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精神控制的认识

    李洪志实施“精神控制”的手段再高明,毕竟只是外因。如果没有练习者的内因,也不可能发生作用。为了有利于吸取陷入“法轮功”泥潭的教训,真正从思想上筑起防范“法轮功”之类邪教的堤防,有必要对“法轮功”练习者陷入“法轮功”邪教圈套的内因进行一番认真的分析。我自己作为一名曾经迷失自己、深陷“法轮功”邪教的转化者,谈谈自己认真反思后的认识。

  我个人认为,“法轮功”练习者之所以能被李洪志“精神控制”,其内因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

  1.追求身体健康又缺乏气功锻炼的科普知识。应当承认,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初衷都是祛病健身。由于“法轮功”的动作系盗用佛教的“禅密功”和道家的“九宫八卦”功以及一些舞蹈动作拼凑而成,所以练习者在练习时会产生气功治疗中的一般性感受和疗效。可是,绝大多数的练习者由于从没有练习过气功,或者练习过一、二种气功,也并没有对气功的科学知识进行过系统的学习和了解,所以普遍缺乏气功锻炼的科学知识。因此,把练习 “法轮功”动作时产生的一般性体验奉为“法轮功”独有的“奇迹”。对李洪志将这种练任何气功都可能出现的状态和疗效据为已有,加以神化的自我吹嘘,深信不疑。

  在我学习了气功的科普知识之后,我就想:如果我们明白气功修炼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主动性,自我把握、自主锻炼是气功修炼的重要因素,就不会相信李洪志夸大练功的被动性,接受他灌输的“修在自己,功在师父”的邪说,把自我完全交给李洪志;如果我们明白练功能达到强身健体的机理,就不会把自己通过练功获得的强身健体的效果归功于李洪志,相信是他的“神通”,“法身”、“法轮”起的作用;如果我们明白练功产生某些幻觉是常见的现象,而且随着练功入静程度的加深,许多人都可能在练功状态下听到某些声音,看到某些景象,这不只是“法轮功”所独有,而是气功锻炼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且这种现象的机理科学都已经解释得非常明白,相当于练功者做了一个“白日梦”,就根本不会相信李洪志所谓的“天目人人给开”,把白日梦中的景象说成是开了“天目”之后“看到了真实存在的另外空间的景象”的鬼话。

  正是这些气功基本知识的缺乏,法轮功练习者们才把练功出现的和感受到的一切统统归功于李洪志,轻而易举地相信了李洪志编造的“现代神话”。并且随着岁月的推移和迷信气氛的群体效应,对李洪志就越来越迷信,成为练习者心目中的“宇宙主佛”。

  2.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但又消极地面对现实的困境。“法轮功”的产生与发展时期,正值我国社会处于经济、社会、文化的转型时期。旧有的秩序变更了,新的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原来由社会负担的许多责任开始分解给个人负担,人们面临的困境相对增多,这些矛盾引发了人们的思想、心理的剧烈变化。传统的思想观念、价值准则,以及理想、信念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这种思想心理的转型必然使处于弱势的人群产生迷惘、困惑、彷徨、苦闷,甚至发生“精神恐慌”和“信仰危机”。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李洪志借当时出现的宣传“特异功能”和“气功奇迹”的热潮,打出了法轮功的旗帜,招兵买马,乘势而上。用“义务授功不收钱财”,“真、善、忍”“做好人”“往高层次上带人”等漂亮词藻欺世惑众。

  这对于那些在变革中处于困惑、彷徨、不知所措或受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困扰的弱势人群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特别是他编造的“业力论”、“层次论”、“圆满论”,诠释了这些人处于困境的原因和摆脱困境的出路,使得斗志衰退或无力改变困境,但又有追求美好生活强烈愿望的人看到了“希望”,找到了新的“精神支柱”。把追求来世的幸福看做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改变了原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法轮功带走了我们许多过去曾经是很好的同志的重要原因之一。《来自马三家的报道》中转化者李殿琴、王东新的发言就很有代表性。一些痴迷者甚至为了加速来世到来的步伐,早日进入不存在“尘世污浊”,“无比美好的天国世界”,过“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美好生活,衷心希望尽快结束尘世生活,采取极端的方式,舍弃现世自己的生命,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圆满”,制造了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惨案。

  3.在认识论上存在所谓“眼见为实”的认识误区。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接受对邪教法轮功的批判,其中有一条重要理由就是法轮功的“神奇”是自己亲身感受和亲眼所见的,自己根本就没有上当受骗,而是政府不了解情况。事实怎样呢?这些“亲身感受”、“亲眼所见”具体来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关于祛病,另一种是李洪志所说的存在于“另外空间”的东西。[Page]

  先说第一种,“祛病健身”。前面说了,因为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功练功动作是从佛教的禅密功和道家的九宫八卦功再加上一些舞蹈动作拼凑而成。练这些动作肯定会有健身强体的功效,因为这就是气功本身所具备的功效。但是李洪志否认这一点。

  他反复强调“只练功,不读书学法,不承认是法轮功弟子,你的病也不会好”。把练习者练习动作受到的祛病强身的功效,称之为是他的“神通”、“法身”、“法轮”起了作用的效果。法轮功练习者在缺乏气功科普知识的情况下,在并没有亲眼看到李洪志的“神通”、“法身”、“法轮”怎样给自己或他人祛病健身的情况下,相信了李洪志编造的“神话”,把自己和周围练习者练功所取得的健身强体效果全部归功于李洪志。且以所谓的“亲身感受”和“亲眼所见”四处宣传,证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神奇”。把并不是自己亲眼见到,而只是听信李洪志编造的“神话”当作自己“亲眼所见”,说成“眼见为实”的“实”,这不正是陷入了“眼见为实”的认识误区的表现吗?

  再说第二种,把李洪志编造的“另外空间”中的“法身”“法轮”“天国世界”等等说成自己“亲身感受”过,“亲眼见”过,或者说“听别的练习者说过”。如果深追一句,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感受”过,“见”过,这些人的回答要不是在练静功入静时,要不就是睡觉做梦时“感受”过、“见”过。如果你具备气功的科普知识,你就会明白,这无非是在李洪志的“心理暗示”的作用下,在练功入静状态下的幻觉,或者是睡眠时产生的梦中的幻觉而已。这种感受到和看到的东西只是以人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存在,与客观的物质存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把对这种幻觉的感受,闭着眼睛时的所谓“看见”,称之为“眼见为实”,那是客观存在的“实”吗?

  我们这些曾沉迷于法轮功的转化者,应该认真反思一下,我们过去常挂在嘴边的所谓“眼见为实”的事实,是不是陷入了这样的认识误区?搞清楚自己是怎样陷入所谓“眼见为实”的认识误区,对于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识破骗子的伎俩大有好处。

  4、有神论观念在思想深处的复活。我们这代人是在无神论的教育下成长的,大部分人思想中并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但是无神论观点确立得并不牢固。

  文艺作品中如小说、戏剧,影视中的神话、鬼怪题材,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现代科幻鬼怪影视,在心中还是留有深刻印象的。改革开放以来,神怪题材的影视作品大量涌入,虽说并没有因此就改变了“无神论”的观点,但有神论的观点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诸如“运气”、“天意”、“命中注定”之类的名词大量地流传于人们的口头交谈上,泛滥在报刊、杂志、小说中。当接触了法轮功,听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也就不觉得“刺耳”,无神论的观点慢慢产生了动摇,“有神论”的观点在思想深处开始复活。一般的人采取了实用主义策略,“与其信其无,不如信其有”,有更好;没有,也没有什么损失。至少有生之年的生命质量是高的就行了。痴迷者则完全陷入“有神”的幻觉,并把幻觉当作现实去追求,这就出现了一系列的恶果。

  5、对“特异功能”的追求,对“一世修成”的向往。这也是一部分练习者参加法轮功修炼的重要原因。这一部分人出问题的就更多!

  正是有了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因”,才使李洪志施展“精神控制”的手段——外因,通过练习者的“内因”而发生了作用。李洪志正是巧妙地利用了练习者们不同的“有求之心”,编造各种口味的“歪理邪说”,满足了练习者们不同的需求,用各种根本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诱惑练习者自愿地跟他走,一步一步地深陷“法轮功”泥潭而难以自拔!

  正如《新三字经》中高度概括的那样,“罪与恶,源于贪,种苦果,终自尝”。

  “贪”是一切受骗者的最根本内因,法轮功练习者也不例外。贪“圆满”,过“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美好生活。为此可以舍弃现实的一切。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刘兆阳醒悟后的反思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李洪志就是利用人们的私心(得‘德’、‘长功’,‘上层次’),把练习者一步步地象哄小孩一样,引入他的圈套。当这种私欲发展到极限时,人们就会为了‘圆满’,不顾一切地为李洪志做违法的事情。如‘4?25’、‘4?25’等围攻政府机关,去所谓‘护法’,以求最终‘圆满’。”这段话对法轮功痴迷者为何紧跟李洪志不舍的动机描述得非常准确! [Page]

  转化者的反复,最终原因还是贪心没有去干净。就像一个已输得很惨的赌徒一样,总奢望再赌一把,以免丧失“万一可以赢回来”的机会。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有各种因素,但如果不能彻底认清李洪志根本不是神而是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兑现“圆满”的承诺,就还有可能像赌徒的心理一样,不死心。总怕丧失万一能“圆满”的机会,再次为李洪志的花言巧语所蒙蔽,在他的“经文”鼓惑下,重新投入法轮功的怀抱。实践中,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为了彻底认清自己“贪”的东西是根本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就应该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自己的科学素质,增强抵御一切邪教和伪科学的识别能力和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