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承玉:我沉陷法轮功的四个思想根源
我叫林承玉,今年46岁,江苏靖江市人,曾经是一名小学教导主任。1996年,我抱着强身健体的目的开始练习法轮功,逐渐被其邪说吸引,自以为找到了生命的终极意义,我把法轮功标榜的“真、善、忍”和“功成圆满”当成了人生的最大追求,日渐痴迷。从此,我走上了一条伤人误己的不归路。
1996年以后,我本着弘法积德的目的,四处传法。当时,因单位信任我的教学能力,让我兼着好几个班级的课程,我却认为这是上天赐与我的传法良机,经常在课堂上向学生们传授法轮功教义,蛊惑他们跟我练功学法,但因为小学生年龄小,难以理解我讲的东西,对此感兴趣的很少,有也只是觉得好玩学了几个动作。当时我还因此感到失落,现在想来,这实在是不幸中的大幸,自古以来,人们都说庸师“误人子弟”,我虽自认为不算庸师,做的却是“害人子弟”的事情,面对那些天真的孩子,我不但没有为他们的健康成长铺桥引路,反而丧心病狂的在他们白纸般的心灵上泼洒法轮功的污毒。可笑的是,当时我还觉得这是为他们好,这件事让我感到后怕,我对不起他们,更对不起他们的父母。
1999年,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为响应李洪志“走出来”的号召,我频繁和本地的几个负责人串联部署,准备发传单、“讲真相”,但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这些人对计算机和印刷机的使用一无所知,又因害怕被举报,不敢把资料拿到印刷店里去,这时我想到了小王。小王是刚刚分配到我们学校的一名教师,计算机操作比较娴熟,于是我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帮我复印传单,小王也曾对此提出质疑,我却对他说,“我们发传单是文明行为,国家不处理”。于是,刚从学校毕业、涉世未深的小王相信了我的话,帮我制印了大量传单。不久,我在发传单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情节严重,我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小王也因此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被开除工作。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面对小王,有时遇到了,我都悄悄的躲开,在我私欲的指使下,我把一个刚刚踏足社会的大好青年拖入了法轮功的泥潭,不但让他丢了工作,还使他蒙上了受害终身的污点,对此我感到后悔莫名,是我害了他。
服刑期间,我遇到了曾一起修炼的陈彦如。老陈也是一个顽固的法轮功拥护者。监狱的生活毕竟是枯燥的,我们相互扶持,相互鼓励,直到出狱。我想,不管是不是因为法轮功,我们之间的友情都是真的。老陈的身体一直不好,但他坚信这是业力造成的,为了不吃药不打针,他隐瞒了身体不适的事实。对此,我不但深以为然,而且认为他的修炼更正,层次更高,对他大加鼓励。2006年3月,我因减刑,被提前释放,同年12月,老陈因身体原因也提前回家了,我去探望他的时候才知道,老陈被确诊为食道癌。老陈告诉我,他的子女一直在强迫他治疗,但他决定阳奉阴违,用实际行动来实证师父的言论。老实说,我当时真的差点想阻止他,但最后还是认同了他的观点,后来我们就没怎么见面。2008年,我再次因参加非法串联被发现,在工作人员找我谈话的时候,我还大放厥词,大谈师父神通种种,却被告知,老陈在前几天病重过世了,我一下子懵了。现在想起来,我最终决定转化,老陈的死是一个重要因素,当初我一念之差,没有劝阻他拒医拒药,未尝没有一个观望的心理,希望通过他的实证,找到我心中的答案,现在的答案是,老陈的死,有他一半的过错,也有我一半的责任。
我服刑期间,家庭的重担完全压在了我妻子的身上,孩子上学、赡养老人,全部靠她一个人坚持。刚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我仍然偷偷修炼法轮功,妻子发现后,多次劝说我放弃修炼,我不但不听,反而对她大加呵斥。2007年9月,政府出面协调学校,让我继续工作,但我不以为然,继续修炼,并请人在网上为我发表了“反转化声明”,最终又被公安机关发现。我的修炼使我妻子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并对精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患有抑郁症和严重的强迫症,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她就不由自主的认为我又去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并因此陷入深深的焦虑和恐惧。直到现在,妻子的这些症状仍然存在,看到她瘦削的脸,我就不禁感到深深的悔意。
2008年,政府对我开展帮助教育,我开始反思,不断问自己,是心理存在着什么样的弱点,才让法轮功心魔有机可乘、屡次逞凶?在帮教干部的帮助教育下,我认真剖析自我,找出了一直沉陷法轮功而不愿意转化的四个思想根源。[Page]
1、自私: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口号,那就是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可父母也教育我们做好人,学校也要求我们做好人,国家也提倡我们做好人,为什么想“做好人”非要听法轮功的说教呢?仔细想来,其实我们这些法轮功练习者做好人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李洪志所鼓吹的修炼可以得到“法”,有了“法”可以得“福报”,可以得到层次的提高,可以最终“修炼圆满”。这是一种带着功利色彩的做好人,说到底就是在自私心驱动下的做好人,这难道是做好人的真义吗?由此可见,法轮功练习者所谓的“真、善、忍”、“做好人”只是一种美丽的借口而已,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自己能得到“圆满”,最起码是想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我这几年因为痴迷法轮功,对家人及事业同仁造成了的无情伤害,差点落得个妻离子散、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切都源自于自己的“私心”。
2、贪婪:“私”和“贪”是一对孪生兄弟,常人皆有,但这必须在一定的域值内存在,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就会无限膨胀,变成一种病态。然而出现在我身上的贪还不是现实社会之贪,现实的东西对于我们这些法轮功练习者来说似乎微不足道,我们追求的是超越现实的一种精神欲,那就是能“得道圆满”,成神成佛将来做法王,天上地下随心所欲。现在想起来真有点好笑,其实这只是自己的迷信和自欺欺人,自己连人生都无法正确把握,连正常的生活都搞得一团糟,还妄谈着那些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东西,真是“贪得无厌”啊!
3、偏执:受“法轮功”的“浊世论”、“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的影响,再加上几年的牢狱生活,我与社会现实严重脱节,观念上未能与时俱进,对社会的复杂性认识不够,从而对社会上很多现象看不惯。由于长期形成的阴暗心理状态促使自己更多时只看到事物的阴暗面,长期积累以至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心态失衡、不满现实等,并错误的把法轮功当作了心理渲泄口。
4、畏惧:这个畏惧是两方面的,一是害怕遭报应,恫吓是李洪志对修炼者实施精神控制的重要手段,李洪志一再声称,谁不顺他意,谁要是背离“法轮功”,谁就要有灾难、遭报应,甚至于会与其它邪恶生命一样被彻底销毁,形神俱灭,这让深陷法轮功的我感到无比畏惧;另一方面,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要是因为转化最终被淘汰,多年的付出全部落空,岂不很冤,于是我害怕转化,总是抱着一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驱使着自己回到原来的思想状态中。
回想这几年来的修炼生涯,有如噩梦一场,在这场噩梦中,我伤害了很多人,现在梦醒了,我却难以轻松,那些曾被我伤害的人让我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借此文向他们表示忏悔,并真诚的向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1996年以后,我本着弘法积德的目的,四处传法。当时,因单位信任我的教学能力,让我兼着好几个班级的课程,我却认为这是上天赐与我的传法良机,经常在课堂上向学生们传授法轮功教义,蛊惑他们跟我练功学法,但因为小学生年龄小,难以理解我讲的东西,对此感兴趣的很少,有也只是觉得好玩学了几个动作。当时我还因此感到失落,现在想来,这实在是不幸中的大幸,自古以来,人们都说庸师“误人子弟”,我虽自认为不算庸师,做的却是“害人子弟”的事情,面对那些天真的孩子,我不但没有为他们的健康成长铺桥引路,反而丧心病狂的在他们白纸般的心灵上泼洒法轮功的污毒。可笑的是,当时我还觉得这是为他们好,这件事让我感到后怕,我对不起他们,更对不起他们的父母。
1999年,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为响应李洪志“走出来”的号召,我频繁和本地的几个负责人串联部署,准备发传单、“讲真相”,但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这些人对计算机和印刷机的使用一无所知,又因害怕被举报,不敢把资料拿到印刷店里去,这时我想到了小王。小王是刚刚分配到我们学校的一名教师,计算机操作比较娴熟,于是我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帮我复印传单,小王也曾对此提出质疑,我却对他说,“我们发传单是文明行为,国家不处理”。于是,刚从学校毕业、涉世未深的小王相信了我的话,帮我制印了大量传单。不久,我在发传单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情节严重,我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小王也因此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被开除工作。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面对小王,有时遇到了,我都悄悄的躲开,在我私欲的指使下,我把一个刚刚踏足社会的大好青年拖入了法轮功的泥潭,不但让他丢了工作,还使他蒙上了受害终身的污点,对此我感到后悔莫名,是我害了他。
服刑期间,我遇到了曾一起修炼的陈彦如。老陈也是一个顽固的法轮功拥护者。监狱的生活毕竟是枯燥的,我们相互扶持,相互鼓励,直到出狱。我想,不管是不是因为法轮功,我们之间的友情都是真的。老陈的身体一直不好,但他坚信这是业力造成的,为了不吃药不打针,他隐瞒了身体不适的事实。对此,我不但深以为然,而且认为他的修炼更正,层次更高,对他大加鼓励。2006年3月,我因减刑,被提前释放,同年12月,老陈因身体原因也提前回家了,我去探望他的时候才知道,老陈被确诊为食道癌。老陈告诉我,他的子女一直在强迫他治疗,但他决定阳奉阴违,用实际行动来实证师父的言论。老实说,我当时真的差点想阻止他,但最后还是认同了他的观点,后来我们就没怎么见面。2008年,我再次因参加非法串联被发现,在工作人员找我谈话的时候,我还大放厥词,大谈师父神通种种,却被告知,老陈在前几天病重过世了,我一下子懵了。现在想起来,我最终决定转化,老陈的死是一个重要因素,当初我一念之差,没有劝阻他拒医拒药,未尝没有一个观望的心理,希望通过他的实证,找到我心中的答案,现在的答案是,老陈的死,有他一半的过错,也有我一半的责任。
我服刑期间,家庭的重担完全压在了我妻子的身上,孩子上学、赡养老人,全部靠她一个人坚持。刚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我仍然偷偷修炼法轮功,妻子发现后,多次劝说我放弃修炼,我不但不听,反而对她大加呵斥。2007年9月,政府出面协调学校,让我继续工作,但我不以为然,继续修炼,并请人在网上为我发表了“反转化声明”,最终又被公安机关发现。我的修炼使我妻子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并对精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患有抑郁症和严重的强迫症,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她就不由自主的认为我又去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并因此陷入深深的焦虑和恐惧。直到现在,妻子的这些症状仍然存在,看到她瘦削的脸,我就不禁感到深深的悔意。
2008年,政府对我开展帮助教育,我开始反思,不断问自己,是心理存在着什么样的弱点,才让法轮功心魔有机可乘、屡次逞凶?在帮教干部的帮助教育下,我认真剖析自我,找出了一直沉陷法轮功而不愿意转化的四个思想根源。[Page]
1、自私: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口号,那就是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可父母也教育我们做好人,学校也要求我们做好人,国家也提倡我们做好人,为什么想“做好人”非要听法轮功的说教呢?仔细想来,其实我们这些法轮功练习者做好人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李洪志所鼓吹的修炼可以得到“法”,有了“法”可以得“福报”,可以得到层次的提高,可以最终“修炼圆满”。这是一种带着功利色彩的做好人,说到底就是在自私心驱动下的做好人,这难道是做好人的真义吗?由此可见,法轮功练习者所谓的“真、善、忍”、“做好人”只是一种美丽的借口而已,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自己能得到“圆满”,最起码是想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我这几年因为痴迷法轮功,对家人及事业同仁造成了的无情伤害,差点落得个妻离子散、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切都源自于自己的“私心”。
2、贪婪:“私”和“贪”是一对孪生兄弟,常人皆有,但这必须在一定的域值内存在,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就会无限膨胀,变成一种病态。然而出现在我身上的贪还不是现实社会之贪,现实的东西对于我们这些法轮功练习者来说似乎微不足道,我们追求的是超越现实的一种精神欲,那就是能“得道圆满”,成神成佛将来做法王,天上地下随心所欲。现在想起来真有点好笑,其实这只是自己的迷信和自欺欺人,自己连人生都无法正确把握,连正常的生活都搞得一团糟,还妄谈着那些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东西,真是“贪得无厌”啊!
3、偏执:受“法轮功”的“浊世论”、“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的影响,再加上几年的牢狱生活,我与社会现实严重脱节,观念上未能与时俱进,对社会的复杂性认识不够,从而对社会上很多现象看不惯。由于长期形成的阴暗心理状态促使自己更多时只看到事物的阴暗面,长期积累以至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心态失衡、不满现实等,并错误的把法轮功当作了心理渲泄口。
4、畏惧:这个畏惧是两方面的,一是害怕遭报应,恫吓是李洪志对修炼者实施精神控制的重要手段,李洪志一再声称,谁不顺他意,谁要是背离“法轮功”,谁就要有灾难、遭报应,甚至于会与其它邪恶生命一样被彻底销毁,形神俱灭,这让深陷法轮功的我感到无比畏惧;另一方面,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要是因为转化最终被淘汰,多年的付出全部落空,岂不很冤,于是我害怕转化,总是抱着一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驱使着自己回到原来的思想状态中。
回想这几年来的修炼生涯,有如噩梦一场,在这场噩梦中,我伤害了很多人,现在梦醒了,我却难以轻松,那些曾被我伤害的人让我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借此文向他们表示忏悔,并真诚的向他们说一声,“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