了。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李洪志用金子的成色作比方,妄言包括佛教在内的正教都不是足赤的纯金,只是十六K金、十八K金,故而它们“都不能再使人圆满了”。如果信修佛教,即使按照当年佛陀所教的途径去修的,再高也只能达到当年释迦的那个最高的理——相当于十六K金或十八K金,“达不到新的神佛世界的标准”,不可能回到24K足赤金的世界中去。于是,只有信奉法轮大法,跟着李洪志去完成“正法”的大业,才能修成圆满。所谓“今天法正过来了,就是纯金、足金、赤金、二十四K金”,实际上就是吹嘘法轮大法是24K足赤之金,是超过佛教的正修圆满大法。[Page]

  三、通过诋毁佛家弟子贬低佛教

  (1)“过去的和尚拿钵,现在拿磬,你给他饭他根本不要,他要钱。”(《纽约法会讲法》,1997年3月23日)

  (2)“现在有些和尚写了很多书,写的是什么?字里行间黑黑的全是黑气。那些人自己看不到,那里边的东西已经乱七八糟了。这些现象在末法时期已经很厉害了。”(《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3)“好多和尚都有不愿放下的执著心,从而勾心斗角,也不是净土真修之处了,就远远的躲开了。”(《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4)“为什么说释迦牟尼佛说他的法在末法时期度不了人哪?现在就是末法时期。和尚都很难自度了,何况度人哪!”(《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5)“假如说,释迦牟尼佛修到房子那么高,那么一般僧人只修到一尺高,他能理解法的真正不同层次直至如来果位的内涵吗?”(《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6)“那么一些僧人一旦用常人的话,用他自己的见解去讲佛经,或者写出书来,那一下子就把人带入到他的那个框框中来。……修的很低嘛!……这种现象,虽然是他好象要大家学佛,表面是好事,那么他是不是在破坏佛法呢?”(《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7)“现在有的和尚或居士写了许多东西,都把自己写的东西当作经。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啊!那么这些东西,包括他们写的东西怎么配做经啊?!他也叫作经。甚至于有很多居士、和尚求名求利,也很讲排场,人家说他好,他就沾沾自喜。”(《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8)“有很多和尚写书啊,表面好象在洪扬佛法,可骨子里是为了名利。有人问我,他怎么样啊?我说,你别看他名气很大,随意去解释佛经,宣扬自己,其实他早在地狱里了。”(《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

  任何宗教都得靠“信徒实体”支撑,佛教影响深远,法轮功企图抢夺其“信仰市场份额”谈何容易!法轮功本就是附佛外道,赤裸裸地攻击诋毁佛教毕竟还需谨慎。于是,李洪志采取了对佛教信徒大泼污水的手法,间接否定佛教。虽然他在大说“和尚”“僧人”的坏话时,不敢使用全称,但字里行间充满着污言秽语,什么“全是黑气”,什么“早在地狱里了”。归纳一下,李洪志对佛家弟子的诋毁主要有下面几层意思:(一)佛家弟子追求名利,道德不堪,比如化缘时要钱不要饭,为名利而勾心斗角;(二)一般僧人修得很低,自度尚且很难,何况度人;(三)佛家弟子曲解佛法,大写乱七八糟的“经书”,破坏佛法,简直该下地狱。

  既然佛教信徒如此不堪,那么信佛修佛还有什么价值呢?那当然只能投到“宇宙主佛”门下,不掺不杂地学习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功了。1999年5月3日,有信徒提问:“我信仰宗教,不想放弃它。按大法要求,是应该不二法门的,我难以选择大法和宗教,请问怎么办?”李洪志回答:“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人为什么信宗教是个大问题了,这些道理我已经讲的非常清楚了。”上述资料中,李洪志只不过是将“宗教中的人”具体化为“和尚”“僧人”“居士”罢了。

  四、宣扬佛教的理只能从属于法轮大法的“宇宙的理”

  (1)我们去抛开宗教的框框,道家跳不出来他的太极,佛教也跳不出来他的理,所以我们抛弃宗教的讲法,我们是在讲整个宇宙的理。”(《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

  (2)“佛经还能够使真正要修炼的人从中领会到佛理,但从洪大的佛理来讲他却不是完整的,更不是系统的宇宙的根本法。”(《休斯顿法会讲法》,1996年10月12日)

  (3)“大法超出了佛家的范围,他有一切佛、道、神的理,也有超越他们的理,全在里面。宇宙因他而生,他规范宇宙的一切,他造就了各个层次的众生。在大法的洪传中,很多不同层次的神、佛、道都在协助我做事情。目前在众生得法中最难得法的就是宗教中的人,因为他们心中有他们信的神,有他们的佛……他们不知道宗教到了不能度人的时候了,众神都在得此法。”(《休斯顿法会讲法》,1996年10月12日)[Page]

  (4)“弟子中也流传这样一句话,说老师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这话神也在讲,众神说:‘你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释迦、耶稣、老子留下的东西很少或不完整,是因为过去也不允许那样做。”(《休斯顿法会讲法》,1996年10月12日)

  既要吹嘘法轮大法又不宜全盘否定传统宗教时,李洪志便采取了“收编”的策略,将一般宗教强行纳入法轮大法“宇宙的理”这一泡沫体系中。他强调宗教都有框框或局限,“佛教也跳不出来他的理”,佛经中体悟到的佛理不完整,远不如法轮大法所体现的“系统的宇宙的根本法”。释迦牟尼等“留下的东西很少或不完整”,当然只能从属于法轮功这部“上天的梯子”喽。李洪志竟然恬不知耻地称,“大法超出了佛家的范围,他有一切佛、道、神的理,也有超越他们的理”,在大法的洪传中,不同层次的神、佛、道都只能协助李洪志做事情,成了辅助性、陪衬性的角色。如此大言不惭,脸皮厚到在上面开火车也毫毛无损的程度。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李洪志对佛教的肆意贬损和诋毁,丝毫不能动摇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崇高地位,只能暴露其狂妄和浅薄,暴露法轮功反宗教、反文化的邪恶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