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宗教信仰心理疗法矫治法轮功劳教人员
有神论的唯心主义思想是支撑一些痴迷“法轮功”人员长期不转化的心理基础,可以说是最普遍的,又是最复杂的,甚至可以说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时间内把他们直接教育改造成唯物论者、无神论者,那是不太切合实际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科学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实施宗教信仰心理疗法,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效果明显。
一、宗教信仰心理疗法的含义
所谓“宗教信仰心理疗法”就是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借助正教如佛教、道教等这些信仰或信念的影响力,使“法轮功”人员纠正错误的、偏执的认知和信念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其主要是利用“法轮功”人员在精神上的信仰需求,有意识地为他们介绍一些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传统宗教知识,讲解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我国目前的宗教政策,达到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帮助其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逐步树立遵纪守法、扬荣拒耻、适应社会的生活理念之目的。
二、宗教信仰心理疗法的依据
现代心理学和宗教学表明:人的信念的产生是受各种因素决定的,其中逻辑的、理性的说服力量是有限的,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对“法轮功”人员来说一般的科普教育不会发挥太大的作用,甚至连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教育也未必能起作用。只有设法使他们能在正常的途径获得他们所渴望的感情慰籍,才有可能使他们恢复理智。而在能提供这种感情慰籍的正当途径中,宗教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宗教与邪教势不两立,是邪教的天敌。而邪教往往是宗教的假冒伪劣品,与宗教争夺信众,并篡改宗教的教义,所以宗教对于识别邪教最为敏锐,对于批判和打击力度最高,也最能够被邪教人员所接受。
三、宗教信仰心理疗法的实际运用
(一)解除心瘾,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法轮功”习练者因为现实挫折而承受的精神压力特别大,邪教“法轮功”恰恰提供了一个独具优越感的狭小圈子,自觉在“法轮功”中找到了所谓“自我实现”,有了精神寄托或精神追求,极大地满足了其虚荣心。李洪志竭力吹嘘他们是“超常人”,将来可以“圆满”得“正果”,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畸形自恋情结。久而久之,形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依赖,一旦放弃“法轮功”,便会出现类似戒毒者的“戒断反应”,感觉身体不舒服,内心空虚,精神恍惚,无所适从。就需要在教育转化中帮助其解除“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瘾,树立起正确的宗教信仰观。
(二)进行认知重建,认清“法轮功”假修炼、真邪教。法轮功”习练者绝大多数相信神佛存在,喜好佛、道教,当一接触到貌似高深的“法轮功”时,感觉找到了“登天的梯子”,对李洪志宣扬的歪理邪说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需要对他们有意识地介绍一些佛教、道教等传统宗教基本知识,进行宗教知识的认知重建,通过了解正统的宗教达到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之目的。
王某,男,1944年4月出生,小学文化,昌邑人,农民。很小就失去了双亲,心灵严重受挫,在潜意识中相信神佛的存在,喜欢修炼,为此走遍各地,差一点出家当和尚。《法轮功》出现后,其中“修心养性”、“业力说”、“圆满论”等歪理邪说正迎合了他长期寻求获得身心解脱的欲望,觉得李洪志正是指导他成神的主佛,“法轮功”能给他梦想中的一切,因此,对李洪志崇拜的五体投地,言听计从。
我们从他感兴趣的佛教知识入手,不与其争辩,有计划的将一些佛教书籍让其学习,布置作业,对一些重点知识点进行记录,并要求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然后一起与“法轮功”的教义进行对比,让其领悟,从而对宗教知识的认知进行重建,认清“法轮功”假修炼、真邪教。下面是韩某在转化后在其日记上的关于一些佛教名词的重点认识和记录:[Page]
1、关于“神佛”观。关于神、佛的存在,在宗教中是种种说法,佛,而是在佛教中的称呼,其意是觉悟了的人。长期以来,人们把佛也作为了神的一种。李洪志讲他是站在佛家基点上讲这件事。他讲也是教他的弟子修佛的,并且还说释迦牟尼、老子等都是为他铺路的。那么谁是佛呢?释迦牟尼才是世界上公认的佛,连李洪志也不得不承认。既然释迦牟尼就是佛,金刚经中所讲“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狂语者,不异语者”这是佛的五个标准。以此来对照李洪志的所作所为,指出其撒谎、说话不符合逻辑、巧伪虚诳、前后不一、出尔反尔。释迦牟尼还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而李洪志妄称“我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这是不平等法,他是主佛,他看如来都是常人。宇宙的一切都是他造的,都是他的,他给人类开创了一切,是神造论。这就和释迦牟尼佛讲的完全不一样,怎么为李洪志铺路的,是铺错路了呢?还是李洪志胡说八道?
2、如何修身养性的问题。佛家的修炼是修自己这颗“心”,是心灵的纯洁,无有杂念。只有心变纯洁了,才能显现出人的先天本性,才是一个觉悟了的人,也就是修成了佛。没有谁能主宰得了自己,只有自己修,谁都代替不了。禅宗六祖慧能开悟后说:“何其自性,本自清净”、“何其自性本无生天,何其自性本自具足,何其自性本无动摇,何其自性能生万法”。这不充分说明了人的修炼不是求得什么,而是去掉一切不好的心,才能显现出先天的本性来。这一切都是本来就有的,根本不像李洪志说的:“修在自己,功在师傅”。修炼者的一切都是他李洪志给你做的,给你演化的功,所有的功劳都归在他李洪志的身上。通过这些的解释说明李洪志根本不是“主佛”。
3、关于“转法轮”的问题。佛教以“法轮”喻指佛法;佛说法,叫做“转法轮”,这同样是一种比喻的说法。“轮”的意义,一是如碾米之轮,能碾破糠秕,喻佛法能破“三界见惑、欲界思惑、色界思惑、无色界思惑、无明惑”这“五住”烦恼;二是如舟车之轮,能通行抵达目的地,喻佛法能通达“常、乐、我、净”这“四德”涅槃。“转”的意思,是指诸众生能所改转,即转迷为悟、转染为净、转凡成圣。李洪志剽窃了佛教中的“转法轮”一词,又从道教中抄袭了“太极图”,将二者杂糅在一起,作为“法轮功”的名称和标记,并且自以为是,胡诌乱解:“法轮”是宇宙的缩影,是有灵性的旋转的高能量的物质体;只要你虔诚地修炼法轮功,师父就会给你往小腹上下“法轮”,内旋度己,外旋度人,这些真是痴心妄想。
4、关于“业”的问题。“业”,巴利文叫“迦马”,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佛教认为,凡是有意向的思想行为,出自身、口、意的,分别称为身业、口业、意业,即一切道德或不道德的意志力的动作反应、结果,都可以构成善业或恶业。依佛教六道轮回说,善业会使你来世上天堂,恶业会使你来世下地狱。李洪志则把“业”说成是一种极端败坏的黑色物质,“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得到黑色物质——业力”,而且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别人骂你打你,你“忍”了,你身上的“业力”就会转移到对方身上,对方则把自己的一大块“德”给了你,而“德”多了就长功快,可以做大官,发大财。由此可见,所谓“真善忍”的“忍”,实际是损人利己,吃小亏占大便宜。
5、关于“不二法门”的问题。释迦牟尼讲的“不二法门”是万事万物的终极本质是不二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叫不二法门,是修炼到高层的表现,再者“生佛不二”,就是众生和佛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迷与悟的不同。李洪志讲的不二法门,是不准他的弟子看别的书练别的功,他完全歪曲了,纯属望文生义,那么其编造的《转法轮》也就没有信任可言,其歪理邪说会不攻自破。[Page]
工作中,用宗教信仰心理疗法成功转化过多名“法轮功”邪教痴迷人员,使其所信仰的“法轮功”邪教大厦轰然倒塌,幡然醒悟,教育转化工作迎刃而解,使他们从邪教的迷雾中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