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法轮功”人员了解宗教知识的思考

    当前,同邪教“法轮功”的斗争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法轮功”人员已渐分化为界限较为明显的三部分,一是别有用心的职业型“法轮功”人员;二是神佛思想严重仍盲从“法轮功”的人员;三是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有扯不断理还乱,自立门户的“法轮功”衍生派别人员。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分化的新形势下,针对思想严重盲从和衍生派别人员了解宗教知识,进而使他们认识邪教,了解宗教知识,是新形势下提高教育转化质量的一种有效举措。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一、定位

    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了解宗教知识的目的,是让其通过学习宗教知识,了解“法轮功”剽窃篡改了哪些宗教理论观点,进行对比性的思考,认识“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错误,逐渐走出“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蒙蔽,实现转化。整个教育过程不是将“法轮功”人员从邪教组织中“拉”出来引入到宗教中,而是通过了解宗教知识这一个缓冲地带,实现教育转化的软着陆。对其定位为新形势下教育转化的有益探索,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借用国际戒毒中为吸毒者免费提供针管等用品的经验,面对邪教这精神鸦片,将正信宗教作为一个引导“法轮功”人员走出的跳板,有的即使转化走入正信宗教,也比他坚持邪教“法轮功”对社会有更多的好处。

    二、依据

   (一)理论依据:“法轮功”歪理邪说中剽窃了大量佛教教义和名词术语。对佛教来说,“法轮功”是附佛外道,是一种邪教,一种魔道。在“法轮功”歪理邪说中,大量使用佛教名词,并根据其自身需要进行曲解。李洪志的讲法中都冠以“佛法”,曲解佛教经典中对“佛法”的阐释,即“指佛所说的‘教法’和诸法本体”的正确含义,曲解为“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系统中最深奥、超常的科学。”“法轮大法”的标志法轮剽窃佛教法轮图形,歪曲其意义为“法轮在顺时针旋转的时候,能自动吸取宇宙的能量;逆时针旋转的时候,能发放能量。内旋(顺时针)度己,外旋(逆时针)度人。”另外还有“法身”、“佛体”、“佛性”、“轮回”、“三界”、“圆满”、“业力”、“执著”、“不二法门”等等,无一不是剽窃佛教的名词术语,为其所用。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法轮功”的这种剽窃,同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推翻其理论体系的利剑,为我们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宗教知识,选取哪些佛教经典,作了准确的界定。

   (二)现实依据:许多“法轮功”习练者或多或少的接触过宗教知识。“法轮功”同其他邪教组织一样,在发展的上升阶段,不断从正信宗教特别从佛教中“拉人”。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在习练“法轮功”之前是虔诚的“佛门俗家”弟子,很多“法轮功”习练者即使没有信仰佛教,也能从各种途径不断接触到大量的零星的佛教知识,可能对佛教知识和内容理解并不深。但“法轮功”人员接触过佛教知识的现实,为我们提供了最基础的现实依据。

   (三)历史依据:中国封建文化和佛教文化历史积淀深厚。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统治阶级为了自身统治的需要,不断采取造神运动神化自己,长期实行愚民政策,致使民众从实用角度寻找精神寄托和归宿的泛神论思想一直延续至今。佛教传入中国后,迅速本土化,封建统治者根据其政治需要,对佛教或褒或抑,佛教在中国历史中蕴涵了丰富的社会价值。神佛思想、泛神论的思想,在我们民族意识的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法轮功”人员更是神佛思想特别严重的一个群体。

    三、思考

   (一)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宗教知识,必须开展对比教育。“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宗教知识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开展对比性的教育。也就是说把宗教和“法轮功”两方面的观点都摆到桌面上,找出李洪志“法轮功”剽窃宗教的名词术语和曲解的意义,分析“法轮功”为什么曲解,其基本的目的是什么,进而起到祛邪扶正的作用。[Page]

  (二)引导“法轮功”劳教人员了解宗教理论知识,必须加强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使他们正确认识佛教及宗教。在前面的论述中笔者提到,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佛教理论知识,只是为他们走出邪教提供“一个缓冲地带,实现教育转化的软着陆。”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佛教理论知识的一个重要基点,就是必须加强辨证唯物主义教育,科学解释宗教的起源、发展及其趋势,宗教的本质,正确评价宗教的社会功能。让他们明白邪教只是攀附在宗教母体上的毒瘤,如果说宗教是人类精神家园的话,而邪教只能是依附于“精神家园”并破坏“精神家园”的癌症,进而辩明正邪,从而正确认识宗教、正确认识佛教。

  (三)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佛教理论知识,必须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学习。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也是我们引导“法轮功”人员学习佛教理论知识的指导思想。加强对“法轮功”人员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是让他们明白打击处理邪教“法轮功”与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不矛盾的。也只有及时打击处理各种邪教组织,为正信宗教创造一个干净的环境,才是真正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的政策。

  (四)引导“法轮功”人员了解宗教知识,必须克服宗教理论运用的范性化,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并不能对所有的“法轮功”人员都引导他们了解宗教知识,因“法轮功”人员年龄、文化程度、生活阅历等不同,对宗教知识的接受程度和效果都不同,我们不能搞一刀切。从辨证唯物主义角度出发,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分化的群体,甚至个体进行综合分析,是否可以采用这种办法,如何组织学习,学习的效果怎样,都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如果把这种办法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不客观的,更是一种对教育转化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