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李洪志的逃犯心理
1999年7月29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自任非法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会长的李洪志,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向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发出国际协查通报,缉拿李洪志。李洪志没有主动投案自首,东躲西藏,从此成了不折不扣的逃犯。
尽管李洪志自称是神通广大的“宇宙主佛”,但只有常人社会逃犯才会有的复杂心理在他心中挥之不去。而他的逃犯心理与一般逃犯心理明显不同的是,他是邪教法轮功的教主,手中掌控着处于非法状态的法轮功组织和一批法轮功痴迷者,必然要将本属他个人的逃犯心理投射和扩散为法轮功组织整体的逃犯心理。
第一,极端恐惧心理。逃犯被通缉追捕后首先就怀有恐惧心理,恐惧将受牢狱之苦,恐惧见到任何一位警察,恐惧见到熟人,恐惧见到阳光,恐惧看到有抓捕镜头的电视节目,甚至一声平常的警笛也使他恐惧不已。李洪志自然也是这样。听听他的自述吧:“师父前几年经常不在一个地方落脚,因为迫害中另外空间众多的邪恶到处找我。那时邪恶的因素太多了,在三界内已经充满一切空间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从而干扰我集中精力正法与清除这些邪恶,所以我就不断的移动地方。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可以设想,任何一个逃犯读了李洪志叙述的这段狼狈逃避情景都会哑然失笑:原来李大师也和咱们一样害怕被抓呀!
第二,否认有罪心理。为了制造逃避追捕和获取同情的理由,一般逃犯往往都会否认自己犯罪,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罪恶罄竹难书、举世共愤,被取缔和通缉完全是咎由自取,而李洪志也是颠倒黑白、撒谎行骗,不但否认有罪,反而自认有功:“我只是教人向善,同时无条件的帮助人解除疾病,使人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我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对社会对人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怎么能把帮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准的事说成是邪教?”“‘法轮功’没有象有些人所想象的那么可怕,反而是大好事。对任何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的一点感想》)
第三,侥幸平反心理。和一般逃犯抱着或许会被免罪的消极幻想不同的是,李洪志谋求平反则要积极得多,一方面组织法轮功成员开展所谓“反迫害”“讲真相”活动,企图施压中国政府为法轮功平反;另一方面分析中国政府当前“怕法轮功平反”(《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诱惑弟子做好长期准备。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有弟子问:“什么时候给我们平反啊?”李洪志回答:“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教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说:“人类对大法平反也好、不平反也好,新的情况出现也好、不出现也好,大法弟子该救度众生还要救度众生,做你们应该做的,直至你们圆满!”
第四,抗拒法律心理。随着在逃时间的推移和侥幸免罪心理的破灭,逃犯便会将自己的心理支撑由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向否认法律的公正性转移。李洪志在这一转移过程中充分体现了邪教抗拒法律的诡辩性。一是故意隐瞒事实企图规避法律制裁,“大法弟子要做的事情就是不叫邪恶知道”(《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二是否认自己违法,“我们没有什么见不的人的事,没有怕世人知道的,我们也没有违反法律的事”(《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三是污蔑中国政府执法不公,“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用正念看问题》);四是诋毁现行法律,胡说“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人类存在的其它形式。这一切既然是法造的”,以此暗示我李洪志怎么会被自己所造的法所惩罚呢!(《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第五,反对政府心理。少数逃犯“恨屋及乌”,由抗拒法律进而发展到仇视执法机关,走向了更危险、更具危害性的境地,但这仅仅属于非政治的个人心理。李洪志则由于邪教本性驱使,更由于西方某些势力的唆使和支持,其反政府心理便带有反国家、反人民的反动政治性质。“中国政府……是最卑鄙的、最邪恶的,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的,已经到了顶峰了,登峰造极了。”(《二零零一年加拿大法会讲法》)“中共掌握着一切中国军队、警察和政府……没有理智嘛!”(《北美巡回讲法》)“中国政府……多邪恶啊,这个政权还能够存在吗?”(《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实际上中国的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那么,现在存在了吧?……其实现在也不存在……所以中国那地方的……众生要被毁了,多可怕呀。”(《北美巡回讲法》)所以,世界舆论普遍认为,法轮功如此反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是自寻绝路、自蹈死地![Page]
第六,报复泄恨心理。经验表明,罪行越重的逃犯心理越变态,在逃避追捕过程中往往不但不悔旧罪,为了报复执法者、报复社会,还会丧心病狂地犯下诸如杀人放火投毒之类新的罪行。这一点,在李洪志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1999年,他在《我的一点感想》中,在世人面前对自己的罪行似乎表示了某种悔意:“我自己回去好了。”“我马上回去,任其处治。”也虚伪地表达了与政府合作的意愿,法轮功“没有口号、没有标语、没有不好的行为,更没有反对政府”。但是,曾几何时,当李洪志在逃命过程中获得外援、决心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敌到底的时候,他骨子里的报复泄恨心理就如蓄压在阴沟里的毒水一样喷发而出了。比如,他亲自动手搞出了胡编乱造污蔑中共的所谓《九评》。“发表《九评》的最主要目地,就是要揭露中共的本质……(使)很多人就不再说他相信中共……(和)政府了。”(《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也有人说《九评》太长了,能不能简短点?不能。”(《美西国际法会讲法》)接着搞起了虚张声势的“三退”,“《九评》发表后,出现的退党潮是人在选择未来,所以人都要表态……邪党自从它干扰正法、迫害大法弟子开始,天就定下了淘汰这个邪党。”(《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他靠法轮功媒体造谣几乎天天渲染“三退”成就,一方面暴露了其行骗本色,另一方面确也发泄了他压抑不住的报复泄恨心理。
第七,孤注一掷心理。也就是赌徒心理、破罐破摔心理,这是亡命之徒式逃犯的共同心理特征。他们在逃避追捕的绝路上越走越远,什么都不顾惜,什么都不指望了,在一种极端的近乎精神病发作的自杀心态中作最后一搏。李洪志在2008年支持藏独、破坏抗震救灾和京奥等一系列问题上的疯狂行经,就是这种赌博心理的充分展示。更为可悲的是,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尚有一批法轮功痴迷者也严重感染了这种赌徒心理:“把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一切几乎都输光的痴迷者,他们只能继续走下去,用赌徒的心态,把他们的未来、把自己的自由、思维、认知能力全部当作最后的本钱交给李洪志,幻想有翻本的那一天。但现实的冲击越来越强烈,李洪志的谎言已经到了一碰就破的程度,他们只能紧紧地闭上眼睛、堵住耳朵,用更多的幻想来抵抗现实。让自己陷在自欺欺人中无法解脱。”(引自凯风网《控制者与被控制者的合谋》,下同)李洪志呢,更是什么都不在乎,越赌越输,越输越赌,“只要还有弟子相信他,崇拜他,那怕再少,他都会一直感觉良好”。
在法轮功被取缔十周年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李洪志又带领弟子开始了一场新的赌博“解体中共,制止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特约评论)笔者可以断言,其结果必将是更加输得吐血,唯一的作用是再一次为邪教徒和逃犯心理综合研究增添一点新鲜资料,仅此而已。
尽管李洪志自称是神通广大的“宇宙主佛”,但只有常人社会逃犯才会有的复杂心理在他心中挥之不去。而他的逃犯心理与一般逃犯心理明显不同的是,他是邪教法轮功的教主,手中掌控着处于非法状态的法轮功组织和一批法轮功痴迷者,必然要将本属他个人的逃犯心理投射和扩散为法轮功组织整体的逃犯心理。
第一,极端恐惧心理。逃犯被通缉追捕后首先就怀有恐惧心理,恐惧将受牢狱之苦,恐惧见到任何一位警察,恐惧见到熟人,恐惧见到阳光,恐惧看到有抓捕镜头的电视节目,甚至一声平常的警笛也使他恐惧不已。李洪志自然也是这样。听听他的自述吧:“师父前几年经常不在一个地方落脚,因为迫害中另外空间众多的邪恶到处找我。那时邪恶的因素太多了,在三界内已经充满一切空间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从而干扰我集中精力正法与清除这些邪恶,所以我就不断的移动地方。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可以设想,任何一个逃犯读了李洪志叙述的这段狼狈逃避情景都会哑然失笑:原来李大师也和咱们一样害怕被抓呀!
第二,否认有罪心理。为了制造逃避追捕和获取同情的理由,一般逃犯往往都会否认自己犯罪,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罪恶罄竹难书、举世共愤,被取缔和通缉完全是咎由自取,而李洪志也是颠倒黑白、撒谎行骗,不但否认有罪,反而自认有功:“我只是教人向善,同时无条件的帮助人解除疾病,使人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我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对社会对人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怎么能把帮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准的事说成是邪教?”“‘法轮功’没有象有些人所想象的那么可怕,反而是大好事。对任何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的一点感想》)
第三,侥幸平反心理。和一般逃犯抱着或许会被免罪的消极幻想不同的是,李洪志谋求平反则要积极得多,一方面组织法轮功成员开展所谓“反迫害”“讲真相”活动,企图施压中国政府为法轮功平反;另一方面分析中国政府当前“怕法轮功平反”(《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诱惑弟子做好长期准备。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有弟子问:“什么时候给我们平反啊?”李洪志回答:“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教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说:“人类对大法平反也好、不平反也好,新的情况出现也好、不出现也好,大法弟子该救度众生还要救度众生,做你们应该做的,直至你们圆满!”
第四,抗拒法律心理。随着在逃时间的推移和侥幸免罪心理的破灭,逃犯便会将自己的心理支撑由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向否认法律的公正性转移。李洪志在这一转移过程中充分体现了邪教抗拒法律的诡辩性。一是故意隐瞒事实企图规避法律制裁,“大法弟子要做的事情就是不叫邪恶知道”(《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二是否认自己违法,“我们没有什么见不的人的事,没有怕世人知道的,我们也没有违反法律的事”(《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三是污蔑中国政府执法不公,“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用正念看问题》);四是诋毁现行法律,胡说“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人类存在的其它形式。这一切既然是法造的”,以此暗示我李洪志怎么会被自己所造的法所惩罚呢!(《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第五,反对政府心理。少数逃犯“恨屋及乌”,由抗拒法律进而发展到仇视执法机关,走向了更危险、更具危害性的境地,但这仅仅属于非政治的个人心理。李洪志则由于邪教本性驱使,更由于西方某些势力的唆使和支持,其反政府心理便带有反国家、反人民的反动政治性质。“中国政府……是最卑鄙的、最邪恶的,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的,已经到了顶峰了,登峰造极了。”(《二零零一年加拿大法会讲法》)“中共掌握着一切中国军队、警察和政府……没有理智嘛!”(《北美巡回讲法》)“中国政府……多邪恶啊,这个政权还能够存在吗?”(《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实际上中国的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那么,现在存在了吧?……其实现在也不存在……所以中国那地方的……众生要被毁了,多可怕呀。”(《北美巡回讲法》)所以,世界舆论普遍认为,法轮功如此反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是自寻绝路、自蹈死地![Page]
第六,报复泄恨心理。经验表明,罪行越重的逃犯心理越变态,在逃避追捕过程中往往不但不悔旧罪,为了报复执法者、报复社会,还会丧心病狂地犯下诸如杀人放火投毒之类新的罪行。这一点,在李洪志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1999年,他在《我的一点感想》中,在世人面前对自己的罪行似乎表示了某种悔意:“我自己回去好了。”“我马上回去,任其处治。”也虚伪地表达了与政府合作的意愿,法轮功“没有口号、没有标语、没有不好的行为,更没有反对政府”。但是,曾几何时,当李洪志在逃命过程中获得外援、决心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敌到底的时候,他骨子里的报复泄恨心理就如蓄压在阴沟里的毒水一样喷发而出了。比如,他亲自动手搞出了胡编乱造污蔑中共的所谓《九评》。“发表《九评》的最主要目地,就是要揭露中共的本质……(使)很多人就不再说他相信中共……(和)政府了。”(《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也有人说《九评》太长了,能不能简短点?不能。”(《美西国际法会讲法》)接着搞起了虚张声势的“三退”,“《九评》发表后,出现的退党潮是人在选择未来,所以人都要表态……邪党自从它干扰正法、迫害大法弟子开始,天就定下了淘汰这个邪党。”(《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他靠法轮功媒体造谣几乎天天渲染“三退”成就,一方面暴露了其行骗本色,另一方面确也发泄了他压抑不住的报复泄恨心理。
第七,孤注一掷心理。也就是赌徒心理、破罐破摔心理,这是亡命之徒式逃犯的共同心理特征。他们在逃避追捕的绝路上越走越远,什么都不顾惜,什么都不指望了,在一种极端的近乎精神病发作的自杀心态中作最后一搏。李洪志在2008年支持藏独、破坏抗震救灾和京奥等一系列问题上的疯狂行经,就是这种赌博心理的充分展示。更为可悲的是,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尚有一批法轮功痴迷者也严重感染了这种赌徒心理:“把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一切几乎都输光的痴迷者,他们只能继续走下去,用赌徒的心态,把他们的未来、把自己的自由、思维、认知能力全部当作最后的本钱交给李洪志,幻想有翻本的那一天。但现实的冲击越来越强烈,李洪志的谎言已经到了一碰就破的程度,他们只能紧紧地闭上眼睛、堵住耳朵,用更多的幻想来抵抗现实。让自己陷在自欺欺人中无法解脱。”(引自凯风网《控制者与被控制者的合谋》,下同)李洪志呢,更是什么都不在乎,越赌越输,越输越赌,“只要还有弟子相信他,崇拜他,那怕再少,他都会一直感觉良好”。
在法轮功被取缔十周年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李洪志又带领弟子开始了一场新的赌博“解体中共,制止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特约评论)笔者可以断言,其结果必将是更加输得吐血,唯一的作用是再一次为邪教徒和逃犯心理综合研究增添一点新鲜资料,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