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拿“大傻子”说事的险恶用心

    关于李洪志侮辱残疾人反对残疾事业的言论和原因,凯风网友冀凡先生在其《李洪志侮辱残疾人反对残疾事业》一文中已有详细分析,笔者就不再展开进行论述。可令人费解的是,李洪志惟独对同是残疾人的大傻子的“傻子”(笔者注:笔者以下用到“傻子”二字,只为行文方便,绝无鄙视之意),倒显得十分“同情”与“推崇”,甚至于把“大傻子”推上他的邪教神坛。他在《转法轮》中说:“人家看那个大傻子,都会骂他:你这个大傻子。随着张嘴一骂的时候,一块德扔过去了。……过去踢他一脚:你这个大傻子。一块德又重重地扔过去了,谁欺负他,谁踢他一脚,他呵呵一乐:你来吧,反正德给我了。我一点都不往外推呀!……大家想想,谁尖?不就他尖?他最尖。”

  李洪志一边极力反对残疾人事业、百般诋毁残疾人,一边又对同是残疾人的大傻子推崇有加。李洪志拿大傻子说事,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笔者以为,他至少有如下险恶用心。

  一、为其“业力说”造势

  李大师在其“著名”的“业力说”中说:“‘德’和做为黑色物质的‘业’存在着转化的关系,‘德’这种物质是我们吃了苦,承受了打击、做了好事得到的;而那个黑色物质是人做了坏事、做了不好的事,欺负了人,得到了这种黑色物质”“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是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他还说:“当他骂别人、欺负别人的时候,他就会把德扔给人家;而对方是属于委屈的一方,失去的一方,所以就给他补偿。他这边骂他,随着他一骂的时候,就从自己的空间场范围之内飞走一块德,落在人家身上,他骂得越重,给人家的德越多。”依照此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对“傻子”就做了他独树一帜的解说,“傻子在常人中不可能干大坏事,不可能为了个人利益去争去斗,不求名,他不会损德。可别人却会给他德,打他,骂他,都给他德,而这种物质是极其珍贵的。”

  想想,大傻子在生活中,难免比常人会多受那些缺乏同情心的人欺负,如果按李大师的“理论”来推断,大傻子当然就比常人要更多一些得到“德”的机会,这个德多了以后,“下辈子当大官、发大财”,而且这个“德”“可以直接演化成功”,“功”高了就能得到李大师的“果位”。也许,你会觉得有道理,好像即使李大师的理论是歪理,那至少也给那些爱欺负人的人提了个醒,你老欺负人家傻子,小心你失“德”,这样李洪志不是在弘扬社会公德吗,是好事啊。如果你真相信了李大师的这套鬼话,也就不知不觉的中了李大师歪理邪说的招了。不信,你再按照此理往下推,是不是见义勇为者也成了多事之人了呢?当坏人正在伤害无辜之人时,你可千万别出手相救,因为坏人在打人、骂人、伤害人的时候实际上正在送给被伤害人的“德”呢,而被打、被骂、被伤害的人也因此得到了坏人的“德”的一方,因此你只需站在旁边看热闹就行了,你去见义勇为,还阻碍了别人积“德”呢。因此,对于那些正在欺负大傻子的人,我们也大可不必伸手干涉或同情,他们正在“积德”呢!看看,多么恐怖的理论,这不是为坏人张目吗!从这样一个简单的推理,你们是不是就能完全看出李洪志“同情”背后的险恶之心?他是在借着同情智障之人的幌子忙着推销他的重要邪说“业力说”呢!

  二、为其“反理说”注解

  对于智障之人,李洪志作为凡人转化而成的“宇宙主佛”当然会知道,他们是由于智力上或精神出现了某种问题,才导致了其行为、语言、动作等方面异于常人。对于残疾人李洪志敢大张旗鼓的诋毁,可对于智障之人,李洪志却不敢如此。因为如果他一骂,自己失“德”不说,而且还自己把自己的“反理说”理论推翻,等于自己给自己打了记响亮的耳光。那么何为“反理说”呢?直白一点的讲,就是在“宇宙主佛”的“法轮世界”里,常人世界里的一切都是反的,好的是坏的,香的是臭的!对于此,李洪志在《二00八年纽约法会上的讲话》中解释的就更为清楚:“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有了正理,释迦牟尼也不用来了,耶稣也不用来了,就没有传法这件事情了,更不存在正这里的法了。它是反理,行为、形式都是反的。世人认为的香的那边是臭的,人认为的好事可能在那边都是坏事”。

  按照其“反理说”,李洪志在其《转法轮》对智障者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咱们说这个真傻的傻子吧,这个理在高层次上整个都是反过来了,……这世傻下世不傻,元神不傻。在宗教中讲,说人的德要多了下辈子当大官、发大财”。按李洪志的说法,常人眼中的智障者其实并非我们看到那些智力或精神上有缺憾的残障人士,其实他们是绝顶聪明之人,当某些常人正在笑话智障者时,实际了相当于自己这个傻子正在笑话聪明人一样呢!固然,智障者作为“弱势群体”,确实需要我们去同情和关怀,但李大师以如此的方式对智障者表示“同情”与“推崇”,不能不让人佩服这位“宇宙主佛”怪异的思维方式。但你可千万不要又一次被他的这套“理论”所迷惑,因为按照“反理说”推断下去,你又能得出很多让你觉得十分恐怖的结论,李洪志旗帜鲜明的反对扶贫济困、反对无偿献血、反对慈善事业等行为,如果按照“反理说”推断,是不是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好事了呢!李洪志这是借着智障者在明目张胆的为他臭名昭著的“反理说”作注解呢,李洪志就是想通过“反理说”这样一个错误的逻辑,把世间的一切完全颠覆过来评说,以达到其完全颠覆人类千百年形成的道德思维定式的目的,来更好的推销他的“法轮大法”。[Page]

  三、推销其“根基说”的重要工具

  众所周之,习练气功可以强身健体,但如果习练方法不当,很容易使人“走火入魔”,以至于会导致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作为各种气功“杂交”而成的“法轮功”的功法动作,由于是各种气功毫无章法的杂交揉合的产物,因此更易使人进入“走火入魔”的智障者状态,这种严重的后果其实早已被许多因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而杀人或自残的事例所印证。对于此种后果,李洪志心里当然十分清楚,但为了推销他的歪理邪说,他是不可能承认的!但为了自圆其说,李洪志于是他就为这种后果找出来个什么“根基说”,他认为,练功练成了智障者,就是“根基好”的象征!

  为了论证这一观点,李洪志把“真疯”和“傻子”描绘成一个很高的状态。他认为,“真疯”和“傻子”往往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这个人根基非常的好,还得年龄很大了”。(《转法轮》第192页)。但这还远远不够,他又接着具体描述,“根基必须是非常好的人,在这个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让他疯的办法,也就是绝对没有希望了。在自己不能往回返的情况下,可能采取这样一个办法,就是叫他疯,把他脑袋的某一部位给他闭塞掉。比方说我们人怕冷、怕脏,把怕冷这部分大脑闭塞掉,怕脏这部分给他闭塞掉。给他闭塞掉一些部分之后,这个人的精神就出现了问题,真是疯疯癫癫的了。可是往往这样的人不做坏事,不骂人也不打人,往往还做好事。可是他对自己却是很残酷的。因为他不知道冷,所以冬天他会光着脚在雪地里跑,大便他也敢吃,尿他也敢喝。”(《转法轮》第193页)这样一来,他就借着“傻子”因为他非常明白人们修炼他的邪说很可能出现走火入魔的状态,一个人都已经达到了这样严重的精神病态,李洪志居然说是“根基非常好”的表现,从而暗示练习者出现这种病态是不要惊慌的,相反在吃了苦以后,“马上就开了功了,各种神通都会出来”,甚至“张嘴能吐出火来,一伸手能发出火来,吸烟点火一伸手指就来火了。我说那是功能。”(同上)。依照这个理论,“法轮功”练习者是不是都疯了或傻了才算是“根基好”了吗?笔者真不知道,以他李大师作为“宇宙主佛”的“根基”,是不是大脑里怕脏的那部分也给闭塞掉了呢,他是不是也是“大便他也敢吃,尿他也敢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