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用所谓的“法身”控制信徒

   “法身说”作为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李洪志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着重从李洪志如何用“法身”对习练者实施精神控制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步:虚构“法身”概念迷惑习练者

  对于法轮功的初学者,李洪志首先为他们构建了“法身”的基本概念,他在《转法轮》中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那个生命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以变大和缩小的。有的时候他变的很大,大到看不全法身的整个头;有的时候会变的很小,小到比细胞还小……其实佛像上有那个场是因为佛像上有一个觉者的法身。那个觉者的法身在那里,所以它会有能量的。”

  通过上述言论,李洪志为法轮功学员灌输了“法身”的概念,让学员相信确实有所谓的“法身”存在,并相信学员“法身”具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做很多事情。

  在概念建立之后,李洪志开始反复向弟子强调,其拥有无数的“法身”:

  “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转法轮》)

  “我有无数法身,和我长得一样。”(《在悉尼讲法》)

  “我有无数的法身……我告诉大家,我的法身无计其数,数不过来。就是有多少人修炼我都能管得了。”(《欧洲法会讲法》)

  “我的书中有法身,我的录像带、录音带上都有。”(《转法轮法解》)

  李洪志之所以要如此浓墨重彩地吹嘘其“法身”之多,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强化弟子对“法身说”的认知,更重要的是迷惑习练者,为后面的精神控制埋下伏笔。

  第二步:以“法身说”引诱习练者

  在为法轮功学员构建起“法身”真实存在且数量众多的概念之后,李洪志利用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希望通过练功而祛病强身、平平安安的良好愿望,开始有针对性地宣扬“法身”具有的能力和妙用,投其所好地引诱法轮功学员。

  1、“法身”可以祛病强身。

  “我的法身就会帮助他去调整身体……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转法轮》)

  “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转法轮》)

  “真修的人没有病,我法身都给祛掉了……我的法身看到你的思想很坚定,就会帮你消去大部分(业力)。”(《法轮大法义解》)

  2、“法身”可以保平安。

  “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会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在悉尼讲法》)

  “我可以做这件事情,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我们做这件事情也不允许走偏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

  “按照练功人的标准去炼,不用我亲自给你下法轮、法身,你什么都会得到。……如果是我的习练者教你的,那么我所有的练习者都有我的法身保护。……我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练习者,所以每个练习者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保护。……这一点是保证的。”(《转法轮法解》)

  “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转法轮法解》)

  3、“法身”可以助人“圆满”。

  “师必有法身悄然而护,持之以恒,他日必成正果。”(《精进要旨》)

  “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大圆满法》)

  “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转法轮》)[Page]

  由于这些荒谬的“功效”恰好迎合了法轮功学员心理需求,因而极大地降低了学员对法轮功邪说的警惕性,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对“法身”的依赖。不少法轮功痴迷者正是在“法身”巨大“好处”的诱惑下,茫然不自觉间受了李洪志控制,成为唯命是从的“木偶”。

  第三步:以“法身说”恐吓习练者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法身”是“另外空间的表现”,因此即便是法轮功习练者平时也很难见到,如果有弟子非要问师父如何才能看见“法身”,李洪志便会严厉斥责其有“执著心”。如此“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是“问不得”的东西,时间长了难免会让人产生怀疑,甚至有的弟子直接在法会上就“法身”的问题向“李大师”发难,让“李大师”好不尴尬。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弟子的精神控制,李洪志再次以“法身”恐吓弟子:

  “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对你的主意识坚定不坚定的考验。你坚定了,那么过一段时间我的法身会把这个业给你消掉。”(《在悉尼讲法》)

  “中途你不修炼了,我的法身就自然离去了。”(《大圆满法》)

  “那法身是保护你的,可不是给你的。”(《转法轮法解》)

  “要没有师父保护,那就一下得死掉。死掉了怎么修啊?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在悉尼讲法》)

  “当我真的放弃你的时候,就是你下地狱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吓唬你。”(《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这些措辞严厉,甚至带有死亡威胁的恐吓言论虽然赤裸裸地反映了李洪志的凶残嘴脸,让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暴露无疑,但却正好逮住了法轮功痴迷者的“七寸”,让他们即使对“大法”有疑虑,也不敢有丝毫怀疑甚至是背叛之心,只能继续按李洪志的安排行事,继续做一个没有思维的“木偶”。李洪志也借此进一步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控制力度,洗掉他们残存的“自我意识”。

  第四步:以“法身说”封闭习练者

  除了恐吓习练者,让其深深的惧怕“法身”,李洪志还用另外一些“法身说”让弟子主观上排斥对“法身”怀疑的思想,彻底将他们封闭进“法身说”构筑的精神控制牢笼之中。

  “你思想中想的是什么,在另外空间里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因为两个时空的概念不一样,在另外空间里看,你的思维构成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在你想之前,他都能够知道。”(《转法轮》)

  “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转法轮》)

  “我的法身看得清清楚楚你的思想活动。”(《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你修炼,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整个地球都在这里,你在哪儿都能管得了。”(《在悉尼讲法》)

  上面这些话,李洪志看似说的不温不火,远没有之前那些赤裸裸的恐吓来得吓人,但是其效果不亚于恐吓。李洪志宣扬“法身说”,让学员觉得,在如此众多“法身”的严密监控下,谁敢对“法身说”产生怀疑,谁敢对大法产生动摇,师父第一时间就能知道,到时候就会引来恐怖的惩罚。“法身说”就像一个戴在弟子头上的“紧箍咒”,让法轮功学员一举一动都要考虑是否符合修炼者的身份,自觉甚至是自愿地摒弃了一切与法轮功歪理邪说相悖的思想,完全成为了法轮功的忠实信徒。至此,李洪志通过虚构的“法身”对学员实施了精神的控制。

  而众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正是在这种精神控制之下,坚信李洪志的“法身”能够保护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遇到危险,将自己的安危包括生命交给了“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李洪志,最终导致了一场场血淋淋的惨案: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轮功辅导站辅导员陈东林,生前经常向人宣称有“法身”保护的大法弟子,“走遍天下都不怕”,即使遇到车祸,只要高喊“法轮大法好”便能“化险为夷”。2006年8月20日,陈东林驾驶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陈当场死亡。[Page]

  逯玲玲,女,山东省茌平县茌平镇何潘村人,1996年开始与母亲阎付芹一起练习“法轮功”,很快达到痴迷程度。1998年6月27日凌晨,逯玲玲家人发现她服农药自杀,但其母阎付芹不让送医院,说法轮功弟子有李洪志“法身”保护不会出问题。最终逯玲玲因农药中毒而死,死时年仅21岁。

  河北省三河市西关村村民刘福生痴迷法轮功,认为自己有“法身”保护,能腾云驾雾。1999年4月26日,刘福生在“飞跃”当地80多米宽的红娘巷河过程中溺水身亡。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法轮功习练者高燕,屡次想放弃修炼法轮功,但始终认为有“法身”在监视她,害怕放弃修炼后遭到“法身”报复,最终因为精神高度紧张而患上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发生在法轮功学员中的类似事例还有许多许多,这些血的教训无情地揭露了李洪志利用“法身说”对学员实施精神控制的罪行,同时也再次以事实证明了“法身说”不过是李洪志出于控制学员,自我神化的需要,而随意捏造的虚假言论。望那些还在相信“法身说”的法轮功学员以事实为鉴,理智思考,及早摆脱精神控制的枷锁,莫让相同的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