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祭思影泪花流

    2009年1月23日是“1·23”自焚案八周年祭日。八年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人员王进东、刘云芳、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刘葆荣,五女两男,为求“圆满”而自焚,两死三伤,以人最珍贵的生命实证大法——“放下生死”,希翼成“佛道神”。其中最令人心痛的是12岁的刘思影,才十二岁啊,这个班主任眼中的快乐天使,“开心果”,喜欢唱歌、跳舞,爱蹦爱跳,深得同学喜欢,怀着对李洪志的绝对信任,怀着对妈妈的绝对信任,怀着对圆满的虔诚,这朵稚嫩的花朵被残忍地揉碎,过早地凋零了。人皆有子,快乐无比,思影早殇,肝摧心折。人同此情,泪如雨下。

    那个自称得道的李洪志至今还呼吸着地球上的空气,不肯仙去,不知是大道难于蜀道难以上青天,还是大法渐破,黔驴技穷,还原豺狼虎豹魑魅魍魉本色。自编的神话吸引了天真的刘思影,李洪志用他的邪教,用他的邪心将自己最最忠实的信徒残忍烧死。对于刘思影来说,惨绝人寰,这是个典型的悲剧——将有价值的人生撕毁给你看。

    李洪志,有亲人,有妻儿老小,连他自己也是必须吃饭睡觉呼吸空气才能够生存的活生生的生命,谁拿刀子捅她们一下绝对会流出血来,但李洪志从来不伤害他们,也伤害不到他们。因为他自己知道这套鬼把戏,他的亲人知道他的底细,知道他是个混混,是个人渣,根本不值得丝毫的信任。李洪志就像金融危机来了放高利贷的骗子一样许以高利、暴利,最后却使财迷心窍者连本带利血本无归,使那些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去升什么天,成什么佛,得什么道,枉送了卿卿性命。“圆满”从来只能存之于心,感觉而已,用其蛊惑人心,使那些善良的人们妄自送命,毒之极,邪之极,恶之极,法轮功这把害人的屠刀,谋财害命,专杀信徒,专杀忠实信徒。这就是李洪志!这就是法轮功!大梦醒来,觉今是而昨非,这是许多幡然醒悟者血的教训,刻骨铭心,穿心入肺。早就该死的是丧失人性的李洪志,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可他还活着,继续着自己的闹剧。今天李洪志及儿女、李洪志的走卒及其子女或许还年轻,但他们终要老,终要死,他们绝对逃不脱生老病死这一自然法则,因为他们毕竟还是在吃人类的食物,虽然他们已经早已不能称其为“人”了。但绝对不是什么佛转世。在他们弥留的那一刹那,能那么安详地闭上那浑浊的罪恶的眼睛么?那么多屈死的冤魂在哭喊,在声讨,在因象羊羔子一样乖乖地听了李洪志的安排和摆布之后却一个没有得到,也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圆满”而愤怒地质问?
 刘思影死了,毫无价值的死了,极其痛苦的死了。或许对于她来说,这也是一种解脱,逃离了痛苦,逃离了无知,逃离了一种畸形的爱,一种可以的爱,一种完全可以用恨来理解的爱,一种给予者以为会给她带来无限快乐却想不到给她带来无限痛苦的爱。她再不用睁着一双无助的眼睛,痛苦地满怀期望地叫“妈妈”了,(妈妈就算在又能给予她什么呢?!又能为她做些什么呢?!又能为她减轻些什么呢?!)然而,给她带来痛苦的愚昧并没有随着她们母女悲剧的结束而结束,全世界还有为数不少的人仍然在散布着类似的毒素,还有不少的无知者中毒还很深很深,或许我们也该从生物本能的角度向他们说一声:你买只火机来,试着烧烧自己的手背,看看痛不痛;再回头看看刘思影和其他几个至今还被痛苦折磨的牺牲品,李洪志有没有为他们减轻一丁点儿痛苦?
 刘思影死了。她一个人走的,带着十二年的希冀和梦想,带着无限的痛苦和失望,包括其亲人、同学及老师的痛苦和失望。她或许还没有弄懂世界上真正的真善忍就被打着真善忍旗帜的魔鬼残酷地剥夺了生的权力,剥夺了认识世界了了解世界的权力。然而有人却打着人权的旗号把这个杀人恶魔保护了起来,这是多么惊人的巧合(是巧合还是必然?我不敢定论)!是啊,许多做坏事的人,他们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的,理直气壮的,由不得人说半点不同意见,仿佛这世界上唯一的真理就在他们这一小撮人手里掌握着似的,甚至在一些血淋淋的现实(这些现实往往又是谁造成的呢!)面前,他们也有理有据,脸不红心不跳。这些人自己心里肯定很明白,就象李洪志之流明白其谎言除了蒙骗不明真相的人一样,这世界毕竟许多人不愿意流血流泪,不愿意付出完全可以不付出的代价。不愿再让别人主宰自己的命运,人是有糊涂的时候,但不会总是糊涂,不信可以放眼望去,世人醒了,虽然许多人是被痛醒的! [Page]

    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八年时间,一晃而过。但对于曾经参与“1·23”天安门自焚案的七个法轮功人员及其亲人来说,那一幕是他们永远的痛。八年的痛苦历练,他们应该明白人生本无圆满,幸福就在身边的道理,应该感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怀和友爱。远离李洪志,远离法轮功,远离邪教,过平淡而又兴味十足的好日子。
 死者长已矣,存者好好活。但愿刘思影没有摆饰,但愿世上再无刘思影惨剧发生。悲剧不可重演,不可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