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茬帮教工作是防止“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重要措施
经过九年多的教育转化,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已经退出“法轮功”邪教组织。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转化以后不断出现了反复,且反复率已出现增高之势。这些人一旦反复,非常顽固,再次转化的难度非常大,影响极坏,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为此,我们对社会面上进行了全面调研,认为接茬帮教工作是防止“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重要措施。
一、接茬帮教工作的重要性。
反复性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特点,是其反动本质所决定的,也是与其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具体表现。从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来看,“法轮功”人员转化一般经历一个“痴迷——动摇——转化——巩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巩固这一环节抓得不好,是会极易出现反复的。那么,抓巩固靠什么?靠的就是接茬帮教。
(一)只有接茬帮教工作才能使“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牢固地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从本质上讲就是两种世界观之间斗争。“法轮功”利用了部分群众精神空虚、缺乏信仰的问题,打着“真善忍”的幌子,采用精神控制的方法,对痴迷者灌输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打乱了人们原有的思维模式,形成了“法轮功”的思维定式,思想中除了“法轮功”、李洪志之外一片空白。甚至使许多高级知识分子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成为“法轮功”的俘虏。(二)只有接茬帮教工作才能排除“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间接诱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必然导致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人们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加之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如腐败、犯罪、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一些“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后回到社会,难免会遇到一些社会不良现象,而这些不良现象就是导致“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间接诱因。由于长时间受“法轮功”思想的禁锢,他们往往不能正确看待这些现象,习惯于用放大镜看待社会问题,一叶障目,以偏盖全,看不到社会的主流。一旦发现所受的正面教育与现实不完全相同,就会产生怀疑。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理论与实践的反差、社会问题与伦理道德的不一致,给“法轮功”已转化人员造成相当大的心理困惑。这时,如果接茬帮教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引导,一些“法轮功”已转化人员思来想去,还是认为“法轮功”正确,便又重新钻进“法轮功”的精神世界。
(三)只有接茬帮教工作才能化解“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的心理障碍。从“法轮功”练习者分析,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心理不健康因素。对人生的态度不积极,随遇而安,得过且过;对挫折消极应付,追求“ 阿Q”式的精神满足;在性格上大多自私、无情、固执,好钻牛角尖。有这种心理障碍的人,往往感到孤独、压抑,极易陷入邪教寻求心理庇护。“法轮功”恰好迎合了他们的心理需求,使他们找到了心理平衡的感觉。当“法轮功”人员转化后,心理上就会出现一个犹豫不决、摇摆不定的阶段,动摇于邪教的世界与非邪教的现实世界之间,由此产生了一是孤寂感和被抛弃感,无所适从,精神压抑;二是对家人、朋友的负罪感,甚至会产生对原“功友”们的负罪感;三是害怕因“背叛”而遭报应,如“形神全灭”等心理障碍。这其中任何一方面的心理调整不好,都会反复。教育转化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指望办一两次培训班就解决问题。对“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必须有一个长期巩固提高、防止反复的接茬帮教过程,以逐一化解其心理障碍。
(四)只有接茬帮教工作才能解决“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法轮功”人员反复往往经历一个由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外界一些意外事件往往起到导火索的作用。从反复的人员构成看,大多是老年人、妇女、患病人员等,都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或者因家庭贫寒而需要帮助,或者饱受病魔缠身,或者经历着婚姻不如意的痛苦,或者刚刚失业下岗,或者工作生活中受到了挫折,正处于人生的一个艰难时期。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改善。大多数人当初之所以陷入邪教,就是为了逃避现实,逃避困难,以起到抑制、缓解、麻醉痛苦的作用。经过教育,思想虽有改变,但由于工作生活中面临许多压力和困境无法完全解脱,一旦这些困难和挫折再次超出其心理承受能力,便会反复。有的因停止练功后自感病情加重而反复,有的因其练功的亲人病逝而反复,有的因竞争上岗不成而反复,还有的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反复。我们只有通过接茬帮教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才能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进一步拉近他们与党的感情。[Page]
(五)只有接茬帮教工作才能及时弥补在班集中教育的局限性。各地教育转化场所转化“法轮功”人员的时间一般都在1——2个月左右,有的时间更短。要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内彻底改变一个人的思想的确难度很大。我们只有充分利用集中教育这段时间,尽最大努力彻底破除“法轮功”在其思想中的留毒,尽最大努力向他们的头脑中灌输一些正确的思想。但由于时间有限,给他们讲的正确理论也相当有限。“法轮功”已转化人员之所以出现反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破壳清毒”之后,给他们头脑中“补充营养”不足造成的。因此,在集中学习时的不足只能靠出班以后的接茬帮教工作来弥补。
二、接茬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通过对社会面上调查发现,接茬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基层领导重视不够。基层领导特别是乡镇、村居的领导,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正确的。但是,现在部分基层领导只注重发展经济,头脑中逐渐形成了“唯经济论”的观点,没有意识到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是政权建设的一部分,认为“法轮功”人员在自己的乡镇、村居翻不了天。但这些人没有意识到,如果全国所有乡镇、村居的基层领导都这样认为,问题就大了。由于基层领导不够重视,在基层出现了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拨一拨转一转”的现象,有的甚至“拨了一下还转不到位”。对反邪教斗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致使许多接茬帮教措施形同虚设,落不到实处。形成了“法轮功”学员出班以后,有些党组织做工作的力度反而比不上“法轮功”人员的策反力度大。
(二)制度落实出现“缩水”。绝大多数乡镇、村居等基层单位在接茬帮教工作中都建立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但是,随着处法斗争不断取得胜利,有许多人的思想开始出现松懈麻痹现象,认为个别人反复没什么,形不成气候;在家偷着练功没什么,只要不出来闹事就行。接茬帮教许多规章制度落不到实处,“几帮一”、“几保一”的制度名存实亡,使许多“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的思想出现滑坡,致使教育转化成果前功尽弃,导致工作被动。
(三)面上宣传过于谨慎。宣传揭批也是接茬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些基层单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揭批不到位,过于谨慎,导致在“法轮功”被取缔6年之后仍有人初学“法轮功”。在我们市法制教育中心遇到两个学员,当工作人员问他们国家已经取缔“法轮功”这么多年,你们为什么还练时,他们说:“7·22”取缔“法轮功”我们知道,也不练了,过了几年听不到风声,我们认为国家政策放宽了、允许练了,所以我们又练了起来。宣传揭批力度不够由此可见一斑。
(四)工作人员精力不足。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其它如经济等项工作很多,对接茬帮教工作无暇顾及。再者加之接茬帮教工作费时费力,不易出政绩,许多工作人员也不愿意把精力放到这上面。因此,在许多地方造成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
(五)部分群众政权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群众政权意识不强,竟然出现了一些怪现象。当接茬帮教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帮教时,有的群众竟然站到了“法轮功”人员的立场上,不但对“法轮功”表示同情,还对工作人员恶语相加。
三、加强接茬帮教工作的建议
在接茬帮教工作方面,各地都有各自的成功经验,我们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接茬帮教责任书》、定期回访制度等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认为接茬帮教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同时也应突出重点,接茬帮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只要基层工作做好了,“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的反复率必然得到有效控制。[Page]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必须建立一个长效的运行机制。接茬帮教工作要依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要依靠基层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依靠广大群众,依托一定载体,立足长效,扎实推进。发挥好这个机制,一是领导必须重视。如果领导不重视,接茬帮教工作将寸步难行。二是需要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工作中要搞好协作,互相支持。三是市与区(县)、区(县)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层层鉴定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接茬帮教工作才有落到实处的保障。四是要常抓不懈。接茬帮教工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解决“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反复的治本之策,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队伍建设是前提,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帮教队伍。“法轮功”已转化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对其进行接茬帮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前提条件是必须造就一支素质过硬的专兼职帮教队伍。首先,各级各单位要把思想品德好、政治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接茬帮教队伍。在这里选人一定要认真慎重,因为,其自身形象本身对“法轮功”人员的影响就特别重要,要力争做到身教胜于言教。第二是要对各级各单位帮教人员进行系统专业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第三是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等威望高、对本地居民个人家庭熟悉等优势做好帮教工作。
(三)典型引导是捷径,必须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运用典型抓好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也是一门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在接茬帮教工作中,要十分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积极作用。要善于发现、总结和培养“法轮功”已转化人员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扶弱济贫等方面的典型,善于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作为促其进步的切入点。对他们中的先进典型不仅要敢于表扬奖励,甚至可以择其重点进行大力宣传,以形成群众效应。当然,对这些典型不能忽略教育培养与提高,在宣传中应注意度的把握和正面引导,防止产生负面效应。
(四)群众参与是基础,必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接茬帮教单靠某一部门、某一单位是无法进行的,必须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帮教氛围,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程度。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要开设集知识、技术、娱乐、健身、培训为一体的社区学校或市民文明学校,成为广大社区居民“充电”的好场所,成为社区接茬帮教工作的一个好阵地。要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阅报栏、市民学校、阅览室等宣传阵地,加强社会公德、爱国主义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积极开展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各种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基层党组织要注意组织群众健身队伍在各体育场、公园、居民小区、绿地、公共场所、原“法轮功”练功点进行科学健身展示、咨询、锻炼等活动。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使健身活动逐步从自发、松散、无序状态向有组织、有指导的方向发展,积极引导“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加入到各种活动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为巩固转化成果、防止反复奠定基础。
(五)落实安置是保证,必须使接茬帮教工作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接茬帮教工作不能只做口头文章,不能只解决思想问题,要切实帮助“法轮功’已转化人员解决生活、生产、家庭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才能更有说服力。要把“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妥善予以安置。对有条件安置而拒绝安置的部门和单位,可由上级部门出面帮助监督协调。对困难企业职工或下岗职工,可按照国家和全省再就业会议精神,纳入社会再就业工程,创造条件,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安置,或鼓励自谋职业。接茬帮教人员要配合好有关政策的说明工作,加强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党的“给出路”政策,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力争充分利用“给出路”的政策切断“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的“后路”。[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