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反邪教工作初探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政局和谐稳定,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但应当看到,在一些农村地区邪教组织死灰复燃,暗中活动,他们编造歪理邪说,妖言惑众,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做好农村反邪教工作是当前全党全国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笔者通过调查,结合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反邪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就农村反邪教工作的类型、特点、成因以及防范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一、农村反邪教工作的概念、类型和特点

  (一)邪教的概念

    关于对邪教的界定,在西方是指信徒向教主顶礼膜拜,并在教主庇护下过群体生活的膜拜团体。这些膜拜团体有少部分因造成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对社会生活的破坏而被称为“邪教”。在我们国家,邪教根本不是什么宗教,而是特指一些邪恶的说教、邪恶的势力。因此我国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从以上对邪教的界定中,我们就可以认识到邪教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其一、邪教组织为了将自己荒诞不经的学说和信仰传播于世,经常采取冒用合法宗教和气功的手段,编造治病救人的谎言,蒙骗群众;其二、神化首要分子,进行教主崇拜;其三、采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其四、发展、控制成员;其五、敛收钱财,危害社会。

 (二)农村反邪教工作的类型

    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邪教组织有3000多个,信徒数千万人。而这些邪教组织又以欧美居多。在我国近20多年来,滋生涌现的邪教组织也不少。可以说,自建国初期对诸类反动“会、道、门”的成功镇压之后,邪教组织再次成为引起政府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迅速蔓延的各种邪教或准邪教组织大概有四类:

    1.歪曲利用西方基督文化的邪教组织。如“呼喊派”、“被立王”、“主神教”、“门徒会”、“新约教会”、“上帝的女儿”等。此类主要分布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乡村,信徒多为文化程度低且迷信愚昧的农民和小个体工商户,影响范围波及全国大部分省市。

    2.歪曲利用我国传统文化及佛教文化的邪教组织,如“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实际神”、“东方霹雳”等。此类的分布状况与前一类的相同,以上两类蛊惑群众达50多万。

    3.以练习气功为基础,鼓吹“特异功能”、“成仙成佛”等“现代”伪科学的邪教组织,如“法轮功”等。此类分布在城乡及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可以说“法轮功”是邪教中最邪恶的邪教,其所谓“大法弟子”在内陆、港、澳、台地区以至海外均有其徒,习练者人数达百万之多。

    4.以“解放人性和自我”为名,通过“职业心理培训”等形式,宣扬腐朽怪异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准邪教组织。此类分布在深圳等经济发达的现代化城市,成员多为生存压力较大,精神价值迷失的打工者群体,其影响面不大。

  (三)农村反邪教工作的特点

    我国农村是一个人口多、地域广、科学文化知识相对薄弱的区域。历史上许多邪教组织为了躲避官府的缉查,多以农村为阵地,发展壮大成气候以后,再向城市发展。从现实状况来看,我国农村反邪教工作表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1.农村人口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底我国大陆城镇人口为5.938亿,农村人口为7.275亿。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就汝城县来说,总人口37.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8万人,农业人口33.25万人,农业人口占89.7%。[Page]

    2.居住分散。农村农民一般以家庭户为单位,在农村分散居住。有些地方地势比较平坦,有部分农户居住相对集中,但只是为数不多。如果是山区、农户居住就更地旷人稀。因此,从地理、交通、信息反馈上都有利于各种教派在农村传播。

    3.科学文化知识相对较低。历史上,农村积淀的封建迷信思想有较深的根源,农民群众有一种混乱的宗教心理和意识,往往临时抱佛脚,病急乱投医,是神就拜,见菩萨就烧香,并不认为弄清教门教派有什么价值,只要有神可求,能够保护自己就够了。有些农民家中同时祀奉佛、菩萨、财神、灶王等。在神庙中,大帝、观音、地藏、土地菩萨甚至与耶稣同时供奉也屡见不鲜,这就为邪教教主冒充神灵创造了空间。

    4.农村留守人员素质偏弱。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中青壮年农民大多数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老年人和儿童。老年人和儿童又是身体上免疫力、抵抗力相对较弱的群体,老年人常患慢性病或疑难杂症,儿童易患小毛病,加上农村经济相对薄弱,他们容易接受以防病健身为名义的邪教宣传,有潜在的依赖鬼神健身的思想和依赖鬼神治病的愿望。

    二、农村邪教的成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特定时期,农村邪教组织仍然屡禁不止、禁而不绝、打而不散,不断以各种形式蔓延,蒙骗群众,危害社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是邪教存在的社会原因

    一个新事物的产生或新政策的出台,必然在整个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过去的经营模式,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社会关系,由于我们的改革是前所未有的,因而避免不了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就给邪教组织的萌生和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一是改革开放改变了人们的活动形式、人际关系和观念意识。农村的改革开放,触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扩大了人们的活动范围,使人际交往方式和内容发生了根本变化。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从不明到明确,从间接变为直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已成为普遍的社会意识和行为。精神文明建设正在成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封建传统观念受到了强烈冲击,但是,腐朽没落的封建思想不甘于失败,在新形势下不断变换花样,始终在表现自己。“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产生与发展正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先进文化与腐朽文化之间斗争的产物。由于农村现状的多元化和现代化,使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断增加,这时,披着“真、善、美”外衣的邪教就显得有了蛊惑力。

    二是改革开放打破了农村原有的保守状态,出现了新的不平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物质条件改善了,但是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在有的农村,文化娱乐设施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在减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不够丰富。现在社会管理水平虽然提高了,但是有些地方的村组两级干部无人愿意当,出了事情无人愿意管;有些地方由于村组经济的萎缩,使得干群间的联系少了,村组的向心力也减弱了。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跟上来,如有些地方的服务措施与机构的落后,行政命令过多,执法不严,人浮于事等。许多乡村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使农村一部分人首先富起来,但因此也带来了户与户之间贫富差距的扩大,少数人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一心“向钱看”,各种不平衡关系中的消极因素如不及时排除,很可能给邪教蔓延造成可乘之机。

    三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人们的信仰出现危机。农村农民从最早对封建帝王的绝对服从,到近当代的领袖崇拜,一直在信仰上都有实在可供奉的偶像存在。但现在在农村开展的政治理论教育过于抽象,离普通农民的思想距离甚远,使很多人无所适从,产生了信仰危机,而邪教组织所推崇的教主崇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些农民思想信仰上的需求。[Page]

   (二)农村存在邪教的历史原因

    一是封闭经济,传统观念。几千年的闭关自守,使人们习惯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神权”、“皇权”思想根深蒂固,封建迷信常在。有些地方放松了精神文明建设,使得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于是给邪教提供了发展天地。

    二是科法难普,文教落后。由于农村经济贫困和地域偏僻,宣传通讯设备落后,使科学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难以到位。在一些地区由于小学生辍学严重,老一代文盲还没扫净,又出现了新一代文盲,使他们对外面的世界缺少了解,一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邪教便成了他们传信的主体。

    三是经济落后,生活贫困。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生产力水平仍很落后,农村农民收入很低,许多人仍生活在贫困、半贫困和温饱状态,不但生活条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就连有病也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这时打着“气功治病”、“有病不用吃药”的邪教极易被人信服。

    四是文化生活严重匮乏。我国农村交通、通讯和信息相对闭塞,在农闲时间里,农民的文化生活除了有限的电视节目外,几乎是空白。由其有些农民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打牌、打麻将、说闲话,这种不健康的氛围是“法轮功”及其他邪教赖以滋生的土壤。

 (三)农村邪教存在的现实原因

    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经商的人数不断增加,人口流动量非常大,一些在外人员接触邪教后觉得新鲜,回到农村后便开始传播,由于外出人员大多是当地的“精英”、“能人”,人们就很容易信服。

    二是改革开放使人们摆脱了长期的“管、卡、压”束缚,使一些人认为“这下解放了,干啥都行了”,因而出现了无视政策,无视法律,信奉邪教的现象。

    三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虽然强调的是服务,但在很多事情上还要附之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如计划生育、集约经营、重大项目的落实等,由于经济行政手段过于强硬,使一些人在心理上不平衡,总想找个地方释放,于是邪教便成了他们释放的场所。

    四是由于存在好高骛远的思想,使一部人产生了农村不如城市的自卑情绪,他们不是靠奋斗去改变命运,改变家乡,而是幻想依靠邪教去实现不劳而获的目的。

    三、农村反邪教工作的防范措施

    研究邪教存在的原因,是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邪教。因此我们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打击“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彻底铲除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把一切邪教消灭在萌芽之中。

  (一)发挥农村党组织作用,构建农村反邪教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和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政治敏感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作为一个关键环节来抓。要加强党对农村的领导,做好农村反邪教工作,就要保证基层党组织在与邪教斗争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确保农村党支部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程度得到提高和改善。

    二是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度。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特别是村支部书记要负起与邪教斗争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农村反邪教工作,上一级党委要直接向基层组织下达任务,随时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为了确保工作的落实,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度,避免出现邪教滋生蔓延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地方。对发现邪教人员的违法活动,要立即查清基本情况,并制定帮教制度加强防范,做到层层负责,一抓到底。

    三是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对反邪教工作的认识。要利用各种会议,经常不断地讲形势、讲任务、讲责任,要经常组织开展以揭露邪教本质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熟练掌握处置邪教组织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知识,以及开展反邪教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还要通过通报情况,推广先进等形式,不断提高他们参与反邪教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Page]

  (二)把握基层农村特点,开拓农村反邪教工作举措

    一要加强宣传工作,用科学的无神论占领农村阵地。在宣传工作中,我们要充分运用宪法赋予的职责,即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不得歧视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大力向群众宣传科学无神论。同时要把握农民在宪法规定范围内的宗教信仰和参与邪教活动相区别,不能将农民信鬼神的行为视为邪教。一般来说,由政府定为邪教的教派,我们在宣传中都应视为邪教来处理。

    二要加强信息收集和传递。快速准确收集信息是农村反邪教工作的关键。在信息收集、传递工作中,应采取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双重格局,一方面由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和思想过得硬的村民组成,重点将信息源建在组上;另一方面由基层公安民警和乡镇驻村干部组成,每个村都要明确专人负责,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维护地方治安和了解村情民意上,有效地及时掌握邪教组织的活动。

    三要及时处置,不能让邪教或其它有害社会的教派在农村发展。一旦发现农村出现了邪教组织或其它有害社会的教派要及时上报,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制止,该抓的就抓,该教育的就教育,从而维护农村的稳定和减少农民的损失。

  (三)依靠农民群众优势,健全农村反邪教工作网络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形成完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各地方的乡村干部要经常深入村组、深入群众,认真开展邪教组织排查工作。要把反邪教工作与群众性工作结合起来,走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只要把它很好地运用到反邪教工作中,对邪教组织就能够做到发现得早,防范得好,解决得了。

    二是切实依靠群众,构筑全方位防范网络。处理邪教工作千难万难,依靠群众就不难。在与邪教组织的斗争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一个无所不在的全方位防范网络,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家家拒邪”的良好斗争氛围。要建立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做到县、乡、村、组四级均设1至2名兼职情报信息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情报信息网络,有力地推动农村反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深切关心群众,建立反邪教教育工作网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对已转化的邪教组织成员要继续进行跟踪学习教育,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对中毒较深,比较顽固的人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采取分期分批小规模办学习班的方法,向痴迷者讲解邪教组织的危害、反动本质以及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使他们早日脱离邪教组织。为了防止已经脱离邪教组织的人员出现思想反复和行为反弹,我们还要建立帮教的长效机制,树立帮教的责任意识,时刻心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样我们在农村的反邪教工作才能取得彻底的胜利。