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轮功”痴迷者教育转化的心理学思考
目前,绝大部分原“法轮功”练习者,在认清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后,彻底脱离了“法轮功”组织,重新融入社会。但仍有极少数“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与控制,精神出现异常,认知出现偏差,行为发生了变化。对这些人采用传统的说服教育方法,效果已难以显现。将心理学分析运用到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上来,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理原因
巩固率低,反复率高,是当前对“法轮功”痴迷者教育转化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这其中既有特殊的社会心理原因,也有复杂的个体心理原因。
(一)“法轮功”习练者的社会心理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的同时,文化、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中国与世界相互交融的过程中,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乘机而入,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贫富严重分化的现实冲击着人民的心理。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信仰迷失、心情苦闷随着激烈的竞争而加剧,有些人在困惑与矛盾中精神失去平衡,精神生活出现危机。“法轮功”正是利用并放大在社会转型、改革深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暂时性的问题和矛盾来宣扬歪理邪说的。
(二)“法轮功”习练者的个体心理原因
1.“法轮功”利用人们的需要,诱导人们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的始作俑者李洪志一开始就利用人们向善的心理,借助人们熟知的“真、善、美”的道德规范,抛出“真、善、忍”的美丽招牌,诱骗人们做所谓“好人”,以迎合人们向善的心理。他把“真、善、忍”作为护身符、挡箭牌和杀手剑,谁要反对他和“法轮大法”,他就用“真、善、忍”保护自己、打击别人,从而一步步地控制住那些“法轮功”的痴迷者。
2.“法轮功”利用人们的从众心理与去个性化,使习练者误入歧途。“法轮功”要求信徒集体“练功”。在练功群体中,当个体出现某种似乎与群体不同的感受和行为时,个体马上就会调整自己,努力保持与群体的一致,否则会产生内心的不安。而且,在神秘的练功氛围中,大家竞相去寻找某种所谓的“神秘体验”,人们的理性判断力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会降低。群体内的相互影响和感染与对教主的崇拜和服从结合起来,就使这个群体成为一个人格的大熔炉。熔炉的模型就是教主的训示。于是,参加练功的人,特别是那些心理弱点比较明显或原本就有个性缺陷的人,就会在这个群体中被改造成具有某种病态人格和心理障碍的邪教痴迷者。
3.“法轮功”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对习练者进行精神控制。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利用从众人员的恐惧心理,采取恐吓、威逼的办法,完全控制“法轮功”痴迷者的精神。痴迷者只要沾上了“法轮功”,就如同和他订了生死契约,思想行动都得听命于他,不能再看别的书,学别的知识。这样痴迷者就被封闭在李洪志的“法轮功”设下的精神桎梏之中,从而丧失正常的思维、判断和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
4.“法轮功”利用心理暗示,影响习练者的思想和行为。暗示不仅可以影响人的心理,还可以间接影响人的生理。暗示者的权威性越高,其暗示的效果就越强。李洪志深谙此道,他把自己装扮成至高无上的神,他说的话便都是“经文”。这样,他的这些“经文”就会深刻地作用于其忠实信徒的意识与潜意识中,使其无批判地全盘接受。正是这种自我强迫式的相信直至盲目的相信,使他们在沉迷中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控制。
5.“法轮功”利用人们的心理定势,使习练者无法自拔。“法轮功”强调集体练功、集体学习等手段,目的是将其信徒从正常的生活中分离出来。“法轮功”习练者每天无休无止地读李洪志的“经文”、听录音、看录像,自己多年来形成的对客观世界和自身的正确认识逐渐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置换取代,只听李洪志和“法轮功”的那一套,其它正确的观念和真诚的劝慰都听不进去了。痴迷者在科学与愚昧、文明与迷信的十字路口上迷失了方向。
[Page]6.个体普遍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习练“法轮功”的诱因之一。李洪志和他的歪理邪说在一些地区滋生泛滥,甚至蒙骗了一些国家干部和知识分子,原因之一是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普遍忽视了心理健康。“法轮功”痴迷者以内向、敏感、优柔寡断者为多,心胸开阔、性格爽朗者少见。这类人经不起委屈和失败,自信心不足,内心深处有自卑感。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之所以能够打动这些人,和他们自身的心理弱点有直接关系。
二、“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困难的心理原因
(一)“法轮功”痴迷者认识上的偏差
“法轮功”痴迷者认为“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帮助他们找到了人生真谛。他们把练功修心(真、善、忍)、提高层次、最终圆满作为人生的追求。他们置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诸多犯罪事实于不顾,认为揭露出来的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欺骗群众、聚敛钱财、坑害人命事实都是假的;政府取缔“法轮功”是不了解真相,是错误的;上访、集会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政府反映真相,是对国家负责,没有任何罪过,被处理是冤枉的。从而,“法轮功”痴迷者根本上丧失了对事实的正确判断。
(二)“法轮功”痴迷者受到精神控制
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在大家的帮助下有了初步认识后,却又担心放弃修炼“法轮功”,原来的病又回到自己的身上;害怕由于“业力”不能消除会遭到报应,更不敢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害怕由于破坏“大法”被李洪志“形神俱灭”。这些痴迷者的头脑被“法轮功”一家的歪理邪说所控制,不能对各种信息做比较,也就失去了思想斗争的前提和基础。有的痴迷者经过教育,虽理性上有了初步认识,却在感情上接受不了“法轮功”是邪教的现实,难以割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情”。所以,他们即使想转化也十分困难。
(三)“法轮功”痴迷者的个性缺陷
许多“法轮功”痴迷者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心理焦虑或心理冲突问题:有的人为自己的健康感到焦虑;有的人则带有“愤世嫉俗”的情绪;有的人对自己的现状不满;还有的人渴望一夜之间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当面临精神困扰和心理挫折而不能及时解脱时,他们往往不从自身寻找原因,而去相信迷信和神灵。部分痴迷者不能客观地、坦然地面对生活,面对现实,也是妨碍他们转化的重要内在原因。
三、“法轮功”痴迷者教育转化的心理学对策探究
(一)化解对抗情绪,使“法轮功”痴迷者主动接受教育
首先,针对“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特征和偏执型认知障碍,帮教人员应注意掌握访谈的技巧。痴迷者比较愿意接受的谈话方式是探讨。此种方式谈话双方相对平等,因而阻抗较小。其次,针对“法轮功”习练者思想大都死板僵硬,帮教人员在教化之前要寻找其人生的闪光点,肯定其人格品质,肯定他们修炼的善良的初衷。帮教人员要善于认同和赞扬。赞扬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每一句赞扬的话所起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教育者要努力使每一次教育变成令人愉快的精神会餐,让受教育者产生心理认同感,以消除对立情绪和排斥心理。
(二)普及心理科学知识,营造良好的帮教氛围
首先,普及心理科学知识,帮助“法轮功”痴迷者正确认识自己。当前,应该有针对性地为“法轮功”痴迷者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专题心理学讲座。其次,营造一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人际氛围。“法轮功”习练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群体,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脱节,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人缺乏接触和联系。经基本转化后,他们迫切地希望我们帮助他们消除种种困惑和疑虑,从而真正融入社会。再次,创造一个良好的、轻松的教育环境。良好的教育环境不仅包括外在的饮食起居环境,更包括帮教人员与习练者之间和谐、平等、轻松和快乐的人际环境。
(三)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水平[Page]
疾病谱发生变化,医疗模式也应该相应变化。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才能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用科学的思想教育人,使更多的人了解心理健康的标准和常见的心理问题,并能在必要时主动寻求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帮助,对于宣传唯物主义,破除迷信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因此,在帮助挽救“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中,帮教人员要最大限度地引入心理测量、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技术手段。
(四)建立社会心理支持系统,防止“法轮功”痴迷者反弹
提高“法轮功”习练者的现实生存能力、心理调节能力,是帮教之本,是防止回流的有效手段。在一定社会范围内,我们要建立能够及时对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给予关心、鼓励、帮助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服务的社会心理支持系统。支持系统可以建立在家庭、学校、各种社会组织和社区之中。支持系统建设内容包括:良好社会心理气氛的建设、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有效地危机干预机制保障,以及相应的心理服务工作。其工作目标是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的心理问题,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成员的心理健康,从根本上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刘援朝:《“法轮功”痴迷者心理障碍问题探析》,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2]王妮:《做好“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工作的心理学思考》,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3]刘晓辉、崔淑芳、任莉运:《用心理学知识做好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中原精神医学学刊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