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的放下“名、利、情”就是泯灭人性
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呈多元化,层次化,现实化的趋势。当人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追求名誉、利益和情感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积极的,向上的,对社会具有推动作用。而当某些人通过旁门索道,有违伦理道德甚至法律满足了名、利、情的需求,其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消极的,负面的,阻碍了社会和谐进步的发展。人们对名、理、情的追求是正常的,符合人的本性,也符合社会的发展,因为人们在追求“名、利、情”的过程中也为社会创造了物质和精神财富。
李洪志一手炮制的法轮功正是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新时期、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出现的社会问题下滋生、发展和蔓延的。在传播过程中李洪志大肆编造歪理邪说蛊惑信徒,使信徒逐步丧失人性的执著,蛊惑信徒放下名、利、情的执著,并鼓吹一人修炼,全家受益,大肆渲染,如1999年出版的《洪吟》中,共收集了李洪志歪诗72首歪诗,其中在“圆满功成”中写道:“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慈悲看世界,方从迷中醒。”不难看出放下世间的名、利、情,就能修得圆满上苍穹。在2000年8月份写的所谓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中还要求信徒“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说“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像无存的。” 在“修者忌”(出自《精进要旨》)中讲:“执著于名,乃有为邪法,如名于世间,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执著于色,则与恶者无别,口念经文,贼眼相看,离道甚远,此乃邪恶常人;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亦晚也。”其教义就是棒喝信徒放下对名、利、情的执著,放下对肉体的执著。可见李洪志说放下名、利、情就是蛊惑信徒为法轮功而死,法轮功中这样的例子已经很多,谁想实施“圆满”,就会面临放下名、利、情的执著;放下对肉体的执著,生命将面临危险,成为法轮功的殉葬品。
在我从事教育转化工作中,接触到许多信徒在痴迷法轮功时做出了有违人伦人性的案例,如:已进班三个月的学员,面对教育转化无动于衷,真情与真理的感召难以撼动他。由于他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时,他六旬的老母亲和十八岁的女儿双双跪在他面前时,他紧闭双眼,念念有词的发着正念,试图加持自己,一会儿还喃喃地说:“法正人间即将来到,我一人得道,全家受益,你们现在不理解我,我不怪你们,将来天象大显时,你们不会被淘汰掉,会与我一同生活在另外空间里……”这时,老泪纵横的老母亲颤巍巍的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狠狠地给了这个不孝子一个响亮的耳光,但她仍痴迷其中。一对三十几岁年轻的夫妻,是大学同班同学,结婚后两人如漆似胶快乐的生活着,但经老师介绍修炼法轮功后,为了放下情和欲,和睦温馨的夫妻生活变成了陌路的同修,作为性命双修的大法弟子,为了控制性欲,放下情的执著心,他们分居四年。当转化后,两人抱头失声痛哭,悔不该听信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差点造成终生悔恨。还有一位“70后”出生的大学生,当她母亲来班劝说她,责问道:“你练了这么多年功,法轮功到底给你带来了什么好处?李洪志就是一个大骗子时”,她一个箭步窜到她母亲身旁,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拉着她母亲说:“你胡说什么,会遭报应的,共产党马上就要灭亡了,天变就在眼前,具体哪天我也不知道,但你再乱说话,就要被淘汰掉的……”,这个年仅三十三岁,已是一个八岁孩子的母亲,在进班学习的五个月里,每次面对以泪洗面的母亲无动于衷,期间仅问过两次有关孩子的事情。如果她是一个正常的有人情、有爱心,是一称职的女儿、母亲和妻子的话,她不会这样对待她的母亲,对待她的孩子和丈夫。那么,是什么使他们丧失人间的真情?是什么使他们对人生价值失去了追求?答案很简单,就是邪教法轮功侵蚀了他们的肌体,毒害了他们的心灵,泯灭了他们的人性。[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