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未转化法轮功人员心理特征分析

    目前农村未转化法轮功人员是一个以病、残、老、女为主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普遍文化程度很低,法制观念淡薄,都面临着经济压力大、家庭生活困难的局面。但他们仍然痴迷于法轮功,拒绝帮教转化。甚至还有极少数已经转化了的法轮功人员又出现了思想反复,继续修练法轮功或进行所谓的“弘法”活动。笔者从近年来在农村基层所参与的调查中发现,这些现象的出现,有极其复杂的原因,既有心理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和工作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农村地区未转化法轮功人员之所以痴迷于法轮功,从法轮功人员个体的角度来看,最主要的还是心理方面的原因,也就是说法轮功本身在法轮功修练者心理上留下了浓重阴影的心理原因,具体表现为练功治病心理、道德优越心理、追求“圆满”心理和恐惧心理。

    1、练功治病心理。所谓练功治病心理,就是在心理意识上相信修练法轮功能够治病。调查中发现,很多法轮功顽固分子坚信练功能够治病。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大都抱着治病健身的目的和心理而修炼法轮功的。但是大部分练习者在练习中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治病健身效果,因此放弃了练习。但是法轮功顽固分子则非常坚信法轮功的治病作用,这主要是由于李洪志在编造“法轮大法”时,为了吸引和蒙骗更多的群众,特别强调修练法轮功可以治病,提出了一套骗人的歪理邪说;同时,法轮功顽固分子之所以相信这些歪理邪说,也是由于他们在练习法轮功的过程中,或者说是持之以恒的、有规律的练功运动中,自己确实感觉到身体状况出现了某些变化,甚至向身体状况转好的方面变化。

    2、道德优越心理。调查中发现,许多法轮功顽固分子之所以痴迷于法轮功,另一个重要的心理原因是道德心理,即修炼法轮功能提高修炼者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是“真正地往高层次上带人”。这种道德心理一般包括这么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夸大某些社会问题,以偏概全;二是完全接受和相信李洪志的“真、善、忍”的谎言;三是做好人,上层次等等。持有这类心理的法轮功人员往往把帮教人员和社会中的其他人员都看成“魔”,看成道德败坏的人,而他们自己则是在道德上属于高层次的人。

    3、追求“圆满”心理。“上层次”、“求圆满”是李洪志为法轮功练习者设定的最终目的,也是李洪志向他们许下的最大、同时也是最谎谬的诺言。许多法轮功练习者一开始只是抱着治病健身的目的练习法轮功。但有些在相信练功能治病以后,进一步相信李洪志的这一套最谎谬的歪理邪说。他们练功的目的不仅仅是治病健身,而是要“上层次”,“求圆满”,这大概是法轮功顽固分子执迷不悟,拒绝帮教转化的深层心理根源。

    4、恐惧心理。法轮功痴迷者经过帮教有了初步认识以后,还是不敢放弃修炼法轮功。担心放弃修炼法轮功,原来的病又回到自己身上,害怕由于“业力”不能消除会遭到报应,更不敢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害怕由于破坏“大法”被李洪志形神俱灭。这种恐惧心理是法轮功痴迷者不敢公开与法轮功决裂的重要心理根源。

    从上述农村地区未转化法轮功人员的心理特征来看,每个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都有独特的心理物质,说得严重一点,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心理或性格方面的缺陷。这些人普遍存在着比如性格固执,因遭受生产生活的挫折而导致的心理偏激,或由于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紧张所导致的敏感、封闭等心理方面的问题。这些心理方面的缺陷,在正常环境中不易觉察,也不会构成什么危害。但由于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现象无不带有转型的特点。社会成员也无不这样或那样地受到转型的影响和制约。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正是突出地表现在中国社会转型,特别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快速推进中。目前处在两个转变之中,一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化社会转变,这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二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中国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和经验,面临的一切困难和挑战,无不与这两个转变相联系。后一个转变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体制转换”。体制转换,一方面使中国经济进入了腾飞发展的阶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社会分层结构的迅速嬗变。在新的社会分层结构体系中,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已由原来的隐蔽状态开始以显状凸现出来,这个社会群体就是社会弱者组成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村地区的社会弱势群体,正是由女性、老年人、体弱多病者、身体残疾者、文化层次偏低者(特别是文盲)等组成的,而农村未转化法轮功人员恰是这个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和体制转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对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的影响最大,也促使这个群体的思想出现了分化,给了法轮功邪教的毒害以可乘之机。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