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的婚姻观

     3月4日,凤凰卫视《震海听风录》栏目播出“深度剖析法轮功的危害与应对措施”访谈,美国新泽西瑞克罗斯研究所创始人瑞克?罗斯先生在访谈中说:“李洪志对混血儿有种族歧视,法轮功反对异族通婚,破坏家庭,符合破坏性膜拜团体特征”。法轮功媒体说瑞克?罗斯在造谣。

  事实如何,让我们先来看看李洪志对混血儿及男女之间情爱与欲望的言论:

  1、“混血儿失掉了他从上面贯穿下来的身体。这么说吧,黄种人在上面是有黄种人,白种人在上面是有白种人,他失掉了这根线。”(《纽约座谈会上讲法》)

  2、“外星人要人摆脱神的办法是混杂人种,使人变成无根人,就像人们今天的杂交植物一样。南美洲人、中美洲人、墨西哥人和东南亚的一些人都被混乱了人种。这一切都逃不过神的眼睛。外星人它已经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来接管人。”《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3、“人类的文化今天是乱七八糟,是各种文化的混杂,人种也越来越混杂,它确实促使人类滑到一个很危险的境地上来了,这是肯定的。但是我讲了,是因为人不行了才有难的。”(《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4、“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

  5、“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在纽约讲法》)

  6、“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

  根据以上“法理”,可得知这样的结论:混血儿是杂交品种,是邪恶的外星人接管人类的一个阴谋;去掉情、欲是修炼直至圆满的必要条件,大法弟子需修去“情、欲”,婚姻只是个形同虚设的名份而已。由此可知:法轮功不仅仅反对正常的异族通婚,还反对大法弟子正常的恋爱结婚。遵照李洪志的以上“法理”,及李洪志讲法中的有关“法理解释”,大法弟子在修炼与现实生活中“悟”出形形色色、光怪陆离的婚姻观。明慧网上发布的“模范”事例比比皆是,信手拈来几文,一窥大法弟子对婚姻问题的真实态度。

  一、追求无“性”婚姻

  “食,色,性也”,食欲和性欲都是人体的本能需要。按照李洪志的要求,真修弟子是不能过夫妻生活的。那么,那些结了婚的大法弟子是如何对待夫妻生活的呢?

  一位本应新婚燕尔的女大法弟子诉说道:“建立了家庭新的干扰也来了。他从常人刚起步是有欲望的,自己有时也会被带动,但是我确实很烦心,甚至产生想逃走的念头。师父告诫我们:‘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炼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用这个理来衡量了,要突破这个东西。’”(《转法轮》)“我想一定要突破这一死关。结果他就睡着了,也有不起作用的时候,就做了,我告诉他不能再做了得看淡。于是他找了一个打更的活儿干,出去了。”(《我怎样对待婚姻与家庭》)

  毕竟是新婚,文中这位大法弟子,拗不过配偶的性要求,有时还是过一过夫妻生活的。可是,“师父”的教导又不能不遵循,怎么办呢?于是,配偶找了个半夜工作的活儿,这位弟子则多做家务消耗精力,两口子晚上不一起睡觉,以此来抵御性欲的煎熬。

  无独有偶,为了抗拒“色欲之心”的诱惑,另一位大法弟子也采用了类似的做法:“人中夫妻之间的所谓正常生活,是很低能的,不能带上天去,执著这个也不能圆满,这是正法理。作为正法时期真修大法弟子必须过好色欲这一大关,这是绝大多数男同修在修掉色欲之心的最大障碍。我的做法是和妻子(同修)一屋两室,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为十个月)的感觉:方便、快捷、互不干扰,加了发正念的次数。时间得到了充实的利用,学法得到了天天保证。”(《去掉色欲之心的自我认识》)

  有位新婚的大法弟子如此表白自己的“精进”:“在夫妻生活方面,虽然是新婚,我们是不过的,不是强为,而是想不起来。”(《神与人能否谈婚》)[Page]

  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生儿育女更是人类社会得以生生不息的自然法则。试想,大法弟子违背常理的无“性”婚姻,又有多少幸福可言呢?

  出于被社会舆论视为另类、怪物的担心,一位大法弟子特意安排“同修”们要保守法轮功无“性”婚姻的秘密:“结婚后怎么做是自己的事,但有些事情不一定让别人知道。比如上述提到的本地的几对大法弟子夫妻也许像小册子《修心断欲》中的大迦叶一样,夫妻不同床,但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免得不理解。”(《站在神的角度看婚姻》)

  二、排斥与“常人”婚恋

  一位弟子问李洪志:“前一阵子明慧网加注一篇文章,提到现在弟子尽量不要与常人或新学员结婚。台湾大法弟子代表大陆弟子提问。”

  李洪志回答说:“这个文章是大法弟子写的,那么大法弟子写的就有互相切磋的因素在。大法弟子做什么事情啊,要多考虑一下还是应该的。你是大法弟子嘛,你要为你的修炼负责,也要为大法弟子的环境负责,所以哪,我想你要能站在这个基点上去考虑问题,你做的事情该不该做和怎么去做,就知道了。如果把自己摆在第一位,那很可能很多事情做不好,会出问题。你真的是想对大法、对自己修炼负责,你做的事情就会做好。”(《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

  话讲得拖泥带水,意思倒不难领会。李洪志的意思是说:为了避免大法整体的修炼环境受损,大法弟子尽量不要与常人或新学员结婚。按照李洪志的“法理解释”,大法弟子或发表修炼感悟或“现身说法”,历数与“常人”的境界差距,陈述与“常人”成婚对大法的种种危害,劝诫弟子万万不可与“常人”谈婚论嫁:

  “我有两个生意,每月盈利很多,但我们没有去买房子,没有去买汽车,把所得的都捐了出去做真相。这种境界决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那换成常人,你说把家里的钱都拿出去,也不买房子,也不买汽车,她能理解?结婚了,你说你不过夫妻生活,那不得打翻天了吗?”(《神与人能否谈婚》)

  “凡与常人结合的学员,不仅使本人修炼路上徒增凶险,更令师尊度人平添难度,故望各位同修一定不可再为。”(关于《我怎样对待婚姻与家庭》的一点感想)

  “若是找常人结婚生子,拖累也太大了。我们应该在法上悟一悟,婚姻对自己所行的三件事是否有干扰?是否会影响自己修炼?是想走向神的路还是走回到人的路上去?如果能把修炼放在第一位,答案显而易见。”(《也谈大龄同修是否成婚》)

  “年轻人的情是不好放,但是如果你真的谈了,而你精進的心又很强,我猜那你百分百会后悔。我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也是同修,前几年谈了一个常人朋友,后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掉,因为常人对于我们做的事的担心,在谈到“热恋”成度的时候就会升级成对我们的干扰和反对,如果结了婚干扰就更大,对常人的情请看淡和放下吧!”(《目前即使找对像也不能考虑常人了》)

  受李洪志“不与常人婚嫁”要求的束缚,一位女弟子应过30尚待字闺中,发出想嫁而又不能嫁的悲叹:“好想找位“大迦叶”嫁了啊!可实际情况却是:本地修炼人中男性未婚同修凤毛麟角。”(《就婚姻问题与大龄未婚同修切磋》)

  一位大法弟子教导这些大龄弟子们用做好三件事来排解内心的苦闷:“首先把为婚姻问题而苦恼的心放下,抱着一种随其自然的心态;把主要精力用在做好三件事上。当有好心人给我们介绍了对象相亲时,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以聊天的形式讲真相,劝三退。”(《就婚姻问题与大龄未婚同修切磋》)

  利用相亲的机会向对象“讲真相”,“劝三退”,这样的相亲结果可想而知。如此这般下去,这些大法弟子的年龄会越拖越大,婚姻很难会有着落。

  三、拒不谈婚论嫁

  婚姻美满,家庭和谐是每个正常人的渴望,然而,有些大法弟子对李洪志的“法理”执行得不折不扣,刻意回避男女之情,明确表示放弃婚姻。[Page]

  为免受“情魔”的“干扰”,一位大法女弟子声称要坚决修去对男女之情的执著:“在人间身为女子,对人间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被理解、被保护的心理追求,男女和谐感情的欲望,是最应该注意修去的执著。这些人心只要还残留一点,都会被旧势力利用,并加以扩大,让你在情魔的干扰下不能理智的用法理去衡量,走上歪路还不自知,越走越远,一直把你拉下去。”(读《牺牲婚姻不理智》一文的感想)

  为了修炼法轮功,一位二十七岁的大法弟子明确表示放弃婚姻:“以前小不懂事,不知道男女结婚是怎么回事,后来知道了,这就接受不了了,怎么说呢,想都不愿想,不说是恶心吧,肮脏、龌龊,反正是绝对接受不了,所以我就决定不找对像了。”(《一个青年同修的心里话》)

  明慧网是指导海内外弟子修炼的网站,这样的文章被明慧网编辑部的所谓精修弟子以“法理切磋”的形式张贴出来,足见法轮功对“为修炼大法而放弃婚姻”观点的认可态度。

  四、以婚姻为代价维护“法”

  一位弟子问李洪志:“有的学员想利用自己的婚姻让人学法,老师法身会怎么安排?”

  李洪志回答说:“学员的心倒是好的:我付出我的婚姻大事叫你得法。我看到这个心是非常好的。但是我想,你也不一定非得这样去做。”(《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的话既有肯定的意思又有否定的成份,是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弟子们自然摸不着头脑,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大法弟子牺牲个人婚姻维护“法”的事也就不足为怪。《牺牲自己的婚姻让人明白真相是不理智的行为》一文中曝出了两则这样的事例:

  “一流离失所的同修离婚后被一男人看中,提出要与她结婚。她在与同修磋商后,竟得出这样的结论‘你如果不嫁给他,耽误了人家得法,你就是最大的犯罪’。于是,第二天她就办了结婚手续,后来她的丈夫虽然慢慢走近了大法,但是仍然给她的修炼和证实法造成了一些干扰。”

  “还有一名老学员在丈夫被迫害期间,被一男人以‘学法了解真相’为诱饵,引诱并奸污了她,直至怀孕、生子、同居,开始时限制该学员讲真相,后来发展到在外面散布谣言、诬陷大法、诬陷师父。后来该学员终于下决心离开了奸夫。可是想不到的是,竟有一些老学员劝她回到她奸夫那里去,继续过不正当关系的肮脏生活,理由是不能让他的家人因她的出走而抵触大法,为了‘维护法’就要做出‘牺牲’。”

  这两位女弟子,一个为了让人“学法”,草草成婚,给家庭幸福埋下了隐患;一个为了“护法”,身心俱受摧残,还受到老学员的指责非难。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可维护大法的效果并不理想。

  以上是大法弟子婚姻状况的真实写照,修炼法轮功究竟有没有“伤己伤社会”的现实危害?凤凰卫视给法轮功下的“破坏性膜拜团体”的定论是否成立?请读者自已去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