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与抵制邪教研究(青海回族宗教信仰与抵御邪教研究)
近年来,邪教组织活动不断变换手法,特别是一些邪教组织利用宗教名义亵渎宗教,加大渗透活动,毒害信教群众,扩散势力范围。因此,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反邪教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进行全面的研讨,在科学理性与现实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的信教自由和防范邪教,既是民族地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需要,也是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需要。
关于青藏地区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笔者认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是藏传佛陀信仰和伊斯兰信仰。鉴于经费不足,唯选择青海回族宗教信仰一题作代表性涉足探索,以为今后广泛深入再探讨。
一、关于调研地域的选择
典型社区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社会单位,是社会的完整切片,代表社会构成的普遍规律。笔者调研的南庄子社区与昂思多社区分别位于民和县与化隆县辖区,具备社会学社区研究有关典型社区的特征。两社区能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当前西北回族穆斯林社会生活特质。以此管窥青海回族伊斯兰教信仰与抵制邪教状况。
二、调研地域回族宗教信仰
伊斯兰教显著特点之一即涉世性很强,它不只是一种信仰体系,亦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生活方式。《古兰经》及“圣训”规范着穆斯林社会生活诸方面,其有关穆斯林社会生活的具体规约对信众具有行为指导意义。《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基础和基本经典。
回族对自身穆斯林身份的认同,表达的是一种以宗教信仰为核心的社会认同心理,其自我认同的核心依然是建构在伊斯兰教信仰基础之上的穆斯林身份。
课题组调研的民和县南庄子社区与化隆县昂思多乡均为回族聚居之地,伊斯兰文化氛围浓郁,信众对伊斯兰教价值体系认知较为全面、深入。
1.根据社会调查,关于信众宗教信仰状况亦可得出一些基本结论:
此次调研青海回族宗教信仰状况,与已有资料与研究现状相符。
第一,伊斯兰信仰为青海省回族、撒拉族传统宗教信仰,宗教文化保持相对较完整,并已内化为回、撒拉族民众习惯法。
第二,青海省回族伊斯兰信仰以伊合瓦尼派别占据主导优势,派别分化相对简单;青海地区穆斯林居住格局相对稳定,派别属性也相对固定。围寺而居的居住格局使伊斯兰文化属性世代传衍,伊斯兰属性保存相对完整。从两地调研来看,两地回族主要隶属伊合瓦尼[1]、格目[2]。尤其是伊合瓦尼信众占有较大比例。
2.调研地宗教信仰与抵制邪教问题。
调研组在调研中观察到,调研地信教群众对“法轮功”等邪教有着较明晰认识,对其邪教本质有强烈的排斥情绪,亦保持着较强的警惕。
调研组认为,此种状况的出现与以下因素不无关系。
第一,相关部门良好的宣传教育。在各级党委、统战、宗教、教育、新闻媒体等部门深入的宣传教育下,青海各族人民认清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积极主动地投身于反邪教的斗争。相关部门在机关、厂矿、学校、社区等开展各种讲座,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并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宣传、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从而有效地提高了青海民众抵制邪教的能力。
第二,回族“哲麻尔提” [3]居住格局对异质因素的拒斥。外拒内保的文化生存模式使回族社区具有一定的保守性,不易使社区与外界产生有效的互动。青海回族伊斯兰文化保留较为完整,集多种功能于一身的寺坊文化为抵制邪教因素的渗入提供了天然屏障。
教坊制(或称寺坊制)是中国伊斯兰制度中一种较为传统的社会组织,包括以清真寺为中心的一个地区的全体教众所形成的独立的、地域性的组织单位。[4]回族穆斯林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都以规模不一的“哲麻尔提”型态散居或聚居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哲麻尔提”居住格局使回族伊斯兰文化得以保留,传衍,并在某种程度上拒斥了外部异质文化因素,形成了外拒内保的文化生存模式。
[Page]而伊斯兰经学教育作为回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无疑成为强化此种文化模式之首选。经堂教育,即在清真寺讲经堂施行的一种宗教教育。回族藉此很好地保留了本民族文化传统,并使其在与儒释道文化的碰撞之中始终保持一种凸显的民族性格,并赋予自身一种浓烈的民族情感色彩。
清真寺是穆斯林社区的标志与中心。当穆斯林在某一街区住户初具规模,便要修建清真寺,清真寺成为穆斯林社区是否完整的主要标志。清真寺不仅为宗教活动场所,亦是穆斯林文化教育中心,穆民在此礼拜、学习、排解纠纷、商议重大事宜。清真寺集社区各种功能于一身,而以“发明正道”、“兴灭继绝”为己任的清真寺经堂教育更是慨然担当起教化穆民之重任,从而将以清真寺为中心的回族社区教育推向极致。这在某种程度上亦有效杜绝了“法轮功”等邪教因素的渗入,使之很难在回族社区立足。
第三,目前青海回族伊斯兰教信仰派别、属性相对简单,保持了伊合瓦尼占主要地位的派别归属,加强了青海伊斯兰教信仰的整合性,有效地疏离了各种邪教力量。
伊斯兰教自唐入华,传衍千年有余,逮至明清,完成了其本土化、中国化历程。明清之际中国伊斯兰教产生了思想分化。中国伊斯兰教分化向有“三教派四门宦” [5]之说。目前青海省回族伊斯兰教信仰派别属性较简单,基本形成了以伊合瓦尼占主导优势的信仰派别格局。
当然,青海省也存有其它部分派别。但总体来看,在信众数量较多、整体信仰较为虔敬的状况下,青海基本形成了以回族、撒拉族为信仰伊斯兰教的主体民族,且基本保持了伊合瓦尼占主导地位的派别归属。这无疑加强了青海回族伊斯兰教信仰的整合性,有效疏离了各种邪教力量。
第四,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坚持不干涉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事务原则,对宗教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管理和监督,促使青海回族宗教信仰与社会和谐发展。
宗教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本着“宗教工作无小事”思想,青海省加大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宗教活动的管理,将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各地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宗教工作联系制度、重要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形成了较完备的宗教管理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在严格遵守不干涉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事务的原则下,帮助和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和民主管理组织,提高其自我管理能力。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通过对合法宗教活动的保护,形成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有效杜绝了邪教组织的渗入,保证了宗教信仰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统一。
三、存在的问题
青海回族伊斯兰教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亦存有一些问题:
1.清真寺建设多。
据2006年民和县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统计,全县共有3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其中清真寺就有360多处,而民和县回族只占全县人数的46%。
2.部分伊斯兰派别关系有待改善。
伊斯兰教苏非主义派别繁多,传入甘宁青地区者主要有虎非耶、格底林耶、哲合林耶、库布林耶。四派在甘宁青发展出四十多个支派,统称“门宦”。
青海地区伊斯兰教派歧见主要表现在伊合瓦尼与门宦之间。 鉴于西北伊斯兰教历史上内部纷争倾轧引发的惨痛教训,加之现今国家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现今西北门宦与教派间虽无法谈及“互相尊重”,却能做到“互不干涉”。青海地区伊斯兰氛围浓郁,各派别相处是否妥帖安稳,对青海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Page]
四、结 语
当前青海回族地区未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痕迹,也并未受邪教影响。青海省回族地区伊斯兰氛围浓郁,伊斯兰教影响到穆斯林社会生活的始终,故此,宗教问题较为敏感且具复杂性。正确分析青海省伊斯兰教现状,是为更好处理伊斯兰教方面发生的问题,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学界对宗教的功能投以极大的关注,而且已从片面“鸦片论”转向了对其积极功能的探索,并获得了突破,认为它具有社会控制功能、社会调节功能、社会整合功能、道德规范功能和心理调节功能等。虑及伊斯兰教对西北穆斯林社会生活深刻的影响,应立足西北穆斯林社会伊斯兰文化实际,结合、借鉴伊斯兰文化中符合时代发展的教法律令,积极引导西北穆斯林民众,迎来西北穆斯林社会长期、稳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伊合瓦尼通称“新教”,创传人为“果园哈之”马万福(东乡县果园乡果园村人)。清光绪12年(1886年),马万福朝觐麦加并留学五载,归国后于光绪26年(1900年)在临夏南关大寺讲经宣传伊合瓦尼教义,提出“凭经立教,尊经革俗,顺主、顺圣”的主张。——笔者注。
[2]格底目亦称“老教”,苏非派传入以前,伊斯兰教在该州还未形成独立教派,彼时临夏州伊斯兰教的历史即为格底目派的历史。明末清初后,伊斯兰教内部发生分化,部分教众加入门宦,另有部分则主张继续“按老规矩办”,教权组织形式保持单一教坊制,清真寺管理和经堂教育方面亦有别于新生教派、门宦,随之成为独立教派,即格底目。——笔者注。
[3] 哲麻尔提(Jama‘at) 伊斯兰教用语,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集体”,汉文意译为“教坊”、“寺坊”。中国以一个清真寺为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区的旧称。自行公推“乡老”(亦称“社头”、“堂董”、“学董”等)组成董事会等管理组织,主持本坊一般事务,并决定聘请阿訇。由教坊形成的制度称为“教坊制”——笔者注。
[4] 冯今源. 中国伊斯兰教教坊制度初探. 收入甘肃省民族研究所编. 西北伊斯兰教研究. 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85,142-143。
[5]对三教派的传统学术界定为格底目、伊合瓦尼、西道堂。四大门宦即虎非耶、格底林耶、哲合林耶、库不林耶。按照中国伊斯兰教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三教派应包括格底目、伊合瓦尼、赛来非耶。传统上被视为“汉学派”的西道堂,实际更多是作为门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