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才是残害妇女的真正凶手
3月6日,法轮功媒体“明慧网”在显要位置刊登一位名叫高峰的文章,题目是《写在国际妇女日之际》,读后令人十分气氛。文章借国际妇女节之机,极尽造谣诬蔑之能事,无端地指责“在中国大陆,却有一群善良无辜的妇女,仅仅因为她们修炼法轮功而遭受中共违反人权、毫无人性的迫害,境遇悲惨堪怜。”恰恰相反,真正践踏人权、残害妇女的则是法轮功。
在这里,有必要让事实来说话,看看法轮功是如何残害妇女的。
一、鼓吹“圆满、升天”,致使妇女自杀身亡
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中说:“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你圆满了就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佛。”同时又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时说:“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只是个人。”
在李洪志“得道”、“圆满” 、“升天”等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一个又一个女学员为追求所谓的 “圆满”、 “升天”,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而妇女占很大部分。
这里,略举几例,予以证实:
刘永凤 ,大连市甘井子区庙岭耐磨合金厂职工。练法轮功后老是害怕 “末劫时代”到来,导致精神失常。1997年8月23日,点燃液化气罐自焚死亡,时年44岁。
王秀云, 河北唐山新星针织总厂退休职工。练上法轮功后,总是念叨 “不要活了,要升天了”, “看见了莲花宝座在天上飘呀飘,上去就可以成仙”。家人怕出意外昼夜看守。1998年1月24日,王秀云趁家人不备跳楼身亡,时年50岁。
冯立凤, 天津蓟县刘家顶乡农民。迷上法轮功后常感觉到有一只鹰叼她的头,对丈夫说:“越练越害怕,越害怕越想练”、 “准备上天了”。1999年3月31日冯割腕后跳水身亡,时年32岁。
李晓英 ,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练习者。2005年11月2日,李晓英在北京市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自焚死亡。
前不久,凯风网刊登的《母亲为“圆满”抛下俩孩子跳楼自杀》更是触目惊心。文章说,
“这原本是一个和睦的四口之家,却因妻子刘国淑(四川省万源泉县巴山水泥厂下岗职工)痴迷“法轮功”,抛家弃子,为追求所谓的“圆满”,从三楼跳下当场身亡而导致家破人亡,……留下两个还未成年的孩子,小的才五岁!”
“1997年初春的一天,妻子刘国淑因“法轮功”能祛病健身、能消除‘业力’等歪理邪说的蛊惑,开始练习‘法轮功’。”
“时间长了,她就像换了一个人,成天把师父李洪志当作神一样崇拜着、供奉着,整天想的是如何早日‘开天目、长功、上层次’,开口闭口都是‘大法’、‘师父’什么的,根本不过问家事,也不关心家人。”
“2008年7月18日清晨6时许,家里人都已起床,只见刘国淑一手拿着遥控器,一手拿着手电筒,独自一人站在三楼的楼梯口手舞足蹈,并大声喊道:‘我要走了!我要升天了!’话音刚落,她便从岳父家飞也似地跑到邻居家的楼顶,没有一线牵挂,没有片刻犹豫,纵身跳下,走上了她自己所谓的‘圆满’、‘升天’之路……
“还不懂事的女儿哭喊着要“妈妈——”她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只要圆满而不要她。两个孩子的哭声让路人撕心裂肺。”
这一条条鲜活生命在“圆满”之路上消失,难道是法轮功在保护妇女权益吗?
二、鼓吹“练功除魔”,致使妇女无辜被杀
李洪志为了推行他的歪理邪说,把干扰学法练功的称之为“魔”,并千方百计地要除掉“魔”。
李洪志说:“人类道德败坏,到处都是魔。”[Page]
“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练功。”(引自《转法轮》)
“家里人可能有魔一类的控制者。”(引自《转法轮法解》
“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引自《法轮大法义解》)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以“除魔”、“排除干扰”为幌子,导致一些痴迷者走火入魔,毫无人性地杀害他人,被杀中很大部分是妇女。
蒋朝俊、姜秀霞 ,夫妇是黑龙江鸡东县农民,双双迷上法轮功后,整日想上天 “成仙”。1997年12月3日夜,蒋用尖刀杀死妻子后自尽,年仅13岁的女儿和10岁的儿子成为孤儿。
吴德桥, 江苏吴江市供销社职工。1998年2月26日夜,在家练法轮功时妻子出来制止,吴认为练功时有女人在身旁会受影响,竟用菜刀将妻子砍死。
佟岩, 辽河油田供水公司职工。1999年12月16日晚,痴迷法轮功的佟岩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杀死在床上,口中不断喊叫:“升天,升天”。事后佟说:“有一个魔对我说,如果你把女儿杀了就能修成佛。”
凯风网日前刊登了沂南县酒厂退休职工张玉花的控诉文章:《我曾把丈夫当成了“魔”》。今年56岁张玉花曾因痴迷“法轮功”,把干扰学法的丈夫当成了“魔”,并且差点把他杀了。
她说:“当我跟功友们一起准备到天安们散发‘法轮功’反宣传品时,……为了找我,我丈夫在我不在家的7天里几乎没有睡觉,跑遍了他认为我能在的几乎每一个角落,……而我把丈夫看成是修炼的障碍,……想尽一切办法对付阻碍我修炼的丈夫,对付不许我修炼的政府。”
“由于长期专注于修炼,我思维已经不清了,变得很恍惚,所以恍惚之中,我认为干扰自己修炼的丈夫就是邪恶,只有除掉邪恶才是正路。那天,当丈夫把做好的饭菜端到我跟前的时候,我看到丈夫原来是‘老虎精’的附体,说是迟那时快,我拿起菜刀朝丈夫的头部砍去,由于被饭桌绊了一下,我没砍着丈夫,但是我丈夫已经看到了我要杀他的举动,他迅速地夺下我手中的菜刀。无奈之下,2001年3月,丈夫把我送到了当地的心理矫治中心。”
“通过帮教人员对李洪志精神控制的言论和手段的分析,我明白了受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的潜在危害和可怕后果,……若不是心理矫治中心的教师们耐心细致地帮助,我恐怕会像关淑云、傅怡彬等邪教牺牲品一样,成了真正的杀人犯。”
“特别是现在看到还有痴迷在邪教“法轮功”泥潭中不能自拔的执迷不悟者,我万分焦急,希望你们能仔细读读我的真实故事,也许你能从我的痴迷过程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如此多的无辜妇女被法轮功信徒所害,难道这就是法轮功要的“人权”吗?
三、鼓吹“消业祛病”,致使妇女拒医而死
李洪志说:“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病就是一种业”。(引自《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
“真正的练功人他没有病。是生生世世积下来的业才促成有病的”(引自《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
“医院是不能消业的。”(引自《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由于法轮功对人心灵的摧残,使许多抱着美好愿望掉进法轮功陷阱的人们,因痴迷邪教而拒医拒药,造成了人生的悲剧。本来,这些人在患病期间,只要接受治疗,都有活的希望。但是,当他们失去自我判断能力,在法轮功“消业祛病”的邪路上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全国有数以千计的妇女因拒医拒药而死亡。
刘凤琴 ,天津邮电器材厂退休职工。练法轮功后自认为不是 “常人”,遇车祸骨股颈骨折后,拒不就医。她说:“我差一点就炼成大法了,让我住院我就撞死。”结果病情逐渐加重,于1997年12月27日死亡,时年60岁。临终前不断呼喊:“师父救我,师父、师父” 。 [Page]
柏云秀, 湖南衡阳市退休职工,1995年夏天练习“法轮功”。1998年7月,柏云秀发高烧,女儿求她去医院,她坚决不肯。12月10日,柏云秀病情急剧恶化,但仍坚持坐在家里念“师父”的“经文”。实在支撑不住了,就叫丈夫念。丈夫念着念着,柏云秀就倒在沙发上死去了。
张凤英 河南驻马店市文化宫退休职工。练习法轮功后,患心脏病也不医治,说李洪志会为她治愈,还称劝她治病的丈夫是 “魔” 。1998年12月4日死于心肌梗塞,时年55岁。
许素珍 辽宁法轮功练习者。从1997年开始,不论冬夏寒暑,每天练功9个小时,练功后仍然患上风湿病,她却拒绝医治,认为 “这是大师给我消业,消了业,病就好了”。1999年6月2日病重去世,时年49岁。
最近,凯风网刊登的《“消业祛病”害死了我母亲》便是最有力的控诉。文章说:
“我叫徐岩,是中原油田天然气厂的一名职工,我和我母亲都曾经是一名‘坚定’的法轮功弟子,如今我已彻底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枷锁,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而母亲却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母亲是在1998年元月在文化宫看到有人在练功,听人介绍说练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不用打针吃药、不用花钱就可以治好病,当时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治病花了不少钱,为了强身健体,就跟着练上了法轮功。母亲不识字,我下班回到家里就让我给她读《转法轮》,每十天左右就读一遍,《洪吟》第一册她能倒背如流。”
“母亲练上法轮功后,因为法轮功的心理暗示作用和有规律的打坐练功,自我感觉身体疾病有所好转。于是母亲就认为是‘消业祛病’在起作用,对李洪志的‘业力说’更加推崇备至,连续吃了几年的药也扔在了一边,一心想着通过练功让师父给自己‘清理身体’,给自己‘消业’。而我也逐渐受《转法轮》中‘真善忍’、‘做好人’、‘看淡名利情’等邪说的影响,迷上了法轮功。”
“2005年4月18日,我母亲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像是感冒了,母亲仍然坚决不吃药不上医院,她说这不是病是又‘消业’了,我也让她发正念、主意识要加强。可是过了一天病情并未见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于是,我就把功友找到家里来,让她们一起对着我母亲发正念,还让我母亲自己也发正念并加强主意识。可还是不管用,母亲处于了昏迷状态,我当时也慌了,但那时脑子里根本没有送到医院抢救这样的想法。”
“4月20日,我弟、妹知道了母亲的病情后立即赶回家里,……就赶紧把母亲送进医院进行急救。母亲在抢救室紧张抢救,弟弟妹妹在门外焦急等待,而我却冷漠的站在墙跟默默地发正念。”
“鬼迷心窍的我,为了证实大法,做出了更为荒唐的举动,在24日的早晨,我不顾医院的劝阻,强行把处于昏迷状态的母亲从医院偷偷弄回家。……找来功友一起对着我母亲发正念。……由于耽误了治疗,并且几经折腾,母亲的病越发严重,半个月后,母亲医治无效去世。
“我希望通过揭开自己昔日心灵的伤痕,让世人看清法轮功伪善面具下的欺诈行径和丑恶嘴脸,也奉劝那些至今还痴迷法轮功的修炼者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
四、鼓吹“男女双修”,损害女性道德尊严
李洪志连基本的道德都不顾,在他的《转法轮》中竟然不知羞耻地鼓吹“男女双修”。
他说 “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作男女双修。”
“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
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毒害下,致使有些法轮功学员丧失道德良知,居然干出男女同居、群修、强奸等败坏道德和违法行为,大大侵害了妇女的权益。[Page]
前不入,凯风网上刊登了张星的《“男女双修”使我走上违法道路》一文,就是对法轮功侵害妇女权益,道德沦丧的有力控诉。
“2008年5月的一天,我以前认识的功友姚某某(女)找到我家,劝说我重新练习法轮功……也就没有理会她,并把她给敷衍走了。”
“可是,过了几天,姚某某又找上门来,……给我带来了一包资料,……晚上我回到家里,打开塑料袋,发现里面是一些宣传法轮功的资料,还有两张光碟,……打开一盘,原来是教如何上法轮功网站的,接着我又打开了另一盘,一看,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里面是一些男女裸体照片,当时自己觉得脸红,镇定之后,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又过了几天,她到我家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见了面她就直接问我,‘我给你的东西看了吗?’……对我百般勾引,提出和我发生性关系,她看我还在犹豫。又劝我说:‘我们修炼人,跟常人不一样,常人干那事是肮脏的,而我们呢,为了圆满我给你增加功力是伟大的。’接着她给我讲了某地大法弟子群修的事,说是他们男女群修后,层次上得可快了,并鼓励我说:‘我们俩加持双修,圆满很快就会到来……’没等她说完我已经被她话语刺激了,我一下子抱住了她,就这样我们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经常来我家里,发生性关系后她就指使我到外面去散发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而且散发的数量一次比一次多,……就这样一直和她保持这种不正当的关系,听从她的摆布。终于有一天,在我们苟合之后,再次外出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时被现场抓获,才终止了这段恶梦般的生活。”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我是痛定思痛,想着自己无颜面对即将刑满出狱的妻子,更是无法面对自己的儿女,我痛恨法轮功邪教,认识到修炼法轮功根本不能使人做好人,到后来只能是道德沦丧,做危害社会、危害家庭的事。我希望至今还痴迷法轮功的修炼者快快脱离法轮功邪教,别让我的悲剧在你们身上重演。”
那位《写在国际妇女日之际》的高峰先生,别把自已装扮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勇士,你睁开眼睛看一看,究竟是谁在“违反人权”?谁在进行“毫无人性的迫害”?事实胜于雄辩。以上这些铁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法轮功才是残害妇女的真正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